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
(2006-2015)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一、规划目的 ...................................................................................................................................... 1 二、规划依据 ...................................................................................................................................... 1 三、适用范围 ...................................................................................................................................... 2 四、规划期和规划基准年 .................................................................................................................. 2 第二章 社会经济概况 .......................................................................................................................... 3 一、自然地理 ...................................................................................................................................... 3 二、地质背景 ...................................................................................................................................... 4 三、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 4 第三章 矿山环境现状及趋势分析 ...................................................................................................... 6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 6 二、矿山环境问题及其危害 .............................................................................................................. 6 三、矿山环境现状评估分区 .............................................................................................................. 8 四、矿山环境变化趋势分析 ............................................................................................................ 10 第四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 ........................................................................................ 13 一、指导思想 .................................................................................................................................... 13 二、基本原则 .................................................................................................................................... 13 三、目标任务 .................................................................................................................................... 15 第五章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 18 一、分区的原则与方法 .................................................................................................................... 18 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 18 第六章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 .................................................................................................... 21 一、确定重点治理工程的原则 ........................................................................................................ 21
(一)矿山环境治理工程的确定原则 ........................................................................................ 21 (二)矿山环境保护工程的确定原则 ........................................................................................ 21 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 ........................................................................................................ 22 (一)三大治理工程 .................................................................................................................... 22 (二)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近期完成) ............................................................................ 22 (三)矿山环境保护工程 ............................................................................................................ 22 三、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 23 四、工程效益分析 ............................................................................................................................ 23
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25 一、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25 二、拓展矿山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渠道 ........................................................................................ 25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 26 四、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检查 .................................................................................... 26
五、规范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项目管理 ................................................................................ 27 六、强化基础研究工作 .................................................................................................................... 27 七、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宣传教育 ........................................................................................ 28
