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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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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

一、网上银行的概念

(一)概念

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在线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Internet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帐、行内转帐、跨行转帐、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活期和定期存款、支票、信用卡及个人投资等。可以说,网上银行是在Internet上的虚拟银行柜台。 网上银行又被称为“3A银行”,因为它不受时间、空间,能够在任何时间(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how)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二)兴起

网络银行的兴起与电子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电子商务是网络银行产生的商业基础, 电子商务是一种伴随因特网的普及而产生的新型贸易方式,可以说没有电子商务的发展,就不会有网络银行的兴起,电子商务是一种伴随因特网的普及而产生的新型贸易方式,它是当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商务领域广泛应用的结果。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网络银行。通常说,电子商务对银行的要求有两方面:一是要求银行为之提供相互配套网上的支付系统;另一面是要求银行提供与之相适应的虚拟金融服务。 (三)分类

目前,国内网上银行基本技术形式有两种:一是由一家银行总行统一提供一个网址,所有交易均由总行的服务器来完成,分支机构只是起到接受现场开户申请及发放有关软硬件工作;二是以各分行为单位设有网址,并互相联接,客户交易均由当地服务器完成,数据通过银行内部网络联接到总行,总行再将有关数据传送到其他分支机构服务器,完成交易过程。第一种模式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为代表;第二种模式则被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所采用。但是无论采取何种技术模式和连接方式,网上银行仍未能摆脱对营业网点的依赖,网上银行尚未达到质的飞跃。正如利用其他不同的工具,如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的交易原理一样,银行利用互联网技术将营业网点进行了延伸,将客户端口直接铺设到、企业、个人手中,实现了交易便利,客户无需再到银行。

二、网上银行发展带来的挑战

网上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推动了银行业务流程的再造,优化了经营过程,降低了交易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金融活动参与各方的信息不对称状况为网络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有效的支持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但同时。银行业务的虚拟化,突破了传统银行业的经营模式、价值观念和管理方法,改变了现有银行业的竞争格局,形成了新的银行业组织形式。使银行机构的传统角色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也使金融风险更具复杂性和蔓延性,对银行经营管理和外部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与挑战。

对我国来说,网上银行的发展面临以下挑战。首先,我国银行体系还不够完善,目前还

有较多问题尚待解决。在传统银行的管理经验尚未充分积累的基础上发展网上银行,存在一定的风险。其次,我国缺乏网上银行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信用制度也不够完善,缺乏社会信用评估机构,人们的信用意识比较薄弱,支付方式仍然以现金为主。再次,我国缺乏保障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活动有效开展的法律框架体系,一些基础性法规如(电子商务法)尚未出台,电子凭证的有效性、数字签名的合法性问题尚未解决。最后,占我国银行业主体的中资银行的综合性管理人才和监管当局的电子银行监管人才非常缺乏,业务人员和监管人员对网上银行的认识并不充分,现有的业务经验和管理制度不能满足发展网上银行业务的需要。目前,大部分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中资银行,普遍强调业务的发展,忽视了对网上银行业务安全性的评估和管理,这是中资银行发展网上银行的极大隐患。

三、我国网上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网上银行是因特网技术与现代银行业结合的产物。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银行服务,而是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虚拟化形态的金融活动,既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电子商务与现代银行相结合的产物,因此网上银行可以说是现代银行业发展的方向。网上银行具有虚拟性、开放性、电子化、无纸化、低成本、高效益以及不受时空和形势。正是因为网上银行有独特的优势,使得网络银行逐渐扩张,成为银行金融业的半壁江山,但是,我国网上银行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发展环境欠完善。

目前我国网络银行业务纵深和宽度都还有限,受信息基础设施规模小、终端设备普及程度失衡,客户群体缺乏规模,现代支付体系不完善,信用评价机制不健全,认证中心(CA)体系尚未建成等国情的制约,尚无一家开展网上存款、贷款、账单收付、跨行转账、非金融产品销售等业务。

