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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划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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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划管理规定

为避免工作的盲目性,进一步提高各部门、车间的工作效率,让各部门、车间能更具目标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月度计划管理

1、各部门、车间每月26日将本部门制定的下月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综合部,综合部将对提报内容进行审核。要求所报计划要数字化、量化,严禁应付了事。对于审核不合格的,综合部将要求重新提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2、月度计划提报内容要求如下:

①月度计划的提报务必包含职责范围内的重要工作,提报内容不少于。对于生产系统内容必须包含下月产量、指标及消耗的目标等相关指标,围绕提高效益展开;对后勤部门须包含工作职责、辅助性工作、会议材料落实等内容,力求管理高效。综合部将各部门、车间汇报计划整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

②月度工作完成情况

每月1日各部门须将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综合部。综合部将针对提报情况展开检查,对虚报瞒报的部门将严肃处理。 二、周计划管理

各部门、车间根据月度工作计划情况,分解到周工作、日工作,部 门负责人要利用周例会将本周工作传达至每位员工,并对周例会安排情况进行记录,将员工落实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三、考核

1、对连续提报两次不合格的部门负责人将每次罚款100元。

2、对于提报计划未按质按量完成的,将每项罚款50元;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陪罚20元。

3、对于工作完成情况存在虚报瞒报情况的,将对负责人罚款200元。 4、对于未按时提报计划或完成情况的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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