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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市防台防洪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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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市防台防洪应急预案

1 总那么 1.1 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等各种自然灾难造成的险情,保证都市防台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难缺失,保证都市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可连续进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治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治理条例»、国家防总«水旱灾难统计报表制度»以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城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畴

本预案适用于温州市区都市范畴内暴雨、洪涝、台风灾难以及受大潮阻碍中心城区发生涝灾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那么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防台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1.4.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通过建立综合信息支持体系,准确预警体系,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对无法防止或差不多发生的突发事件,尽可能幸免造成恶劣阻碍和灾难性后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专门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预备工作。高度重视极端性和突发性灾难天气的发生。 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防台防汛工作在、市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划实行属地治理。 1.4.4依法规范,强化治理。

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强化应急治理,使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坚持依法防台防汛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演练与实战结合。防台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样,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快速反应,部门联动。

强化以属地治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和谐制度,健全信息报告体系,能做到当发生洪涝、台风灾难险情时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操纵。 1.4.6资源整合,加强基层。

整合城区应急资源,构建功能完善、内容全面、覆盖面广、信息共享、决策科学的应急技术支持平台,建设统一治理、装备精良、技术熟练、反应迅速的专业队伍;联络专业知识精深、处置险情体会丰富的专家,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险情的综合素养。坚持应急治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台防汛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台防汛的能力。 1.5应急预案体系

温州市都市防台防洪应急预案由专项预案及各分预案组成,共分三级:一级专项预案由市都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二级预案由各区防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三级预案由各事处、企事业单位、、院校等单位制定。 1.6应急队伍调动

重大和较大应急事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群众队伍为辅的原那么,由市都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报告市防台防汛指挥部统一和谐,调动应急处置队伍。一样应急事件发生时,由各区防台防汛指挥部按照本级预案调动自己的应急队伍进行处置。 1.7信息共享机制

上级有关防台防汛指示、精神、要求及气象灾难信息由市防汛指挥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都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有信息共享权。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机构组成及职责

2.1.1市都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

市都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派出机构,由市联系都市建设工作的市副秘书长担任指挥,市市政园林局任常务副指挥,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分管都市建设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指挥,市市政园林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都市治理行政执法局、市、温州电业局、市水利局、市都市河道建设治理办公室、市中心区指挥部、市旧城指挥部、市安居工程指挥部、瓯海大道指挥部分管领导为成员。

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市政园林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市政园林局要紧负责人和市市政园林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都市治理行政执法局、市、温州电业局、市水利局、市都市河道建设治理办公室、市中心区指挥部、市旧城指挥部、市安居工程指挥部、瓯海大道指挥部负责防汛工作的处〔科、办〕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市都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作为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派出机构,负责落实上级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和谐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防台工作,做好信息上通下达工作。

2.1.2各区防台防汛指挥部

鹿城、龙湾、瓯海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鹿城、龙湾、瓯海区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本级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防台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都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市政系统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及栖居在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工作;负责都市道路排水、路灯照明、环卫广告、公园绿化等设施防台、防涝工作;指导供水、供气、公交等公用设施防风、防淹工作;组织本系统100人专业抢险队伍。

市水利局: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治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信息及水利灾情;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水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组织本系统100人专业抢险队伍。

市:负责爱护防洪防涝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洪防涝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洪防涝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洪防涝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旅行景区的防洪防涝安全生产监督治理;组织本系统100人专业抢险队伍。

市房管局:协助当地做好危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地下构筑物防洪防涝工作;督促房屋拆迁人做好拆迁房和腾空房屋、栖居人员的安全转移;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地下构筑物防洪防涝工作;组织本系统100人专业抢险队伍。

温州电业局:负责抗洪排涝用电的供应,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洪防涝安全治理;在汛期,督促所属水电厂严格执行操纵运行打算,服从市防指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证电力供应;组织本系统200-300人专业抢险队伍。

市中心区指挥部:负责本指挥部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及栖居在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和防台防涝工作;负责未移交建筑物或构筑物〔含地下室〕防台防涝工作。

市旧城指挥部:负责本指挥部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及栖居在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和防台防涝工作;负责未移交建筑物或构筑物〔含地下室〕防台防涝工作。

市安居工程指挥部:负责本指挥部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及栖居在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和防台防涝工作;负责未移交建筑物或构筑物〔含地下室〕防台防涝工作。

