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新生儿户口本申请书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姓名: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与委托人关系:
委托人于20XX年XX月XX日在医院分娩,特授权委托(受委托人姓名)办理(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现委托代为处理以下第项事务相关事宜,所产生相关法律责任由委托人自行负责。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按手印:
受托人签名按手印:
XX年XX月XX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
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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