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
哲学专业 0411375 何刚 指导老师:钱捷
摘要:梅洛-庞蒂是二十世纪法国最重要哲学家之一,他反对近代哲学中的身心二元论观点,他用身体主体取代了意识主体,赋予身体以崇高的地位。梅洛-庞蒂有关知觉与身体问题的论证构成了他的哲学的基础。在梅洛-庞蒂的现象学中,知觉、身体和物体构成了一个互相联系的三角关系:他认为身体主体运用知觉作用来认识物体,身体通过知觉得以与物体直接的联系;知觉是身体的知觉,是具有物体的对象性的知觉;而物体是作为对象的物体存在于世界中的。
1
关键词:知觉 身体 身体不变性 物体 现象学
现象学是这样一种哲学:“在它看来,在进行反省之前,世界作为一种不可剥夺的呈现始终‘已经存在’,所有的反省努力都在于重新找回这种与世界自然的联系,以便最后给予世界一个哲学地位。”2梅洛-庞蒂作为20世纪的法国现象学家代表之一,在哲学史上有其独特的地位。
早期的梅洛-庞蒂深受格式塔心理学的影响,在求学期间,梅洛-庞蒂逐渐对胡塞尔的现象学发生了兴趣,正是胡塞尔的后期现象学思想的深刻影响促成了他的身体现象学:他在胡塞尔提到的身体概念的基础上关注含混身体这一领域。通过对胡塞尔的创造性解读与他自己的理论洞见的结合,梅洛-庞蒂认为知觉的主体既不是精神的,也不是物质的,这个主体是精神与物质的结合——身体主体。梅洛-庞蒂继承了胡塞尔的现象学,强调重要的是描述,而不是解释。“相对于作为力量的上帝,我们的生存处于困境之中,而世界是一种堕落,我们除了返回其内之外不可能有什么治疗。”3我们返回世界是为了重新认识世界,也就是重新描述现象,我们无法解释“作为力量的上帝”,我们所需要做的是把一切现象还原,
1
这篇论文的完成,我的导师钱捷教授及师姐王亚娟硕士给了我极大的帮助。钱老师给我们讲解原著并教会我们读原著的方法,给我们提供了大量的参考文献及资料;亚娟学姐帮助我们理清思路,引导我们发现问题,陪伴着我们度过的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完成之际,他们对论文的修改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在此,特别地感谢钱老师与亚娟学姐!2007年4月20日星期五。 2
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页。 3
梅洛-庞蒂:《哲学赞词》,杨大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7页。
对现象进行悬置,并且通过对透视的抵制重新认识世界与事物,即努力做到回到事物本身。当我们通观梅洛-庞蒂的哲学思想进程,却又发现他与海德格尔思想十分相似。他与海德格尔一样关注生存和存在问题,他的身心关系理论与海德格尔的“此在”概念的涵义十分相近。他们都认为人是在世界中存在,在处境中存在。
梅洛-庞蒂深受胡塞尔以及海德格尔等人的影响,并试图调和不同哲学家的思想,这造就了他的哲学之强调“暧昧性”的特殊风格。
一、 引子
‚我们不仅仅思索我们的身体的各个部分的关系,视觉的身体和触觉的身体的相关:我们自己就是把这些胳膊和这些腿维系在一起的人,能看到它们和触摸它们的人。用莱布尼茨的话来说,身体就是其变化的‘有效规律’‛。1
‚身体本身的不变性则完全不同:它不处在无边际的探索范围内,它拒绝探索,始终以同一个角度向我呈现。‛2
很明显,在第一段引文中,梅洛-庞蒂是承认身体可变的,而且身体是作为它本身变化的规律的,身体的变化以身体为规律。但在第二段引文中,他说到身体是不可变的,身体是封闭的整体而拒绝被它本身探索。可变?还是不变?梅洛-庞蒂的哲学看似是模糊的、暧昧的。但我们细细斟酌这两段话就会发现,在第一段中,隐含着梅洛-庞蒂的身体图示的概念。身体的各部分不是孤立的存在,也不是简单的肉体连接,它们是一个整体,它们共同处于身体图示中。而身体图示的基础是知觉,正是知觉的作用,让我的身体拥有感知的力量。“身体图式融合了身体与事物,在知觉的深处产生了一种为科学或理智的反思所不能达到的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性”。3第二段中,隐含的却是身体与物体的关系,身体不变是相对于物体而言。因此,在理解梅洛-庞蒂基于“身体”的现象学的时候就必须弄明白梅洛-庞蒂的知觉、身体、物体这三个概念。