市瓯海大道指挥部:负责本指挥部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及栖居在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和防台防涝工作;负责未移交建筑物或构筑物〔含地下室〕防台防涝工作。

3.都市防洪防涝环境条件〔详见附件〕 3.1地势特点

温州都市地势起伏较大,自西南向东北倾斜,三面靠山,北面临江,市区地势平坦,河网密布,属瓯江下游冲积平原,地面高程一样为黄海3.3-4.4米。

3.2气象水文

温州市区平均降水量约1700毫米,要紧集中在4-10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78.2%,4-7月为梅汛期,降水天数多,降水量较大,7-10月为台汛期,常受台风暴雨阻碍,易造成洪涝灾难。

3.3现状防洪能力分析

3.3.1现状防备瓯江洪潮能力

西段,长9.50Km,已建防洪提的提顶高7.0Km,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为土石结构,近期已达标。

中段,长11.42Km,其中卧旗山~卧旗涂1.30Km仅建成20年一遇土石提;瓯江三桥~灰桥浦约7.24Km已建成框架式消浪防洪提,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灰桥浦~会展中心约4.18Km差不多无提,防洪〔潮〕标准不足5年一遇。 东段,长9.18Km已建防洪提的提顶高程7.5Km,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为土石结构,近期已达标。

3.3.2平原河网排涝能力

现状水利状况,都市建设用地规模的扩大导致城区河道洪水位一般上涨,乡村农田排涝能力仅2年一遇,瞿溪~任桥区间农田受淹水深2~3m,在暴雨情形下加剧城区积水;仰义镇、潘桥镇防洪能力不足2年一遇,瞿溪镇、娄桥镇、南白象镇、三垟乡仅2年一遇,郭溪镇、蒲州镇、新桥镇为5年一遇,鹿城片、状元片大部分从现状用地的50年一遇降低到10~20年一遇。

4 应急响应

4.1 汛情分级

汛情分级依据预报或实测汛情信息分为四级。 4.1.1 一样汛情:

〔1〕公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50-100毫米; 〔2〕潮位:瓯江温州站4.00-4.41米;

凡符合上述2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样汛情,专门情形能够作较大汛情处理。

4.1.2 较大汛情:

〔1〕公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

200-300毫米;

〔2〕潮位:瓯江温州站4.42-4.71米;

凡符合上述2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专门情形能够作重大汛情处理。 4.1.3 重大汛情:

〔1〕公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200-300毫米,过程降雨量:

300-500毫米;

〔2〕潮位:瓯江温州站高于4.71-5.47米;

凡符合上述2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专门情形能够作特大汛情处理。 4.1.4 特大汛情:

〔1〕全市平均日降雨量:3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500毫米以上; 〔2〕潮位:瓯江温州站高于5.47米;

凡符合上述2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特大汛情。 4.2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用与解除:当汛情等级达到一样汛情,由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依照市防汛办指示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当汛情等级达到较大汛情、重大汛情和特大汛情,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启动预案应急响应。

4.2.1 一样汛情:

〔1〕市都市分指办向都市分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报告汛情;

〔2〕市都市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处〔科、办〕室负责人进岗到位;

〔3〕市都市分指挥部向成员单位及时转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领导指示、要求、精

神,并督促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及时收集报送汛情信息。

4.2.2 较大汛情:

〔1〕市都市分指办向分指挥部指挥和市防汛办报告汛情;

〔2〕市都市分指挥部指挥、常务副指挥、副指挥、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岗到位,都市

分指挥部指挥报告市防汛办由市防汛办召开汛情分析会;

〔3〕市都市分指挥部向成员单位及时转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领导指示、要求、精

神,并督促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及时收集报送汛情信息。

〔4〕依照汛情、台情督促成员单位开展都市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4.2.3 重大汛情:

〔1〕市都市分指挥部指挥向、市要紧领导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汛情; 〔2〕市都市分指挥部成员单位人员进岗到位,抢险队伍随时待命; 〔3〕、市办公室下达防备紧急通知;

〔4〕必要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5〕〕市都市分指挥部向成员单位及时转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领导指示、要求、

精神,并督促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及时收集报送汛情信息;督促成员单位开展都市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4.2.4 特大汛情:

〔1〕、市领导进岗到位,研究防备计策,部署防备工作; 〔2〕必要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3〕必要时,、市部署防汛防台工作; 〔4〕必要时,市领导公布电视讲话。

