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划驼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

来源:划驼旅游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负责办理自筹编制人员的接收,联系及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社会险的有关手续和事宜。接到乙方与自筹编制人员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按规定办理自筹编制人员转回代理机构的手续。

2.根据代理机构授权管理自筹编制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未有乙方的书面通知或介绍信,甲方不得应自筹编制人员个人要求出具有关证明或介绍信。

3.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并向代理机构缴纳。

4.不负责自筹编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医疗、社会保险、养老等费用及住房等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负责自筹编制人员的日常管理。

2.乙方应统一对甲方办理委托有关事宜。自筹编制人员个人到甲方办理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出具证明或介绍信。

3.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出具考核鉴定及人事归档材料,结清自筹编制人员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及社会保险费等。自筹编制人员应于20日内持书面通知到甲方办理转代理机构手续,无故不办或逾期的,甲方将其转代理机构,乙方与甲方保留对自筹编制人员违约责任追究的权利。

4.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自筹编制人员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每人_________元/月(随标准提高增加)。逾期不缴视为滞纳,按日加收__________‰-__________‰的滞纳费。

5.乙方与自筹编制人员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办理有关手续,并于合同期满_________日前将续签合同报甲方一份。逾期不报视为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将自筹编制人员关系转代理机构。

6.负责自筹编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医疗(按乙方规定)、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负责未实行人事代理和未实行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费及其他费用。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年月起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1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