12
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98—199页。 同上书,第126页。 3
钱捷:《本体的诠释——析梅洛-庞蒂现象学的“肉体”概念》,《哲学研究》2001年第5期,第页。
二 、知觉、身体与物体
知觉、身体与物体是梅洛-庞蒂现象学的三个重要的概念。知觉是梅洛-庞蒂整个哲学的基础;身体问题让梅洛-庞蒂关注生存,用身体现象学取代了意识现象学;物体则构成“活”的世界的“肉”,让世界具有“灵性”。 (一)知觉
在梅洛-庞蒂的哲学中,知觉是个中心话题。他对知觉问题的研究,最初从格式塔心理学开始,后来逐渐接受了现象学的思路。梅洛-庞蒂的现象学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身体现象学或知觉现象学,身体与知觉构成他的哲学体系的基础,成为其哲学的阿基米德点。“描述型的现象学,若事关存在,便不会把知觉视作一种科学或是一项举动,而是要把它理解为一切行动出现在其中,一切知识昭示其上的那个根本背景。”1知觉不是某个具体的行动,可一切行动又都寓含着知觉,一切知识都来自于知觉。梅洛-庞蒂对知觉并没有下明确的定义,却又赋予知觉多种意义。
在《知觉的首要地位》一书中,梅洛-庞蒂赋予知觉以首要地位。梅洛-庞蒂认为知觉是我们和世界关联的最根本、最原始的途径。知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意识,知觉在一切认识之前,一切意识都是知觉的意识。“观念的确定性并没有奠定知觉的确定性,而是建立在后者的基础之上,因为是知觉的经验指导着我们从此一时刻过渡到彼一时刻,并使我们获得时间的统一性。”2知觉具有一种在先性,知觉是在观念之前的,不管有没有那个观念的存在,不管存在的那个观念是否出现,知觉已经形成了。
梅洛-庞蒂指出,被知觉的存在不等同于观念的存在,知觉与观念不是一致的。比如我知觉到红色的地毯与红色的桃花,我们会明显领会到两者的红是不同的,红色的地毯的红是艳红的鲜亮的红,桃花的红却是粉色的柔和的红,它们给我们的视觉冲击效果是不同的。而观念中的红却是没有分别的,是那样一个抽象的概念,我们只知道是红,却不会把它想象成某一种具体的红。
知觉是一种空间的知觉,它产生于一定的环境之中,知觉必须有场。“一切
12
安德烈·罗宾耐:《模糊暧昧的哲学——梅洛-庞蒂传》,宋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2页。 梅洛-庞蒂:《知觉的首要地位及其哲学结论》,王东亮译,三联书店,2002年,第4页。
知觉都在某一视阈并最终在‘世界’中发生。”1我永远都是在某地看到了某物。我看到航行的轮船永远是在水里;我看到翱翔的飞机永远是在空中。而且“知觉的‘某物’总是在其他物体之间,它始终是‘场’的一个部分。”2知觉的物体不是孤立的存在的,它在其他物体之中存在。在我们知觉这一物体的时候,我们眼角的余光还感觉到了周围物体的存在。我们看到红色地毯的时候会觉察到它旁边的灰色或黄色的土地;眼前的红色的桃花也与绿的树叶形成对比。梅洛-庞蒂得到这样一个结论,“纯粹的印象不仅是找不到的,而且也是感觉不到的,因而不能被设想为是知觉的因素。”3也就是说没有场的印象是不存在的。在此,这个“场”与物体不可以是同一的。一个黑色的点只有在非黑的纸上才得以显现;
当一个黑色点落在同样黑色的纸上的时候,这个黑色的点也就消失了。
