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自第 号】
甲方(培养单位);北京交通大学 乙方(学习人员):
甲方同意按【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自筹经费研究生】方式培养乙方.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标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学习专业:软件工程 学院:软件学院 二、学制:2年 三、学习方式:非脱产
四、收费标准:委托培养费:人民币叁万陆仟元(36000元)
五、交费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在入学报到前付清;参加联合办班的学员,一次
补足差额;课程进修生,一次补足差额。详见收费通知,否则不允许报到注册。 六、交费方式:按收费通知要求进行(即在规定时间内将应交费用存入我校公布的账号内)。
若有困难,POS机、信汇、支票也可。
甲方银行账号:808014861708091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高粱桥支行 收款单位:北京交通大学 用途栏注明:学生姓名、学号 七、其它事宜:
1. 甲方负责制定对乙方的培养计划,由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并组织论文答辩。乙方必须按
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培养计划未经甲方培养管理部门及导师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2. 乙方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基本奖助学金,不享受公费医疗,生活费用自理。 3. 乙方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学籍管理规定和其他规章制度,乙方违反校纪校规受
到行政处分或被取消学籍,由甲方做出决定并记入档案或转回生源地。
4. 乙方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和程序授予硕士学位。 5. 乙方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自筹经费研究生就业及有关规定执行。 6. 乙方离校时必须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7. 非甲方责任,乙方中途退学,所交费用不退。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本协议涂改无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招生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 经办人: 时间:2009年4月15日 时间:2009年 月 日 甲方地址: 北京市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邮编:100044 联系电话: 010--51688153
乙方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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