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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1年经济发展规划

来源:划驼旅游


东莞市文件

东府〔2011〕43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1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东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我们必须按照十二届七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牢牢抓住“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这个核心,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动力,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做好七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会展、总部经济、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商务区、商贸区和休闲区的规划建设,突出打造商贸集聚区,积极构建现代都市商圈。加快推进东莞金融商务区和松山湖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力争新增上市企业3-5家。优化物流发展区域布局,加快发展保税物流、城市配送等物流产业,建设珠三角新兴物流城市。大力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配件、石化、船舶等先进制造业,积极扶持重点工业企业,着力提高产业规模和技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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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支持发展产业集群,认定“东莞老字号”企业,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实施电子商务应用推广与服务工程,加快运用信息化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服装、模具、毛织、家具等优势传统产业。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园,培育农业农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精细农业和海洋渔业,保障大宗农产品供给,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大力扶持现代产业体系“四个30强”项目、商贸流通业“四个十大”项目和服务业50强项目,积极申报和推进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

(二)大力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完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措施,出台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用好各项扶企专项资金,积极营造有利于转型升级的环境。完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来料加工企业转三资或民营企业。集中资源帮扶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实施出口企业内销辅导计划,鼓励注册商标,培育内销名牌,建立国内营销和物流体系。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增资扩产、引进先进设备、设立研发机构,提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全力打造“外博会”品牌,举办“莞货全国行”活动,为外资企业产品进入国内商贸流通领域搭建对接洽谈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出台有利于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配套和鼓励性措施。

(三)扎实推进园区建设。加快完善松山湖各项配套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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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积极推进高科技园,开展半导体照明、生物医药、电动汽车等领域的产业链招商,组织申报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用好用活国家级园区优惠,着力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做好虎门港保税港区、省级立沙岛石化仓储及精细化学工业园、沙田港区9号10号泊位等项目报批工作,积极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大力引进现代物流项目,打造“智慧虎门港”,建设虎门港数据中心,力争港口吞吐量达到6000万吨。完善生态园规划体系,加快园区设施建设,筹办、日本投资推介会,力争引进5家以上大型龙头企业进驻。加快长安新区用海及滩涂开发利用规划报批,争取年内启动围填海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区整合,制定改造整合镇街工业集聚区的指导意见。

(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制定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实施“成长型民营企业培育工程”,培育发展龙头型民营企业,推动民营经济做强做大。落实企业税费减负,继续实施财政贷款贴息扶持,引导扶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着力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会,鼓励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积极搭建“走出去”平台,不断增强民营企业竞争能力。筹备首届世界莞商大会,打造莞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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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积极引进优质产业项目。建立健全领导挂帅招商机制、高层联络机制和外商投资大项目快速反应机制,加快引进培育优质项目和龙头企业。出台招商引资指导意见,落实重大及关键项目引资奖励措施,积极吸引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采购中心。加大城市营销力度,整合现有企业资源,大力开展驻点招商和登门招商。扩大对重点企业和优质项目的资助额度和范围。

二、着力促进内外需协同增长,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推动出口稳定增长。进一步落实300强企业出口“高速通道”工作措施,扶持出口300强企业扩大出口。实施民营企业100强扶持计划,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进出口业务。继续支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提高一般贸易出口比重,不断优化出口结构。深度开发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全力开拓东盟、非洲等新兴市场,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组建“东莞市贸促会调解仲裁中心”,建立公平贸易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应对贸易摩擦。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出台《东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落实完善领导挂钩督导、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等制度,健全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机制,强化重点项目统筹协调,优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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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用地供应,切实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带动作用。2011年计划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85项,年度计划投资224亿元,主要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和现代产业项目。年内计划竣工项目有常虎高速公路虎门港支线一期、广深铁路石龙车站迁建、联网水源一期、运河整治B段、市区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三期、东莞篮球中心、市中医院新院、海昌煤炭码头二期、立沙岛阳鸿石油化工品库、南玻太阳能玻璃650The/D生产线等。续建项目有博深高速东莞段、从莞高速东莞段、生态园12条道路、省道256及35修、虎门滨海大道、虎门港立沙岛联兴化工码头及配套仓储、东江梨川大桥、中远造船二期等。开工项目有环莞快速路二期、散裂中子源、市区廉租房二期、市民艺术中心和工人文化宫、铁路东莞站配套、东莞市植物园等。

(三)切实增加消费需求。优化城市商业网点布局,积极发展中高级专业市场,扩大连锁经营规模,方便居民购物消费。推进餐饮业分等定级,宣传推广国家级酒家,提升餐饮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热点消费活动,培育中国(道滘)美食文化节、广东国际啤酒节、南城购物节等大型节庆,办好东莞旅游文化节,刺激居民消费。完善落实刺激消费,开展“万村千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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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双百”工程,继续推进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活动。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入分析全市经济运行走势,加强对粮油、肉蛋等基本生活品和房地产等价格变动的监测,及时发布价格监测信息,引导市场预期。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落实好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加强价格监管,强化价格执法,坚决遏制过度性投机,努力将物价升幅控制在计划目标范围。