附表:
附表一:北京市矿山环境现状表
附表二: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表 附表三:北京市矿山环境治理工程规划表 附图:
附图一:北京市矿山环境现状评估图 附图二: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图 附件: 附件一:
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说明
附件二: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第一专题:北京市矿山环境现状评估及发展趋势研究报告 第二专题: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研究报告 第三专题: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指标控制研究报告 第四专题: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研究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一、规划目的
为加强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改善我市人民生产和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于绿色奥运、首都生态城市建设以及区县功能定位的要求,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及和谐社会的构建,特编制《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在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中属专项规划,是我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保护和治理矿山环境的重要依据,是我市各级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和保护矿山环境的指导性文件。 二、规划依据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19号)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本《规划》主要依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等。主要依据的文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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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四)《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06修订)》; (五)《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六)《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七)《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2001—2015年)》;
(八)《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九)《北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整)》; (十)《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地质勘查发展规划》 (十一)《北京奥运行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十二)《北京市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15号) 三、适用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北京市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固体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
四、规划期和规划基准年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15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06—2010年,规划远期为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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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地理
北京市位于华北平原西北边缘,东南距渤海约150公里。北京市位于北纬39°26′-41°04′,东经115°25′-117°30′,总面积110.5平方公里,其中平原区面积6338平方公里,占38.6%;山区面积10072.5 平方公里,占61.4%。
北京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北和东北群山环绕,东南是永定河、潮白河等河流冲积而成的缓缓向渤海倾斜的大平原。西部是太行山余脉的西山,北部是燕山山脉的军都山,两山在南口关沟相交,形成一个向东南展开的半圆形大山湾,它所围绕的小平原即为北京小平原。北京平原海拔高度在20—60米,山地一般海拔1000—1500米,西北部与河北交界的东灵山海拔2303米,为北京市最高峰。境内贯穿五大河,主要是东部的泃河、潮白河、北运河,西部的永定河和拒马河。
北京的气候为典型的暖温带半湿润性季风气候,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春、秋短促。年平均气温10—12℃,1月- 7℃— -4℃,7月25—26℃。极端最低-27.4 ℃,极端最高42℃以上。全年无霜期180—200天,西部山区较短。年平均降雨量600多毫米,为华北地区降雨最多的地区之一,山前迎风坡可达700毫米以上。降水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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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很不均匀,全年降水的75%集中在夏季,7、8月常有暴雨。
二、地质背景
北京地区岩浆岩、沉积岩、变质岩均有出露。岩浆岩以中生代侵入岩为主体,在八达岭-云蒙山、延庆-怀柔北部地区呈北东向带状分布,其它地区零星出露;此外,尚有大量的火山岩分布。沉积地层发育有长城系、蓟县系(赋存白云岩、大理石矿产)、青白口系、寒武系(赋存石灰岩矿)、奥陶系(赋存石灰岩矿)、石炭系—二叠系(含煤岩系)、三叠系、侏罗系(含煤岩系)、白垩系、新生界(赋存建筑用砂和砖瓦粘土),缺失志留系和泥盆系、下石炭统。变质岩主要为太古宙变质岩(赋存铁矿),主要分布于密云和怀柔一带。北京地区的构造形迹以燕山期北东向构造最为显著。 三、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北京城市未来发展目标定位: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和宜居城市。2008年绿色奥运对北京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为适应北京市“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要求,将北京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四类。北京山区大多属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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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涵养发展区,要充分履行首都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的职责,涵养生态。严格控制并逐步淘汰资源开采型企业,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引导人口相对聚集,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生态观光旅游业以及生态友好型产业,成为首都坚实的生态屏障和市民休闲游憩的理想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北京经济发展要立足北京、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思路,对经济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综合经济实力在全国名列前茅。
