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审批人:
Xxxxxxxxxxxxxx 二〇二三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二章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第三章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第四章 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第五章 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六章 砌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七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第八章 扬水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九章 输水管道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第十章 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xxxxxxxxxxxx。 2、项目建设地点:xxxxxxxxxxxx。
3、监理范围:xxxxxxxxxxxx,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 二、本项目标段所包含的内容有:
一标段工程内容:(1)新修扬水站3座,安装水泵及配套设施3套;集水池等基础及护坡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结构,泵房主体采用砖混结构。(2)安装变压器及输配电等1项;(3)新建标志牌1座,采用砖混结构。
二标段工程内容:(1)新修扬水站2座,安装水泵及配套设施2套;集水池等基础及护坡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结构,泵房主体采用砖混结构。(2)新建排水泵站1座,安装水泵及其配套设施1套;(3)安装变压器及输配电等1项。(4)新修2.5m宽混凝土道路(T7)387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
三标段工程内容:(1)新修涵洞2座(涵1、涵2),涵洞基础、挡墙及护坡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结构。(2)新修3.0m宽混凝土道路(T1-T4)1812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3)土地平整5198m³;土地翻耕3.9842公顷;施有机肥119.526t。(4)预埋钢筋混凝土管道188m,其中:φ600mm涵管86m;φ800mm涵管74m;φ1000mm涵管28m。
四标段工程内容:(1)新修3.0m宽混凝土道路(T6)841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2)新修5.0m宽混凝土道路(T5)800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
五标段工程内容:(1)新修3.0m宽混凝土道路(T10-T14)1915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2)新修4.0m宽混凝土道路(T9)126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
六标段工程内容:(1)新修涵洞1座(涵5),涵洞基础、挡墙及护坡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结构。(2)新修4.0m宽混凝土道路(T15)807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
(3)土地平整32571m³;土地翻耕19.41公顷;施有机肥583.623t。
七标段工程内容:(1)新修涵洞1座(涵6),涵洞基础、挡墙及护坡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结构。(2)新修4.0m宽混凝土道路(T19)765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3)新修3.0m宽混凝土道路(T17、T18、T20)616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
八标段工程内容:(1)新修2.5m宽混凝土道路(T23)455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2)新修3.0m宽混凝土道路(T22、T24)929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3)新修3.5m宽混凝土道路(T21)488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4)土地平整2033m³;土地翻耕1.7469公顷;施有机肥52.407t。
九标段工程内容:(1)新修涵洞1座(涵8),涵洞基础、挡墙及护坡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结构。(2)新修4.0m宽混凝土道路(T27)1017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3)新修3.5m宽混凝土道路(T25)232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
十标段工程内容:(1)新修4.0m宽混凝土道路(T26)650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2)新修2.5m宽混凝土道路(T8)561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3)新修涵洞2座(涵4、涵7),涵洞基础、挡墙及护坡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结构。(4)土地平整3986m³;土地翻耕2.6931公顷;施有机肥80.793t。
十一标段工程内容:(1)新修节制闸2座,基础垫层C10,涵洞洞身、挡墙、护坡及U型槽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结构,二次混凝土采用C40。(2)新修3.0m宽混凝土道路(T16)993m,采用2步150mm厚3:7灰土基层,压实度为93%,180mm厚C30混凝土面层。
三、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四、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
第二章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1.1 总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所有施工测量工程。 1.2 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 (1)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 业主提供原始首级控制网成果资料
监理熟悉、核查 以文件形式发放给承建单位 承建单位内外业复核 资料汇总归档、建立台帐并报送业主,重大质量问题报告总监 承建单位报测量资料、方案、成果 确认为计量、作业 监理审核承建单位上报资料,内业100%校核,外业旁站或抽查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测量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内部测量质量检查程序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3)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测量成果,必须全面熟悉,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业主联系。
(4)在各项测量工作开始前,监理必须完成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作业措施的审核。 (5)施工单位编报的测量作业措施应包括一下内容: 1)项目概述 2)执行规范以及依据
3)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 4)重要部位施工放样方案 5)原始地形图及断面施测方案 6)施工期变形观测措施 7)竣工资料编制 8)测量质量保证措施
9)配备的测量人员资质情况。仪器设备配置及检定情况
(6)对于首级控制网点复核测量、重要断面测量、重要部位的放样等,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监理,或进行抽查复测。
(7)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施工测量技术措施实施各项测量任务,对各类资料上报时限做如下规定,见表1-1
表1-1 各类资料上报时限要求
测量项目 控制测量成果 局部地形测量成果 放样测量成果 混凝土校模成果 断面及收方成果 竣工测量 成果上报时限 测量完成后7天内报送 测量完成后7天内报送 放样后报成果 混凝土浇筑前24小时报送 每月25日前报送 项目竣工验收前14天报送 以上测量成果报送均需要填写测量成果报审表,经施工单位测量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监理单位审查。
(8)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竣工测量的具体要求。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地形图。竣工断面等进行审核。
(9)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监理工作日记、监理工作总结,以及测量资料、文件的归档工作。 1.3 控制测量
(1)工程的首级控制基准点一般由于业主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单位要对上述基准点成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机构报告,如有异议,由监理机构转报
项目法人进行核实,经检查确认无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才能启用该成果。 (2)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控制点,并应在施测前7天将作业方案报监理机构审批,施测结束后,将外也记录、控制点成果及精度分析资料报监理审核。该成果必须经监理机构审批准后才能正式启用。
(3)施工单位应负责保护并经常检查已接收的和自行建立的控制点,一经发现有位移或破坏,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指示下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护或重建。如施工需要拆除个别控制点,施工单位应提出申请,报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 1.4 施工放样
(1)施工单位对各个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应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施工测量规范执行,确保放样精度满足设计要求。
(2)关键部位的放样措施必须报监理审批。如基础开挖开口线、坝轴线、重要预埋件位置、金属结构安装周线点、混凝土工程基础轮廓点等放样,监理将进行内、外业检查和复核。
(3)每块混凝土浇筑前,必须进行模版的形体尺寸检查,并将校模资料整理上报监理审查,内容:测站、后视、实测值与设计值比较差异量等。 1.5 施工期变形监测
(1)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在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部分关键部位进行施工期变形监测。
(2)施工期变形监测的重点是对大坝及高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根据设计提供的变形网布网方案,施工单位应做好工作基点的选埋工作,所有观测点、沉降点均必须与变形体牢固结合,工作基点必须深入基岩。
(3)施工单位应上报的变形观测技术方案和观测纲要,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复核变形观测初始值,必要时进行旁站监理。
(5)施工单位及时汇总、整理变形观测资料,并上报给监理工程师,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1.6 竣工测量及时其他
(1)单项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监理机构报送下列资料: 1)实测竣工地形,比例尺在1:100-1:1000范围内酌情选定
2)按规范要求施测竣工纵横断面图 3)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4)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并完成必要的签证工作。 (3)资料整理。
1)施工单位及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测量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2)竣工地形图应注明图幅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成图方法、比例尺、制图日期等基本要素。竣工纵、横断面图必须注明桩号、中桩坐标、断面方向、比例尺,并附有断面布置示意图,对每份归档资料均附有编制责任表。
3)提交的各项成果资料应项目齐全,数据正确、图标清晰 4)应归档的竣工资料一般包括一下内容: 1.施工控制网全套成果
2.竣工建基面地形图及主体部位纵横断面图 3.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与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 4.工程量计量台帐 5.施工期变形观测资料 6.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第三章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1总则
(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 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2)无人身死亡事故
3)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无重大大交通事故 5)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 6)杜绝重伤事故
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2)本细则编制依据:
1)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
2)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制度 3)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监理合同文件
(3)本细则适用本工程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4)监理单位对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职责:
1)协助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3)当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严重失调时,建议建设单位下令进行停工整改。 4)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2.2监理安全生产监督控制体系
(1)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本工程安全管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2)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各部分管一块、专职、兼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2.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查施工单位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4)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部分、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检查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个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8)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顿。
2.4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专业人员配备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安全操作规程。 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7)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
8)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2)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有关文件,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审查,经检查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才能开工:
1)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应复核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2)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并配备各级安全管理,监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3)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管理机构,编制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和防护措施。