〔5〕市都市分指挥部向成员单位及时转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领导指示、要求、精

神,并督促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及时收集报送汛情信息;督促成员单位开展都市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4.3 工作内容

4.3.1 组织指挥:1、市都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市

的领导下,行使都市防汛防台和谐、监督权。2、都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

4.3.2 灾难救助:在防洪防涝期间显现重特大灾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灾难救助指挥部

依照«温州市重特大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4.3.3 信息公布:1、防洪抗涝工作和抢险救灾相关信息由新闻中心统一负责公布;2、

市气象局负责公布暴雨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难性天气信息;3、其他部门按职责公布有关汛情信息。

4.3.4 推测预报:1、市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刻、强度、量级和范畴; 2、温州海洋

中心站预报沿海和瓯江风暴潮最高潮水位及显现时刻;3、市水文站预报要紧江河洪〔潮〕水位。

一样汛情12小时预报一次,较大汛情3小时预报一次,重特大汛情1小时预报一次,遇

专门情形增加预报次数或按需预报。推测预报结果按规定格式填写,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4.3.5 水利工程调度:1、三区行政区域内水库由各区防汛指挥部或主管部门负责调

度;2、温瑞塘河、永强塘河由温瑞塘河水系治理处负责调度,其余河流由所属区主管部门调度;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权优先调度。

4.3.6 物资车辆调用:1、在紧急防汛期,各区防汛物资车辆原那么上自行解决,如

需调用上级防汛物资车辆,向市防指挥部提出申请; 2、市直部门需要调用物资、车辆的,由市防汛指挥部下达调运任务; 3、抢险物资款原那么上实行谁调用谁负担。

4.3.7 人员转移:可能受到灾难严峻威逼的群众,应当按照防洪防涝预案自主分散转

移或者在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下转移。重特大汛情时,需要由组织集中转移的,由各区公布转移指令,被转移地区的乡镇、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做好相关转移工作。

4.3.8 新闻采访:1、报道汛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天气预报、洪〔潮〕

水预报、汛情公告必须按市防汛、气象、海洋和水文等部门提供的材料公布;2、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需经新闻中心审查后才能公布;3、发生重大灾情,如无重大技术障碍市广电总台在灾情发生后2天内编辑灾情录像专辑,报市都市分指挥部和市防汛指挥部。

4.4 领导分工

4.4.1 市领导指挥都市防汛工作;

4.4.2 分管都市防汛的副秘书长具体负责都市防汛工作; 4.4.3 市其他领导依照需要分赴各区指导防汛防台工作,具体方案由市防汛指挥部会

同办、市府办负责安排。

5 应急保证

都市分指挥部成员单位专业性应急保证由成员单位落实,市都市分指挥部负责督促检

查;综合性应急保证由市防汛办提供。

5.1 通信与信息保证

5.1.1 市、区通信运营部门有依法保证防洪防涝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 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那么,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

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海塘、水闸等水利工程治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5.1.3 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和谐当地通信治理部门,按照防洪防涝的实际需要,将有

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证预案。显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证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洪抗涝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证。

5.1.4 在紧急情形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公布信

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证

5.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证

〔1〕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早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显现

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该工程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水利工程治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

逼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防洪抗涝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3〕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做好大型抢险设备和专门救援设施调查统计,并登记造册,

以备抢险救灾调用。

5.2.2 应急队伍保证 〔1〕防汛队伍

a、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

伍要紧为抢险提供劳动力,抢险队要紧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要紧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高的抢险任务。

b、调动参加抢险程序:市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参加的,由市防汛

指挥部向温州军分区提出,由温州军分区按照的有关规定办理。各区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参加的,应通过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形下,可边行动边报告,地点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c、申请调动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刻、受灾地域和

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d、凡进入危险地点、接触有毒物体、易爆物体抢险的,事先必须向同级防汛指挥部

报告险情和详细的抢险措施,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明知抢险无明显成效又专门危险的地点,一样不派抢险队伍进入抢险,但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难扩大。

5.2.3 供电保证

温州电业局要紧负责抗洪抢险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 交通运输保证

市交通局要紧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洪抗涝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2.5 医疗保证 市、区卫生局及防疫站要紧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 治安保证

市、区、派出所要紧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治理工作,依法严格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爱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 物资保证

〔1〕物资储备。

a、市、区防汛指挥部、重点水利工程治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

威逼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b、市、区防汛指挥部依照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