全市辖18个区县,包括16区2县。截止到2005年底,全市共有户籍人口1180.7万人。200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814.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7.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100.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616.3亿元。北京市人均生产总值4.50万元。2005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919.2亿元,比上年增长23.5%,地方财政支出1058.31亿元,增长17.8%。
北京市的主要产业有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邮电通信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外贸进出口、金融保险业、旅游业、采矿业等。2005年全市矿业产值为37.41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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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矿山环境现状及趋势分析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一)矿产资源概况
北京市矿产资源种类丰富。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发现各类矿产126种(含亚种,下同),其中固体矿产122种,非固体矿产4种。探明资源储量并已编入《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共66种,矿产地351处。
北京市固体矿产资源主要包括煤炭、铁矿、石灰岩、白云岩、叶蜡石、建筑用砂、汉白玉等。全市14个区县赋存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分布不均衡,具有分布广泛、矿种相对集中,以远郊区县为主的特点。矿产地规模以中、小型为主。贫矿、伴生矿较多。
(二)开发利用现状
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有矿山508个,其中:固体矿产矿山396个,矿泉水52个,地热60个;,2005年固体矿石产量3040.75万吨,2005年全市矿业总产值37.41亿元,占同年全市工业增加值的2.10%。 二、矿山环境问题及其危害
北京市矿山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如下5种类型。
(一)矿山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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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5年底,全市矿山地质灾害有123处,主要分布在西山煤矿区,影响范围约291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011万元。主要有地面塌陷67处,地裂缝28处等(表1)。
(二)地貌景观破坏
铁矿、石灰岩、砂石、粘土等露天开采造成地形地貌的改变,使岩石裸露,植被及地貌景观遭到破坏。此类矿山环境问题主要分布在房山、门头沟及其它区县山前地带和重要交通干线两侧等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开采区范围内(表1)。
(三)水环境破坏
一是地下采矿改变地下水自然流场及补、迳、排条件,使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漏失疏干,地下水位的下降进一步加剧了矿区土地及植被的退化,危害区主要分布在房山门头沟的煤矿区;二是砂石坑和砖瓦粘土坑使地表水资源漏失,同时由于部分砂石坑填埋生活垃圾造成地下水污染,危害区主要分布在平原区的砂石、粘土坑分布区,如永定河砂石坑群等。
(四)占用破坏土地资源
北京市矿山占用破坏土地总面积11632.97公顷(表1)。主要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
1.采场
占用土地面积10691.85公顷,主要分布在山区建材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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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矿、铁矿、平原区砂石、粘土坑分布区内。
2.固体废弃物
占用土地面积630.3公顷,主要分布在山区煤矿、铁矿和以石灰岩为代表的非金属建材矿区内。
3.尾矿
占用土地面积104.34公顷,主要分布在密云怀柔平谷的铁矿和金矿区内。
4.地面塌陷
占用破坏土地面积206.48公顷,主要分布在西山煤矿区内。
(五)环境污染
金矿及铁矿采选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土壤污染;砂石矿、石灰岩矿开采不同程度地加剧了大气污染。 三、矿山环境现状评估分区
(一)分区原则和方法
根据北京市不同矿山地质环境特征,各类矿山环境问题的分布、发育现状及矿山环境发展趋势,以采矿对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主,兼顾地质环境背景和恢复治理难度的评估原则。
以矿山环境综合评估指标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方法。
(二)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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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矿山环境影响分为三级: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一般区(表2)。
1.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
全市共划定7个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主要分布在西部房山、门头沟地区、北部怀柔、密云等地。影响严重区内矿山主要为大中型,共有矿山491座,其中闭坑307座。
主要矿山环境问题为:地面塌陷和水环境破坏严重,存在较严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矿山次生地质灾害隐患,地貌景观破坏较严重,占用破坏土地、污染土壤和大气。影响对象主要为矿山及其附近的农田和村庄。矿山采选直接影响范围1594公顷,其中土地占用破坏面积965公顷。
2.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全市共划定8个矿山环境影响较严重区,主要分布在西山山前及永定河流域、昌平山前及怀柔等地区、顺义大孙各庄一带及潮白河流域。开采矿种主要为煤炭、金矿、非金属建材矿等。区内矿山以中小型为主,共有矿山718座,其中闭坑矿山443座。
区内主要矿山环境问题有:地面塌陷和地貌景观破坏较严重,存在一定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矿山次生地质灾害隐患;普遍存在砂石坑、砖瓦粘土坑填埋生活垃圾造成的地下水及其周边环境污染等问题。矿山直接影响范围3396公顷,其中土地占用破坏面积244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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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矿山环境影响一般区
全市共划定10个矿山环境影响一般区,主要分布在平原区。开采矿种主要为砂石、粘土,还有石灰岩、花岗岩等非金属矿。区内矿山零星分布,以中小型为主,共有矿山224座,其中闭坑矿山204座。
区内主要矿山环境问题有:大气环境污染,局部地区存在占用破坏土地、地貌景观破坏等。
矿山采选直接影响范围2116公顷,其中土地占用破坏面积1379公顷。
四、矿山环境变化趋势分析
(一)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
全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和矿山企业对首都生态环境日益重视,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工作已陆续展开。
1.矿山占用破坏土地资源的恢复治理
全市矿山占用破坏土地面积11633公顷,已恢复治理面积5公顷,恢复治理率4.7%,其中损毁耕地、林地、草地等的恢复治理率详见表3。目前治理的主要矿山种类为砂石、粘土和铁矿等。主要治理方法为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
2.矿山地质灾害防治
