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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_GB5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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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0252-94

目 录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0252-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4]25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1 总则 2 术语

3 质量检验评定的工程划分 3.1一般规定

3.2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的划分 3.3工业管道工程的划分 3.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划分 3.5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的划分 3.6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的划分 3.7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的划分 3.8工业炉砌筑工程的划分 4 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 5 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及组织

附录A 工业安装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名称 附录B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附录C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附录D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 附录E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附录F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九日

1 总则

1.0.1为统一工业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加强工程技术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工业设备、工业管道、电气装置、自动化仪表、防腐蚀、绝热、工业炉砌筑等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1.0.3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工程划分、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及组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本标准根据国家现行的各专业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

1.0.4本标准应与国家现行的工业设备、工业管道、电气装置、自动化仪表、防腐蚀、绝热、工业炉砌筑等专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配合使用。 2 术语

2.0.1主要分项工程对安装工程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分项工程。

2.0.2主要分部工程在安装工程中工程量大、投资比率大、对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分部工程。 3 质量检验评定的工程划分

3.1一般规定

3.1.1进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工业安装工程应划分为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

3.1.2分项工程应按台(套)、机组、类别、材质、用途、介质、系统、工序等进行划分,并应符合各专业分项工程划分的规定。

3.1.3分部工程应按专业划分为工业设备、工业管道、电气装置、自动化仪表、防腐蚀、绝热、工业炉砌筑等。

3.1.4工业安装工程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名称宜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3.1.5单位工程应按工业厂房、车间(工号)或区域进行划分,单位工程应由各专业安装工程构成。当一个专业安装工程具有施工条件或使用功能时,也可构成一个或几个单位工程。 3.2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的划分

3.2.1分项工程应按设备的台(套)、机组划分。

3.2.2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应为一个分部工程。

3.2.3大型、特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根据其工程量的大小,可划分为一个或几个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其分项工程可按工序划分。 3.3工业管道工程的划分

3.3.1分项工程应按工作介质或管道类别进行划分。

3.3.2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管道工程,应为一个分部工程。

3.3.3一个单位工程中,当仅有管道分部工程时,该分部工程应为单位工程。 3.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划分

3.4.1分项工程应按工业厂房、车间或区域内的电气设备、组合电气装置及其相互间的电气线路进行划分。

3.4.2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应为一个分部工程。

3.4.3一个单位工程中,当仅有电气装置分部工程时,该分部工程应为单位工程。 3.5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的划分

3.5.1分项工程应按仪表的类别、连接的管路或连接的线路所形成的系统进行划分。亦可按仪表的用途进行划分。

3.5.2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应为一个分部工程。 3.6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的划分

3.6.1分项工程应按设备的台(套)或防腐蚀材料进行划分。

3.6.2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应为一个分部工程。 3.7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的划分

3.7.1分项工程中设备应以相同工作介质按台(套)进行划分;管道应按相同的工作介质进行划分。

3.7.2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宜为一个分部工程。 3.8工业炉砌筑工程的划分

3.8.1分项工程应按工业炉的结构或区段进行划分。当工业炉的砌体工程量小于100mm3时,可将一座(台)炉作为一个分项工程,亦可将一座(台)工业炉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位合并为一个分项工程。

3.8.2分部工程应按工业炉的座(台)进行划分。当一个分部工程中仅有一个分项工程时,该分项工程即为分部工程;当工业炉砌体工程量小于500m3时,工业炉砌筑工程仅可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3.8.3单位工程应按一个生产系统的工业炉砌筑工程进行划分。当一个单位工程中仅有一个分部工程时,该分部工程即为单位工程。 4 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

4.0.1工业安装工程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均应按“合格”、“优良”进行检验评定。

4.0.2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分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其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4.0.2.1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每项抽检处(件)的质量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点实测值的合格率不应低于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4.0.2.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每项抽检处(件)的质量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优良数不应低于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数的规定值;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点实测值的合格率不应低于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注:①保证项目。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对工程质量有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

②基本项目。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对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的检验项目

③允许偏差项目。在检测中允许少量检测点在本标准规定的比例范围内超差,仍可满足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项目。

4.0.3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4.0.3.1合格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全部为合格4.0.3.2优良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必须全部为合格,其中达到优良等级的分项工程数量不应少于50%,且主要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应为优良。

4.0.4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4.0.4.1合格

(1)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全部为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4.0.4.2优良

(1)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必须全部为合格,其中达到优良等级的分部工程数量不应少于50%,且主要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为优良;

(2)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4.0.5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及时返工或处理,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4.0.5.1返工后的工程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4.0.5.2处理后的工程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等级仅可评定为合格。 5 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及组织

5.0.1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

5.0.2分项工程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分部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宜采用本标准附录B的格式。

5.0.3分部工程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评定,质量检查部门核定。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宜采用本标准附录C的格式。

5.0.4单位工程应由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质量评定,建设单位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定。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宜采用本标准附录D的格式。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宜采用本标准附录E的格式。