要和具体情形确定。

〔2〕物资调拨。

a、市、区级防汛物资调拨原那么:先调用区级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

形下,可调用市级的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邻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b、市、区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市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区防汛指挥部提出申请,由

市防指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

c、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及

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募集和征集。

5.2.8 资金保证

区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峻洪涝灾难的工程修复补助。

5.2.9 社会动员保证

〔1〕防洪抗涝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

洪抗涝的责任。

〔2〕汛期,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依照洪涝灾难的进展,做好动职员作,组

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洪抗涝。

〔3〕市、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峻洪涝灾难期间,应按照分工,

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洪抗涝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区要加强对防洪抗涝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

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洪抗涝工作。在防洪抗涝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洪抗涝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宽敞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 技术保证

5.3.1 建设温州市防洪抗涝指挥系统;建立省、市、区防汛指挥部之间的防汛异地会

商系统;建立防汛信息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5.3.2 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洪涝灾难时,由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

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洪抗涝工作。

5.4 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 公众信息系统

〔1〕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洪抗涝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样公众信息由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当瓯江发生超戒备潮位并伴有强降雨,山体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峻阻碍时,按分管权限,由市、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公布汛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洪抗涝救灾工作。

5.4.2 培训

〔1〕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乡镇防汛责任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

骨干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重点抓好抢

险队伍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4〕适时对非专业抢险队伍进行必备知识应急培训。 5.4.3 演习

〔1〕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区防汛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

改善和强化应急预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

习。

6 后续工作

发生洪涝灾难的区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治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复原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 救灾

6.1.1 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难救助的组织、和谐和

指挥工作。

6.1.2 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

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复原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差不多生活问题。

6.1.3 市、区卫生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

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4 乡镇〔街道〕〔办事处〕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形,按照市、区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 水毁工程修复

6.3.1 对阻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

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复原主体功能。

6.3.2 遭到毁坏的都市供水、排水、供气、路灯、环卫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复原

功能;及时清理垃圾、污泥和行道树、广告牌等障碍物。

6.4 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那么上按原标准复原,在条件承诺情形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5 工作评判

每年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防洪抗涝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判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洪抗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体会,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涝工程的规划、设计、治理以及防洪抗涝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洪抗涝工作。

7 附那么

7.1 预案治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都市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治理,并报市防汛办备案。原那么上每5年对本

预案评审一次,由市都市分指挥部办公室报市防汛办,由市防汛办召集有关部门、各区防汛指挥部专家评审,并视情形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市颁布实施。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洪抗涝工作作出突出奉献的劳动榜样、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表彰并向省、举荐表彰;对防洪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洪抗涝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缺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3 预案说明部门

本预案由市都市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说明。 7.4 预案实施时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温州三区现状水库情形表

温州三区现状小〔二〕型以上水库有8座,集水面积共32.12 K㎡,总库容1555万m³。 另外,还有一些小山塘,操纵集水面积较小,防洪作用专门小,在此不列出。 区序集水面积 总库容坝高水库名称 〔K㎡〕 〔万m³〕 〔m〕 域号 1 2 3 4 5 6 1 坑口塘 塘下坑 泉明 桃源 陈岙 龙王寺 小计 仰义 无底坑 小计 合计 3.59 4.58 2.0 6.8 0.65 2.5 20.12 11.5 0.5 12.0 32.12 365 185 90 17 50 38 745 1005 12 1017 1762 24.9 25.0 23.9 24 40.0 33.0 坝型 所在水系 郭溪 郭溪 瞿溪 瞿溪 建成年代 1960 1958 备注 小〔一〕型、郭溪 小〔一〕型、郭溪 小〔二〕型、瞿溪 小〔二〕型、瞿溪 小〔二〕型、潘桥 小〔二〕型、潘桥 中型、仰义 小〔二〕型、仰义 瓯海区鹿城区 均质坝 均质坝 均质坝 心墙坝 粘土斜墙 阳桐河 1960 茶白河 1959 仰义河 1956 丰门河 1973 2 3

