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妙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 说明)
门头沟区妙峰山镇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目录
门头沟区妙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 6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8 第五章 用地安排与指标落实.................................................................................. 10 第六章 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2 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14 第八章 土地整治与生态建设.................................................................................. 19 第九章 村庄土地利用控制...................................................................................... 22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5 表1 妙峰山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27 表2 妙峰山镇耕地保有量情况表 ............................................................................ 28 表3 妙峰山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到2020年) ...................................... 29 表4 妙峰山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 30 表5 妙峰山镇重点建设项目列表 ............................................................................ 31 门头沟区妙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32 一、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 32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 33 三、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35
门头沟区妙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加强土地宏观,强化土地规划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依照《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妙峰山镇建设用地安排和耕地保护的相关要求,特编制《门头沟区妙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全镇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促进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各业用地保障。 第二条 规划任务
根据妙峰山镇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遵循《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对妙峰山镇土地利用的要求,剖析镇域土地利用特征,确定本轮土地利用规划的战略与目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明确主要用地安排与管制,划分土地利用分区,加强山区土地综合整治,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体系,保障全镇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关于加强土地宏观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43号令) 8.《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
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10.《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1.《北京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编制要求(试行)》 12.《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3.《门头沟新城规划(2005-2020年)》
14.《门头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5.《门头沟区煤矿和非煤矿山调整中的旅游产业规划》 16.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划 第四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门头沟区妙峰山镇行政辖区11261.39公顷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利用行为。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近期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基数更新时点为2009年。 第六条 区域概况
1.自然条件
妙峰山镇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东北部,距离门头沟新城10公里,是联结门头沟深浅山区的纽带,永定河、109国道穿镇而过,北与昌平区、海淀区接壤,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和地理优势。
镇域总面积为11261.39公顷,占门头沟区总面积的7.77%。妙峰山镇属典型的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昼夜温差大,使得林木资源茂盛,野生动物繁多,农作物连年丰收,各种水果风味独特。
2.社会经济状况
妙峰山镇下辖17个行政村,5287户,2008年户籍人口984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855人,农业人口6987人。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第七条 土地利用结构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妙峰山镇辖区面积11261.39公顷。
以农用地为主,占辖区面积的56.85%,其中:耕地面积68.84公顷,占辖区面积的0.61%;园地745.00公顷,占辖区面积的6.62%;林地5562.41公顷,占辖区面积的49.39%;其他农用地面积25.70公顷,占辖区面积的0.23%。
建设用地占辖区面积的6.65%,其中:城乡建设用地509.08公顷,占辖区面积的4.52%;交通水利用地74.80公顷,占辖区面积的0.66%;其他建设用地1.85公顷,占辖区面积的1.46%。
其他土地面积4110.71公顷,占辖区面积的36.50%。 第 土地利用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1.土地利用结构单一,耕地资源少,保护压力大。
妙峰山镇土地利用以林地和自然保留地为主,辅以少许建设用地,结构相对单一,耕地资源很少。妙峰山镇作为小西山风景区的主体和门头沟浅山绿化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将是全区城镇建设和沟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对建设用地需求旺盛,耕地保护压力大。
2.建设用地总量少,结构不尽合理,与功能定位和发展要求存在差距。