目前,对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类型采用避让搬迁为主,对规模较小的采用回填治理。治理效果较好的有房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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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乡四马台煤矿、房山史家营乡大村涧煤矿。主要治理方法有喷锚支护、削方减载、修建挡土墙、拦洪坝、边坡复绿等。
3.砂石、粘土坑恢复治理
截止2005年底,已完成砂石坑恢复治理45处,治理面积123.75公顷。主要治理方法为采用填埋、平整绿化、水产养殖、开发建设用地等。
3.矿山废水废渣综合治理利用
全市矿山废水主要是铁矿选矿用水及煤矿开采产生的矿坑水。铁矿选矿水年用水量994.8万吨,年循环利用量达5.34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0%。煤矿矿坑水年产量556.87万吨,年循环利用量328.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59%。
煤矸石、废渣用于发电、制砖、水泥混合料、筑路、回填等。全市煤矸石综合利用量达到年产出量的17.86%。
(二)矿山环境变化趋势分析
截止2005年底,北京市生产固体矿山数为508座,2000年至2005年闭坑矿山数为1427座。
《北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整)》提出矿山结构调整与优化目标:到2007年底全市固体矿山数量减少70%,矿石产量减少30%;到2010年底全市固体矿山数量减少90%,矿石产量减少60%。据此,对北京市一些矿山环境影响因素指标进行分析,结果见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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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北京市仍有少量矿山维持生产,在规划期内仍将有一定的新产生的矿山环境破坏。随着矿山的逐步关闭,新产生的矿山环境破坏程度将逐渐变小。
另外,由于矿山环境治理的步伐加快,北京市矿山环境总发展趋势是逐步好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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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精神以及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大力发展矿业领域循环经济,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服务和服从于绿色奥运的举办、和谐北京、宜居城市、生态首都的构建等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为根本出发点,依靠科技创新和创新,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机制,对北京市矿山环境问题进行治理,为把北京建设成宜居城市、和谐北京、生态首都做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要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要在有效保护在生产矿山环境的同时,要有序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通过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使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目标与北京市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降低采矿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坚持科技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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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北京实际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为全面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主要加强矿山“三废”污染治理技术、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治理技术、矿山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预报技术等的研发与推广应用,以科技创新促进我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务求实效。
(三)坚持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的原则
我市矿山环境问题因矿种、区域、开发利用强度不同等各具特点,要根据不同矿山环境问题类型、不同区域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地质条件和水土条件、不同类型、不同发展方向,宜农则农、宜林则林。采取预防与恢复治理相结合、生物技术、工程手段与农艺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市矿山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四)坚持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主要通过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各级要加大投入力度,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提供良好的环境,同时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社会企业进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坚持系统全面、山区平原并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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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要系统全面地进行规划,根据北京实际,治理时要统筹考虑山区和平原区矿山环境问题的治理。在平原区,要以治理砂石、粘土坑等矿山环境问题为主,特别在规划近期要保证奥运场馆周边及重要交通干线两侧的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在山区,着重考虑那些对当地居民造成生产生活影响矿山环境问题的治理。通过开展山区和平原区系统全面的综合治理工作,为绿色奥运举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做出贡献。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任务
通过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占用破坏土地的恢复治理、“三废”综合治理和利用等,使历史遗留的突出矿山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整治,生产矿山环境问题得以预防和及时治理,首都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明显改善,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为绿色奥运举办,首都生态城市和宜居城市建设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等做贡献。
(二)分阶段目标任务
1.近期目标(2006—2010年) (1)矿山环境面积治理率达到65%。
(2)废水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废渣综合利用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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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65%以上。
2.近期任务(2006—2010年)
(1)开展对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的治理工程。完成奥运场馆周边矿山环境治理面积74.33公顷,交通干道两侧矿山环境治理面积3004.87公顷,景点周边面积786.93公顷;其它山区闭坑矿山治理面积1225.94公顷;砂石坑治理面积2535公顷。治理总面积7627公顷。
(2)初步建立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法规和管理制度。 (3)开展全市矿山环境详细调查评价,为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提供依据。