心墙坝 附件二: 温州城区现状堤防情形表

温州城区沿瓯江堤线长30.10Km,分布在鹿城区和龙湾区,长度分别为20.92Km和9.18Km。 区序域号堤防名称 仰义 制革区 岩门 前江 小计 营前 西涂 江滨路〔一期〕 江滨路 起讫位置 渔渡~塔山 塔山~岩门山 岩门山~屿头山 屿头山~卧旗山 卧旗山~卧旗涂 卧旗涂~瓯江三桥 瓯江三桥~勤奋水闸 郭公山~北路 长度堤顶高防洪〔Km〕 程〔m〕 标准 5.12 1.38 1.24 1.76 9.05 1.30 0.88 1.57 1.25 1.00 5.42 11.42 4.13 5.05 9.18 30.10 7.0 7.0 7.0 7.0 6.0 4.6 6.5 5.5 6.5 4.2 7.5 7.5 50 50 50 50 20 5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备注 土石堤 土石堤 土石堤 土石堤 无堤 深水框架式,岸边式 江滨路 深水框架式已完成 深水框架式完成2 Km,其余在建 土石堤 土石堤 西段中 段东段 1 2 3 4 1 2 3 4 5 6 1 2 江滨路〔二期〕 北路~安澜亭 江滨路〔三期〕 小计 蒲州 状元 小计 合 计 安澜亭~杨府山煤气码头 杨府山煤气码头~蒲州 蒲州~茅竹岭

附件三:温州三区现状水闸规模情形表

温州三区要紧水闸有11座,其中10座位排水闸、1座为船闸。水闸分布在鹿城区10座,龙湾区1座,另外沿江堤塘上分布假设干小水闸或涵洞,如鹿城区仰义的前京、后京、渔渡、立墩等小水闸,在此不排列。 区序域号水闸名称 勤奋 灰桥 清晨 蒲州 广化 岩门 金灶 十里 二村 三十六村 小计 状元 小计 合 计 孔数×净宽〔m〕 2×8.0 5×3.0 2×8.0 3×6.0 1×7.0 3×3.0 1×3.5 1×2.5 1×3.0 1×4.0 94.0 2×4.0 8.0 102.0 设计流量闸槛高〔m³/s〕 程〔m〕 175 167 226 225 60 121 32 10 10 1026 80.8 80.8 1106.8 ﹣0.88 0.32 ﹣1.00 ﹣1.00 ﹣0.05 ﹣0.88 0. 0.20 0.00 所在地点 勤奋河 灰桥浦 上陡门 蒲州河 广化河 岩门河 仰义前陈河 仰义十里村 杨府山涂 三十六村河 建成年代 1963 1950 2001 2000 2002 1963 1981 1994 鹿城区龙湾区 1 2 3 4 5 6 7 8 9 10 1 备注 岩石基础 软基 软基 软基 软基 岩石基础 软基 船闸,软基 软基 状元镇 2000 横街村