妙峰山镇未来重点是建设小西山风景区,打造北京市级民俗文化休闲旅游沟域,加快城镇化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完善道路交通
等基础设施。而目前全镇城镇建设用地与交通用地面积占镇域面积的比例仍然偏低,旅游接待设施的规模和档次有待进一步提高,以适应建设旅游强镇的目标;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投入仍需增加,提高景点景区的交通承载力。
3.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人均用地较多。
全镇农村居民点受到地形地貌、交通条件等因素影响,分布较为零散,人均用地规模较大。存在大量闲置和废弃土地,造成土地利用浪费,土地利用率低下,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巨大。
4.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妙峰山镇地处石灰岩山区,山坡陡、土层薄、植被覆盖度低,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非煤矿山开采造成大面积山体破坏,需要进一步植树造林、复垦整治,提高森林郁闭度,改善生态环境。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
第九条 功能定位与发展战略
妙峰山镇作为门头沟区浅山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优化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契合沟域经济发展良机,充分挖掘和创新开发各种旅游资源,建设集休闲度假、民俗风情、自然景观、农业观光为一体的综合旅游发展强镇;打造独具北京特色的沟域经济示范区和旅游区,重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数字、低碳、生态”的中芬生态城。 第十条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根据妙峰山镇在门头沟区发展中的定位和土地利用总体战略,依照《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妙峰山镇的要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努力实现各项用地的优化配置。
1.耕地保护目标。到2020年,妙峰山镇耕地保有量为0.084万亩。 2.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到2020年,妙峰山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25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1平方公里以内。
3.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目标。到201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0.07万亩,占用耕地23.21亩。
4.土地生态保护目标。规划期内,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绿化荒山活动,加强人工林抚育,结合永定河流域治理,美化恢复滨河绿色景观带。规划到2020年,全镇破坏山体、退化土地和废弃矿山得到明显治理和修复,以休闲旅游业和民俗文化产业为主导产业的产业结构基本形成,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5.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规划到2020年,妙峰山镇总人口1620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000人,旅游服务人口1200人;农村常住人口5000人,旅游服务人口6000人。总GDP达到10.70亿元,人均GDP达到1131元。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一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
从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满足特色农产品生产等用地需求出发,合理规划调整农用地,以利于建设山区生态观光休闲农业区,实现农游一体化绿色产业发展。
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6626.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84%,规划期内增加224.22公顷。其中:
1.耕地面积为56.00公顷,规划期内减少12.84公顷; 2.园地面积为745.00公顷,规划期内无增减;
3.林地面积为5799.47公顷,规划期内增加237.06公顷; 4.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70公顷,规划期内无增减。 第十二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节约集约用地,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支柱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
规划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量为524.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66%,比2009年减少224.23公顷。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至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51.20公顷,比2009年减少257.88公顷。其中:城市与建制镇到2020年面积达71.72公顷,比2009年增加38.20公顷;农村居民点到2020年面积为1.26公顷,比2009年减少230.70公顷;采矿用地到2020年面
积为14.55公顷,比2009年减少66.05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到2020年面积为0.67公顷,与2009年相比增加0.67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至2020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73.30公顷。其中,交通水利用地到2020年达106.78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到2020年达166.52公顷。 第十三条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其他土地调整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依据实际条件进行合理开发利用。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4110.71公顷,与2009年相比无增减。其中:
1.水域面积为80.75公顷,与2009年相比无增减; 2.自然保留地面积为4029.96公顷,与2009年相比无增减。
第五章 用地安排与指标落实
第十四条 耕地保护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与耕地保护,尊重自然禀赋和区域差异的原则,确保妙峰山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相互协调,到2020年全镇实现耕地保有量0.084万亩,达到在空间上的合理布局,以及耕地保护数量与质量的统一。 第十五条 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强化对建设用地总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促进城乡用地统筹发展,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废弃工矿用地的复垦挖潜,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到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1.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24.5公顷。