(二)市场主体发展不健全。

目前国内网络银行是在现有银行基础格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网络银行延伸服务即所谓的传统业务外靠的电子银行系统,大多只满足存款、汇款、汇兑等业务,只是一个简单化的传统业务外挂,其实只能算照搬柜面业务的“上网银行”。目前,国内网络银行一方面盲目攀比,盲目地引进与投入;另一方面技术手段停留在低层次,缺乏内涵,缺乏适合市场的特色。更难提“客户导向”了,一些银行对网络银行发展方向的认识模糊,仅把它当做扩大传统业务的手段,因而发展缓慢。

(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我国的金融立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络银行电子支付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与客户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出现问题可通过仲裁解决,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问题出现后涉及的责任确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解决;二是网络银行模糊了国与国之间的自然疆界,其业务和客户随互联网的延伸可达世界的任何角落。如跨境网上金融服务的交易的管辖权、法律适用性、服务和交易合约的合法性、品牌与知识产权问题、境外信息的有效性与法律认定、网络银行

的客户为非本国居民时所存在的语言选择的合法性等问题,比较模糊。加大了银行和客户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活动的风险。三是对网络犯罪分子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事后如何判定损失程度等法律问题还没有界定,也增加了银行与客户在网上进行金融交易的风险。5.市场文化尚不适应,网上交易的观念和习惯还有相当差距。首先,货币、交易场所、交易手段,以及交易对象的虚拟化是网络经济的优点,但同时也是弱点。客户对网上交易是否货真价实心存疑虑,数字化、虚拟化交易要让人们从心里上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其次,人们的观念及素质还跟不上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交易不仅需要网络终端设备的普及,还需要参与者对电子商务及网络技术的熟练掌握和运用。 (四)服务品种相对较少,缺乏创新能力。

我国大部分的网络银行业务比较单一,主要涉及存款、汇款、汇兑等业务。由于业务的服务面不够宽,有的甚至是传统银行业务的网上简单应用,而真正完全从事网上交易的项目却不多,很大的一部分业务还是以传统的业务为主、网络业务为辅的现象,所以还算不上真正意义的网络银行。 (五)安全体系不成熟。

发展网络银行的首要问题是安全问题,必须把严密的技术设计和周全的预控措施纳入金融电子化工程中,维护金融运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以此来赢得客户的信任。目前,我国公民普遍对网络银行的安全性存在疑虑,对网络银行大多只限于使用查询功能,对网上支付慎之又慎。新闻媒体上时常有网络银行被盗的报道,说明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并成为制约网络银行发展的重要因素。另外,我国已有的四家网络银行所采用的安全认证方式各不相同,国家对此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网络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发展我国网络银行的对策建议

第一,银行业必须积极创新,完善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品种,强调个性化服务。进入21世纪,以人为本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追求个性的张扬。由于传统银行提供的服务是一成不变的,因而不能满足不同人的需求,或者是另一种情况,金融产品太多,个人面对诸多金融产品无从下手,这样就需要为每个人定制不同的产品组合。另外对企业的战略重点的理解也是有助于我们认识网上银行发展个性化趋势。起初一个企业的发展注重于产品的开发,所有战略中心重点都注重于开发新的产品,因为当时的市场之大使他们无须考虑新产品生产出来以后卖给谁,而到了经济危机的出现,大量的滞销产品为企业好好上了一课,让他们明白有市场需求的产品才真正有经济价值,所以战略重点又转移到对市场需求的研究,企业根据需求来开发新产品。现在又有一种说法就是企业的战略重点应该由需求转向客户,因为大众化的产品已经不在受到人们的推崇,人们更希望按照自己的需求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与别人不同的个性化产品。

