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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司法所)法制教育讲稿

来源:划驼旅游
(xx司法所)法制教育讲稿

Xx司法所中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同学们,你们好!

结合当前各类治安问题突出的实际,以及青年学⽣违法犯罪的特点,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今天我们到贵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下⾯,我结合案例,和⼤家共同探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种表现以及青少年应注意的⼏个⽅⾯谈谈个⼈的意见,不当之处请⼤家批评指正。⼀.三个典型未成年犯罪的案例

主要特征都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不知法、不守法、以⾝试法。

1、发⽣在xx地区的⼀起杀⼈案,受害⼈是15岁的⼀个男孩,被抛⼫⽔库。案件侦破后,真的不敢相信,凶⼿竟是他的⼀伙平时耍的要好的同学,事情⾮常简单,⼀天,⼏个同学在⼀起玩,依照电视⾥的绑架案,将死者作为绑架对象⽤绳捆起,捆了⼀会后,死者提出该松绑了,那⼏个⼈说等会,死者⽣⽓说,再不松,⽼⼦要整你们。就这样,那⼏个⼈想放了他,但是⼀想,如果放了他,他要整我们,不如我们就把他整了,不但不松绑,反⽽绑得更紧,还吊上⼀拓⽯头,将他扔到附近的⽔库⾥。2、第⼆,发⽣在xx学校附近的⼀起杀⼈案,⼀个⼥同学打⼯挣了⼀百多元钱,另⼆位男同学要⼥同学办招待,遭到⼥同学的拒绝,这⼆个男同学⽤砖头⽆情地剥夺了她的⽣命。同学死了,带给死者亲⼈的是⽆限的悲痛,⽽带给凶⼿⾃⼰的是什么?是⾼墙电⽹下的囚徒⽣活,美好青春时光与⾃由隔离,即使因其年龄关系不判死刑,⾄少也许要在监狱⾥度过⼗⼏个春秋,带给⾃⼰亲⼈的是⽆1

尽的悲哀和长长的思念之痛。

3、第三是今年xx5岁留守少年携14岁伙伴27⼑弑杀外公的案例,3⽉5⽇凌晨,安岳县永清镇⼀名66岁的⽼⼈被⼈⽤⼑刺死在家中,⽼⼈⾝上的⼏千元现⾦被⼈抢⾛,经过县刑警⼤队调查,案件的真凶出⼈意料,捅了周建国27⼑的残忍凶⼿,竟然是他15岁的亲外孙,这让参与侦破的民警⼼⾥很不是滋味,在随后的审讯当中,孙⼤柱将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更为让民警吃惊的是,案发时进⼊周建国房内的并不只是孙⼤柱⼀个⼈,还有个14岁的少年。根据孙⼤柱交代,他还在年幼的时候就成为了留守⼉童,⼀年到头难得见到⽗母⼀⾯,两年前,⽗母突然闹起了离婚,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之间也因此形同陌路,⾃幼和⽗亲相处较多的⼩鹏选择站在了⽗亲⼀⽅,这让他与外公之间产⽣了隔阂。他成了爷爷跟外公之间的出⽓筒。3⽉4⽇晚,他因外公当着他的⾯骂了爷爷和爸爸,他想教训⼀下外公。于是,他采⽤威胁⼿段,强迫⼀名14岁少年协助⾃⼰作案。当天夜⾥九点过,他乘外公还在外婆屋内吃晚饭的时候,和那位14岁的少年从侧门摸进了周建国的房内,并从墙上的⼩窗⼝翻进了内屋,静静等待外公回家。因为害怕,当周建国进⼊屋内发现他们时,那名14岁的少年乘乱跑掉了,⽽孙⼤柱则与周建国由争执演变为拳脚,最后孙⼤柱⼿举⼀把尖⼑疯狂的向外公剌去,因为害怕惊动周围邻居,孙⼤柱随⼿拿起⼀顶帽⼦捂住被剌了多⼑倒在⾎泊中的外公的嘴,直到不再发出声响。随后孙⼤柱搜出了外公⾝上的⼏千元钱仓皇逃跑。法⽹恢恢疏⽽不漏,如今伴随他的只能是冰冷的⼿铐、⾼墙内的铁窗⽣涯……⼆、未成年⼈也要担责2

⼀⽇,某中⼩学校长及⼏名学⽣家长来到派出所报案称,有个⼗五六岁的社会⼩青年在上学放学路上、⽹吧、偏僻路段持⼑拦截学⽣要求,并进⾏猥亵、恐吓,不准报警。根据报案,民警了解到抢⼩学⽣钱的竟是邻村仅16岁的刘某。刘某交代:“学⽣⽐我⼩,打不过我,还怕我打他们,钱也好要。”据了解,短短的⼗多天,刘某多次抢劫⼩学⽣,共抢得20元钱,使得当地很多⼩学⽣都不敢上学。破案后,刘某对⼈员称:“我学过法律,我还不满16岁,不负刑事责任。”可⼈员告诉他:“但是法律还有规定,如果以满14岁,实施了抢劫、故意伤⼈等严重⾏为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相关法律:《刑法》17条