1.促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1)保障城镇发展用地
在“两规衔接”的基础之上,结合农村居民点整理与废弃工矿挖潜,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为妙峰山镇中心区建设提供足够的空间,加速山区城镇化发展,增强对周边村庄的辐射带动作用。到2020年,妙峰山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71.72公顷。
(2)挖潜废弃工矿用地
从产业结构调整出发,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在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下,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复垦和充分利用废弃工矿用地来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建设用地的需求,实现生态保护与涵养的目标。规划到2020年,全镇实现废弃工矿复垦利用87.42公顷的目
标。
(3)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
本着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保护山区生态环境的原则,对现有农村居民点适当迁建合并。迁建合并的农村居民点一部分是出于生态安全控制及建设的地质适宜性考虑;另外一部分是现状规模较小、基础设施、居住环境较差、无发展潜力的或过于分散的村庄。规划到2020年,全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规模达221.17公顷。
2.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优先保障北京市、全区及本地区重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统筹安排水利设施用地。考虑到山区道路水利建设选址的不确定性,现阶段未能确定具体位置的交通水利项目用地和其他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期间利用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预留指标予以保障。
第六章 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十六条 建设用地管制边界
为了加强对妙峰山镇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因地制宜地划定了以下建设用地边界:
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按照有利发展、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在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以及与其他相关规划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按照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划定城、镇、村、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2.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为保障城乡发展建设的不确定性,依据妙峰山镇的城乡发展趋势和空间拓展模式,按照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的可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的扩展范围边界,空间上主要位于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外围。
第十七条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建设用地边界划定后,辖区规划范围内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建设区三个区域。
1.允许建设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范围内为允许建设区,面积为251.2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23%。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乡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节约集约用地。
2.有条件建设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范围之外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之内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294.94公顷,占全镇
总面积的2.62%。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的用地规模,区内村庄新增规模,鼓励更新改造,逐步与城市功能相协调。
3.建设区。妙峰山镇规划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外,其他用地划为建设区,面积为10715.24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95.15%。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和林业生态建设,是全区承载生态服务功能的主要区域。区内应严格控制城镇工矿用地建设。
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土地用途分区是指按不同的土地主导用途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按照与区级规划相一致的原则,规划期间将妙峰山镇分为六个用途分区,即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和林业用地区,对每个分区制定相应的用途管制规则。
第十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土地面积615.9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47%,主要分布在涧沟村、陇驾庄村、大沟村和下苇甸村等村。本区主要管制规则是: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林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未利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开发或调整为耕地、园地及林地;
3.不得破坏、污染区内土地。 第十九条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建制镇以上城镇的建成区和需要实施的城镇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区域,本区面积98.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8%,主要分布在陇驾庄村。本区主要管制规则是:
1.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各项建设应严格按照规划执行,不得突破用地总量;
2.城镇建设用地应贯彻合理布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管
控土地供应;
3.城镇建设用地应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应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并报有批准权的机关审批;
4.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按原用途使用,废弃撂荒土地能恢复耕种的必须及时恢复耕种;
5.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不得占用公共、公益设施用地作为经营性用地。各类建设都必须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
