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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适应井下电气产品技术发展需要,保障井下电气设备 安全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国家 、 、 防爆电器标准》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 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试行) 》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晋煤集团公司管辖(包括个子公司)矿井 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 缆。 第三条、防爆电器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防爆标志”“煤 、 安标志” (MA)铭牌” 。无“防爆标志” “煤安标志”为失爆, “煤安标 志牌”丢失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包括监测监控设备及本安设 施)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 ,并 签发“入井许可证”方可下井使用,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 为失爆。 第五条、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轴承 完好,轴承盖无破损,否则为失爆。
第六条、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 50mm,凹凸深度超过 5mm 为 失爆。 第七条、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 爆;油漆皮离层、脱落为不完好。 第、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隔爆腔 与本安腔直接贯通为失爆。 第九条、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
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 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 6mm,大于 100cm3时,衬垫宽度不 得小于 9.5mm,否则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划痕深度小于 1mm 为不完好,大于等于 1mm 为失爆。观察窗玻璃松动为失爆。 第十条、隔爆结合面间隙不得小于表 1、表 2 的规定,快开门 的隔爆结合面最小有效宽
度不小于 25mm,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结合面的宽度:
表1 隔爆腔净容积 (升) 间隙(毫米) 结合面宽度 ≤0.3 ≥8 ≤0.4 ≥12.5 ≤0.5 ≥25 ≤0.5 0.5-2 >2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 表2 隔爆腔净容积 (升) 结合面宽度(毫 米) 间 隙 (毫 米) 操纵杆 及孔 电机轴 及孔 ≤0.4 ≤0.6 ≤0.3 ≤0.5 ≥12.5 ≥25 <0.5 ≥0.5 备注
第十一条、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大于 0.5mm 为失 爆。隔爆面划伤宽度或深度有一项大于 0.5mm,它的投影长
度大于隔爆面宽度的 1/2 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 1、表 2 规定值的 2/3 为失爆。
第十二条、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宽度不得小于 25mm, 间隙 不得大于 0.5mm 否则为失爆。快开门式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 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 1 规定为失爆,否则为不 完好。大型的采煤机,掘进机、连采机等电气控制箱采用快开门 式的现场检查不能打开的为失爆。 第十三条、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应大于 6.3μm,操纵杆的 粗糙度不应大于 3.2μm,否则为失爆。 第十四条、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 仍留有锈蚀斑迹者为失爆。 (云影: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 手摸无感觉) 第十五条、对隔爆面上局部出现直径大于 0.5mm,深度大于 1mm 的砂眼,在 40、25、15mm 宽的隔爆面上每 1cm2不得超过 5 个;10mm 宽的隔爆面上,每 1 cm2不得超过 2 个,否则为失爆。 第十六条、隔爆面上不得涂有油漆和硬性杂物,否则为失爆。 第十七条、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凡士林油等合格防锈 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 ,
磷面脱落或未涂凡士林油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第十、高压电缆的引入装置应采用浇铸固化密封方式, 填料的填充深度必须大于电缆引入孔径的 1.5 倍 (最小为 40mm) , 否则为失爆。不得采用铠装电缆套密封圈进喇叭咀的连线方式, 否则为失爆。 第十九条、 电缆护套深入器壁小于 5mm 或大于 15mm 为失爆, 电缆直径较大而不能进入接线腔时,可适当将深入接线腔部分电 缆护套挫细。
第二十条、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金属挡 板和金属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 若加金属圈时应装在密封圈外面,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一条、金属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 2mm,厚度不小于 2mm,金属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 于 2mm,厚度应不小于 2mm,否则为失爆。金属挡板、金属圈生 锈或涂油油漆为失爆。 第二十二条、螺旋接线咀压紧后应外漏有螺扣,否则为失爆。 接线咀应平行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应不大于 5mm,否则为不 完好。接线咀压紧后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不开口 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再垫压其它杂物,金属圈的外径应与喇叭 咀深入器壁规格一致,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三条、接线咀压紧要求:卡兰式的以压紧密封圈后单 手晃动喇叭咀,上下左右晃动时为失爆。螺旋式接线咀拧入丝扣 数不得少于 6 扣,用单手顺压紧方向用力拧动超过半圈为失爆。 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符合表 3 要求 表3 外 壳 净 容 积 (升) V≤0.1 0.1<V≤2.0 V>2.0 最小拧入深度 (mm) 5.0 9.0 12.5 6 最小啮合扣数
