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器材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为承建工程,租用甲方建筑器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租用甲方钢管,扣件等建筑器材,实际数量及时间以发货单据为准。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未归还租赁物,视同乙方继续承租租赁物,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乙方在提货时由经办人点清数量,验收质量,如有异议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乙方经办人在发货单上的签字视为对数量和质量合格的确认。甲方概不承担使用中的任何责任。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甲方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检验。甲方可为乙方代办运输、装卸和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提货前须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结清时返还押金。
四、器材成本价值及租金(不含税)收到标准如下: 品名 钢管架 扣件 顶托 工字钢 单位 米 套 根 米 成本价值(元/单位) 租金(元/天/单位) 五、租金按租用天数计算,自发货之日起至送回日止,租期不足九十天,按九十天计算租金,租期超过九十天,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以发货单核验收单位结算凭据。乙方应于每月最后一天支付租金,未按时支付的,每天按应缴纳租金的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至租金缴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60天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
六、乙方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租用的器材。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
程使用,不得转租、转借、转换工地;不得截断、焊接、打眼;如转租、转借、转换工地,须经甲方同意。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前,须将器材上的附着物(泥沙)铲除,清刷干净。
七、乙方需另外交纳下列费用;扣件洗油费按 元/套收取。顶托洗油每根收取 元,若钢管架折弯,按 元/米计收校直费用。若超长知架管改制(钢管长锯短),按 元/根计取其费用。丢失损坏器材甲方可按器材市场价或按成本价的120%计收其赔偿费。
八、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没有归还租赁物,则甲方可以视同租赁物已被乙方丢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但在赔偿支付前,因乙方实际占用租用器材,需按租金标准支付费用。
九、乙方确认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权限为代为签订,变更租赁协议,代为乙方履行租赁合同,代为制定或变更合同经办人,代为进行租赁合同项目下的结算。
十、租用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出租方应及时向承租方发包总结算单,承租方在收到总结算单15天内应提出书面异议,如15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承租方认可甲方提出的总结算金额。
十一、保证人愿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租金,违约金,赔偿费和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有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起算,至整个债务结束。
十二、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为实现债权的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结付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XX建筑器材租赁合同
出租方:XX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
合同编号( )XX建筑字第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承租方承建 工程,租用出租方建筑器材,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物品名称,规格型号,租赁价格: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品名 轮扣式立杆 轮扣式立杆 轮扣式立杆 轮扣式立杆 轮扣式立杆 轮扣式横杆 轮扣式横杆 轮扣式横杆 轮扣式横杆 轮扣式横杆 可调顶托 可调顶托 钢管 扣件 规格 LG-3.0米 LG-2.5米 LG-1.9米 LG-1.2米 LG-0.9米 HG-1.5米 HG-1.2米 HG-0.9米 HG-0.6米 HG-0.3米 单位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根 支 支 米 套 租赁价格 丢失赔偿 (元/根) 报废赔偿标准 (元/根) 上述租金标准为未含税租金标准,承租方在以收据换时,另外补交与出租方承担的税金额相等的租金,内架地下车库按每米平方米 元计算,标准层每平方米 元计算,工期 个月,如超出时间按原租金计算,工地一切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
二、承建方预计租用出租方各型号轮扣式脚手架 米,顶托 套,钢架管 米,扣件 套,实际租用数量以发货单据为准。
三、预计租用起止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工程地点:
五、承租方在提货时查验质量及清点数量,如有异议及时向出租方提出更换,出租方概不承担承租方在使用中的任何责任。承租方签订合同时,需交纳 元定金,否则出租方不确保器材供应,无特殊情况下,应按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供应器材。
六、出租方可代为承租方提供器材现场施工安装指导,并可代为承租方代办运输。承租方租用器材的提供,送回地点均为出租方仓库,装卸,码堆和运输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七、押金收到标准:轮扣式脚手架每吨 元(轮扣式脚手架每吨208米),顶托每套元,
钢管每吨 元(钢管每吨250米)。承租方提货前需向出租方交付押金,先进帐,后提货,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结账时退回押金。
八、租金结付期限和方式:租期每满 天结付一次租金,到期即由承租方付给出租方,
承租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逾期承租方为结付租金,出租方按实际逾期时间加收违约金(日率3‰)。如承租方在超过约定的支付租金期限60天,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自行收回租赁物,并由承租方承担所需全部费用。
九、计算租金起止时间:按租金用天数计算,自发货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发货货单和验收单为结算凭据。承租方应于每月十五号提请出租方结算租金,承担方未按时结算,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和已货情况计算租金作为当月度承担方应付租金。
十、租期不足 天,按 天计算租金;租期超过 天,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移。 十一、承租方须妥善使用和保管租用的器材,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的工程使用,不得转租、转借转换工地;不得截断、焊接、打眼、不得斢换。承租方需原物归还器材,规格,质量应与所租器材一致。
十二、承租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出租方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检验;不得提高或降低和异议。承租方送回租用的器材前,须将器材上的附着物(泥沙)铲除:清刷干净,扣件洗油费按 /套收取,顶托洗油按 元收(承租方不得自行洗油)。损坏的器材若能修复按下列表内修理价格予以收费,不能修复予以所废。 品名 损坏 情况 维修标准 元/根 (套) 弯管 轮扣变形 轮扣式脚手架 轮扣损坏 套筒损坏 插头损坏 死弯 螺帽丢失 螺杆损坏 顶板丢失 上下托 底板丢失 底板变形 丝杆弯曲 钢管 弯管 改制 丢失螺杆帽 扣件 十三、赔偿费收取标准:承租方丢失或损坏所租用的器材,出租方按本合同第一条中的丢失赔偿价和报废赔偿价计收其赔偿费。
十四、预计租用期限届满后,承租方仍未归还租用器材,出租方可视同承担方租用器材丢失,出租方有权要求赔偿,在赔偿金未支付给出租方之前,因承租方仍在占用出租方资源(器材),出租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租赁价格继续计算租金,直至赔偿金支付完毕为止。
十五、双方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有违约,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解决,并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本合同担保方的担保为连带经济责任担保。
十七、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相关费用结付完毕之日失效。
出租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承租方(章): 地址:
担保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提货人(签字):
帐号:
经办人身份证:
提货人身份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1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