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全市突发公共卫⽣事件的处置以及⽇常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特别是新冠疫情的常态化管控以及新冠疫苗的接种等⼯作,更好的保障海城⼈民的⽣命健康安全,根据⼯作需要,海城市疾控中⼼2022年公开招聘25名合同制临时⼯作⼈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职责职数
1.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作⼈员5⼈(职责:疫情防控综合协调,信息报送等⼯作),专业不限;
2.消毒消 杀 ⼈员7⼈(职责:预防性消毒,疫点、疫区消毒等⼯作),要求医疗卫⽣相关专业,岗位更适合男性; 3.传染病防治7⼈(职责:流⾏病调查,疫情监测报告,疫情控制等防治⼯作),要求医疗卫⽣相关专业; 4.免疫规划2⼈(职责:免疫⼯作规划的实施),要求医疗卫⽣相关专业;
5.样品收集报送4⼈(职责:样品收集,相关信息报送等⼯作),专业不限,卫⽣检验专业⼈员优先。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端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体条件;
3.⾝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21⽇(含)之后出⽣。 4.具有海城市户籍; 5.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不得应聘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的其他⼈员。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
通过海城市官⽅站(http://www.haiche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现场报名
1.报名⽅式:海城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室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2022年2⽉21⽇⾄2⽉24⽇。(每⽇9:00—11:00,13:30—16:00)。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彩照2张,个⼈有效⾝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报名要求:应聘⼈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发⽣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资格审查时⼀经发现将⽴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式
根据应聘⼈员报名情况组织相应的考试考核,择优聘⽤。考试考核的⽅式、时间、地点另⾏通知。 四、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的岗位属合同制临时⼯作岗位,试⽤期1个⽉,试⽤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聘⽤后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资待遇2200元/⽉(含社会保险个⼈缴纳部分),社会保险统筹部分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附件:
海城市疾控中⼼合同制⼯作⼈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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