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划驼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我租别人的公租房住我犯法吗?

我租别人的公租房住我犯法吗?

来源:划驼旅游

租别人的公租房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规定,公租房的承租人不能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否则会责令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如果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人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如有不符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及时落实整改。

综上所述,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投资,也可以由提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1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