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古诗教学,引领学生感受经典
摘 要:语文教师只有重视古诗词的教学,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唤起学生的情感共鸣,才能使学生热爱古诗词,热爱祖国优秀的古典文化。 关键词:品析;多元诵读;拓展延伸
古诗——中华文化遗产中的瑰宝。它寓意深刻、耐人寻味。重视古诗词教学,对培养小学生记忆能力、想象能力、思维能力,提高他们的审美意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教师如何教好古诗,学生如何学好古诗,怎样让这支民族“瑰宝”焕发新的光彩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教给方法,悟诗意
传统的古诗教学,通常是老师将古诗肢解成一个又一个的关键字,然后详细讲解,分析字意。这种教学模式,学生完全游离于整个学习探索过程之外,最终带来的只能是学生对古诗学习的畏难情绪。而我们老师应该做的是在课上引导学生放开思想,让思维活起来。
我在教学朱熹的《观书有感》一诗,组织质疑环节“为什么诗中写池塘,诗题却叫《观书有感》呢?”启发学生带着问题探讨,在充分自学的基础上,让学生汇报“读懂了什么”,师生共同讨论,互相补充。在学生自由发表意见的探讨中,学生明白了朱熹借半亩方塘来譬喻读书体会的。这样设计教学过程,把学习的自主权、主
动权还给了学生,使学生真正成了学习的主人,老师只是一个参与者、合作者。
二、品析字词,悟感情
“一字值千金”,用这句话来形容古诗中的精妙之字绝不为过。这就是中国语言、中国文化的精深之所在。于是,在我的古诗课堂教学中,最后总会有这样一个环节:请你闭上眼睛,感情朗诵或者听别人朗诵这首古诗,细细品味,你觉得这首古诗哪个字哪个词用的最好,好在哪儿?
以下是我在教学《观书有感》一诗时学生对此问题的回答。 生1:我觉得“鉴”字用得好,它给人的感觉是池塘里的水清澈极了,犹如一面镜子,多形象呀!
生2:我觉得“徘徊”这个词用得特别好,一个词将水面波光粼粼的景象动态地描写了出来。而且与前面的“天光”和“云影”形成相互照应。
生3:我觉得“问”字用得好。它引起读者的思考“池塘里的水为什么如此的清澈?为下文理解读书的感受作了铺垫。 ……
学生在品读中,不断感叹作者遣词造句的精妙,不断感叹作者描述景色之美,不断感叹中国古诗艺术的博大精深,学生品词析句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三、重视朗读,在多元诵读中抒情
通过反复诵读能将自己的体会、情感表达出来,使教师、学生、作者彼此间心灵相融、情感相通。 1.初读,文通字顺
一看到诗后,要求学生自己先大声朗读,读准字音,读出诗的一般节奏与韵律。让学生自己主动地扫清生字词的障碍,把诗读通畅,既是乘学生兴趣所致,也是为以后的深入理解奠定基础,两全其美。
2.再读,领悟诗意
即在读顺的基础上要求学生自己借助插图、字典等非直接说明诗意的工具书读懂词句,将能读懂的批注在诗旁,将不能懂的作上记号。然后再通过小组或全班的交流领悟词句的含义,从而理解诗写了什么。
3.三读,体会感情
在了解了诗的大意后再反复朗读,就能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了。虽然大纲对体会思想感情的要求仅放在高年级,但一般来说,入选小学语文教材中的都是浅显易懂的诗,只要孩子了解了诗意,就会自然而然地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体会到作者蕴含在诗中的情感。 4.四读,熟读成诵
即在悟情的基础上熟读,指导有感情地读,以达到成诵的境地。 四、拓展延伸,在提升内涵中融情
古诗词产生的年代久远,加之学生的阅历又太浅,要准确把握
诗歌作品的情感,仅仅拘泥于课文必学内容上是远远不够的,必 须对作者的社会经历,文化教养,情趣爱好以及写作背景等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才能与诗人心同此情,意同此理,因此,教师要形成开放的语文教学观,让作者情、学生情在拓展延伸中融合,拓展的渠道有三种: 1.课前收集
课堂上的能力展示,来源于课下的积累。教师在课前为学生提供学习导向,精心设计了一些积累主题,然后学生通过各种信息渠道,收集资料,从而达到培养学生初步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学生课上互相交流查阅资料的收获,不但可扩大学生的视野,增长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学生收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这对学生终生有益。 2.课堂交流
课堂交流是认识深化、情感深化的过程,教师要充分发挥引领者的作用,在对话交流中导情。例如,我在教学陆游的《示儿》时,提问:你还知道陆游写过哪些爱国的诗?你还知道哪些抒发爱国之情的名句?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老师对学生问题导向性的拓展延伸,是对爱国文化的深层次认识。 3.课后延伸
课后作业的布置要有新意,要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为主。这不仅仅是知识的延伸,更是情感的延续。
总之,优秀古诗词是小学教育的重要资源。我们广大语文教师只有重视古诗词的教学,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唤起学生的情感共鸣,才能使学生热爱古诗词,热爱祖国优秀的古典文化。
(作者单位 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淮城镇鱼市小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1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