4)检查开工时所必需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到位,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上岗证。
6)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人员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意识。 7)分部工程开工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8)在施工前,应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人为保障等因素,以便掌握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
9)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
2.5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的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过程文件。
(2)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3)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
(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现场监督与检查,专职安全员应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监察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行的问题,按照“四大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验收。
(5)接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
(6)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各个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及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7)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与每月25日前将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安全月报的形式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8)按要求及时提交各个阶段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9)组织或协助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6 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6.1 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
(3)施工现场用电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应遵循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4)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求,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2.6.2 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1)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相应的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2)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一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用点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A.现场勘察
B.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分配箱、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 C.进行负荷计算
D.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E.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F.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施工依据
5)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 专业人员
1)安装、维修或拆除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电工登级应同工程难易程序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A.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到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电工作业安全用具要定期检验,以保障使用性能可靠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3)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A、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的全部资料 B、修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措施资料 C、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资料 D、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E、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测试记录 F、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G、定期检查表 H、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I、有关的电工作业票
(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与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施工用电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值班电工的现场用电安全巡查每月一次。但每年不同季节来临前作有针对性的检查,例如:霉雨季节前、雷雨季节前、高温、严冬等季节前。检查情况记录要保持完整
(4)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同作业面进行。对不安全因为,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验手续。 (4) 用电安全基本规定
1)现场施工用临时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IV-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装置。 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屛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4)配电屛内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5)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
6)现场变压器周边,必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
线开关箱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7)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m应使用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夜间施工时,作业场所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须保障足够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
8)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使用配备的电缆线
9)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器应匹配,安装应固定,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10)电器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和仓储:电器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仓储人员应加强对电器物资、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损坏。 2.6.3 事故报告
(1)施工用电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工程局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2)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可分为: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用电设备事故由施工单位设备主管部门按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触电事故导致人员因工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3)发送人员触电事故后,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抢救,尤其是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通知工地医务室或附近医院进行救护。
(4)事故单位应对事故发送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涉及到设计、安装、维修等部位时应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承担责任。事故原因涉及到运行管理方面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第四章 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试验建立实施细则
3.1 总则
3.1.1本细则适用于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生产检测试验工作。 3.1.2本细则依据下列文件编制:
⑴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质量监理合同文件;
⑵《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92)》;
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⑷《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⑸设计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
3.1.3承建单位对本工程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检测试验工作由承建单位的工地实验室自行完成;监理部对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进行的抽样检测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按照规范要求数量的10~20%抽检。
3.1.4承建单位应于工程开工前,提交一份满足工程需要的完整的现场试验室设置计划报监理部和业主单位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实验室资质、试验设备及检定情况、试验项目、试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情况。
3.1.5凡用于永久工程的原材料(业主供应的除外),承建单位应在采购前将拟选生产厂家和产品的有关资料报送监理部,经审批后方可采购。
3.1.6承建单位对原材料应严格按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按检测内容和检测频率及时取样送交实验室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整理分析,试验结果以月报形式报送监理审核。
3.1.7本细则未尽部分参照合同文件技术条款及有关规程、规范。 3.2 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质量控制
建立进场原材料质量报批和监理认证制。承建单位应按进场材料报验单填报,并附上厂家质量证明、出厂检验单和试验室抽检试验报告(水泥按3天强度报批)报送监理,经监理认证并核定该批材料的审批号后返回一份,承建单位在收件后方准出库,并要求在发料凭证上注明审批号,以便监理验收及质量跟踪。
3.2.1石灰、商品混凝土
运到工地的每批石灰、商品混凝土等都应附出厂检验合格证,承建单位按每200t同品种、同标号的石灰为一批进行抽检(不足也为一批),分为二等份,一份用于自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
商品混凝土应测坍落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等项目的检测。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 3.2.2外加剂
承建单位在使用外加剂前必须将每一种外加剂的名称、来源、样品及提供鉴定外加剂品质的其他资料,以及参量试验成果报告提交监理,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运到工地的外加剂都应附有检验合格证和出厂检验单,承建单位应按减水剂每5t为一取样单位,引气剂每0.2t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检验。样品同样分为二等份,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外
加剂检测内容包括:固形物含量、溶液PH值、减水率、缓凝时间、强度比、泌水率、密度(液态外加剂)、必要时增做氯离子含量、泡沫性能、表面张力、溶解性、还原糖份(木钙减水剂)、硫酸钠含量(早强剂)。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 3.2.3钢筋工程
热轧钢筋验收检测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屈服点、极限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试验等检测,并以同一牌号、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不足者也作一取样单位。对钢号不明的钢筋进行试验,其抽样数量不得少于6组。
3.2.4止水铜片
止水铜片,由承包单位自行采购,每批都应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验收检测内容包括抗拉强度、延伸率、化学成分、杂质含量等,同品种以每批次为一个取样单位。 3.3 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及试验
3.3.1各种类型结构物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选定,其试验方法应按《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有关规定执行。混凝土配合比至少应具有7天、28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或推算资料。
3.3.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28天,承建单位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合、制模和养护等配合比试验计划一式四份报送监理部。
3.3.3在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至少72h承建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使得在材料取样、试验、试验室配料与混凝土拌和、取样、制模、养护及所有龄期测试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赶到现场。
3.3.4承建单位必须使用现场原材料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试验,确定混凝土单位用水量、砂率、外加剂用量。试验所使用的原材料,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核认可。
3.3.5经试验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其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及试验成果报告,应在混凝土浇筑前28天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未经审批的配合比不得使用。
3.3.6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需改变监理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重新得到监理部的批准。
3.4 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的试验检测监理
3.4.1混凝土拌和及拌和物的试验检测监理