同时“被知觉的世界包含着一些关系”4,是一种莫可名的关系。我们如何描述发生在我们背后的事情呢?我们将如何确切的知道我们背后发生的故事呢?我们在观察桌面上摆放的那个杯子的时候,我们如何知道杯子成为“杯子”,我们如何知道杯子还有我们不曾看到的背面呢?我们是如何知道不在我们视野之内的事物的呢?但我们却真切的感知到了这一切,感知到杯子有着它的另一面,杯子能够成为“杯子”。这都是知觉提供给我们的,“知觉提供给我的不是几何似的真理,而是一些存在。”5这种存在是一种关系的存在,而这种关系是通过我的知觉综合体验到的。知觉是一个整体,它拒绝分解,因而我们“不能将知觉分解、使之成为各部分或各感觉的拼合”6。
知觉是一个悖论,“整个知觉理论都寻求克服一种众所周知的矛盾:一方面,意识是身体的功能,它因此是一种依赖于某些外部事件的‘内部’事件;另一方面,这些外部事件本身只有通过意识才能被认识。”7知觉存在着内在与超越的矛盾。被知觉物总是被知觉者知觉着,它不会离开知觉者而存在,这就好像贝克莱所说的“存在就是被感知”一样,只要我一构想那个杳无人际的地方时,我就已经存在于那个地方。
12
同上书,第4页。 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4页。 3
同上。 4
梅洛-蒂:《知觉的首要地位及其哲学结论》,王东亮译,三联书店,2002年,第7页。 5
同上书,第8页。 6
同上书,第10页。 7
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杨大春、张尧均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314页。
在知觉的领域,物体是真真切切的。但我们却无法从某个单一的角度穷尽它,不管我们从哪个角度感知物体,不管我们用什么方法去感知物体,物体本身总有没有被我们感知到的地方。物体无法在我们面前呈现透明,但它又与每一个角度有关。
梅洛-庞蒂始终认为唯有知觉才是认识世界的根本。在此,他对经验主义与理智主义作了批判。梅洛-庞蒂不赞成经验主义把知觉还原成感觉。感觉是外界物体直接刺激人的感官的结果,因而感觉是私己的,无法作为让人们信服物体存在的根据。而知觉却不然,有声有色的物体是知觉而不是感觉给予我们的。知觉并不是我们对感觉材料进行简单结合而建立起来的。知觉不是客观自然的事件,它的形成必须要有身体主体的参与,而不是身体机能对外在刺激作出的被动反映。感觉是片面的、局部的,而知觉是整体的。感觉针对的纯粹印象,而知觉针对的则是关系,是含有背景和图形的一个整体。知觉是身体主体和对象直接联系的,判断却使我们与物体产生了距离。在此,他批判了理智主义的感觉与判断相结合的观点。同时,我们应该感受到知觉与判断是认识事物的两个不同的阶段,知觉在前,判断在后。
梅洛-庞蒂认为,我们是世界中的我们,我们是处在世界之中的,世界是我们知觉活动的界域,因而我们不能用客观的观点去理解与解释知觉,知觉是我们主体的知觉,不可把我们置于知觉之外。 (二)身体
与梅洛-庞蒂的知觉概念直接相关的是其身体的概念。梅洛-庞蒂主张身体含混地存在于世界之中。这个含混的身体既是可见者,又是能见者。它在观看物体的同时又能自己看自己,被看者与能看者乃是同一个身体。这个肉身化的主体是暧昧的,它在物体的基础上却又不是物体,它不是意识却又包含意识。然而,梅洛-庞蒂的含混的身体概念并没有导致他的哲学不可知,“在大哲学家那里,含混变成为主题,它有助于确立确定性而不是对此构成威胁。因此应该区别坏的与好的含混。”1梅洛-庞蒂的哲学是好的含混,他在含混中确定了身体的整体性,身体与心灵的统一性。
首先,身体是自然的身体,与物体以同样方式自然地存在于世界中并在世界
1
梅洛-庞蒂:《哲学赞词》,杨大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页。
中占有空间1。身体必须以特定的大小、形态而存在于世界中,由纯粹意义上的肉体构成,在这里身体有着与物体同样的特征。作为物体的身体无法进行知觉,如果说有,也仅仅不过是外界的简单的刺激罢了,当刺激不断进行,身体不再有任何感觉。“身体的意识和灵魂就这样被清除出去,身体重新成为一架彻底清理