(4)建立重点区域矿山环境监测点,初步形成区域性矿山环境动态变化监测网,形成矿山生态环境和矿山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报告制度,为科学保护和治理矿山环境奠定基础;初步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从矿山开采源头预防和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
(5)建立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3.远期目标(2011—2015年)
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的矿山清洁生产全面推行,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和优化。
(1)矿山环境面积总治理率达到85%。
(2)矿山废水废渣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废水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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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率达到90%以上,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4.远期(2011—2015年)任务
(1)完成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区治理面积2666.67公顷。
(2)完善矿山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形成完善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提高全市矿山环境大范围动态监测能力和全程管护能力。
(3)落实矿山环境治理,使生产矿山当年产生的破坏区即时得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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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一、分区的原则与方法
分区原则:依据北京市相关规划,根据北京市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分区结果,结合北京市矿山环境发展变化趋势,考虑北京市矿山环境问题对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按照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方法,划分出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
分区方法:矿山环境问题主要考虑岩石裸露、地貌景观破坏、水土流失等方面的严重程度。人居环境方面重点考虑人口稠密区和交通经济发达地区。 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
(一)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
与《北京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调整)》规划分区相衔接,主要划分出以下区域为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主要包括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名胜区、城市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交通干道直观可视范围内及其它不允许开采的区域等(附表3)。该区的总面积4711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8.73 %。
保护措施:
措施:区内及区周边1公里内禁止新建矿山,并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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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关闭现有矿山,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在规划近期进行治理。
工程措施:实施矿山环境保护工程。
(二)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重点治理区的划定主要考虑以下划分依据:
(1)历史遗留的国有大中型老矿山、闭坑矿山和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矿山,矿山环境问题严重。
(2)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问题随时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矿山。
(3)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后社会、环境、经济效益明显的矿山。
(4)分布在平原区和山前地带的矿山环境影响严重区和较严重区、一般区。
(5)密云水库、官厅水库等水源地自然保护区; 根据上述因素,共划定重点治理区20处(表4)。区内开采的主要矿种为煤炭、铁矿、金矿、砂石、粘土、石灰岩等建材非金属等。
区内矿山环境问题主要有矿山地质灾害、地面塌陷、土地资源占用损毁、地貌景观破坏、地下水污染、固体废弃物堆积等。区内矿山占用破坏土地面积3508公顷,已恢复治理面积28公顷。区内固体废弃物总量1万吨。重点治理区内的矿山环境问题应优先安排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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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一般治理区的划定主要考虑以下划分依据: (1)除重点治理区以外的矿山环境影响一般区。 (2)存在矿山环境问题的区域,但地处偏僻、人烟稀少,对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影响较小的区域。
共划定一般治理区6处(表5)。区内开采的主要矿种为煤炭、金矿、砂石、粘土和石灰岩等。
区内主要矿山环境问题有采场占用破坏土地资源、地貌景观破坏、岩石裸露、水土流失等。
(四)矿山环境重点预防区
在重点保护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以外的区域全部划定为重点预防区。区内零星分布极少量的矿山,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禁止或矿业开发。
预防措施:
措施:区内一般禁止新建矿山,并逐步关闭现有矿山,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在规划近期进行治理。
工程措施: 与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一并实施矿山环境保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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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
一、确定重点治理工程的原则 (一)矿山环境治理工程的确定原则
优先安排对人居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危害重的矿山。北京地区这类矿山主要分布在平原及山前地带,矿种涉及砖瓦粘土、建筑用砂、铁矿、煤矿等。
优先安排治理效益显著的矿山。
要兼顾治理工程地区分布和治理矿山的矿种、矿山环境问题治理类型,使得选择的治理工程具有典型意义。
为使治理工程与规划目标相吻合,也使本规划与其它规划相衔接,本规划部署三个重点治理工程:
1.山区废弃矿山修复工程 2.平原区砂石坑治理工程 3.平原区砖瓦粘土坑治理工程
在上述三大治理工程中部署5个示范工程。示范工程是选择有代表性的闭坑矿山进行治理,为后期治理积累经验。确定示范工程的原则是:环境破坏典型性、地区和矿种代表性、治理紧迫性。
(二)矿山环境保护工程的确定原则
以预防为主,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矿山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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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治理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二、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 (一)三大治理工程