5.0.5当单位工程由几个分包单位施工时,其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各分包单位应按本标准和相应专业标准检验评定所承建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及资料提交总包单位。

附录A 工业安装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名称

工业安装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名称 表 A

分部工程名称 分 项 工 程 名 称 通用工业设备; 机床:车床、钻床、铣床、磨床、刨床等 机泵:风机、中小型压缩机、离心泵、真空泵等 工业锅炉:立式锅炉、卧式锅炉等 锻压机械:压力机、空气锤、剪切机等 铸造机械:混砂机、给料机、造型机等 木工机械:带锯机、刮光机、木工组合机床等 碎磨机械:球磨机、粉碎机、链式破碎机等 搅拌设备:搅拌机、刮渣机等 干燥设备:真空耙式干燥机、回转干燥机等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包装设备:包装机、堆垛机、自动秤等 起重运输机械:提升机、输送机、绞车等 专用工业设备: 选矿设备:螺旋分级机、磁选机、浮选机等 冶金设备:矫正机等 电站设备:中小型发电机组等 石油化工、化纤设备:工艺塔、热交换器、反应器安装等; 球形容器及贮罐组对、焊接等 轻工机械:造纸机械、制糖机械、卷烟机等 纺织机械:纺丝机、织布机、纺丝后处理机等 橡胶塑料机械:切胶机、压延机、成型机等 分离过滤机械:离心机、压滤机、电除尘器等 按工作介质分: 工业管道工程 煤气管道、柴道、蒸汽管道、甲醇管道、氧气管道、硫酸管道等 按管道类别分: Ⅰ类管道、Ⅱ类管道、Ⅲ类管道、Ⅳ类管道、Ⅴ类管道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电力变压器、互感器、旋转电机、配电盘、成套柜及二次回路结线、蓄电池、硅整流装置、低压电器、起重机电气装置、母线装置、电缆线路、架空配电线路、配线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接地装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等 检测系统安装调试(温度、湿度、压力、流量、物位、成分)、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 调节系统安装调试(温度、湿度、压力、流量、物位、成分)、 联锁报警系统安装调试(温度、湿度、压力、流量、物位、成分)、供电系统安装调试、供气系统安装调试、供液系统安装调试、仪表防爆和接地系统安装、仪表盘(箱、操作台)安装、仪表脱脂、仪表防护等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 砖板衬里、玻璃钢衬里、橡胶衬里、防腐蚀涂层、软聚氯乙 烯衬里、铅衬里及搪铅、气喷涂等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 工程 转炉:炉底、炉身、炉帽 均热炉、加热炉、热处理炉:炉底、炉墙、炉顶(炉盖) 铝电解槽:槽底、侧墙、阳极 玻璃熔窑:烟道、蓄热室和小炉,熔化部和冷却部,成型室 工业炉砌筑工程 和供料通路 回转窑:按区段划分 一段转化炉:辐射段、过渡段和对流段、输汽总管 二段转化炉:炉墙(拱脚)、炉底、球拱顶 裂解炉:辐射段、对流段 工业锅炉:落灰斗、燃烧室、炉顶和省煤器 氨罐、球罐、换热器、蒸汽管道、制冷管道等

附录B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性质: 表 B

项目 保 证 1 项 2 目 质 量 情 况 质 量 情 况 项目 保 证 项 1 1 允许偏差 1 2 3 4 5 2 3 4 5 6 7 6 7 8 9 10 8 9 10 等级 目 2 允许 偏差 项目 1 2 项目 保证项目 基本项目 检查 结果 评定 等级 检查项,合格项 检查项,其中优良项,优良率% 实测点,其中合格点,合格率% 允许偏差项目 分部工程负责人: 班组长: 核定 等级 专职 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注:分项工程性质是指该分项工程为主要分项工程还是一般分项工程。

附录C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 表 C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等 级 分 项 工 程 名 称 合格 合计 合格 核 分部工程负责人: 单位工程负责人: 定 等 级 性 质 备 注 优良率:% 评 定 等 级 质量检查部门核定人: 年 月 日

注:性质是指该分项工程为主要分项工程还是一般分项工程。

附录D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 表 D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项目名称 主要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或复验报告 中间交接检验记录 验评标准中规定的试验记录、观测记录 隐蔽工程记录 试运转(单机试车)记录 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设计变更文 竣工图 份 数 检查情况 检查 结果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或建设单位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附录E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表 E

序 号 1 2 3 4 5 6 7 合计 分 部 工 程 名 称 评 定 等 级 性 质 备 注 分部工程共项(其中主要分部工程项),其中优良项,优良率% 质量保证资料 检查结果 评 定 等 级

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核 定 等 级 工程质量监督部 门或建设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附录F 本标准用词说明

F.0.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F.0.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

参加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

冶金部武汉冶金建筑研究所

纺织部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安检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安装总公司第二安装工程公司

中国石化总公司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建设公司

主要起草人:卢秀海、杨路钧、黄加堂、王作义、许霖苍、魏大信、李世勋、卢天、胡孝成、江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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