第二十四条、接线咀严禁朝上(本安型接线盒除外) ,否则为 失爆。接线咀外部有缺损,但不影响防爆性能为不完好。 第二十五条、电缆压线板未压紧电缆为失爆,电缆压紧后直 径比原直径减少 10%及以上为失爆。 第二十六条、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内不允许有负荷侧接线咀 接入引出电源线或从电源侧接线咀接入引出负荷线,低压隔爆开 关的控制线、信号线咀严禁接入或引出动力线(4mm2以上电缆) , 否则为失爆。电气设备的进
出线电缆 2 米内不得有破口、羊尾巴、 鸡爪子、明接头,10 米范围内两台电气设备的连接电缆不得出现 鸡爪子、破口、明接头,否则均为失爆。 第二十七条、10 米范围内两台电气设备的连接电缆不得出现 中间接头,否则两台电气设备均为失爆。 第二十、必须使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否则为失爆 第二十九条、密封圈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应符合表 4 规定值,否则为失 爆。 表4 D(毫米) 米) D ≤20 20<D≤60 D>60
≤1 ≤1.5 ≤2
D0D( 毫
备注:D:表示密封圈的外径,D0 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不超过±1mm,芯线截面积 4mm2
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应不大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 3、密封圈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 0.7 倍,且不小于 10mm, 否则为失爆。 4、密封圈的厚度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 0.3 倍(截面积 70 mm2 的电缆除外) ,且不得小于 4mm,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条、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等于 2mm 为 失爆,小于 2mm 为不完好。 第三十一条、密封圈的同心槽线应朝内,否则为失爆。控制 线、 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凸大密封圈宽度的 1/3 以上者 (挤 入腔内 3mm 以上)为失爆。 第三十三条、使用的密封圈内分层破损或密封圈老化均为失 爆。 第三十四条、隔爆面紧固件应完整、齐全、可靠,否则为失 爆。 第三十五条、同一紧固件部位螺母、螺栓其规格应一致,螺 纹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为不完好。 第三十六条、紧固件隔爆面螺栓的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 失爆。紧固螺钉深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 铜、吕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 1.5 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 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为失爆。 第三十
七条、隔爆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弹簧 垫圈应与螺栓规格一致, 弹簧垫应压平) 螺栓松动, , 无弹簧垫 (或 背帽)和弹簧垫不合格均为失爆。 第三十、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的防止擅自送 点,防止擅自开盖操作,保证非专用工具不能轻易解除它的作用, 否则为视保屏
第三十九条、开关内隔离开关应与负荷断路器、接触器在电 气或机械上连锁,否则为失爆。 第四十条、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 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连接装置的接头为失爆(有国家级材料 试验合格证明除外) 。 第四十一条、高压铠装电缆的连接有不采用连接器和未灌注 绝缘填充物或填充不严密的接头为失爆。 第四十二条、通电电缆末端没有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 为失爆。 第四十三条、橡套电缆护套损坏裸露除芯线或伤痕深达最薄 处 1/2 以上、长度达 20mm 或沿围长 1/3 以上者为失爆。 第四十四条、接线应采用卡爪或利用专用的接线头连接导线, 螺母下应有弹簧垫或采用双螺母,不得压芯线绝缘外皮,芯线压 紧后裸露部分距卡爪(或平垫圈)的最近段不得大于 5mm,否则 为不完好。芯线未压紧为失爆。 第四十五条、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的方式,否则为不 完好。接线柱使用压线板压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 完好。井下使用的带有屏蔽层的电缆接线时,必须将屏蔽层处理 干净,否则为失爆。 第四十六条、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为失爆。接线腔内地线 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咀卡兰拉动电缆后,三项火线拉紧或松脱 时,地线不脱为宜,否则为失爆。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 涂绝缘物,否则为不完好。 第四十七条、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 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否则为不完好。任何接线腔内有积
水均为失爆。 第四十、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 5 的规 定值,否则为失爆。隔爆电动机的斜面接线盒(端盖)严禁反装, 否则均为失爆。 隔爆腔内的导线电气间隙(mm) 表5
额定电压(伏) 380 以下 380 660 1140 3300 6000 10000 电气间隙(mm) 6 8 10 18 36 60 100
第四十九条、插接装置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 当断开时插销不得带电,否则为失爆。 第五十条、各种防爆电器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 附属元件必须齐全、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 第五十一条、接线咀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橡套 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 为失爆。 第五十二条、电动机无风叶,风叶损坏,外壳变形严重,通 风孔被杂物堵塞 1/2 及其以上者均为失爆。 第五十三条、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 行安全联建的监测监控设备为失爆。 第五十四条、电气设备及设施显示系统准确无误,不能显示 或显示不完整的为不完好。
第五十五条、电气设备的按钮松脱弹簧外露为失爆,各类触 摸按钮外皮破损为不完好。 第五十六条、井下电气设备仪表未校验或仪表校验合格证过 期为不完好。 第五十七条、皮带保护不全或一处起不到保护作用的(含中 停闭锁装置)按失爆论处。 第五十、所有本安型设备及小型电器均按此标准进行检 查。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属集团公司机电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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