2过的机器,含糊的行为概念几乎使我们忘乎所以。”这仅仅是出于形而上的考虑,
将身体和灵魂生硬的分离了。
所以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身体可以作为心灵的身体,它不是作为客观的对象,因为身体不像外部世界的物体一样站在我的面前,并且身体最终不能从我的视觉领域消失3。我们更多的不是关注作为身体的躯体,而是拥有躯体与灵魂的身体主体。身体和灵魂的分离只在一种情况下发生——死亡,而这时死亡的身体也不应再被称作身体。我的身体之所以是有别于桌子或台灯,是因为身体是不离开我的。桌子可以离开我的视线,告别我的触摸,身体则不可以,只要我稍加用心就感受到了身体的作用。身体有着物体所不具有的感知功能,身体是我们得以“在世”的方式,是思想、心灵的载体。这是身体与桌子不同的关键。“灵魂和身体的结合不是由两种外在的东西——一个是客体,另一个是主体——之间的一种随意决定来保证的。灵魂和身体的结合每时每刻在存在的运动中实现。”4我把自然下垂的手臂放到背后这个简单的动作中包含了灵魂和身体的结合。心灵给出指示,进而身体完成行为动作。幻肢现象也说明了灵魂和身体在行为中结合。但同时还应看到这种结和是不稳定的。病人的四肢被截去一段之后,他仍然感觉到他四肢的完整,觉得这段被截去的肢体还在。一个失去右臂的人,当你指示他举起右臂时,他也会下意识地去抬没有手臂的空袖子。当你第一次走上台演讲的时候,虽然心里努力劝说自己不要紧张可是你的手还会不小心的颤抖,你的心脏也会跳的加剧一些。可见灵魂和身体的结合并非一直都是稳定的。但不管怎样,心灵与身体始终是浑然不分的,心灵与身体每时每刻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这个“人”。人是通过身体意识到世界的,“身体是在世界上存在的媒介物,拥有一个身体,对一个生物来说就是介入一个确定的环境,参与某些计划和
12
Merleau-Ponty and Metaphor,Jerry H.Gill,Humanities Press,1991,page11. 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09页。 3
MERLEAU-PONTY,Stephen Priest, Published by Routledge,1998,page59. 4
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25页。
继续置身于其中。”1
身体是灵魂得以存在的载体,灵魂是身体行为的方向。而知觉正产生于某物对身体、身体对心灵的作用。身体可以像外在事物一样被呈现给心灵,心灵是身体运动的原因,却置身其中。在都有这些情形下,身心都表现出统一性,二元论也就因此而消失了。 (三)物体
物体是知觉的对象,是连接知觉与身体的纽带。“物体的定义就是存在着部分之外的部分”2。首先,物体是一个部分,并且这个部分不是孤立的存在着的,这个部分与其他部分相联系,并且能够让我们感受得到的联系。如果它不存在着“部分之外”,是一个混沌的整体,我们却又不会称之为整体了。因为我们无法感受它,也无从认识它,更不会以“物体”来命名它。一个杯子(姑且让我可以这么称呼它),如果它仅仅是孤零零的杯子,没有桌子的支撑,没有颜色的对比,没有大小的不同,没有它之外的东西的映衬,我想我们无论如何也不会称它为杯子。其次,物体有大小之别,一个物体也可以进行分割,可以用面积、体积等来衡量,没有一个物体是混然不可分的,即使它的硬度达到了极致,我们的观念仍然可以分割它。