三、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着力加快中科院信息技术研发中心、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检中心等平台建设,支持建设茶山食品、厚街家具、沙田港口物流等专业镇创新平台。支持企业设立各级各类研发机构,承接参与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专项,推动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化应用。支持创新平台加强核心技术联合科技攻关,鼓励开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电动汽车、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等新兴技术领域的技术研发,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行业共性技术,抢占产业技术创新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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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扶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制药、民用核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编制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电动汽车等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规划。出台产业扶持措施,建立和完善产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路线图。着力打造以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和物联网产业基地为龙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大力建设国家半导体照明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广东省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争取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电动汽车等产业纳入省级基地,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集中力量引进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

(三)强化科技支撑条件。完善“科技东莞”体系,将科技专项资金提高至每年20亿元,其中设立每年10亿元,连续5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设立产学研专项资金,加快组建太阳能、云计算、物联网等产学研创新联盟,继续办好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组织开展企业与科研院所对接活动,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启动“人才东莞”工程,出台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意见,大力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操作办法,组建种子项目投资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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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推动科技企业上市,推动科技金融试点市取得新突破。加强企业专利制度建设,鼓励发展专利代理机构,继续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

四、加强节能减排,推动绿色发展

(一)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绿色信贷等节能减排激励机制,扶持一批节能减排重大项目和示范性项目。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快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推进LED路灯节电改造、热利用发电等工程建设,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的应用。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管,实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管理。加快次支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全面启动污水处理厂脱氮工程。督促沙角电厂全面完成燃煤脱硫设施建设,推进全市火电厂脱硝工程建设。推进7个环保专业基地建设,促进全市重污染行业布局调整。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广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培育发展低碳经济,力争年内认定市级清洁生产企业200家。积极推进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二)大力加强环境整治。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深化机动车尾气和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大力整治电镀、漂染等六大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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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行业。完善污泥收运处理体系,促进市污泥处理中心有序运营。探索推进电子废物综合处理工作,推动建立电子废物综合处理示范项目。加快建设四座垃圾处理厂,启动建设卫生填埋场,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扎实推进内河涌整治和水库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东莞运河、石马河等河流的综合整治。加强东江水质保护,建立健全东江水安全预警制度,保障东江水质安全。

(三)加快生态环境建设。严格执行生态控制线,加强环境保护。有序推进东莞市绿道网建设,完善绿道网体系,发挥绿道网经济社会效益。加快黄旗山城市公园建设改造,积极完善大岭山、大屏嶂、银瓶山森林公园设施配套,启动凤岗南门山、清溪山水天地等森林公园建设。积极推动塘厦镇创建省“宜居城镇”、中堂镇潢涌村创建省“宜居村庄”,遴选宜居城镇、村(社区)创建示范点,全面开展宜居城乡建设。

五、统筹推进城乡发展,深化区域合作发展

(一)加大镇村扶持力度。强化基层财力保障,继续执行财政超收激励分成、公共管理支出补助、结对帮扶等措施,扶持镇村加快发展。继续实施欠发达镇村借贷款贴息,扩大欠发达镇贴息贷款使用范围,延长欠发达村扶贫贴息借款期限。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镇街治安、教育、社保等6项基本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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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支出给予补助,提高契税、城镇公用事业费附加等5项收入的镇街分成比例,继续实施欠发达镇村用地收费返还。

(二)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市轨道交通R2线、穗莞深、穗莞惠等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广深沿江高速东莞段、东莞大道延长线等高快速路,积极推进沿海公路、疏港大道及镇村联网道路建设,加快推进主干公路交通堵塞点改造工程,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规划建设公交和自行车专用道,不断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城市电力、水利、燃气等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成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16项、天然气管网140公里、改造供水管网600公里。推进“三网”融合,建设“无线城市”和“数字城市”。

(三)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开展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报批,切实用好优惠期。研究出台资金扶持,引导推动各镇街启动一个旧村改造项目,强化试点项目示范带动效应,力争年内推动100宗以上项目开工建设。积极引导“三旧”改造项目投向公共设施配套、民生发展、生产制造等领域。推行并联审批和逾期同意制。加强宣传辅导,有效破解征地拆迁、项目报批等难题。开展实施“三旧”改造利益共享机制方面的土地管理理论探索和制度创新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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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区域合作发展。实施我市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加快融入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共同编制深莞惠区域协调发展总体规划,探索设立深莞惠产业合作示范区,实现三地年票互通互认,继续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跨界河流联合治理、科技合作、社会公共事务协作等重点事项。落实“双转移”战略,加快建设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园,促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积极推进与云浮、韶关两市“双到”扶贫开发,力争提前实现80%贫困户脱贫目标。深化与台港澳在教育、科技、产业等方面的合作发展。做好援疆、援藏等对外帮扶资金安排,着力加快援疆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援建汶川映秀项目的验收、结算和移交等后续工作。