第二十条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指用于农村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用地区域,本区面积432.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4%,村镇建设用地区在各村均有分布。本区主要管制规则是:
1.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乡村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
2.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积极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逐步提高村镇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3.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安排各项村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应坚持一户一宅,多出的宅基地要逐步依法收归集体所有;
4.注重保护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污染。
第二十一条 工矿区
工矿区是指于城镇、村镇建设区及村镇建设控制区之外的主要用于工矿生产建设及直接为工矿生产服务的用地区域,本区面积15.2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14%,主要分布在下苇甸村和水峪咀村等村。本区主要管制规则是: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不宜在城乡居民点内安排,对气候、环境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矿建设;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相关行业、产业的选址和建设要求; 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 5.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强化区内工矿“三废”污染的治理; 6.区内土地应合理利用,从事非农建设用地的必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区内建设用地应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 第二十二条 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是指于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之外的其他建设需要划定的用地区域。本区土地面积171.35公顷,主要分布于上苇甸村、下苇甸村和黄台村。本区主要管制规则是:
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军事、监教场所、墓葬地、水工建筑、水库水面以及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等不适合在城镇村内部布局的各类建设等;
2.区内建设应符合相关行业的各项建设要求;
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 5.区内土地应合理利用,从事非农建设用地的必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 第二十三条 风景旅游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包括为游人服务而又设置的管理机构、科技教育、对外及内部交通、通讯用地、水、电、热、气、环境、防灾设施用地等。主要分布在上苇甸村、岭角村和炭厂村等一系列旅游业发展的重点村庄。本区规划总面积为180.2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60%。
风景旅游用地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二十四条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
林地、迹地和苗圃(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林地除外),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造林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林地,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营林看护、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及其他零星土地。妙峰山镇林业用地区在各村均有分布,总面积为5575.43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49.51%。本区主要管制规则是: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第八章 土地整治与生态建设
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为目的,结合妙峰山镇的土地利用实际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将农用地整理与建设用地整理、土地生态建设相结合,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第二十五条 农用地整理
加强全镇土地综合整治,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规划期内镇域内划定一片土地综合整治区,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提高耕地和园地的比重及质量。 第二十六条 废弃工矿复垦整理
根据自然条件的适宜性,对部分废弃工矿腾退的建设用地进行土地复垦或生态修复治理,宜耕则耕,宜林则林。重点治理矿区生态退化区,恢复与重建植被,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的生态产业,实现土地利用的生态转型。规划期间,计划完成废弃工矿复垦规模为87.42公顷,主要分布在下苇甸村、桃园村和陈家庄村等村。 第二十七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
综合农村居民点的区位条件、用地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农愿等因素,将妙峰山镇现状空置、粗放利用的农村居民点进行复垦整理与重新安置,并进一步优化农村居民点的空间布局。其中,全镇拟实施城乡挂钩复垦整理的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集中在上苇甸村、南庄村、担礼村和下苇甸等村。
到规划期末,妙峰山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1.26公顷,进行整治的规模为220.40公顷,涉及约3006人,规划就近安置在新城
镇中心,规划期内尚未明确选址的新需农村宅基地用地指标在区级统筹安排。
第二十 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措施
1.管理上主导。土地整治工作管理必须以为主导,由强力整合各部门力量,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资金,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落实共同推进责任,真正做到资源优化配置、资金集中投入使用、配套运用,发挥最大效益。
2.利益机制上市场运作。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按照市场方式运作,乡镇、行政村或村民组、农民、社会投资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利,充分尊重农愿和权益,让农民群众得实惠。
3.工作方法上先易后难。主客观条件成熟的地方先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做到整治一个,造福一片,带动一方。切忌搞违背农愿的大拆大建,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地方的经济实力、组织协调的能力和广大群众的意愿。