在这里,我们可以引出“视阈”的概念。我们是在视觉场中凝视物体。物体的存在有它的背景,一个特写镜头的手我们无法认出它是谁的手,只有当镜头慢慢拉远,逐渐看到了整个人,才知道这只手归属于谁。当然,当我们用眼睛去注视活生生的一个人的手时,其他它周围的物体并没有消失,它们在我的视线的边缘“模糊”的存在着,它们依然在那里,却被如此的悬置了。“由于物体组成了一个系统或一个世界,由于每一个物体在其周围都有其作为隐藏面的目击者和作为其隐藏面的不变性的保证的其它物体,所以我能看见一个物体。”3我看见物体不是因为这个物体存在于那个地方,而是因为我看见了这个物体旁边的其他物体,物体的存在是以视阈来支持的。物体总存在着隐藏面,无论我从哪个角度去观察它,它总存在着看不见的面,但我却看到了这个物体,而不仅是部分的看到它。
12
同上书,第116页。 同上书,第106页。 3
同上书,第101页。
物体有稳定的特性或属性。我们通过透视变化可以发现,物体有它的固有的大小和它的固有的形状,物体呈现的是一种不变的结构。当物体的面以某个相同的视角向我们呈现时,我们获得的对物体的“现象”是一致的。但物体是不同于显现的,“我们不把这些显现当作物体,它们是我们与物体关系的一种偶性,与物体本身无关。”1并且从不同的角度得到的显现不同,我们也不能穷尽这些显现。我知道我对眼前的办公桌的当前经验是不完全的,它只不过是向我显示了颜色、形状、大小等一些外观而已,并且我们知道,当我换一个角度或改变周围环境时,会有不同的结果。但是“物体在其所有的显现中保存着一些不变的特性,物体本身是不变的,物体就是物体。”2物体不能选择向我们呈现哪一个方面,物体的呈现的面是由我的意愿而选择的,物体只是处在那个不变得位置中。不管物体向我们呈现哪个面,或者说不管我们选择从哪个面观察物体,我们所知觉的“物体”是一致的。比如一个杯子,不管我从前面看他还是从背面看他,我们所形成的知觉告诉我们那个东西就是个杯子,而我们不会认为从背面看它就变成了一个茶壶。
梅洛-庞帝是这样地将身体也理解为物体的:“之所以身体是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物体,只是因为身体是可观察到的,即处在我们的手指或我们的目光的可及范围内,我们的手指和目光的每一个运动既能扰乱它,也能恢复它。”3身体被身体本身所解释。那么这是否就是一种没有意义的循环解释呢?答案是否定的。前者的身体是作为肉体的躯体,而后者的身体则是带有知觉功能的主体性身体。这种主体性身体既非纯粹肉体,也非纯粹意识,而是肉体与意识二者的结合。它含混的存在,在它本身之处发现自己。在此,梅洛-庞帝是将身体与物体进行对比而得到物体的相对定义的。梅洛-庞蒂对物体的定义就是:处在我们的手指或目光的范围之内的,并且我们能扰乱或恢复它,也就是能够对它做出改变的不属于“我”的东西。这样看来,物体是不离开身体的,物体之所以称之为物体的存在,是身体赋予它的属性。并且给物体规定“尤其是只有当物体能远离和最终从我的视觉场消失,物体才是物体。物体的呈现就是这样,如果没有可能的不在,也就没有它的呈现”4。我们可以看到了,物体的存在必须有“我们”的在场。
12
同上书,第379页。 同上书,第381页。 3
同上书,第126页。 4
同上。
物体是我存在的关联物,物体总是与知觉它的主体同时同地存在的,它不可能是自在的。
三、身体、知觉、物体的关系
“承担某一视点的主体,是作为知觉与实践场的我的身体,是有某种所及范围的我的动作,它将所有我熟悉的物体划入我的领域。”1 也就是说,是身体将物体划入我的领域,而在这其中,正是知觉将身体与物体联系起来的。让我们借 助下面的图形来探讨身体、物体与知觉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1)身体与知觉的关系:知觉建立在身体之上,身体是产生知觉的基础。弧线表示身体与知觉的结合存在着张力。 (2)身体与物体的关系:身体与物体的存在与世界中;身体与物体互相凝视。 (3)知觉与物体的关系:知觉隔着距离抵达物体。 (一)身体与知觉的关系
身体是知觉着的身体,知觉的主体是身体。“知觉不再是对某些事物的一种占有(即在这些事物本身所在之处找到它们);它应当是身体之中的一个内部事件,它产生自这些事物对身体的作用。”2知觉是身体所拥有的,当身体不在,知觉亦不在。身体的空间性很好的阐明了知觉与身体的关系。“我的整个身体不是在空间并列的各个器官的组合。我在一种共有中拥有我的整个身体。”3我的身体不是简单的胳膊、大腿的生理上的组合,它们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联系在一起的,我的全部肢体都包含在身体图式之中。