六、加强重点领域改革,着力增强发展活力

(一)深化行政管理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推进部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快实现跨部门网上并联审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推动中心镇和市属园区加快人员机构设置,加快落实2项事权,争取基本完成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推动中心镇成立法制机构,积极申请“较大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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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推进投融资改革。大力推进投资改革,稳步推进代建制,落实主体功能区投资。出台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方案,完善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审批集中、节点牵头等制度。加快东莞银行上市,探索东莞农商行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发展壮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性中小经济金融组织,完善多层次融资机制。推动富邦银行东莞代表处、玉山银行东莞代表处升格为分支机构,支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

(三)加强基层改革。指导黄江、厚街完成村级改革试点。推动农业土地经营权流转,成立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委员会,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鼓励集体经济从单一的物业租赁型向投资、服务型转变。稳步推进社区建设,创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完善干部考核体系,扎实做好第五届村(居)委会和第三届农村股份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夯实基层基础。

(四)推进社会管理改革。完善新莞人积分制入户,推进新型社区建设,方便新莞人入户。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改革,抓紧研究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等重大问题,在全市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水价和污水处理费改革,建立健全环境价格机制。完善交通运输、房地产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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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住房价费。稳步扩大居家养老覆盖面,推进社会福利机制多元化发展。扩大社工试点规模。

七、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快发展社会事业。设立每年10亿元、连续5年的文化名城专项资金,积极推进中国近代史主题公园、市博物馆新馆等项目建设,推进各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打造一批艺术精品,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力保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编制实施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统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经费供给标准,完善新莞人子女受教育保障机制,加快高中布局调整实施进度,创建广东省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和职业病防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规划建设中国篮协东莞篮球学校,完善各项体育设施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争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

(二)着力改善民生。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重点推广“村民车间”等灵活就业模式,大力落实4050就业补贴、就业培训、税费减免、创业服务等帮扶,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和培训计划,打造高技能人才培训应用服务平台,全力促进市民就业创业。积极扩大社保覆盖面,调整养老保险费率,不断完善城乡一体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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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保障体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整低保标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增加对特困低保家庭的生活补助。加快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着力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难题。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解决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大力开展市内“双到”扶贫,年内帮助60%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现脱贫。巩固发展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和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儿童养育楼、福利中心综合楼以及市残疾人康复实验学校和体育训练中心建设。继续优化公交线路,完善核心城区公交、镇内公汽和跨镇公汽三级公交网络,进一步解决市民交通出行问题。切实完成粮食储备任务,加快建设市直属粮食储备库,完善粮食市场管理体系,提高粮食保障水平。

(三)保障公共安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设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建设,建设市人民来访接待厅,强化矛盾排查调解,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事件。开展执法评议考核,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加快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扩大企业调解组织覆盖率,积极化解劳资纠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三小”场所、建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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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力争实现各镇街建设一个应急避灾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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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附件:

2011年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2009年

2010年预计 2011年计划 绝对数

一、生产总值 二、人均生产总值 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六、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七、进出口总额 #出口总额 八、实际利用外资 九、教育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数 普通高中招生数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 十、人口与居民收入 人口自然增长率 常住人口 户籍人口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十一、城镇登记失业率 十二、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亿元 元 上年100亿元 亿元 亿元 亿美元 亿美元 亿美元 人 人 人

增长(%)

绝对数 增长(%)

8.5 3763.26 4246.25 10.3 56591 - - 8 96.9 102.8 2.8 4 1094.08 1114.98 1.9 959.07 1108.06 15.9 231.16 277.84 20.2 941.55 1213.38 28.8 551.69 695.98 26.1 9 14 10 8 8 5

25.94 27.32 5.3

12863 14888 16220 23631 24668 24700 17599 19736 22316

8 8

7.3以内 ‰ 6.31 6.23 700万 - 人 635万 以内

增加5万 人 178.73万 181.77万 以内 元 元

33045 36350 10.0 18098 20486 13.2 % 1.61 1.7 3以内 % 4.48 2 2.52 注:2010年人均生产总值及常住人口数据将依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进行核定,并对2011年计划

指标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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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经济管理 计划 通知

抄送:属各单位,市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中级

,市,省属有关单位。

东莞市办公室秘书一科 2011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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