已满⼗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四周岁不满⼗六周岁的⼈,犯故意杀⼈、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四周岁不满⼗⼋周岁的⼈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收容教养。三、抢劫财物是犯罪

这⾥有三个案例,其中2个是发⽣在我们xx本地的,学⽣因抢劫财物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受到处罚的。1、罪犯合伙向学⽣施暴。

在xx镇的某个村,发⽣了学⽣向学⽣施暴,抢劫钱财的案件。机关⽴即侦破,从受害⼈的陈述,断定是未成年⼈作案,通过周密的部署,案犯露出⽔⾯,抓捕后,其交代连续四次抢劫学⽣,恶劣的是,就为10元钱,受害⼈不拿,罪犯便对其殴

打、搜⾝,甚3

⾄连家长给学⽣买饭、买菜的⼀元钱也不放过,统统洗去。2、窗下悔悟的⼈

罪犯周某、欧某、曹某、余某均是15⾄16岁的青少年,2003年10⽉的⼀天晚上,周某等四⼈共谋抢劫出租车驾驶员,并作了明确分⼯,在县城搭乘⼀辆出租车到中敖,在xx转洞附近下⼿抢劫驾驶员,抢得现⾦60多元和⼀部⼿机。分别判处其3—5年的有期徒刑。后来在他们劳动改造的地⽅对他们进⾏了回访,他们对回访⼈员说:外⾯⾃由的世界真令我们向往,失去⾃由,才知道⾃由是多么的宝贵,每天盼呀盼,盼何时满刑,家中来信说:某某、某某同学已考上了中专、技校和重点⾼中,我们很羡慕他们,真想回到学校多学点知识,3—5年刑满后,我们已超过上学的年龄,真不敢想,将来出狱后,前途在哪⾥?该怎么办?他们的悔悟之声,真的值得我们在校的所有学⽣去思考。

3、发⽣在2004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四岁,从⼀年级到五年级成绩⼀直很好,在他⼩学毕业就要升⼊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伙⼈,他见李⽐⾃⼰才⼤两岁,却⽐⾃⼰潇洒得多:李某出⼿⼤⽅,经常带杜到⽹吧、游戏室等地⽅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袋中的钱很快就⽤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合计杜某决定到⼀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趁同学的⽗母上班、同学⼀⼈在家之时闯⼊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抓获归案。到了9⽉1号,杜某坐在牢房⾥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我多么想背着书4

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相关法律:《刑法》17条

我国《刑法》的规定,⽤暴⼒、胁迫等⼿段使他⼈交出财物的⾏为,是抢劫罪。抢劫罪是法律规定的⼀项重罪,已满14周岁的实施了抢劫⾏为就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法律规定⼀般要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实施抢劫,还可能被收容教养。四、⼩偷⼩摸危害⼤

⼩强出⽣在⼀个农村家庭,⽗母外出打⼯,没有办法对⼩强进⾏教育,⼩强⼀直跟随年迈的奶奶⼀起⽣活。由于常年缺乏管教和约束,⼩强养成了⼩偷⼩摸的坏习惯,沉迷⽹吧,经常数天不回家。这样的情况⼀直持续到15岁,⼀天,⼩城在⼀家⽹吧上⽹,临离开时因为⽋钱太多,他把上⾐抵押给⽹吧,回家找奶奶要钱。回家却没有找到奶奶,⾝⽆分⽂的他两天没有吃上⼀顿饭,于是⼼⽣盗窃的念头,当晚9时许,他蹿到本村村名李某家中偷东西被发现,⼩强于是拿起砖头朝李某头部猛砸数下,致其中毒脑损伤死亡,后⼩强⽤铁棍撬开了李某屋内柜⼦,翻找出2600余元讨回家中。认为,被告⼈⼩强的⾏为已构成犯罪,判处尤其徒刑15年。相关法律:《刑法》第2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或者多次盗窃、⼊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处三年以下有其他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数额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尤其5

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五、江湖意⽓要不得

⼩赵是xx中学的⾼⼆的学⽣,⼀次偶然的机会,在⽹吧⾥结识了⼀个与他同龄的男孩⼩伟,两⼈成为⽆话不谈的好朋友。经过⼩伟的介绍,⼩赵⼜结识了⼏个朋友,从此这些⼈经常⼀起上⽹、吃饭、去ktv唱歌。时间上了,⼤家⼿⾥的钱就不够⽤了,这时候⼀个叫⼩冰的学⽣提议这⾥学⽣这么多,⼲脆去抢点钱,其余的⼈都同意了,只有⼩赵⾯露难⾊。他们就鄙视他,嫌他不讲义⽓,后来不服⽓的⼩赵也加⼊了抢钱的队伍。抢劫使⼩赵等⼈尝到了不劳⽽获的甜头,他们变本加厉,在犯罪上越⾛越远。在⼏个⽉的时间⾥,⼩赵等⼈先后计划并实施了6起抢劫,共抢得账款5000元、⼿机3部。后来⼩赵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分别判处1⾄3年不等有期徒刑。案例告诉我们三点:

1、真正的友谊应当建⽴在真挚诚实、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基础上。通过⽹络、⼿机等⽅式结识的所谓“朋友”,他们如果有不良习⽓,你们涉世未深,很容易受到负⾯影响,因此交友要谨慎。

2、如果有朋友叫你⼀起去打架、偷东西、抢劫,或者要让你在他做坏事时帮助通风报信,⼀定要⽴即清醒起来。如果帮助了

这样的“朋友”,不是讲义⽓,⽽是与他们共同犯罪。

3、那我们该如何⾯对?⾸先,你应当严词拒绝。其次,你应当对他们进⾏开导和劝解,告诉他这些事是违法的。最后,如果他不听的劝解,执意要这样做,你可以选择及时告诉家长或者⽼师,阻⽌他⾛向犯罪的深渊,这才是真正帮助他,也是真正的朋友应该做6的。

六、有些地⽅不能去

1、歌舞厅不能去我市xx区某中学,有⼀个名叫严冬的男⽣,初⼆时是班长的尖⼦⽣,曾经参加过西南地区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并拿过奖,放暑假被同学拉进歌舞厅后,后来⼀年⼗⼏天不回家,每次回家都是拿钱,有时甚⾄⾃⼰拿存折去银⾏取钱,他们的⽗母平时忙于⼯作⽆暇管他,在⼀次家长会上,才知道他们的⼉⼦从班⾥前⼏名变成了倒数⼏名。2、游戏厅、⽹吧不能去

我区原xx镇,有四个未满⼗六岁的青少年,他们就是因为不服⽗母亲、教师的管教⽽⾛上犯罪道路的。该四⼈距城区较近,在同⼀学校读书,有⼀次学校开家长会,令家长和⽼师⼤吃⼀惊,原来,这⼏个学⽣对家长讲去读书了,对教师讲家⾥有急事,隔三差五要请假。事情败露后,家长与教师约定,请假必须有家长签定同意,如没到校,教师⽴即与家长联系。开始的⼏天这⼏名学⽣还算规距,⼀周后,有个学⽣旧病复发,冒充家长的签名欺骗⽼师。他有⼀次由于玩了⼀晚上的游戏,在游戏室睡着了,上课没到,⽼师以为他⽣病了,问其家长是怎么⼀回事,其家长茫然不知,急忙到电⼦游戏室去找,终于把他找到了。⽼师苦⼝婆⼼教育了两个⼩时,最终原谅了他,并希望他们要好好学习,将来成为社会有⽤的⼈。为改正学⽣的不良习惯,其家长对他们在经济上改变了⽅法,将钱寄存于学校总务处,不拿过多的钱给他们,防⽌他们乱花钱,可就是这样,这⼏⼈还是不听话,由于⾝上没钱,只好想别的办法。在2003年1⽉19⽇下午14时许,四⼈在xx滨河路⼀电⼦游戏室玩耍时,7

⼀⼈提出,去找双塔中学某两名同学拿钱吃饭,四⼈⼀拍及合,乘车到学校将⼆名同学叫出,带到⼀撤迁⼯地的楼梯间,采⽤殴打、搜⾝的⽅式将⼆位同学仅有的10元和7元钱抢去。四⼈的⾏为已构成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失去了⼈⾝⾃由。3、酒吧不能去⼴东xx市⼀酒吧发⽣⽕灾,酿成26⼈死亡、11⼈受伤的惨剧。更令⼈惊讶的是,死伤者多未在圣诞节夜晚到酒吧聚会的当地学⽣,其中包括部分未成年⼈。

这些场所是供成年⼈休闲娱乐,其服务内容并不适合未成年⼈参与,可能会对未成年⼈的⾝⼼健康受到不好的影响,甚⾄可能导致违法犯罪。

通过上⾯的学习,我们知道了未成年⼈违法犯罪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必须遵纪守法,不要因为⼀时知错⽽悔恨终⽣。⼆、如何提⾼和预防违法犯罪能⼒

1、加强法制知识学习,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2、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当今,青少年⾛上犯罪的道路呈上升趋势,各国采取的⽅式也不相同,⼀些国家采取严罚主义,但收效甚微,严罚的推⾏并没有实现制度设计者有效减少犯罪的问题,许多专家、学者通过实证研究,对严罚主义提出了质疑。⽽温和主义者则为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的⼀条新路——少年恢复性的司法模式。有效保护未成年⼈的⼯作早已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的⾼度重视,、专门下发了《进⼀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若⼲意见》、国家颁布了《中华⼈民共和国未成年⼈保》及《中华⼈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还开展了“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8

犯罪”⼯程的法制宣传活动。社会各界涌现出⼀⼤批热⼼于未成年⼈保护事业,关注未成年健康成长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他们在维护未丰年⼈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健康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作⽅⾯作出了积极努⼒。未成年⼈违法犯罪,在我国也呈上升趋势,对他们的保护刻不容缓。

希望⼤家通过今天的法制学习,确实从中吸取教训,把主要的精⼒集中在学习上,争取在学业上有更⼤的成效,实现⾃⼰崇⾼的理想。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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