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承建单位试验人员应按要求进行混凝土拌和物的取样检测,必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取样数量或在指定的位置取样,并旁站试验检测过程。同时,监理工程师也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取样检测。
3.4.2混凝上试件成型与硬化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检测监理
承建单位的混凝土试件应按随机取样方式取料成型,应以机口取样为主。仓面取样为辅(仓面取样数量不应少于机口取样数量的10),试件成型的同时应检测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件养护到达规定龄期时应及时进行各项性能检测,并要求有两人以上进行试验、数据校核与记录。
⑴大体积混凝土28天龄期按同标号、同配合比每班或每500m³、非大体积混凝土每100m³(不足也应成型)成型抗压强度试件各一组,必要时进行半小时快速测强,抗渗检验试件每500m³~1000m³成型一组,抗冻检验试件每1000~3000m³成型一组,不足以上数量者也应取样一组;
⑵混凝土劈裂抗拉强度试件按28天龄期每2000m³一组进行取样成型;
⑶对主要标号混凝土应每季度安排一次全面性能试验,内容包括(7天、28天)抗压强度试验、(7天、28天)劈裂抗拉强度试验、28天极限拉伸试验、设计龄期的混凝土抗渗试验、设计龄期的混凝土抗冻试验;
⑷对试验系统的质量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承建单位应对试验仪器设备、养护室温度、湿度控制情况、试验检测操作过程、试验检测原始资料等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监督以确保试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⑸现场混凝土试件的强度按月、按强度等级、部位,以同一配合比的一批混凝土作为一个统计单位,并将试验结果列入“试验结果月报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第五章 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1总则
4.1.1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有关规程、规范等要求编制。 4.1.2 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4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4.1.3 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1)施工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4.1.4承建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14 天以前,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和爆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4.1.5 承建单位在任一土石方分部工程开工7 天以前,应进行施工区地形的实测和开挖面的实地放样,并将成果报监理部审核。
4.1.6上述报送文件连同相应的A 类表均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二份。
4.1.7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4.1.8 承建单位用于施工实施的测量放样、爆破设计(包括其他中间或试验成果引用)应用前必须得到监理部的批准或认证。 4.2施工质量控制
4.2.1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爆破设计等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组织设计或调整爆破设计,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执行,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监理部规定的申报程序。
4.2.2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述内容:
(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施工断面及控制施工面高程。
(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
(3)月报量收方测量。
(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5)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部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
4.2.3 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人员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但监理部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4.2.4 承建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施工技术员、调度员、质检员、安全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4.2.5 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方法作业,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
4.2.6 挖方过程中如发现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承建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部,由监理部报告业主,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
4.2.7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如出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
(1)及时向监理部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2)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 (3)会同设计、地质、监理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4.2.8开挖碴料应堆放在规定的存、弃料场,严禁将有用碴料与废弃碴料混杂,并保证以后能方便地将有用碴料取出加以利用。
4.2.9填方施工前,承建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等合理选择压实机具,并确定填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
4.2.10填方施工前,承建单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隐蔽工程向监理部进行报验,经监理部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填土。
4.2.11填方取土坑的位置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确定,但不能影响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和挖、填方边坡的稳定。
4.2.12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方,承建单位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等),以防止填方土粒流失,不均匀下沉和坍塌等。
4.2.14边坡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对于高边坡或岩体可能失稳的边坡还应排危。
4.2.15按合同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边坡稳定监测,以便及时判断边坡的稳定情况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4.2.16 除非另行报经监理部批准,否则承建单位应在完成上一工序并完成相应部位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报经监理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4.2.17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若:
(1)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爆破设计等文件实施;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 (3)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碴、弃碴; (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 (5)因弃碴不当造成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6)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
监理人员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4.2.18场平工程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 4.2.19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依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 安全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
4.2.20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土方挖方、填方和场平工程完成后,场平区域精度要求为:
(1)表面标高:人工清理—±30mm;机械清理—±50mm; (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不应偏小;
(3)边坡坡度:人工施工—表面平整、不应偏陡;机械施工—基本成型、不应偏陡; 4.2.21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土方爆破工程完成后,场平区域精度要求为: (1)水平标高:+100mm、-300mm;
(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100mm、-400mm; (3)边坡坡度:不应偏陡。
第六章 砌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5.1 总则
5.1.1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及《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等。
5.1.2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 护砌、浆砌砖、垫层工程、各类砌体建筑物等工程项目。 5.2 开工审批程序
5.2.1砌筑是分部工程内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施工放样报验程序随同分部工程一并进行。
5.2.2开工(仓)许可证申请程序
开工(仓)许可证在每一台班或每一天或每一施工段施工前申请,开工(仓)许可证得到批准的条件如下:
(1)前一工序已经验收并合格。
(2)块砖、砂浆等材料、半产品已报送并得到批准。
(3)砖、砂浆等材料、半产品已经施工单位按规定数量自检并合格。 (4)砖、砂浆等材料、半产品已经监理单位按规定数量见证取样试验并合格。 (5)施工机械检查完好。 5.3 施工过程的监理
5.3.1 为确保工程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全部测量和放样成果都应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核实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监理部可以要求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测量。但是监理工程师所作的任何对照测量,决不减轻承包人对保证结构位置和尺寸精确性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5.3.2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已报批的施工措施计划文明施工。同时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技术规范要求时,应随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及时报送监理部批准。
5.3.3 施工中,要加强施工测量工作,其它的内容包括: (1)做好地面三角网的控制测量;
(2)轴线、点位、高程及断面的施工放样;
(3)测绘砌石体的纵横断面,做好施工单位检查验收工作。
5.3.4 砌筑作业期间,承包人应做好记录、成果资料和质量检查情况的整理并报送监理部。
5.3.5 开挖阶段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申请中间(或阶段)验收,以利于下道工序工作进行。
申请验收验收报告包括下列资料:
(1)施工详图的图号以及设计变更文件的文号。 (2)砌筑导线及高程的实测成果和说明。 (3)测量误差的实测成果和说明。 (4)施工记录资料。 (5)技术总结。 5.4 施工质量控制
5.4.1 在砌筑过程中,要注意施工质量,各道工序开始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前道工序质量合格后方可开始。
5.4.2 在砌筑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随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查清地质构造,是否需排水支护。超挖部分的回填压实措施,砌筑量要满足堤防施工规范的要求等全方位进行控制。
5.4.3 监理工程师如发现承包人没有按设计或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或未达到设计要求,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停工整顿或返工,所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负。
5.4.4 砌筑工程所用的全部材料应满足设计各项指标的要求,并且在使用前都要进行材料检验和试验。
第七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6.1总则
(1)本细则依据施工合同文件、质量监理合同文件和SDJ207-7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主要包括:
1)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DL/T5100-199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 3)SD105-80《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4)JGJ63-《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5)GB50204-9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501-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7)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8)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9)JGJ53-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2)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常态混凝土工程项目。 6.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1)在混凝土工程开工前84天,承建单位应提交现场试验室的设置计划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2)在每分部混凝土工程开工28天以前,承建音准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向监理机构提供一式4份至少包括3天、7天、14天、28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成果或试验推算资料,报监理机构审核。
(3)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28天前,承建单位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和、制模和养护等配合比计划报送监理机构。
(4)在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至少72小时承建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使得在材料取样、试验、试验室配料与混凝土拌和、取样、制模、养护及所有龄期测试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赶到现场。
(5)混凝土工程开工28天前,承建单位必须根据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向监理机构报送混凝土工程施工措施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浇筑平、剖面图,以及必要的混凝土浇筑布置与工序流程图)。
2)浇筑程序(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止水安装详图,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仪器埋设详图)。
3)浇筑进度(包括浇筑工程量、进度安排、循环作业时间及分月浇筑强度)。 4)原材料品质(包括砂石骨料、用水、水泥、止水材料、钢材、掺和料与外加剂)。 5)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及外加剂品种与掺量)。
