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划驼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早胜寺底村新农村建设用地

早胜寺底村新农村建设用地

来源:划驼旅游


早胜寺底村新农村建设用地

协 议 书

甲方:寺底村五组 乙方:寺底村委会

为了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建设文明|和谐居住区,寺底村委会经会议研究决定,在宁长二级路北,寺底村五组的承包地上,修建寺底村新农村。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用地协议: 一、 土地使用性质 集体建设(农宅)用地。 二、 土地使用面积:

新农村建设用地共 亩(南宽 米,北宽 米,东长 米,西长 米).四至东 ,西 ,南 ,北 。 三、 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为7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期满后,此土地使用权仍归寺底村五组所用,若继续使用由村委会会同住宅农户与五组协商合理解决。 四、 土地使用补偿:

每亩每年按小麦600市斤,每斤按1元计算补偿,每亩70年共计42000元,总计 亩,累计补偿金额 元。 五、 付款方式:

分三期补偿,第一期先补偿15年,共 亩,累计 元,

由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给甲方;第二期补偿待主体建成后由乙方付给甲方剩余款项的 %,第三期待销售完后由乙方给甲方一次性付清。

六、其他有关事宜:

1、若与性拆迁或征用,房产补偿归住户所有,土地使用补偿归寺底村五组所有,未足70年不足的使用年限由寺底村五组,按第四条土地使用补偿标准补给住户。

2、 3、

七、以上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合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监证单位一份。

此协议此签订之日起有效,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附:用地农户土地出让协议书

甲 方 代 表 签名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监 证 单 位 签名盖章 :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1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