附件四:温州三区现状要紧内河情形表

温州三区河道为温瑞塘河水系、河网密布、河网全长约390Km。依照地域治理权限划分,目前已确定市、区级要紧河道长112.37Km,约占河网总长的三分之一。 区序域号河道名称 起讫位置 长度〔m〕 810 841 1020 802 6 1903 440 625 2253 900 916 650 2100 909 河宽〔m〕 河底高度〔m〕 备注 17~52 〔卡口3m〕 7~37 10~20 40~55 13~25 〔已堵塞〕 12~17 7~26 31~40 4~34 5~15 12~38 9~23 12~44 15~29 〔已堵塞〕 13~36 鹿 城 3 区 4 5 6 7 8 9 10 11 鹿 城 区 1 2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小南门 蝉街 山前河 南塘河 汇车桥 葡萄棚 蛟尾潭河 蛟尾堡河 龟河 花柳塘河 黄洋浃河 矮凳桥河 洪殿河 双井头河 市区跃进桥~广利桥 市区坦前温瑞塘河汇合口~万里桥 市区万里桥~茶院寺南塘河汇合处 市区茶院寺~米筛桥 市区山前河汇合口~温瑞塘河 市区台州桥汇合口~十里亭桥 市区葡萄棚河汇合口~温瑞公路 市区蛟尾堡村西北~葡萄棚河汇合口 市区蛎灰桥~灰桥水闸 市区广利桥~黄洋浃河汇合口 市区矮凳桥河汇合口~龟河汇合口 市区永楠路~黄洋浃河汇合口 市区上村龟河汇合口~清晨水闸 市区东向水厂吕浦河汇合口~医学院路 市区蒋家桥河村吕浦河汇合口~洪殿河汇合口 市区小坝节桥~洪殿河汇合口 市区小坝节桥~洪殿河汇合口 市区洪殿桥~三十六村水闸 市区上陡门河汇合口﹣0.5~1.5 ﹣0.3~0.5 0.0~0.5 ﹣1.0~﹣0.8 0.5~0.5 ﹣0.5~0.5 ﹣1.0~0.5 ﹣0.8~1.0 0~0.5 1.5~2.0 0.5~2.0 0.5~1.0 1.0~﹣0.2 ﹣0.8~﹣0.2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蒋家桥河 875 ﹣0.5~﹣0.2 市级 小坝节河 前庄河 三十六村河 仓根河 577 872 802 671 26~37 22~46 8~20 8~20 ﹣1.0~0.5 ﹣1.0~0.0 ﹣0.5~0.0 ﹣1.0~0.0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清晨西路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吕浦河 勤奋河 九山外河 水心河 广化河 西山河 灰桥浦 划龙桥河 横渎河 双屿山河 十八湾河 牛桥底河 温瑞塘河 丰门河 双桥河 各渎河 山下河 旺增桥河 小计 温瑞塘河 仙门河 阳桐河 月落洋河 茶白河 仁桥河 小计 蒲州河 市区米筛桥~小坝节桥 市区西山河汇合口~勤奋水闸 市区瞒鼓桥~勤奋河汇合口 市区温茶大桥~将军路牛奶厂桥 市区日陶厂勤奋河汇合口~广化水闸 市区地质桥~温瑞塘河汇合口 市区现灰桥水闸~瓯江汇合口 丽田桥~蒲州河汇合口 划龙桥河汇合口~小坝节 十里亭桥~三板桥 上桥村~广化河汇合口 104国道公路桥~葡萄棚 市区跃进桥~梧田丽田桥 岩门~双桥河汇合口 瓯浦桥~三维桥 市水产品桥~丽田桥 光明桥~山下 旺增桥~永丰桥 梧田丽田桥~帆泳永瑞亭 郭溪镇白塔殿~阳桐河 潘桥镇浃上~地质桥 温瑞塘河~前陈河 茶山镇~白塔村 任桥~阳桐河 划龙桥河汇合口~蒲州新闸 2150 3350 1750 1200 1368 3295 850 4118 1480 2338 850 437 4001 5720 1876 1500 2165 2250 59214 9020 6250 8500 1630 2500 3500 31400 3500 23~80 30~45 10~15 18~56 8~16 55~221 20~38 15~100 20~60 4~40 8~15 19~36 13~84 7~16 7~20 32~75 12~22 13~36 21~115 20~96 45~86 24~55 23~78 40~62 42~82 ﹣1.2~﹣0.8 ﹣0.5~0 ﹣0.5~0 ﹣1.0~0.6 0.0~1.0 ﹣1.5~0.0 ﹣1.2~﹣0.2 ﹣0.5~0.0 ﹣1.0~0.0 ﹣1.0~1.0 1.0~2.0 0.0~1.0 ﹣1.0~0 1.0~1.5 1.0~1.6 ﹣0.5~1.0 0.0~1.0 0.5~1.2 ﹣1.0~﹣0.5 ﹣1.0~1.0 ﹣1.0~0 ﹣1.0~0 ﹣1.0~0 ﹣0.5~0 ﹣1.0~0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市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市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鹿30 城31 32 33 34 35 36 37 1 瓯 海区 区 2 3 4 5 6 区龙1 2 3 4 5 6 7 8 汤家桥河 前州河 上江河 屿田河 上庄河 石坦河 三郎桥河 十字河 茅川河 〔状元河〕 小计 合计 蒲州河汇合口~金温铁路 蒲州河汇合口~疏港公路 蒲州河汇合口~福滋桥 2250 1600 2500 1046 1500 2380 2300 2300 2380 21756 112370 14~97 12~26 18~55 18~55 44~ 18~55 19~60 20~38 32~52 ﹣0.2~1.8 1.2~2.4 ﹣1.1~0.1 ﹣1.1~0.1 ﹣1.0~0 ﹣1.0~0 ~ ~ ~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县级 疏港公路~机场大道 疏港公路~三廊桥河和石坦河汇合口 三廊桥河汇合口~状元水闸 石坦河和上庄河汇合口~三郎桥 石坦河汇合口~茅川河汇合口 石坦河汇合口~茅竹岭 龙 湾区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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