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设缝、缝面处理,模板、钢筋、预埋件、止水设施安装,混凝土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手段,拆模、构件保护与混凝土养护。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该仪器埋作业内容)。
7)施工设备配置与技术工种组织。 8)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
对于有温控、防裂、抗冲耐磨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浇筑,施工单位还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专门设计、试验和研究,并将这部分内容作为专项列入施工措施计划。 (6)特殊部位(如基础、洞、槽等)的混凝土施工及温控措施,特种混凝土施工,在特别不利的自然条件下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
(7)当承建单位采用特种模板(如滑模、拉模)、或特别的浇筑工序、或监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建单位进一步递交模板(模具)及其安装、支撑详图或进一步的详细设计和说明资料。
(8)混凝土工程浇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砂石骨料、止水材料、外加剂及掺和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或说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施工规范技术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止水材料还应提供样品。所有这些资料和样品必须于施工作业开始28天前报送监理机构检查认可。
(9)承建单位应在现场施工放样前21天,完成放样施测报告编制并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10)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4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机构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1份,原文件不退回。
(11)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批复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机构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1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13)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机构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机构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批准。 6.3 施工过程监理
(1)承建单位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作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与整理,并定期向监理机构报送。需根据试验或试验性作业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混凝土原材料与配合比等,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监理机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2)各分部混凝土工程首仓开仓5天以前,承建单位对浇筑仓面边线及模板安装实地放射线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机构审核。为了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检查。
(3)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承建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填报《工程施工质量终检合格(开工、仓)证》。 检查内容包括:
1)基础面、层面或缝面处理。 2)钢筋布设。 3)模板安装。
4)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
5)灌浆、排水等系统布设,观测仪器、设备及预件安装。 6)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
7)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
承建单位处检合格后,在开仓前3~12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证合格后办理单元工程开仓签证手续。检查标准按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执行。
(4)承建单位应按合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数量和方法对拌和混凝土和各种原材料进行取样检测。每月承建单位或其试验室应一式4份向监理机构提交书面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
1)所用的各种材料及其试验数据的详细描述。 2)试验方法、程序及试验仪器设备情况。 3)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详细陈述。 4)结论意见。
(5)金属止水片的焊接、金属止水片与塑性止水片的铆接等作业,必须将试焊、试接样品送请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焊接作业。
(6)如果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增加或改变施工缝时,必须在浇筑程序详图中表明,并报监理机构批准。
(7)重要部位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有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调度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
(8)承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于运送不合格混凝土入仓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拒绝入仓或指令返工处理。
(9)回填预留孔混凝土或砂浆之前,均必须事先报送作业措施并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10)预制构件应具备所有必须的标志、标记及证明书,构件安装校正、焊接作业后,必须在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开出开仓签证后,方可浇灌接头混凝土。
(11)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必须按月向监理机构报送详细的施工记录或原始施工记录复制件。内容包括:
1)每一构件、块体混凝土数量,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质量、混凝土标号及配合比。
2)各构件、块体的实际浇筑顺序、起讫时间、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模板、钢筋及止水设施、仪埋件、预埋件等的情况。
3)浇筑地点的气温,各种原材料的温度,混凝土的出机口与入仓温度,各部位模板拆除的日期和时间。
4)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结果及其分析。
5)混凝土裂缝的部位、长度、宽度、深度、裂缝条数、发现的日期及发展情况。 6)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措施。 7)按合同文件或监理机构规定必须报告的其他事项。
(12)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承建单位应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经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对于一般的混凝土缺陷应在拆模后24小时内修复、修作业或不能进行闪光对焊时,宜采用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等)。焊接前,应将施焊范围内的浮锈、漆污、油渍等清除干净。直径小于25mm的钢筋可采用绑扎接头,但轴心受拉、小偏心受拉构件和承受振动荷载的构件,均应采用焊接接头。钢筋接头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13)为保证电弧焊接质量,在开始施焊前,或每次改变钢筋的类别、焊条牌号以及调换焊工之前,特别是在可能干扰焊接操作的不利环境下现场施焊时,应预先用相同的材料、相同的焊接操作条件、参数,制作两个抗拉试件并经抗拉试验合格后,才允许正式施焊。
(14)为了保证混凝土保护层的必要厚度,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强度不低于构件设计强度的埋设有铁丝的混凝土垫块,并
与钢筋扎紧。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各排钢筋之间,应用短钢筋支撑,以保证钢筋布设位置准确。
(15)在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应安排值班人员经常检查钢筋位置,如发现变动应及时矫正,严禁为方便浇筑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
(16)伸缩缝止水材料的型式、结构尺寸、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物理力学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原材料的品种、生产批号、质量等均应记录备查。采用代用品时,须经过试验认证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17)金属止水铜片表面应光滑平整并有光泽,其浮皮、锈污、油漆、油渍均应清除干净,如有砂眼、钉孔,应予焊补。金属止水片宜用机械加工成型,成型的金属止水片,在运输、安装中应避免扭曲变形。
(18)塑料止水片接头不允许现场烧焊,应采用粘接方法,施工前应作现场试验报监理确认。塑料止水片与金属止水片连接,采用搭接螺栓坚固。接头搭接长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19)金属止水片的接头数量应按实际需要尽可能少,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和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焊接开工应采用双面搭接焊;搭接长度须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或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焊接作业必须先将试焊样品经过试验证明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施焊。
(20)浇筑混凝土时,应防止止水片产生变形、变位或遭到破坏。止水片周围的混凝土必须特别注意振捣密实。已安装的暴露时间较长的周边缝止水片必须及时用钢或木保护罩保护。 (21)成品嵌缝填料应质量标准检验其主要技术指标。同嵌缝填料接触的混凝土表面必须平整、密实、洁净、干燥,嵌缝填料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保护。
(22)混凝土的运输应遵照以下原则:混凝土运输设备应根据施工条件选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或过多降低坍落度。宜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或自卸车上装吊罐运输入仓。不同标号的混凝土时,应在运输设备上设置明显的标志,以免混仓。运输过程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或减少转运次数。因故停歇过久,混凝土产生初凝时,应作废料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中途加水后运入仓内。不论采用何种运输设备,当混凝土入仓自由下落高度大于2m时应采取缓降措施。 (23)在倾斜面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浇筑,并使浇筑面保持水平。仓内的泌水应及时排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以免带走灰浆。严禁在流水中浇筑混凝土,已浇筑的混凝土在硬化之前不得受水流的冲刷。
(24)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施工缝处理。若能重塑者且经监理工程师认定,仍可继续浇筑混凝土。
(25)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骨料堆积时,应均匀地散铺于砂浆较多处、或未经振捣的混凝土上,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千百万内部蜂窝。
(26)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已浇好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2.5Mpa前,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 2)混凝土表面应加工成毛面并清洗干净,排除积水,铺设2~3cm厚水泥砂浆(砂浆标号应比同部位混凝土高一级)后,方可浇筑新混凝土。
(27)混凝土模板提前拆除的期限,应得到监理机构的同意。除非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才能拆除。
2)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至少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以下强度,才能拆除:悬壁板、梁:跨度小于等于2m,70%强度。跨度大于2m,100%强度。其他板、梁、拱:跨度小于等于2m,50%强度、跨度2~8m,70%强度、跨度大于8m,100%强度。
(2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硬化到不因洒水而损坏时,就应采取洒水等养护措施。混凝土表面应经常保持湿润状态直到养护期满。在炎热或干燥气候条件下,早期混凝土表面应采用经常保持水饱和或用覆盖物进行遮盖,避免太阳曝晒。 6.5 质量检验与评定
(1)每单元混凝土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作为评定相应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
(2)本细则未列的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原材料品质和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文件技术要求、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3)工程质量检验和单元工程开工(仓)签证按《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执行。
(4)混凝土生产原材料质量检验认证按《工程原材料及同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5)质量检查、验收、评定表式及开仓证等见表式(另发)。
(6)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质量签证。
第八章 扬水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总 则
1.1适用范围:本项目提水点工程
1.2.编制目的: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监理服务水平,促进监理工科学化、公正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特编制本细则。 1.3.编制依据: (1)施工技术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除应按照施工图及本说明的要求外,还必须遵照以下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进行。 《水利水电工程模版施工规范》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泵站施工规范》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闸施工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安装及验收规范》 其他相关规程规范 (2)监理范围
2.1工程范围:包括设计文件内土建、电气、安装、给排水等工程;
2.2工作范围: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信息、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
(3)监理依据及本工程适用标准规范
3.1本工程监理依据主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监理规划;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地质资料、工程变更联系单等相关设计文件;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3.2 本工程适用规范、标准、通用图如表1:
本工程适用规范、标准、通用图 表1
序号 01 02 03 04 名 称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编 号 GB50202-2002 GB50204-2002 GB50268-97 GB50203-2002 本工程适用规范、标准、通用图 表1续