面上治理工程按北京市地理条件和矿种分为3个治理工程:平原区砂石坑治理工程、平原区砖瓦粘土坑治理工程、山区闭坑矿山治理工程。治理总面积9956公顷,治理总费用为24.47亿元,其中近期工程23亿元,远期工程1.47亿元。治理工程进度按排见附表3。
主要治理技术措施:开采创面修复、弃渣控制及修复、客土整理、边坡稳定处理、水利配套设施、造林绿化。 (二)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近期完成)
根据上述确定治理工程的原则,部署7个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表6)。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涉及的矿种有煤、石灰岩、铁矿、金矿等。示范工程分布区县:房山、门头沟、昌平、密云。工程投资总额约2.6亿元。示范工程治理总面积约1338公顷。工程要在近期完成。 (三)矿山环境保护工程
保护地质遗迹和矿业遗迹,建立矿山公园,包括门头沟煤矿公园、密云铁矿公园、怀柔金矿公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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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实施保护区的矿山环境巡查制度。
利用遥感技术和其它高技术手段对全市矿山环境进行监测。
三、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本规划拟定的三大北京市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平原区砂石坑(估计投资5.51亿元)、砖瓦粘土(估计投资1.44亿元)、山区废弃矿山(估计投资17.52亿元))总投资额为24.47亿元,其中近期工程23亿元,远期工程1.47亿元。
根据治理典型矿山的经济性质,资金筹措方式有三种: 1.矿山和地方出资,申请财政;2.地方出资,申请财政;3.申请财政支持。
对于无责任人矿山,由出资进行治理。 三大矿山环境治理工程资金筹措办法:
山区废弃矿山修复工程所需资金以申请财政支持为主,地方财政资金配套。
平原区砂石坑治理工程所需资金的以申请财政支持为主,北京市和区县财政配套。
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需要治理资金约2.6亿元。 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所需资金筹措方式以申请财政支持为主。 四、工程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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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效益
北京市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实施后,项目实施区林草植被盖度明显增加,将新增绿地面积。工程实施后将减少或控制废弃采矿场就地扬沙起尘等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现象,有利于改善废弃矿区土壤污染、水环境污染状况,改善矿区生态环境质量和景观效果,有利于改善北京的生态环境。
(二)社会效益
规划实施使得北京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将有利于改善北京市的矿区及附近景观形象,有利于北京山区和平原区农村的发展,从而有利于北京市的区域经济平行衡。
(三)经济效益
北京市矿山废水的再利用,煤矸石等废渣的综合利用率提高,将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北京市矿山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使得大片废弃的土地得以利用,绿化植树和土地复垦使农民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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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06修正)》以及《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根据北京城市定位和生态首都建设需要,建议制定《北京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北京市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北京市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对新建、改扩建矿山实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二、拓展矿山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渠道
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投入,建立、社会和责任企业共同参与的矿山环境保护方式,实现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经费利用进一步规范化。
对于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破坏而责任人灭失的闭坑矿山,市、区县根据年度矿山环境治理任务酌情安排资金,并申请财政补贴;对于虽有责任人的原国有矿山企业,矿山开发时间较长或已接近闭坑,矿山环境破坏严重,由补助和企业分担;对于新建矿山和其他生产矿山,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和有关矿山环境恢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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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由企业承担治理费用。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由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实施。健全规划管理责任制,建立规划实施的领导负责制,建立由北京市组织,各相关管理部门协调联动的机制。
四、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治理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明确矿山环境治理主体及责任,落实保护和恢复治理的任务,凡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单位或个人,都负有治理环境或补偿损害的责任。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积极推行矿山环境稽查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完善监督机制,保证本《规划》的顺利实施。区县应根据本《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和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安排治理工程项目。对以煤矸石为原材料的发电厂和砖厂采取鼓励和优惠。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不依法保护和治理矿山生态环境的责任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规,坚决予以查处。
建立公众在矿山环境保护方面的参与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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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闭坑管理,对生产矿山的闭坑实施环境审查制度。 五、规范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项目管理 加快制定《北京市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法》。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建立和完善工程立项、审批、实施,质量监督与工程验收制度,实施动态管理。治理工程项目要做好经济技术上的评估论证。治理工程项目要实行招投标制,允许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相应资质的不同经济主体参与投标建设。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组织施工,强化监理制度。加强已建工程的维护与管理,落实责任人,完善管理责任制。加强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 六、强化基础研究工作