4.规划设计上统筹兼顾。土地整治要协调和衔接好耕地保护、产业发展、村镇建设、交通、水利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田、水、路、林、村、房综合考虑,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全面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发展。
5.法规上跟进保障。农村土地整治性强、影响面广、敏感问题多。对土地确权登记、宅基地管理和退出机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财税和金融支持、改革征地制度和维护农民权益等复杂问题,要及时跟进研究,总结创新成果,出台政
策法规,为土地整治推进工程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第二十九条 土地生态建设与保护
依靠科技力量,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绿化荒山,净化美化环境活动,加强天然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人工林抚育,最终实现宜林、宜草区全部造林、种草,进行绿化,泥石流沟道得到全部治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环境质量,是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步入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把妙峰山建设成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山区小镇。
规划期间,妙峰山镇将继续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投资1200万元,实施4000亩荒山造林;投资150万元,实施15000亩封山育林。实施陇驾庄村环境优美镇工程,投资17.12万元,改造公厕1座,主要街道绿化2000平方米,绿化补栽,修缮残墙断壁300平方米,街道硬化1000平方米。上苇甸、大沟创建北京市生态村。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17个村垃圾分类、减量。
第九章 村庄土地利用控制
第三十条 落实乡镇各类用地安排
严格按照门头沟区妙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关控制指标,结合辖区各类建设活动的用地需求以及各村实际,对耕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等各类用地逐一落实到各村与地块。强化村庄内的土地利用责任,保证各项指标不突破区级规划下达指标。 第三十一条 统筹兼顾各村土地利用
重点围绕生态环境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全面推进妙峰山镇的和谐发展。规划期内,要继续加大旅游宣传力度,深入挖掘旅游资源,围绕民俗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等主题,针对新开发的仰山栖隐寺、滴水岩、京西古道等景区,组织旅游宣传推广,承办旅游文化活动,树立妙峰山旅游品牌,促进旅业整体壮大增收。同时,托沟域经济发展良机,重点建设两个特色沟域:妙峰山民俗文化休闲旅游沟域和苇甸生态科普旅游沟域。
妙峰山民俗文化休闲旅游沟域建设重点:一是大力实施生态治理修复。完成沟域内23处、1公顷裸露山体的生态修复。综合整治沟域内18公里破损河道,整修塘坝5处,新筑塘坝2处,湿地1处,形成景观水面5处,建设集自行车道、步行道、泄洪沟多功能于一体的立体路网。沿沟谷在公路及河道两侧实施3000亩“彩叶工程”;加强生态林管护,提高500公顷林地质量,恢复生态植被。加强经济林管护,推行果草套种,提升果园的生态价值。二是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建设玫瑰示范园产业基地、樱桃、盖柿产业基地、京白梨产业
基地,造樱桃沟大樱桃、涧沟玫瑰花、担礼京白梨、陇驾庄大盖柿精品农业园区4处,形成“一花三果”的发展格局。三是加速推进民俗旅游发展。重点实施金顶妙峰山风景区、妙峰山古香道、龙凤岭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基地等“妙峰八景”建设;提高沟域内民俗旅游业发展水平,使沟域内5个民俗村全部达到市级民俗村标准,发展市级民俗旅游户100户,区级民俗旅游户300户。四是大力发展运动健身产业。开发建设杨岭山场自行车俱乐部、妙峰山沟露营地及环妙峰山50公里自行车赛道,涧沟村环山纵走路线、妙峰山顶登山线路。五是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咨询中心、宾馆、会议中心、旅游保障和报警等旅游服务设施。六是实施村庄整治。实施旧村改造,建设新农村聚居地,提高村庄的宜居程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广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设施,使全沟域所有村庄都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七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及产业用水配套,打机井3眼,发展6000亩精品果园节水灌溉。提级改造沟内18公里干道,修筑3条旅游路线。增加电力设施,实施全沟域照明工程,形成独具魅力的京西不夜谷。实施信息化一条沟建设,实现沟域户户通有线电视,实现电信、电视信号全覆盖。
苇甸生态科普旅游沟峪建设重点:一是加强生态建设,生态修复黄台采石厂1.3公顷裸露山体,综合治理破损河道20公里。二是加快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加强玫瑰、食用杏等种植基地建设,大力打造岭角大樱桃,禅房玫瑰花等5个农业观光园区。实施杂粮、果品加工项目。三是大力发展民俗旅游业,重点开发峡谷览胜区、龙凤呈祥
区等“苇甸沟四景”,建设5个旅游服务区,规范民俗旅游业发展。四是加快村庄环境整治步伐,所有村庄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利配套,打机井2眼,完成6个村的污水处理改造,发展节水灌溉3000亩;加强道路建设,提级改造沟内禅房至大沟12公里干道,建设园区观光路网9万米;加快电力设施改造及沟域信息化建设。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三十二条 强化法制观念,执行土地法规
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用地,依法管地。
第三十三条 以规划为依据,实行土地用途管制
以批准的《门头沟区妙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依据,以土地用途管制为基本手段,严格对农地和非农地进行管理,实行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和基本农田占用许可制。实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按计划供地。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实耕地保护。签订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人,制定奖惩,严格兑现奖惩。
第三十四条 加强土地市场体系培育,提高用地效益
要继续推行家庭承包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并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集约经营,向公司化、集团化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用地效益。实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珍惜和合理用地的自我约束机制。大力挖掘土地潜力,城镇建设要充分盘活存量用地,走内涵发展、集约用地的道路。农村要采取综合手段,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
第三十五条 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制定与人口、经济增长等相挂钩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实行上一级对下一级分级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公布,作