05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顶管施工技术 冷轧带肋钢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电气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工程强制性条文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泵站技术规范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03G101-1 GB50194-93 JGJ59-99 GB50026-93 GBJ300-88 GBJ301-88 GBJ303-88 GB50259-96 GB50278-1998 GBJ141-90 CJJ3-90 JGJ59-99 GB50236-98 GB/T11836-1999 SD204-86 GBJ131-90 HGJ229-91 GB502-96 GBJ147-90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电气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4)施工质量控制
4.1监理质量目标:确保单位、部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工序质量监理控制目标如表2: 单位工程 工序 沟槽 平基管座 安管 给排水工程 接口 检查井 闭水 回填 顶管 钢筋工程 模板工程 泵房及附房工程 混凝土工程 砌体工程 装饰 其它 电线 普通灯具 电气 庭灯 开关插座 接地 变压器 柴油发电机组 安装 水泵 起重设备 其它
控制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优良 合格 优良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备注 4.2质量控制计划 4.2.1人员控制计划
决定工程质量的最重要的因素是直接参与工程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指挥者、操作者,无论材料、机械设备、方法工艺和环境都或多或少的受人的支配或影响,因此,一个工程参与人员素质直接决定了工程质量的好坏。本工程的监理过程中,首先控制好参与工程的人。
4.2.1.1监理人员的控制
公司中标后,经过认真比选,决定由具有多年施工、监理经验的樊建民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其对本工程的监理工作从总体上进行控制;公司将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及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或补充,提高监理素质及监理力度。 4.2.1.2.对施工单位人员的控制
领导的整体素质是提高工作和工程质量的关键,对施工单位人员的控制首先要审查控制施工单位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资质、素质。监理部通过对施工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业绩、职称、岗位证书以及通过交流、勾通直观了解其素质与能力,确保工程有一优秀的带头人,当发现施工单位主要施工人员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建议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更换。
操作人员的素质及质量意识直接影响到工程产品的优劣。对操作人员的控制我们拟首先审查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的岗位证书,如测量员、电工、电焊工、搅拌机操作员、施工员、振动棒操作员机械操作员等。同时通过面谈或观测首件产品来了解操作人员的素质,对无法生产出符合质量要求产品的操作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坚决进行更换。 4.2.2.材料控制计划:
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资基础,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不合格的材料是不可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的。因此,监理部要从控制材料上入手提高工程质量,全面、全过程的对材料进行控制。本工程工程材料控制计划表3。
材料控制计划表 表3
材料名称 进场前控 进场验收 制内 容 控制内容 存放控制 内 容 复核控制内容 平行检测计划 钢筋 厂家资质、样品 宜堆放仓库,露天堆置时出厂试验报告、质保书,按证明力学性能:抗拉、抗弯应垫高并加盖,按不同钢文件核对数量、品种,外观检查:强度以及可焊性(同批种、等级、牌号、规格、有无锈蚀、鳞片、污染 次60吨) 厂家分别标识存放 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按品种、强度、证明文件、出厂时间、批次查看包装与提供资料是否一致,有无结块失效水泥,补报28天强度报告 防受潮,不得露天存放,地面应有隔潮层,不同等级品种和出厂日期、批次的水泥分别堆放,堆垛不超过10袋 对质量怀疑时进行 水泥 厂家资质 胶砂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存放三对质量怀个月复检(袋装同批次疑时进行 200吨、散装500吨) 压碎值、筛分析、表观密度、堆密度、含泥量、对质量怀针片状含量(同批次疑时 600吨) 筛分析、表观密度、堆对质量怀密度、含泥量、氯离子疑时 含量(同批次600吨) 抗压强度等 对质量怀疑时 石子 样品 目测最大粒径、针片状、白皮量泥块含量,查合格证、出厂证明 地面平整,无泥土,不同规格堆放整齐 样品 砂子 混凝土管 砖 防水剂 井盖 厂家资质样品 厂家资质样品 厂家资质 厂家资质样品 查合格证、出厂证明、目测含泥量、洁净度 质保书、合格证,外观质量检查 地面平整,无泥土,不同规格堆放整齐 堆放整齐 质保书、合格证、外观检查 堆放整齐 质保书、合格证 防水 抗压强度、外观 质保书、合格证、外观检查 堆放整齐、覆盖 材料控制计划表(续) 表3
电器 厂家资质样品 合格证型号规格有无老化破损污染 出厂合格证,按品种、型号、证厂家资质 明文件,查看包装与提供资料是否一致 厂家资质 出厂合格证、各种材料的证明文件、试验报告及砼配合比 出厂合格证,按品种、型号、证厂家资质 明文件,查看包装与提供资料是否一致 出厂合格证,按品种、型号、证门窗 厂家资质 明文件,查看包装与提供资料是否一致 混凝土试块、塌落度 仓库存放,不得曝晒,防潮 对质量怀疑时进行 变压器水泵发电机组 商品混凝土 给排水钢构件
4.2.3.施工机械设备的控制
项目监理部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条件,结合工程性质、施工单位
工组织设计对进场机械设备进行合理控制,提高工程机械化施工水平,力求获得较好的质量、进度、效益。
测量、计量设备的控制:水准仪、经纬仪、钢尺、磅秤等进场后使用前,监理人员检查其是否具有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证书编号、出厂编号是否相符,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吊装起重机、混凝土拌合设备、顶管设备检查其工作性能,并要求其专人操作。压路机、打夯机等对结构质量影响较大的机械检查其合格证、查看其工作性能。 4.2.4.环境控制计划
影响工程项目的环境因素很多,很多时候我们无法改变,我们能做的就是做足准备,尽量避开一些恶环境或采取充分的预防措施,使环境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减少到最小。
(1)本工程地质为软土地基;基槽施工时充分考虑软土的影响,防止塌方等;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挖基、回填避开雨天,混凝土浇筑避开低、高温时间段; (3)针对质量管理环境,开工前监理人员应仔细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状况。 4.2.5.1.质量控制监理流程图见图1
质量控制监理流程图
进 行 处 理
4.3排水工程控制要点 4.3.1沟槽开挖工序
(1)槽开挖允许偏差控制目标如表5: 表5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0~-30 检验频率 范 围 点数 检验方法 否 是否通过竣工验收 是 工程竣工移交 不合格 承包商提交开工申请 监理审查 同意 施工 工序完工承包商自检合格 监理检查复核 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验收单 工程竣工,承包商进行验收 承包商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不合格 监理初验 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 不同意 开工准备 图1 质量控制监理流程图
1 槽底高程 两井之间 3点 用水准仪检查 2 槽中每侧宽 不小于规定 两井之间 6点 挂中线尺量每侧计3点 3 沟槽边坡 不小于规定 两井之间 6点 用坡度尺量每侧3点 (2)沟槽开挖监理要点:
①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沟槽土方施工方案,审核其沟槽开挖断面型式是否适用,安全;
沟槽支撑措施是否合理,排水措施是否得当,提出合理的监理建议并督促其落实。要求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轴线复测,并进行自然地坪标高测定。涉及采用钢板桩防护的需要现场监理人员和业主单位同意才可实施。
② 审查挖土单位的分包资质及人员、设备情况和质保体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班组技术
交底。
③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条件,督促施工单位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合理确定分段长度,
确保工序衔接,劳动力、机械均衡施工。
④ 在整个挖土过程中,监理人员经常巡视,提醒施工单位做好沟槽长度、宽度及放坡坡
度控制。督促施工单位将开挖土分类堆放、确保回填土土源质量。严格控制机械挖土深度,管槽底土10cm范围内必需采用人工开挖,严禁扰动槽底土壤,发生超挖,严禁用土回填。提醒施工单位注意施工期天气情况,禁止雨天开挖,避免槽底受水浸泡。 ⑤ 沟槽开挖后,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基槽验收,检验符合要求后填写验收意见并签证,
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防基底土扰动或水浸。 4.3.2平基管座工序监理要点
(1)平基管座偏差控制目标如表6: 表6
序项 目 号 1 混凝土抗压强度 垫2 层 高程 中线每侧宽度 平3 基 厚度 管4 座 肩高 5 蜂窝面积 ±20mm 不大于1% (每侧) 10m 两井之间1 尺量蜂窝总面积 2 用水准仪测量每侧计1点 肩宽 不小于设计 +10,-5mm 10m 10m 1 2 用尺量 挂边线尺量每侧计1点 高程 0,-15mm 10m 1 用水准仪测量 0,-15mm 0,+10mm 10m 10m 1 2 用水准仪测量 挂中线尺量每侧计1点 中线每侧宽度 符合规定 不小于设计 允许偏差 范围 100m 100m 点数 1组 2 符合评定标准 挂中线尺量每侧计1点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2)混凝土施工工序控制同前;
(3)注意检查垫层、平基厚度、高程、中线偏差、管基浇注质量。 4.3.4.管道安装监理要点:
(1) 管材购买前施工单位应先对管材厂家资质进行报验,监理同意方可购买,督促施工
单位加强对进场管材的检查验收,检查承插口及管身缺陷,清退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办理材料报验手续,严格按要求进行承插口工作面、橡胶圈表面的处理; (2) 按管过程中应检查其中线位置,管道高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督促其进行班组技术
交底,并随时记录安装原始数据,及时填写安装质量记录报表;
(3) 安装时严格检查管道是否平稳,中线、高程核对正确后是否逐根加固,缝宽应均匀,
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 (4) 管道安装偏差控制目标如表7: 表7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15 3 5 ±10 ±15 ±30 检查频率 范围 点数 检验方法 挂中线尺量 尺量 用尺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1 中线位置 2 相临管内D≤1000mm 底错口 管内底标高 D>1000mm D≤1000mm 3 D>1000mm 倒虹吸管 4.3.5.抹带接口监理要点:
两井之间 2 两井之间 3 两井之间 3 两井之间 2 两井之间 2 每根管道 4 (1) 接口应平直,环间缝隙均匀,灰口应整齐、密实、饱满,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 (2) UPVC管需直线铺设,需利用柔性接口折线铺设时,每个承接口处相对转角不得大于
2度。
4.3.6检查井工序监理要点:
(1) 巡视检查井砌筑质量:检查砌体用砖及砂浆是否合格,施工时灰缝是否饱满、抹面
是否压光、有无空鼓裂缝、井壁是否垂直、是否有通缝,砌筑前红砖是否浸湿; (2) 巡视检查井内流槽是否平顺、踏步按装是否牢固、位置是否准确、井内是否干净; (3) 检查井盖、井框质量以及安装是否牢固、平稳,井身尺寸、标高是否准确; (4) 检查井偏差控制目标如表8:
检查井偏差控制目标
序号 项 目 长、宽 1 井身尺寸 直径 2 井底标高 D≤1000mm D>1000mm 非路面 3 井盖高程 路面 ±20 ±10 ±15 ±20 5 每座 1 每座 1 每座 1 每座 1 每座 1 用尺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允许偏差 (mm) ±20 检查频率 范围 点数 每座 2 检验方法 尺量长宽各计一点 4.3.7闭水试验监理要点;
(1) 本工程所有管道需做闭水试验,监理全过程旁站监理; (2) 闭水试验前施工单位提交试验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按方案实施; (3) 闭水试验允许偏差控制目标如表9: 表9
序号 1 项 目 其他900 管道 1200 允许偏差 m/(24h.km) <37.5 <43.3 3检查频率 范围 点数 检验方法 计算渗水量 计算渗水量 每个井段 1 每个井段 1 4.3.8回填土工序监理要点:
(1)管道回填前,施工单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报验,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回填;
(2)回填工作应选择晴天进行,督促施工单位不得带水回填,严格控制回填土的含水量,并分层夯实平整;
4.5泵房及附属房屋工程控制要点 4.5.1钢筋加工和安装
(1)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后应及时选定钢筋供应厂家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同意后才能进场,钢筋进场后施工单位应组织验收,同时上报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监理人员现场查验保证资料批号是否与现场钢筋批号一致,并对外观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同意进场,同时现场见证取样,对力学性能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2)钢筋加工应严格按图纸进行,同时应符合有关规定,HPB235级钢筋末端应做180°
弯钩;箍筋末端(焊接封闭式除外)均应做弯钩,设计无要求时,对于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于有抗震要求的结构,应不小于135°,箍筋弯后平直段长度对于一般结构不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于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在钢筋加工时,钢筋弯曲必须调直,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数量不少于3件,偏差符合表11:
表11
项 目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箍筋内净尺寸 允许偏差(mm) ±10 ±20 ±5 (3)在钢筋的加工、绑扎过程中,监理人员要经常进行巡视检查,主要查看钢筋表面是否有锈皮、油污、油漆等,如果有在安装前要清除;冷拉钢筋调直后如果出现裂纹、鳞落或断裂则不能使用,闪光对焊不得出现横向裂纹和明显的烧伤,搭接焊搭接长度要足够,焊缝要饱满,不得有砂眼等;安装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要求配置,铁丝绑扎要牢固,不得有滑动、折断、移位,浇筑混凝土时不得出现松动、变形;绑扎或焊接接头与钢筋弯曲处相距不应小于10倍主筋直径,也不宜位于最大弯矩处;
(4)钢筋焊接接头每300个为一批次,每批次均应按规定进行检验;钢筋焊接接头在同一连接区段内(中点两侧共35d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在受拉区不大于50%,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不可避免时采用机械连接,切不大于50%;直接承受动载的结构构件中也应采用机械连接,且不大于50%。
(5)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在同一连接区段内,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梁板及墙类构件,不得大于25%,柱不得大于50%,同时接头处横向净距不小于钢筋直径,同时不小于25mm。
(6)钢筋安装严格按图纸进行,允许偏差如下: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基础,查10%,且不少于3件;对于墙和板,应按代表性的自然间查10%,且不少于3件。
钢筋安装允许偏差项目控制目标 表12 项 目 绑扎钢筋网 绑扎钢筋骨架 长宽 网眼尺寸 长 宽高 间距 排距 受力钢筋 保护层厚度 基础 柱梁 板墙壳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钢筋弯起点位置 预埋件位置
4.5.2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承重支架必须报专项施工方案,并须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模板安装应接缝严密,不得漏浆,模板刚度满足设计、施工要求,预埋件、预留孔洞不的遗漏,且安装牢固,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如表13:
模板偏差控制目标 表13