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基础研究工作。要加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要求与影响的分析;要深入调查与研究北京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充实和更新全市矿山生态环境的基础数据和资料;根据相关行业技术标准,结合北京市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北京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验收标准,并严格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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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建立健全规划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将规划实施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图件、资料收集齐全,并分类进行整理、归档,要求各区县及时上报规划实施工作中的各项数据,为日常规划实施、评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规划修编工作打下坚实的资料基础。从根本上保障《规划》的质量和有效实施。
七、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宣传教育
增强公众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规划的有效实施奠定社会基础。通过电视、广播、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我市矿山环境现状、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形势,提高公众对规划的了解程度。各级和矿山企业要组织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技术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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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北京市主要矿山环境问题
序号 主要类型 主要表现形式 地面塌陷 地裂缝 1 矿山地质灾害 滑坡 地面沉降 泥石流 崩塌 小计 数量 67 28 12 8 3 5 123 单位 处 处 处 处 处 处 处 主要分布区域和矿种 西山煤矿区 西山煤矿区 西山煤矿区 西山煤矿区 西山煤矿区 西山煤矿区 房山门头沟及其它区县山前地带,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等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开采区范围内。主要以灰岩等建材矿山为主。 西山煤矿区 平原区砂石、粘土坑分布区 密云怀柔平谷金矿区,平原区 山区建材非金属矿、铁矿、平原区砂石、粘土坑分布区 山区煤矿、铁矿和以石灰岩为代表的建材非金属矿区 密云怀柔平谷的铁矿和金矿区 西山煤矿区 密云怀柔平谷金矿区 平原区砂石、粘土坑及山区露天建材矿遇大风天出现 2 地貌景观破坏 植被破坏、岩石裸露 地下水水位下降 3 水环境破坏 地表水漏失 地下水污染 采场 固体废弃物 尾矿库 地面塌陷 小计 土壤污染 5 环境污染 大气污染 10691.85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4 占用破坏土地资源 630.30 104.34 206.48 11632.97
注:北京市矿山占用破坏土地总面积数据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
1.北京市山区生产矿山的占用破坏土地总面积1448.749公顷(据《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报告》)。
2.北京市山区废弃矿山面积5093.3公顷(据《北京市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规划》)。
3.北京市建筑用砂占用破坏土地面积4075.51公顷(据2006年北京市砂石坑专项调查)。 4.北京市砖瓦粘土矿占用破坏土地总面积1015.41公顷由(据《北京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报告》)。
以上四项面积总和为11632.9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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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估分区表(据2005年北京市矿山环境调查结果)
分区 类型 分区 代号 Ⅰ—01 Ⅰ—02 Ⅰ—03 矿山环境问题严重区 Ⅰ—04 Ⅰ—05 Ⅰ—06 Ⅰ—07 小计 Ⅱ—01 Ⅱ—02 Ⅱ—03 矿山环境问题较严重区 Ⅱ—04 Ⅱ—05 Ⅱ—06 Ⅱ—07 Ⅱ—08 小计 Ⅲ—01 Ⅲ—02 Ⅱ—03 Ⅱ—04 矿山环境问题一般区 Ⅲ—05 Ⅲ—06 Ⅲ—07 Ⅲ—08 Ⅲ—09 Ⅲ—10 小计 分区面积(km2) 105.34 44.14 69.83 33.53 246.55 390.27 131.81 1021.47 244.77 71.08 171.99 368.4 185.57 311.77 532.49 193.26 2079.33 45.92 29.18 81.42 47.17 66.18 56.02 43.08 482.78 46.08 126.95 1024.78 占用破坏土地面积(km2) 0.41 0.11 1.14 3.75 2.10 0.83 1.31 9.65 1.83 0.96 0.90 4.34 0.99 8.97 3.11 3.32 24.42 0.07 — 0.82 7.70 0. 0.42 0.07 3.40 0.15 0.62 13.79 分 区 名 称 怀柔琉璃庙铁矿山环境严重区 密云高岭地区铁矿山环境严重区 密云放马峪铁矿山环境严重区 密云穆家峪铁矿山环境严重区 门头沟王平地区煤矿地面塌陷环境严重区 门头沟斋堂—大安山—史家营地区煤矿环境严重区 门头沟—南窑—周口店地区煤矿山环境严重区 平谷东高村—南山村建材及其非金属矿山环境较严重区 顺义大孙各庄地区矿山环境较严重区 顺义、平谷、密云交接处矿山环境较严重区 潮白河、怀北地区建筑用砂群矿山环境较严重区 昌平长陵地区建材非金属矿山环境较严重区 昌平土楼—流村地区建筑用砂群矿山较严重区 西山建材矿及永定河建筑用砂群矿山环境较严重区 房山张坊地区建材非金属矿山环境较严重区 怀柔喇叭沟地区闭坑金矿山环境一般区 密云不老屯地区闭坑金矿山环境一般区 昌平北石槽地区建材矿山环境一般区 昌平大庄科地区建材非金属矿山环境一般区 八达岭—南口地区建材非金属矿山环境一般区 海淀四季青建筑用砂矿山环境一般区 房山霞云岭地区板岩矿山环境一般区 房山窦店地区砖瓦用粘土矿群矿山环境一般区 通州马驹桥地区建筑用砂矿山环境一般区 通州渠头地区建筑用砂矿山环境一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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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北京市各区县矿山占用破坏土地资源恢复治理情况
区县 丰台 石景山 通州 大兴 昌平 顺义 朝阳 海淀 房山 门头沟 延庆 密云 平谷 怀柔 合计 耕地恢林地恢草地恢其它土恢复恢复治恢复治恢复总恢复复治理复治理复治理地治理治理理率理率治理治理率面积面积面积面积率(%) (%) (%) 率(%) (%) (ha) (ha)) (ha) (ha) — — 1.50 100.00 — — 5.5 6.06 5.96 — — — — 0.50 100.00 — — 100.00 0.12 4.00 0.1 120.00 — — 60.28 30.00 30.76 1.96 .55 — — 20.76 — — 1.44 39.00 — — 13.59 — — 18.49 100.00 — — 1.59 — — — — — — — — — — — — — — 6.8 63.5 33.73 25 32.80 0.5 — 13.22 34.51 3.22 9.65 68.33 1.45 — 13.11 32.23 3.11 5.99 68.33 1.45 7.85 — — 4.85 1.57 — — — — 14.15 21.82 22.1 14.90 8.00 251.32 31.58 25.31 59.26 13.60 36.79 0.40 — 2.00 — 62.78 2.86 — 6.65 — 3.78 — — — — 0.50 — — — — 0.02 1.30 30.98 5.80 23.8 230.01 1.56 4.59 6.37 10.36 4.91 0.78 4.04 3.96 7.59 11. 注:矿山占用破坏土地资源恢复治理率是根据2005年矿山环境调查结果计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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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北京市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一览表
