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家“房屋拆迁”的情况说明
令狐文艳
商州区拆迁办、各级村、镇、区:
本人刘淑田,女,69岁,系商州区林涧村二组村民。现有住房为一层土木结构,宅基地用地面积200多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100多平方米。
自2005年本村闻讯拆迁后,村民们相继加盖或者在自留地擅自盖房,本人当时也正在筹划建房。而当时村、镇、各级领导积极宣传国家拆迁:要求村民不准乱建乱盖,凡是随便拆建房子,国家拆迁时将不予补偿;凡是响应国家,不随意乱建的村民,拆迁时将予以奖励,(一层的住房的,最低按照两层予以安置补偿),不会让老实人吃亏。本人觉得还是为群众考虑地周全,不让村民擅自盖房,不仅为国家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更是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本着对的绝对信任,本人一意孤行,不顾家里老少的强烈反对,取消了拆建自己住房的计划。
近期本村“房屋拆迁公告”发布,本人在阅读完相关细则之后,寝食难安,觉得现在的安置办法、安置的面积、补偿的费用使我们一大家今后无法生活。最近看到村里人又开始疯狂般地在修建房子,本人内心十分焦灼,遂打算盖自家的房子,但是贵处发通告,不准盖房,否则要推倒。本人现已近古稀之年,自己积极响应的拆迁号召没有拆建现有住房,结果却迎来重大的损失,反倒是村里乱搭乱建者受益,甚至索赔翻了好几倍?在本次房屋拆迁时能不能把我们老实人的利益适当考虑?我家“房屋拆迁”的利益怎么来维护?请求给一个公道的待遇?
鉴于以上不公平的待遇,本人很纠结,天天以泪洗面,无法面对自己的家人和以后
令狐文艳
令狐文艳
的生活。想不通自己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结果却给家庭以后的生活带来重大的责难。特此向贵处予以申请说明,希望贵处在拆迁补偿中予以考虑,让农村老实人也能享受到的关心与关照。
村 民:刘淑田
2015年3月31日令狐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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