项 目 轴线位置 底模上表面标高 截面内部尺寸 层高垂直度 基础 柱墙梁 不大于5m 大于5m 允许偏差(mm) 5 ±5 ±10 +4,-5 6 8 2 检查方法 钢尺检查 水准仪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中心线位置 水平高差 允许偏差(mm) ±10 ±20 ±10 ±5 ±10 ±5 ±10 ±5 ±3 ±20 20 5 +3,0 检查方法 钢尺检查 钢尺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量两端、中间个一点,取最大值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和塞尺检查 相临两板表面高低差 表面平整度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插筋 中心线位置 外露长度 预埋螺栓 中心线位置 外露长度 中心线位置 预留洞 尺寸 5 3 3 5 +10,0 2 +10,0 10 +10,0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经纬仪、钢尺检查 经纬仪、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经纬仪、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经纬仪、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模板拆时应保证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受损坏,除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要求的应满足表14要求(底模)
底模拆除强度控制表 表14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 ≤2m 板 ≤8m,>2m >8m 梁拱壳 >8m 悬臂构件
4.5.3混凝土工程
在钢筋、模板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可申请浇筑混凝土,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混凝土浇捣报审表,在配合比、原材料、机械设备、人员组织符合要求时批准进行混凝土浇注,浇注过程中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主要监督检查施工配合比、塌落度、振捣质量、支架、模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理;混凝土浇筑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养护,达到拆模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填报浙建监A5模板及承重架拆除报审表,监理人员现场查看模板拆除后混凝土有无蜂窝、麻面、露筋等现象,如果有应根据严重程度确定现场修整或确定修整方案后修整或者返工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备案。
≥100 ≥100 ≤8m 达到设计强度百分比(%) ≥50 ≥75 ≥100 ≥75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15
项 目 基础 轴线位置 墙柱梁 剪力墙 层高 ≤5m 垂直度 >5m 8 5 8 10 H/1000且≤30 ±10 ±30 +8,-5 +25,0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经纬仪、钢尺检查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水准仪、钢尺检查 全高 截面尺寸 电梯井 长宽对中线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钢尺检查 基础 允许偏差(mm) 15 10 钢尺检查 检查方法 全高(H) 标高 层高 全高(H)垂直度 H/1000且≤30 表面平整度 8 10 5 5 15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 预埋件 预埋螺栓 预埋管 钢尺检查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4.5.4砌体
钢尺检查 本工程砌体不得采用实心砖,工程开工前,所有原材料必须报验合格,基础砌筑
前,施工单位应先对基础中线、边线进行报审,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如表16: 表16
长度L、宽度B(m) 允许偏差(mm) 长度L、宽度B(m) 允许偏差(mm) L或B≤30 30< L或B≤60 ±5 ±10 60< L或B≤90 L或B>90 ±15 ±20 监理人员应在砌体施工时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严格按图施工,砌体在砌筑时应用水充分浸润,留槎接槎符合要求,砂浆饱满,不得出现瞎缝、假缝、通缝。
砖砌体一般尺寸控制目标 表17
项项目 次 1 2 度 混水墙柱 8 ±5 20 纬仪检查或吊线检查 水平灰缝5 平直度 6 混水墙 10 吊线和尺检查,以每层清水墙游丁走缝 20 第一皮砖为准 少于2处 清水墙 7 拉10m线和尺检查 少于2处 10%,不少于3间,每间不少于2处 10%,不少于3间,每间不用尺检查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4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3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基础顶面和楼面标高 表面平整清水墙柱 (mm) ±15 5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少于2处 10%,不少于5处 10%,不少于3间,每间不用水平仪和尺检查 不少于5处 10%,不少于3间,每间不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抽查数量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控制目标 表18
项次 1 垂2 直度
4.5.5粉刷、装饰 4.6电气控制要点 4.6.1电缆敷设
1.电缆敷设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电缆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直埋敷设时,严禁在管道的上面或下面平行敷设。
(2)坐标和标高正确,排列整齐,标志桩、标志牌设置准确;有防燃、隔热和防腐蚀要求的电缆,保护措施完整。
(3)在支架上敷设时,固定可靠,同一侧支架上的电缆排列顺序正确,控制电缆应
全高 项目 轴线位置偏移 每层 ≤10m >10m 允许偏差(mm) 10 5 10 20 检验方法 经纬仪、尺量 用2m托线板检查 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放在电力电缆的下面,1KV及其以下的电力电缆应放在1KV以上电力电缆的下面;直埋电缆的埋设深度、回填土要求、保护措施以及电缆间和电缆与地下管网间平行或交叉的电小距离均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2电缆终端头和电缆接头的制作、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封闭严密,填料灌注饱满、无气泡、无渗油现象;芯线连接紧密,绝缘带包扎严密,防潮涂料涂刷均匀;封铅表面光滑,无砂眼和裂纹。
(2)交联聚乙烯电缆头的半导体带、屏蔽带包缠不超越应力锥中间最大处,锥体坡度匀称,表面光滑。
(3)电缆头安装、固定牢靠,相序正确,直埋电缆接头保护措施完整,标志准确清晰。 3电缆支、托架安装位置正确,连接可靠,固定牢靠,油漆完整,在转弯处能托住电缆平滑均匀的过渡,托架加盖部分盖板齐全。 4电缆保护管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管口光滑,无毛刺,固定牢靠防腐良好。弯曲处无弯扁现象,其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出入地沟、建筑物的保护管口封闭严密。 4.6.2 配管及管内穿线 1管子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连接紧密,管口光滑、护口齐全;明配管及其支架平直牢固,排列整齐,管子弯曲处无明显折皱,油漆防腐完整;暗配管保护层大于15mm。
(2)盒(箱)设置正确,固定可靠,管子进入盒(箱)处顺直,在盒(箱)内露出的长度小于5mm,用锁紧螺母的螺纹为2-4扣。 2管内穿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在盒(箱)内导线有适当余量;导线在管子内无接头;不进入盒(箱)的垂直管子的上口穿线后密封处理良好;导线连接牢固,包扎严密,绝缘良好,不伤芯线。 3金属电线保护管、盒(箱)及支架接地(接零)支线敷设的检验。 4.6.3 配电柜及动力开关柜安装 1柜(盘)组应符合以下规定:
(1)柜(盘)与基础型钢间连接紧密,固定牢固,接地可靠,柜(盘)间接缝平整。 (2)盘面标志牌、标志框齐全、正确并清晰。
2柜(盘)内的设备及接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完整齐全、固定可靠,操动部分动作灵活、准确;
(2)二次结线准确、固定牢靠,导线与电器或端子排的连接紧密,标志清晰、齐全。 3柜(盘)及其支架接地(接零)支线敷设的检验。 4.6.4电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工程
1电机接线端子与导线端子必须连接紧密,不受外力,连接用紧固的锁紧装置完整齐全。在电机接线盒内,裸露的不同相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最小距离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2观察检查和检查电机抽芯记录。
3电动机宜在空载情况下作第一次启动,空载运行时间要满足规范要求,并记录电机的空载电流值。
4.6.5电气照明器具及其配电箱(盘)安装工程
1大(重)型灯具及吊扇等安装用的吊钩、预埋件埋设检查。 2器具的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和其他安全要求检查。 3器具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器具及其支架牢固端正,位置正确,有木台的安装要木台中心;
(2)暗插座、暗开头的盖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灯具及其控制开关工作正常。 4配电箱(盘、板)安装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合适,切口整齐;暗式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零线经汇流排(零线端子)连接,无绞接现象;箱体(盘、板)油漆完整。管子与箱体连接有专用锁紧螺母。 5导线与器具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1)连接牢固紧密,不伤芯线。压板连接时压紧无松动,螺栓连接时,在同一端子上导线不超过两根,防松垫圈等配件齐全;
(2)开关切断相线,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中心触点的端子上;同样用途的三相插座接线,相序排列一致;单相插座的接线,面对插座,右极接相线;左线接零线;单相三孔、三相四孔插座的接地(接零)线接在正上方;插座的接地(接零)线单独敷设,不与工作零线混同。
6照明器具及配电箱(盘)的接地(接零)支线敷设的检验。 4.6.6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接零)线的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平直、牢固,固定点间距均匀,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有补偿装置,穿墙有保护管,油漆防腐完整;
(2)焊接连接的焊缝平整,饱满、无明显气孔、咬肉等缺陷;螺栓连接紧密、牢固,有防松措施;
(3)接至电气设备、器具和可拆卸其它非带电金属部件接地(接零)的分支线,必须直接与接地干线相接,严禁串联连接。
(4)接地(接零)线焊接搭接长度应符合规定,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6.7 测试
1电缆的耐压试验结果、泄渗电流和绝缘电阻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2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 3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6.8接线安装
1安全式滑接线安装,当滑接线长度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时,滑接线应装有膨胀补偿装置。 2安全式滑接线的连接应平直、支架夹安装应牢固、各支架夹之间的距离应小于3m。 3安全式滑接线支架的安装,宜焊接在轨道下的垫层板上,当固定在其它地方时,应做好接地连接接地电阻小于4Ω
4滑接器的安装、支架的固定应牢靠,绝缘和绝缘补垫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导电部分对地的绝缘应良好,额定电压为0.5kv以下的滑接器,其相领导电部分和导电部分对地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m。 4.7设备安装监理要点 4.7.1泵的安装监理要点 4.7.1.1设备及材料等的监理
1、工程安装施工要的设备、材料、配件等成品在进场时必须向监理提供质保书及质量检验报告,经监理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
2、按出厂清单对设备、材料、配件进行清点,复核其数量应符合出厂清单。 4.7.1.2对泵的基础几何尺寸的复验
1、对泵的基础、纵向、横向及标高的几何尺寸复核各尺寸应满足设备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规范要求。
2、对基础设备地脚螺栓孔的复核应满足设备要求。 4.7.1.3泵的安装就位、找正找平的监理
1、设备地座放置垫铁及垫铁的布置要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2、设备就位其标高、纵、横中心尺寸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3、整体安装泵的纵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1000㎜,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1000㎜,并应在泵的进出法兰面或其他水平面上进行测量。
4、驱动机轴与泵轴,驱动机与变速器轴以联系轴器连接时,两半联轴器的径向位移、端面间隙、轴线倾斜均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5、驱动机轴与泵轴以带连接时,两轴的平行、两轮的偏移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4.7.1.4管道的安装及泵的试运行
1、管道内部和管端应将内部的杂质清理干净,密封面和螺纹不应损坏。 2、吸入管道和输出管道应有各自的管道支承架,泵不得直接承受管道的重量。 3、相互连接的法兰端面应平行,不应错位,偏移时靠螺栓强行连接。
4、泵的润滑、密封、冷却液的管道应清洁,保持畅通,其受压部位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当无规定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5、泵的同试及试运转应符合《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规定。 (5)进度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能否按期完工,将直接影响到投资效益的发挥,施工阶段监理进度控制的总任务就是在满足项目总进度计划要求的条件下,编制或审核不同种类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加以控制,以保证项目按期完工。 (1) 进度控制目标:按期完工 (2) 控制措施:
事前控制:审核施工单位总进度计划,了解施工单位的技术和管理素质、操作工人的数量和质量、机械设备的配置、材料市场状况、地质地貌条件、交通条件以及合同业主支付能力、三通一平情况等,制定详细的项目总控计划,作为进度控制的依据;
事中控制:定期对施工进度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有偏差时,
监理人员应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仔细分析并找出进度偏差原因,并针对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在会议上进行批评、到现场逐项落实资源条件、建议业主提前或推迟支付工程款、约见施工单位法人代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包括要求撤换项目经理、建议建设单位解除合同等;严厉制止不和施工方案、正常施工程序的施工行为。随时检查施工单位配备的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是否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否则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增加相应的劳动力、材料、设备,协调处理相关方面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事后控制:当因各种原因导致工期延迟时,采取公正态度处理工程延期事宜。 (6)投资控制
(1) 控制目标:不发生因监理工作失误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2)工程计量时根据工程量计量规则、施工合同对已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 (3)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发现与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不一致的地方,避免因监理同意施工方案变更而导致费用增加;监理项目部在条件有利的情况下,及时提醒建设单位因施工方案改变向施工单位索赔。
(4)监理工程师从造价控制的角度对施工进行跟踪,在正常的监理过程中,把好质量的复核关,严格控制现场签证,事实求是的核实工程量。
(5)根据合同规定,把好定额套用关,工序套用最合适的子目。
(6)严格审查工程变更,对施工单位要求变更的工程内容认真进行投资比较,并及时与业主勾通,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7)信息管理
5.5.1.本工程项目信息管理资料分类如表19:
项目信息管理分类表
表19
序号 01 及设施 02 03 进度控制 工程计量 帐、支付台帐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工程进度情况报审、临时延期报审、最终延期报审 工程款支付报审、计量报审、变更费用报审、费用索赔报审、完成产值台概要 顾客提供的文件顾客提供设备、文件清单 内 容 项目信息管理分类表(续)