编治理区名称 号 Ⅰ—01 Ⅰ—02 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Ⅰ—03 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Ⅰ—04 环境重点治理区 Ⅰ—05 矿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Ⅰ—06 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区长辛店、宛平地区、大兴区西红门 Ⅰ—07 地区煤矿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Ⅰ—08 峪建材等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国家地质公园附近、奥运场馆必经路线 庄镇、山东庄镇、南独平谷东高村—黄松平原边部、山前地带,平谷区东高村镇、夏各乡、佛子庄乡、河北镇 房山南窖—周口店矿山环境问题严重 房山区周口店镇、南窖永定河建筑用砂矿矿山环境问题严重 平地区、妙峰山镇、军庄镇 门头沟区永定镇、丰台门头沟王平地区煤矿山环境问题严重 门头沟区大台街道、王密云沙厂铁矿矿山矿山环境问题严重 密云县巨各庄镇 密云放马岭铁矿矿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地 密云县太师屯镇. 怀柔琉璃庙铁矿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密云高岭地区铁矿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地 密云县高岭镇 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地 怀柔区琉璃庙镇 固体废弃物积土地破坏面积(公顷) 已恢复治理面积(公顷) 划定理由 行政区属 存量(万t) 0.00 40.80 0.00 0.50 10.50 0.00 0.00 113.60 21.60 8865.8 191.45 0.00 2351.50 109.07 0.02 3.70 218.11 55.00 2382.70 128.53 3.031 0.00 乐河镇、金海湖地区、黄松峪乡 Ⅰ—09 岩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镇镇、杨镇地区 顺义二十里长山灰平原边部、山前地带, 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张182.25 19.50 0.00 95.85 28.00 32
表4 北京市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一览表
编治理区名称 号 Ⅰ—10 金矿矿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Ⅰ—11 用砂群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地区;密云县十里堡镇、西田各庄镇、怀柔区杨宋镇、北房镇、雁栖镇、怀北镇 Ⅰ—12 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Ⅰ—13 建筑用砂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Ⅰ—14 建材与煤矿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Ⅰ—15 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Ⅰ—16 粘土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Ⅰ—17 环境重点治理区 影响较大。 镇 怀柔庙城建材矿山山前地带,人居环境人口密度较大。 镇、窦店镇、韩村河镇、琉璃河镇、青龙湖镇 怀柔区庙城地区、桥梓房山东南山前砖瓦景区附近 平原区及山前地带,镇、长沟镇 房山区周口店镇、阎村房山大石窝建材矿公园附近,矿山环境问题较严重。 山前地带,云居寺风镇;门头沟区潭柘寺镇、龙泉镇、永定镇 房山区张坊镇、大石窝房山河北至门头沟山前地带,国家地质房山区佛子庄乡、河北镇、流村镇、南口地区 昌平南口流村地区平原边部、山前地带 昌平区马池口镇、阳坊镇、崔村镇 昌平长陵地区建材平原边部、山前地带, 昌平区长陵镇、兴寿潮白河怀北镇建筑平原地区 顺义区木林镇、牛栏山密云半城子水库北重要水源地保护区, 密云县不老屯镇 固体废弃物积土地破坏面积(公顷) 已恢复治理面积(公顷) 划定理由 行政区属 存量(万t) 6.70 0.00 0.00 70.15 433.85 26.00 0.10 99.30 0.00 1.00 7.472 28. 2296.20 112.30 2.956 104.90 344.30 3.33 34.80 339.83 62.75 0.00 83.37 0.00 33
表4 北京市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一览表
编治理区名称 号 Ⅰ—18 砂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Ⅰ—19 驹桥南建筑用砂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Ⅰ—20 用砂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总计 带,人居环境影响较大。 于家务镇、永乐店镇 大兴东通州南建筑带,人居环境影响较大。 平原区,人口密集地大兴区采育镇、通州区区马驹桥镇 大兴通州青云店马平原区,人口密集地大兴区青云店镇;通州地区。 海淀四季青建筑用城区边缘,经济发达海淀区四季青镇 固体废弃物积土地破坏面积(公顷) 已恢复治理面积(公顷) 划定理由 行政区属 存量(万t) 335.90 30.30 0.61 0.00 14.75 12.75 0.00 62.08 5.00 153.95 3507.71 269.09
表5 北京市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一览表 编号 Ⅱ—01 治理区名称 怀柔喇叭沟门地区闭坑金矿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行政区属 怀柔区长哨营镇、汤河口镇、宝山寺镇 房山霞云岭 门头沟清水镇、斋堂镇、大台地区;房山蒲洼、史家营、大安山 Ⅱ—02 Ⅱ—03 房山西部板岩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斋堂—百花山煤矿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Ⅱ—04 Ⅱ—05 Ⅱ—06 延庆建材及有色金属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延庆大庄科建材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顺平密区县交接处砖瓦粘土灰岩矿山环境一般治理区 延庆县八达岭镇、大榆树镇 延庆县大庄科乡 顺义龙湾屯、密云东邵渠、平谷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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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北京市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 序号 1 项目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穆岩寺沟通矿山环境治理工程 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下英水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房山磁家务至上万采石场群山前景观破坏区治理工程 北京水泥厂凤山石灰矿 昌平南口矿山治理工程 密云半城子西驼古金矿污染区治理工程 门头沟王平村至王平口一带煤矿矸石堆治理工程 开采 矿种 石灰岩、煤 主要矿山环境问题 占用破坏土地,破坏自然生态景观,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隐患,对周口店猿人遗址环境有直接影响。 矿山型荒漠化,废石堆积占地26公顷,危险性边坡与陡峭祼岩面5处,水土流失,潜在泥石流危险。主要影响房山世界地质公园银狐洞景区。 基岩祼露,水土流失,地貌景观破坏 工程投资(万元) 6360 治理面积 (公倾) 351 工程分期 近期 2 大理石 1176 40 近期 3 石灰岩 8000 255 近期 4 5 6 水泥用灰岩 建筑用碎石 金矿 崩塌、次生陡坡、植被破坏、废石堆积 基岩祼露,水土流失,地貌景观破坏 金矿尾砂、水质土壤重金属污染 1830 1500 1000 424.72 22 45.26 近期 近期 近期 7 煤矿 煤矸石堆积占用破坏土地,并构成泥石流次生灾害危险。 6500 200 近期 总计
26366 1337.98 35
表7 北京市矿山环境破坏指标预测 预测项目 煤矸石(万吨) 铁矿尾矿(万吨) 废石(万吨) 采场面积(公顷) 占用坡坏土地面积(公顷) 采空区面积(公顷)
近期 1197 567 1563 387 633 309 规划期末累计 2071 874 2431 607 1005 517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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