第二、依靠标准化产生规模效应。网络的特点是相互的开放、兼容与联接。没有统一的

标准,各自为政所开发的技术是与网络化时代相违背的。国际上最著名的标准化组织要数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内主要牵头制定一系列标准。网上银行应尽早的实现行业标准的统一。制定标准包括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在软件方面主要系统平台,网络协议数据库应用软件等;在硬件方面主要是网络接入的设备,包括服务器、客户端、网络连接设备。要加强金融电子化标准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工作,应该由人民银行牵头,做好对涉及我国金融电子化发展全局的各种标准,规范和制度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工作。在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制度和先进国家标准的前提下,银行业务信息传输格式标准,银行卡技术标准,商行网上业务和电子商务相关标准等。以便使我国金融电子化向深层次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三、提高网上银行的服务水平,更新银行经营理念。网上银行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客户的兴趣选择。网上银行所提供的产品的种类、质量、服务及信息等方面,应该满足消费者特殊的需要,网上银行的服务要体现出人性化、个性化、特色化,使客户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新型的组织管理制度,提高智能化、标准化、个性化的业务发展模式。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对不断发生的网银资金盗窃案件,银行方面基本上将责任归咎于用户对账号密码信息保管不善,消费者一般都很难举证自己无过错,但如果对不断发生的网银盗窃事件的责任都推给消费者,显然不利于我国网络银行整体形象的改善和产业的迅速发展。为此,应当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如:银行可以设立网络银行发展风险基金,直接帮助受损用户或间接地帮助用户通过司法手段追讨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第四、加强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一是从银行防范。建立严密的安全体系,保证网络银行的安全运行。为防止交易服务器受攻击,银行应采取隔离相关网络、高安全级的Web应用服务及实施全天候的安全监控等技术措施;二是从客户防范。客户的安全意识是影响网络银行安全性的重要因素。客户要防止自己网络银行账号及密码流失,上网时应设置好电脑安全措施,不随便点击恶意网站;三是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中心,充分发挥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中立、权威的作用;四是加快电子化应用环境风险防范,如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设施的投入和严格中心机房的管理制度等。

第五、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水平,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培根固本。这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必须运用法律、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来提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以降低网络银行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一方面要加强全民信用教育,发挥强大的宣传力量,大力弘扬“守信光荣、违约可耻”的信用观念,将守信观念深植人心;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法律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第六、加强立法与监管。作为银行的金融监管部门要针对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中的广泛应用作战略性的思考,既要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避免性的或立法,又要规范和引导国内的商业银行有序开展网络银行业务,促进我国网络银行快速、健康发展;既要认真研究网络银行开展的业务种类和特点,尽快制定网络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

原则,又要针对现有的相关金融法律规章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有效防范新的金融风险。

第七、真正的做到随时随地的服务。网上银行自然离不开网络,其实银行发展的过程本身就一个不断网络化的过程。银行由起初的各自为政,资金流只能在自身内部快速进行,而无法在自身以外快速流动;逐渐发展为几个银行相互信任,加速了银行间的资金流动;而后发展为现在的国际间资金的往来融通,其实网络就是一个从封闭到开放,从相互到相互联系的过程,网络就是由点到线,再到面的过程,现在的网络就是点线结合时期。而发展到面的时期,才实现了真正意义的高科技,高智能的AAA银行,即在任何时候(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任何方式(Anyhow)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银行,网络这时既是银行的,又不是银行。因为单靠一家银行已经无法让自己的POS机,ATM分理处设到全球的每一个角落,当然也无须把自己的设备和部门放在世界上的每一个地方。一方面网络就是银行的设备,就是银行的部门,人们只要通过网络就能获得所需要的各种金融服务;另一方面,银行不是网络的所有者,他们无须也无力支付如此庞大的建设费用,银行只要有网络的使用权即可。每个客户都是整个网络的主人,他能获得全球各地的资源和服务。而每个客户又不是网络的唯一主人。每家银行都是整个网络的收益人,他能将业务开展到全球各地,而他又不是网络的唯一受益者,我想这才是网上银行形成的真正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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