工程隐蔽及质量问04 题处理 05 安全监督 分项、分部、单位06 工程验收 07 工序控制 08 会议纪要 日志、月报、评估、09 总结 收文登记、项目部文件清单、单位资质、监理人员资质、总监授权书、专10 公司文件及设施 业监理工程师授权书、见证授权书、公司巡视情况、监理合同 11 旁站记录 12 平行检测 开工报告及人员报13 审 规划、细则、内部14 管理 15 设计变更 16 材料控制 17 监理通知 施工组织设计、方18 案 施工组织报审、施工专项方案 变更单、联络单、图纸会审 原材料、构配件、设备验收;试件(构件)检验、相关台帐 通知、停工令、回复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考勤表、内部会议记录 开工报告、管理人员报审、定位放样、设备报验、分包报审 旁站记录、 强度回弹记录、其他记录 监理日记、工程月报、质量评估报告、工作总结、 技术复核报审、模板拆除报审、混凝土浇捣报审 工地会议记录、专题会议记录、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报验 安全专项方案、安全问题处理、安全处理方案报审、安全检查报验 隐蔽报审、质量问题报告、质量问题处理方案报审
(8)安全控制
8.1.安全目标:严格监督施工单位遵守安全规程,按已批准的安全方案实施,做到安全无事故。
8.2.安全控制措施:
对安全控制采取主动控制为主的方法,运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运行安全目标的控制。
8.2.1.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机构,监理人员着重审核其安全组织和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流程,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具有资格的专职安全员,促使施工单位从组织上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8.2.2. 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承包合同承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安全专项方案,专项方案应包括交通安全、电力及管道安全防护方案、临时用电安全方案、基槽深挖安全防护方案、机械操作安全方案等;施工单位安全方案应经单位安全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并签署可行意见;施工单位方案上报后监理人员要严格审查方案的可行性、有效性和层次性,同时审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器材的技术性能,包括出厂合格证等,确保其满足工程安全操作需要;促使施工单位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目标实现。
8.2.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严格监督安全方案的实施,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整改,必要时,建议业主单位采取经济手段或合同手段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8.2.4.实施安全报审制度,督促施工单位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9)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各项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的实现,本工程执行以下监理工作管理制度:(详见《监理规划》) 9.1.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9.2.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报审制度 9.3.进场设备报审制度
9.4.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9.5.材料采购审批及材料(设备)进场报验制度 9.6.试验见证制度
9.7.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制度 9.8.浇捣令制度 9.9.拆模申请制度 9.10.混凝土成型验收制度 9.11.质量等级确认制度
9.12.工序、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9.13.质量问题报告制度 9.14.设计变更会签制度 9.15.工地例会制度 9.16.报表制度 9.17.文件发放制度 9.18.工程款支付制度 9.19.监理日记和月报制度 9.20.监理项目部内部会议制度
第九章 输水管道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 供水和节水工程的工程设计;
2.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 3. 农村供水和节水工程监理规划。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扬水站建设工程。
三、工程特点
输水管道的安装是节水和改水工程中的一项重要的工程项目,安装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能否正常发挥效益,干管上一处出现问题,将影响到全局。
各工程的输水管道,均采用塑料管材,该管材抗渗性能好、施工方便、造价低,是一种普遍采用的输水管材。
输水管道安装工程的特点是:工程量大、工程路线长、施工条件复杂、接头多、隐蔽工程多、工期短。这些特点给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带来了很多的困难和难题。为此,必须充分估计到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好事先的控制工作,施工中严格认真地进行各项监理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四、 监理工作流程
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
(一)、材料设备的控制 1、管材及管件
塑料管材及管件的购置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供货厂家必须是省水利厅指定的生产厂家,进场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改水工程所用的材料尚须有卫生检验合格证,出据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必要时须进行复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2、设备
分部工程验收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工序检验签证 施工过程控制 质量控制 各工序跟踪监理 关键工序旁站 施工准备工作检验 材料设备检验 编制监理细则 审查管道安装措施计划 否 施工单位提交 管道安装措施计划 施工单位修订计划 所用闸阀等设备,均须为正规厂家生产,具有出厂合格证。 (二)管道的施工放样
管道的测量定位要与设计要求一致,包括平面位置与高程控制两个方面。管道应每隔50米打一木桩标定其轴线位置,遇到支管交叉、转弯和安装闸阀、排气阀及地形变化处,应加设定位标桩,桩上写明桩号及开挖深度。并在中心线两侧划出管沟开挖边线。
(三)管沟开挖
1、管沟开挖应按设计断面进行;
2、在地质情况有变化的情况下,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改变边坡进行开挖; 3、管床(即管槽的底面)不得超挖,应修整平直。如局部超挖应以相同土壤填补并夯实至接近天然密实度;
4、管槽经过岩石、卵石区时,为了不损坏管道,应将槽底至少再挖深15厘米,并填土夯实至设计槽底标高;
5、管槽开挖后,如不能立即进行管道安装,应予留15—30cm土层,待安装开始前再挖至设计高程;
6、管槽挖出的土应堆放在管槽一侧,槽底有积水应立即排除; (四)管道埋设
1、管道安装前应对管材进行爆破试验和外观检查。爆破试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外观检查发现有破损变形时应立即更换;
2、管槽底面如有落石、落土应予清除,积水应事先排净并落干; 3、安装管道时应防止砂石及杂物进入管道,中断安装应封堵管口;
4、安装管道应先干管后支管,由低处到高处的顺序进行,穿越公路时应加套管保护。承插式管道应将承口对准水流方向。三通、四通、闸阀的安装应与管道同时进行;
5、管道和管件安装完毕后,应部分回填,回填高度达到管顶高度的一半左右,使管道定位后,再进行水压试验;
6、水压试验后,应立即进行回填,回填后必须在管道两侧同时进行。回填应分层夯实,每层填土高度应控制在20cm左右,塑料管材因温度变形大,应在地面温度与地下温度接近时回填。
(五)管道连接
塑料管道的连接方式有以下几种,各工程可根据需要选用。
1、粘接连接
(1)、粘接前按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粘接剂,按粘接技术要求,对管或管件进行预加工和处理,按粘接工艺要求,检查配合间隙,并将接头去污、打毛;
(2)、粘接时,管轴线应对准,四周配合间隙应相等,粘接剂涂抹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粘接剂涂抹应均匀,间隙应用粘接剂填满,并有少量挤出;
(3)、粘接后,固化前管道不应移位,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 2、翻边连接
(1)连接前,翻边时应将管端先锯正、锉平、洗净、擦干;翻边应与管中心线垂直,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翻边正反面应平整,并能保证法兰和螺栓或快速接头自由装卸。翻边根部与管的连接处应熔合完好,无夹渣、穿孔等缺陷,飞边、毛刺应剔除; (2)连接时密封圈应与管同心,拧紧法兰螺栓,各螺栓受力应均匀;
(3)连接后,法兰应放入接头坑内,管道中心线应平直,管底与沟槽底面应贴代合良好。
3、套筒连接
(1)、连接前配合间隙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要求,密封圈应装入套筒的密封槽内,不得有扭曲、偏斜现象;
(2)、连接时,管子插入套筒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困难时,可用肥皂水或滑石粉作润滑剂,可用紧线器安装,也可隔一木块轻敲打入。
4、热熔对接
(1)、热熔对接管子的材质、直径和壁厚应相同,热熔对接要求对管子进行预加工,清除管端杂质、污物。管端按设计温度加热至充分塑化而不烧焦,加热板应清洁、平整、光滑;
(2)对接时加热板的抽出及两管合拢应迅速,两管端面应完全对齐,四周挤出树脂应均匀。冷却时应保持清洁,自然冷却应防止尘埃侵入,水冷却应保持水质清净;
(3)、对接后,两管端面应熔接牢固,并按10%进行抽检,若两管对接不齐应切开重新加工对接,完全冷却前管道不应移动。
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设计交底前,认真熟悉设计文件及图纸,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设计交底时,参加设计交底会;
2、开工前,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3、审查建设单位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审查承包单位的资格报审表和工地施工管理机构及其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5、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供货厂家是否符合领导的规定;
6、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7、参加建设单位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1)、认真听取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情况介绍;(2)、了解建设单位的要求和决定;(3)、介绍监理的监理机构,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及分工;(4)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5)、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负责起草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二)、质量控制工作
1、对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核和确认;
2、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对进场的实物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抽检。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撤出现场;
3、对管道安装的施工过程一般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和重点工序应进行旁站; 4、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工地会议,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6、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单元工程评定资料,应及时审核,符合要求后给予签认; 7、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三)、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1、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 2、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3、工程变更实施前,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4、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与施工单位的费用问题提出证据。
5、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程序:
(1)承包单位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
(2)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审核并审定工程量清单和支付申请表后,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6、工程竣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结算,竣工结算程序如下: (1)、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报竣工结算报表; (2)、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3)、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四)、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1、工程进度的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1)、施工总进度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年、季、月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当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以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严重时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五)、竣工验收
1、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告单。
2、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
题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章 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总 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的各项验收。
本细则编制依据:《河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冀国土资办发【2014】72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以及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其它设计文件。
一、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
1、各工序的检查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的验收和签证,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 2、重要单元工程(设计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签证,由监理机构组织设计、施工和业主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联合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由业主或监理机构组织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与工程的竣工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监理机构协助业主进行工程验收的组织工作。
二、工程验收的程序
1、工序验收和单元工程验收,是所有后续各项验收的基础,承建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工序和单元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2、各类验收的一般程序为:施工承建单位经过自检,认为已达到相应的验收条件要求,并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即可按照合同文件和各方协商确定的时限,向监理机构或业主提交验收申请。业主或监理机构在接到验收申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的完成情况、验收所需资料和其它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组织初验,经审查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后,除工序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签证外,其余均应组织相应的验