为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依据。积极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鼓励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在坚持尊重农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下,依法、依规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第三十六条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的弹性管理
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在保证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及新增规模不突破指标的前提下,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并视为符合规划,不进行规划调整;区内的农村居民点和建设用地原则上进行改扩建。 第三十七条 实行土地利用规划公示制度
将《门头沟区妙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公示于所涉及的单位和村、组,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完善规划,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土地利用管理监测网络系统。
第三十 建立实施规划的跟踪反馈系统
《门头沟区妙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经批准后,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将任务和指标落实到各村,认真组织实施。建立上下结合的实施规划的信息反馈系统。制定实施规划的检查、验收制度,建立总体规划执行档案,以便监督规划的正常运行,及时反馈实施规划中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解决实施规划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
表1 妙峰山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土地总面积 耕地 园地 农用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合计 城镇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采矿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 公路用地 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水库水面 小计 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小计 合计 规划基期年(2009年) 面积 11261.39 68.84 745.00 5562.41 0 25.70 01.95 33.52 394.96 80.60 0 509.08 43.33 12.50 4.83 14.14 74.8 150.52 14.33 1.85 748.73 比重(%) 100.00 0.61 6.62 49.39 0 0.23 56.85 0.3 3.51 0.72 0 4.52 0.38 0.11 0.04 0.13 0.66 1.34 0.13 1.46 6.65 规划目标年(2020年) 面积 11261.39 56 745.00 5799.47 0 25.70 6626.17 71.72 1.26 14.55 0.67 251.20 75.31 12.50 4.83 14.14 106.78 150.04 16.48 166.52 524.50 比重(%) 100.00 0.5 6.62 51.50 0 0.23 58.84 0. 1.46 0.13 0.01 2.23 0.67 0.11 0.04 0.13 0.95 1.33 0.15 1.48 4.66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0.00 -12.84 0.00 237.06 0 0.00 224.22 38.20 -230.70 -66.05 0.67 -257.88 31.98 0.00 0.00 0.00 31.98 -0.48 2.15 1.67 -224.23 地类 水域 其他土地 自然保留地 合计 规划基期年(2009年) 面积 80.75 4029.96 4110.71 比重(%) 0.72 35.79 36.50 规划目标年(2020年) 面积 80.75 4029.96 4110.71 比重(%) 0.72 35.79 36.50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0.00 0.00 0.00
表2 妙峰山镇耕地保有量情况表
单位:公顷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净增增加合计 0 土地整理 0 土地复垦 0 土地开发 0 其他 0 减少合计 12.84 建设占用 0.97 灾毁 0 其他 11.87 (+)减(-) -12.84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56 基期耕地面积 68.84 规划期
表3 妙峰山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到2020年)
单位: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 1、城镇建设用地 2、村镇建设用地 3、建设用地 二、特殊及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1、公路用地 2、铁路用地 3、水工建筑 4、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5、特殊用地 总计 平均每年占地 规划期间 新增合计 23.90 20.29 3.61 0.00 32.91 30.47 0.00 0.00 2.44 0.00 56.81 5.16 耕地 0.57 0.57 0.00 0.00 0.40 0.40 0.00 0.00 0.00 0.00 0.97 0.09 非耕地 21.97 18.83 3. 0.00 27.17 24.73 0.00 0.00 2.44 0.00 55.84 5.08
表4 妙峰山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村名 禅房村 陈家庄村 大沟村 担礼村 丁家滩村 黄台村 涧沟村 岭角村 陇驾庄村 南庄村 上苇甸村 水峪咀村 炭厂村 桃园村 下苇甸村 斜河涧村 樱桃沟村 总计 城镇建设用地区 0.00 8.32 0.00 0.00 1.12 0.00 0.19 0.00 69. 0.00 6.95 0.80 0.07 0.00 2.63 2.10 7.12 98.83 村镇建设用地区 8.25 73.56 2.14 70.05 40.53 8.28 12.73 7.69 22.55 28.45 28.59 15.22 6.23 36.03 43.80 15.61 12.36 432.07 工矿区 0.00 0.00 0.00 0.00 0.00 0.71 0.00 0.00 1.71 0.00 0.00 4.78 0.00 0.00 7.08 0.94 0.00 15.22 林业用地区 4.63 274.43 32.82 308.08 242.45 174.21 1005.62 374.84 104.70 792.95 297.55 166.24 184.65 310.48 6.04 255.10 357.65 5575.43 一般农地区 33.92 19.60 52.87 38.43 36.11 19.62 120.40 12.46 65.48 12.63 55.44 9.15 33.73 0.74 47.07 26.42 31.91 615.98 风景旅游用地区 0.00 0.00 2.15 0.00 0.00 0.00 0.00 26.15 0.00 0.00 139.45 0.00 12.05 0.00 0.00 0.00 0.45 180.24 其他建设用地 0.07 3.42 0.00 0.07 0.01 35.71 4.24 0.00 13.88 0.00 39.50 0.00 0.00 0.09 73.81 0.15 0.39 171.35
表5 妙峰山镇重点建设项目列表
