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仲裁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如果对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上诉,对上诉判决结果不服时就可以提出抗诉。各级人民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提出检察建议。
一、已经判决的刑事案件还能起诉吗
可以。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民事案件二审判决如果不服怎么办
对二审判决裁定不服,只能向人民申请再审,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检察建议或抗诉。对一审民事判决不服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对于生效的判决,可以强制执行。当事人不服的提出申诉、申请再审的,不得中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是否中止执行由决定。
三、刑事诉讼法抗诉期具体是什么时间
刑事诉讼法抗诉期:不服判决的抗诉期为10日,不服裁定的抗诉期为5日。抗诉是指人民对人民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提出抗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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