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重大安全事故调查组由事故发生地省级负责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重大事故是指造成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死亡,或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重伤,或五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负责调查。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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