项目建设单位 门头沟公路分局 门头沟公路分局 项目名称 水担路改建工程 仰山栖隐寺 担下路 中芬生态谷项目 陕京三线项目 担礼村民建房 陇驾庄运输队 水峪咀项目 109国道改建工程 十二五公路规划 十二五市政交通规划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 改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新建 改建 新建 新建 项目用地规模(公顷) 24.67 24. 0.36 1.61 0. 73.36 项目所在村镇位置 水闸—担礼 妙峰山镇 担礼—下苇甸 妙峰山镇 妙峰山镇 担礼村 陇驾庄村 水峪咀村 三家店—市界 全区 全区 是否占用基本农田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门头沟区妙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一、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是一个分阶段、连续的工作。门头沟区妙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大体经历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包括组织准备、业务准备和经费准备等。 2.调查研究阶段。首先,规划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详细掌握了妙峰山镇各有关单位对土地利用的设想和要求,收集整理了有关基础资料,并进行了分类、调整、核实。其次,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展望未来”以及专业人员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综合分析论证,统筹安排规划。同时,坚持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常规方法与现代理论和科学预测相结合,以适应基础资料不同的特殊情况要求,为编制门头沟区妙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了扎实的基础。
3.编制规划方案阶段。通过调查研究,根据《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其他各方面的要求,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针,综合平衡城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各部门之间的用地关系,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确定各类用地的管制规则,在确保近期规划的可操作性基础上制订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形成初步总体规划方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不断进行论证、修改和完善。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以土地利用供给决定土地利用的需要,
注重控制非农建设的用地规模特别是占用耕地规模。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特别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处理好上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通过上下反复协调最终确定各项用地指标,做到用地发展方位布局合理,上级各类控制指标落实到位,坚决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第二,处理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之间的关系。着重做好与部门专项用地规划,尤其是与镇域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第三,处理好保护耕地和发展经济之间的关系,既坚定不移地支持经济建设,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切实做到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供给建设用地。
4.成果整理阶段。主要是对规划文本、说明、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成果进行整理,形成正式文本、说明及图件。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坚持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大力提倡生态文明,统筹协调区域之间、城镇之间和近远期之间的各业用地需求,从严管理各类土地利用和建设行为,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高效配置,为妙峰山镇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规划原则
本次规划遵循的原则是:依法编制、上下结合、因地制宜、相互协调、公众参与、注重实施。
1.依法编制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国土资源部及其他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符合北京市、门头沟区地方的要求。
2.上下结合
在确定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主要规划指标、用地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等过程中注重上下级规划的协调衔接与相互反馈,充分考虑规划编制和实施,及时进行上下沟通。
3.因地制宜
从妙峰山镇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实际出发,客观分析妙峰山镇的资源优势和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制订切实可行的规划目标与实施措施,解决规划期间主要的土地利用问题。
4.相互协调
充分了解“十一五”规划、镇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征询发改、规划等部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设想和建议,与相关规划在村镇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管制措施等方面进行相互协调,做好衔接。
5.公众参与
广泛听取、专家、规划实施机构和监督机构对规划目标、规划方案、各类用地管制规则及实施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多次
征询和吸纳本地机关、企业单位和个人的意见。
6.注重实施
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充分考虑市场条件下的效益和效率,妥善处理刚性和弹性、指令性和指导性、近期和远期的关系,明确规划实施的措施和步骤。 (三)规划编制的任务
根据妙峰山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础上,按照土地资源条件和土地利用现状,确定辖区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目标任务,对各业用地需求量进行预测和供需综合平衡分析,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利用效益,重点是确定各业用地面积,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村庄建设规模和范围等,做到定性、定量、定位,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供依据。
三、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基础资料和数据来源
虽然本轮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但考虑到规划的现势性,文本中关于土地利用现状的描述采用的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2009年)。因此,为了与土地利用数据对应,规划采用的社会、经济、人口等数据均为2008年数据,源自《北京市门头沟区统计年鉴(2009年)》。
(二)土地利用现状及与二调数据的衔接
