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网10KV配电线路技术要求
为了切实保证我县农网建设改造工程的整改质量,降低网络线损,提高供电质量,做到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保障农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国标SOJ206-87《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和省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一、总则
1. 10千伏配电线路是我县供电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设计和施工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及省市电业局下发的各项有关和技术经济指标,积极慎重采用新设备、新材料,达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2、根据负荷发展需要,按5-10年设计,供电半径不超过15千米,山区可延长至20千米,合理布置整改顺序,避免重复整改,浪费资金。
二、导线
1、线路所采用的导线应符合国家电线产品技术标准,并必需采用省市局招标厂家的导线;导线截面的选择:
(1)主干线及大分支线应不小于LGJ-50平方毫米。
(2)负荷小的分支线及单个配电台区新建导线应不小于LGJ-35平方毫米。
2、 导线的接头宜采用钳压或爆压,接头距导线固定点不应小于0.5米,导线的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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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连接宜采用钳压,线夹连接或搭接。
3、 导线的弧垂应根据计算确定,导线在与绝缘子或金具接触处,应缠绕铝包带。
4、 对导线有腐蚀作用地段,宜采用防腐蚀导线或采取其它措施。
三、绝缘子、金具
1、 绝缘子的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严格按照农改要求采用绝缘子。直线杆宜采用针式绝缘子,耐张杆宜采用二个悬式绝缘子。
2、 在空气污秽地区宜采用防污等级的绝缘子。
3、 金具的采用应按照农改工程要求使用,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
四、导线排列
1、 导线的排列应采用三角排列或水平排列,线路的档距宜采用:城镇,50-60米左右,郊区60-100米,对于高低压同杆架设的导线档距,宜采用60米左右,导线的最小线间距离应保持在0.65米。
2、 同杆架设高低压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2米,分支或转角杆不应小于1.0米.
3、线路的过引线,引下线,引下线与邻相的过引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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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构架之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0.2米.
五 、电杆、拉线和基础
1 、电杆、拉线的采用应严格按照农改要求进行使用。
2、电杆应采用∮190×10m及以上的砼杆,其主筋不应兼作接地引下线使用。
3、分支线 、断联杆选择及终端杆应使用双横担,转角杆的横担,应根据受力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15度以下转角杆,宜采用单横担,15-45°转角杆宜采用双横担; 45°以上转角杆宜用十字双横担。
4、拉线应采用镀锌钢绞线,最小规格不应小于GJ-35平方毫米,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宜采用45°,如受地形,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0°。跨越道路的水平拉线,对路面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米,拉线柱的倾斜角宜采用10~20°。
5、从导线之间穿过的拉线,应加装悬式绝缘子一片。在断线的情况下,绝缘子对地距离不应小于2.5米。
6、拉线棒的直径应根据神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6平方毫米,拉线棒应热镀锌。
7、电杆的埋设深度采用杆长的六分之一米,其基础的上拨及倾覆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直线杆1.5;耐张杆1.8;转角杆、终端杆2.0。
8、拉线石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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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
1、导线对地面、建筑物、树木、铁路、河流、管道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应根据最高气温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的最大弧垂和最大风速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的最大风偏计算。
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居民区:6.5米,非居民区:5.5米,交通困难地区4.5米。
2、线路应尽量不跨越建筑物,如需跨越应与有关单位协商,并取得倒地的同意。导线与建筑物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3米。与永久建筑物之间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1.5米。
3、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出通道,通道净宽度为线路两边线向外侧各延伸5米。
4、线路与一级弱电线路交叉角不应小于45°,与二级弱电线路交叉角不应小于30°,三级弱电线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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