收委员会(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承建单位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工程验收资料,包括施工报告以及质量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验收签证资料等。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前,监理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施工监理报告。
4、各种验收均以前一阶段的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依次进行。对前阶段验收已签证部分,除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复验。
5、工程验收中所发现的问题,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验收主持单位对有争议的问题有最终裁决权,同时应对裁决意见负有相应的责任。验收中遗留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的意见按期处理完成。
6、建筑物已按合同完成,但未通过竣工验收正式移交业主单位以前,应由承建单位管理、维护和保养,直至竣工验收和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期满。
三、工序和单位工程检查验收
1、工序验收食指按规定的施工程序、在下道工序开工(如混凝土浇筑、灌浆等)前,对所有前道工序所完成的施工结果进行的验收。其目的是确保各工种每到工序都能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判断下一道工序能否进行施工,并对工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有关工序验收的程序、检查内容、质量标准、验收表格等,按各专业监理细则或监理工程师制定相应“验收办法”执行。对于施工过程相对简单的项目,工序验收也可和单元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2、工序验收均在施工现场进行,首先必须经承建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交监理工程师申请工序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的8小时以内赴现场对工序进行检查验收,特殊情况则在现场立即进行检查验收。在确认施工质量和原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后签发开仓(开钻、开灌)证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单元工程验收以工序检查验收为依据。只有在组成该单元工程的所有工序均已完成,且工序验收资料、原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所有验收资料都齐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单元工程验收。各种单元工程验收所需的“三检”表,质量检查和评定表、施工质量合格证(开仓证、准灌证等)的试样,按有关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程师编制的验收“办法”。
4、一般单元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建单位“三级”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通常单元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可配合月进度款结算每月进行一次。未经验收或质量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不给予质量签证。对于当月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必要时还应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进行处理。处理完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填写缺陷处理验收签证,则该单元工程可列入下个月验收的范围内。
5、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由须特别给予重视,其验收程序如下。
1)基础验收参建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2)其余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由监理机构组织设计、业主、承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承建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号三级质检表,填报验收申请报监理机构申请验收。监理机构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审查工序验收资料、原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则组织联合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及验收签证。
6、对于由质量缺陷或发生施工事故的单元工程,应记录出现缺陷和事故的情况、原因、处理意见、处理情况和对外处理结果的鉴定意见,作为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出现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
7、对于出现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则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最终完成质量事故处理后,由业主主持召开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会,验收合格,由专题验收组会签“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签证书”。
8、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分数及其移交时间等,按业主资料室的归档要求执行。
四、分部工程验收
1、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是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及合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全部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当合同项目施工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在进行阶段验收前,业主或监理机构及时组织联验收小组,主持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2、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在单元工
程验收基础上,按有关规程和标准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3、分部工程验收前,承建单位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 1)分部工程的竣工图纸、设计要求和变更说明。
2)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 3)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 4)单元工程验收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 5)承建单位对分部工程自检合格的资料 6)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 7)其它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上述验收资料需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审查意见完成资料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编写施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其中包括施工条件等。 2)施工依据。
3)施工概况,包括施工总布置、施工方法、施工极度等。
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测量放样、开挖爆破、锚杆锚索、混凝土浇筑等质量保证措施。
5)施工质量评价,包括对单元工程的监测试验成果分析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分部工程质量自评结果。
6)完工工程量清单。 7)尾工项目清单。
5、承建单位在完成验收自理整理和施工报告编写之后,即项业主或监理机构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施工报告和全部验收资料。
6、业主或监理机构在接到承建单位的验收申请后,应及时做好对资料的再审查,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并主持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7、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建筑物部位、高程、轮廓尺寸、外观是否与设计相符。 2)建筑物运行环境是否与设计情况相符。 3)各项施工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4)建筑物是否存在缺陷,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8、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签订书,正式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6份暂时存承建单位,作为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五、阶段验收
1、当合同施工项目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均应进行阶段验收。
2、阶段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委员会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
3、阶段验收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业主提出验收申请,并向业主及监理机构提交下述材料。
1)阶段验收申请报告。 2)分部工程的验收签证。
3)待验收工程的施工报告(包括施工大事记)。 4)已完、未完的工程量清单。
5)质量事故或重大缺陷处理及处理后检查记录。 6)建筑物应用及度汛方案。
7)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4、经业主及监理机构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业主组织验收。
5、阶段验收委员会由业主单位组织并主持,其工作主要包括: 1)听取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生产单位的工作汇报 2)审查验收文件、资料。
3)检查已完工程的质量和形象面貌。
4)检查待建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5)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用条件。
6)对验收一流问题及缺陷提出处理要求并责成承建单位限期进行处理。 7)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签署阶段验收鉴定书。
6、阶段验收签订书,正式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若干份,由业主单位分送参加验
收的有关单位和有关部门。
六、单位工程验收
1、当某单位工程在合同竣工前已经完建,能发挥效益,或业主要求提前投入运行时,应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根据验收要求继续由承建单位照管与维护,或办理提前使用和资产移交手续。
2、申请单位工程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该单位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的要求基本完成,并已完成了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阶段验收,质量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已清理。
2)设备制作安装经调试和试运行,安全可靠,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观测仪器、设备均已按设计要求埋设,并能保证工程安全运行。 4)工程质量缺陷已经妥善处理,能保证工程安全运行。 5)少量尾工已妥善安排。
6)生产(使用)单位已做好接受、运行准备。 7)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
3、单位工程验收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业主和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同时提交下列验收文件资料
1)施工报告。
2)竣工图纸和设计文件。
3)试验、质量检验、测量成果、调试与试运行成果和主要原材料、设备的出产合格证、技术说明资料。
4)隐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 5)质量与安全事故记录、分析及处理结果。 6)施工大事记和施工原始记录。 7)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4、经业主及监理机构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业主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
5、单位工程验收由业主单位组织并主持验收委员会进行,其主要工作同阶段验收。
6、单位工程验收成果为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正式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单位各1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建单位,作为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若干份,由业主单位分送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和有关部门。
七、合同工程竣工验收
1、当合同项目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完建,可以发挥工程效益,应及时进行竣工验收,通过验收后应限期向业主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完建。
2)工程经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在质保期内已及时完成剩余尾工和质量缺陷处理,施工现场清理完成。
3)各项运用的工程已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
4)工程安全鉴定单位已提出工程安全鉴定报告,并由可以安全运行的结论意见。 5)验收要求的各种报告,资料已经整理就绪,并经监理机构及业主审查通过。 3、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前90天,工程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及业主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随同报告提交或准备下列主要验收文件。
1)工程施工报告
2)业主或监理单位根据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4、监理机构接受工程承建单位报送的申请验收报告后,认为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或对报送文件持异议的,在28天以内通知承建单位,否则在56天内完成预审预验并在通过预审预验后及时报送业主单位期限组织和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5竣工验收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包括:
1)听取工程承建单位、设计、监理及其它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 2)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审查竣工资料。
3)对工程施工是否符合合同文件及设计要求做出全面审查和评价。 4)对合同工程项目质量等级做出评定。
5)确定工程能否正式移交、投产、运用和运行。 6)确定尾工项目清单,合同完工期限和缺陷责任期。
7)讨论并通过合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6、工程竣工验收的成果是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证书。通过竣工验收后,由验收委员会签署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单位和监理机构各1份外,其余6份连同历次阶段、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和质量评定签证一并移交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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