根据北京市的统一要求,本规划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采用的是由国家确认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数据,并在二调数据的基础上按照规划用地分类进行了适当转换。
虽然本轮规划的基期年为2005年,但二调数据实际上是对2005年变更数据的合法更新。其反映了整个规划期内该时点的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能满足这一时点图数一致的要求。同时,本次规划的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等也能够做到与现实相吻合,便于日后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结构调整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的发展观”的原则
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过程中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条件。
(2)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兼顾的原则
遵循土地利用的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效益统一,坚持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必须从实际出发,在结构调整方法和设计深度上,都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4)优先安排农业用地,统筹兼顾各业用地需求的原则
在保护耕地,确保粮、菜主要农产品的生产用地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土地资源的实际和各部门预测的用地需求,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符合本地实际。
(5)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原则
实现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管理,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现象,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6)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则
发挥土地作为宏观经济手段的作用,优化产业结构,为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7)与上级控制指标相协调的原则
在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下,调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坚持各项建设用地标准,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用地结构调整的依据
(1)规划期内妙峰山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及相应的土地需求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应法律、法规,包括土地、水利、交通、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中土地利用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
(3)有关区划、规划成果,包括镇域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交通规划等各项规划中有关土地利用指标及用地的方案;
(4)辖区自然及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生产收益
等资料。
(四)土地用途分区 1.分区依据
根据土地利用具有区域差异性(即在土地质量、土地利用方式、利用潜力、利用特点和利用方向上具有地域分异规律),为指导土地利用的合理组织和科学管理,在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进行分区。
2.分区原则
土地用途分区必须体现土地利用方向,土地主导用途和土地保护、、管理措施的相对一致性;
土地用途分区与土地利用目标和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相协调; 土地用途分区须注重土地资源特性,符合经济发展,便于实施管理;土地用途分区以土地类型为主划分。
根据土地利用主导性原则和土地资源特点,应用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及各项用地宏观控制指标,考虑到一定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的统一性和差异性,按照土地用途分区的原则,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将妙峰山镇分为六个用途分区,即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和林业用地区。 (五)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依据
妙峰山镇中心区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均将占用妙峰山镇大量土地,因此,门头沟区妙峰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上位规划、妙峰山镇域规划及各部门规划均进行了充分衔接。优先安排国家和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明确的交通、水利、能源及环保等重点建设项目,其次安排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区级重点项目,再次安排妙峰山镇级项目。
(六)专家论证与公众参与情况的说明
为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规划更加符合妙峰山镇的实际情况,本轮规划是在广泛收集各部门、各行业相关基本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专家及各部门论证会充分征求专家及相关单位的意见而编制的。
规划编制过程中为不断扩大社会公众参与面,先后多次对妙峰山镇进行调研,并针对规划修编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采取座谈会、重点访谈、全面调查、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实地调研,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规划进行必要调整。 (七)规划协调情况
1.与上级规划指标的协调衔接情况
本轮规划确定妙峰山镇规划期末的耕地面积为0.084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5.25平方公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51平方公里。规划近期新增建设用地0.07万亩,占用耕地23.21亩,完全满足区级规划的要求。
2.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情况
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的过程中,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很好的协调与衔接,主要包括规划、发改、交通、水利、林业、旅游、农业等部门。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一方面,收集相关行业规划资料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行业规划的衔接依据;另一方面,对重大项目的空间布局安排和时序安排上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流沟通,并将项目用地落实在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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