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这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家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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