那么何为身体图式呢?梅洛-庞蒂说:“身体图式应该能向我提供我的身体的某一个部分在做一个运动时其各个部分的位置变化,每一个局部刺激在整个身体中的位置,一个复杂动作在每一个时刻所完成的运动的总和,以及最后,当前的
4运动觉和关节觉印象在视觉语言中的连续表达。”身体图式不是身体在体验过程
中建立的联合的单纯结果,它的形成离不开世界,离不开“场”,也就是说它是在处境中存在。只有当你在齐胸的水中站立时,你才会发现胸腔被水挤压的沉闷。而由水对胸腔的挤压,产生呼吸的不畅进而传递给心灵进而产生要求努力站高以
12
梅洛-庞蒂:《知觉的首要地位及其哲学结论》,王东亮译,三联书店,2002年,第12页。 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杨大春、张尧均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280页。 3
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35页。 4
同上书,第136页。
逃避挤压这一系列的感觉行为,是我的身体的整体觉悟。在这里它已不仅仅是胸腔的问题了,我的身体是整体先于部分的。身体图式是通过身体机体的反映而把身体各个部分联系在一起,并且感知到它处于何种的处境中的。
因此,“身体的空间性不是如同外部物体的空间性或‘空间感觉’的空间性那样的一种位置的空间性,而是一种处境的空间性。”1我如何知道我的烟斗的位置,并由此知道我的手的位置,我的身体的位置?这种“知道”是一种绝对能力!身体的整体性让我们不需要去思考或联想我刚才是以什么样的姿态站立以及怎样握住烟斗。即使是在黑暗中,我仍然能够清晰的感觉到我的手是放在我的胸前持有烟斗而不是在我的背后持有它。如果没有身体图式的作用,一个盲人将无法区别他的手与脚的位置,也无法找到烟斗在哪,更不会把它送到嘴边。是身体图式造就了我们如何在世界中存在。
而我们为了更好的认清世界与物体,只寻求身体图式的作用是不够的,还需要身体空间与外部空间的整合,因为“任何图形都是在外部空间和身体空间的双重界域上呈现的。”2对运动的分析能使我们更好的理解身体的空间性,可是如何把身体空间性与外部空间性归为一个系统呢?“只有当身体在其特殊性中包含了能使身体空间转变为一般空间的辩证因素,身体空间才能真正成为客观空间的一部分。”3当我们从a地走到b地时,对整个身体而言,外部空间发生了变化,我们会发现我们眼前的景象不一样了,这样我们才确定我们的位置确实发生了变化。即使是我们没有运动,而是由于别的因素把我们眼前的景象改变了,我们也同样可以相信外部空间的可能,我们是处于外部空间的。因为如果外部空间不可能存在,景象如何得以改变,既然景象不同,那么原来的景象在哪?它需要另外的地方来拥有它,因而也可以确认外部空间存在的可能。这时,身体是属于外部空间的,而身体本身的空间性则可以通过身体图式得知四肢的摆动以及我看不见我脚下的那块土地而得以理解。
梅洛-庞蒂举了精神性盲的例子来揭示身体和空间的基本关系。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整体总是先于部分,具体总是先于抽象。“身体的空间性是身体的存在的展开,身体作为身体实现的方式。”4正是我们身体的这种空间性才让我们知
12
同上书,第137-138页。 同上书,第139页。 3
同上书,第140页。 4
同上书,第197页。
道我们的身体是可变的,可以从一个位置到另一个位置;而身体图式的作用也告诉我们,我的手的位置可以从前胸移到我后背。身体的确是可变的,只是它的变化有着它的规律,它遵循身体图式的绝对命令,它在外部空间与身体空间的双重界域上进行着有规律的能让主体感知的变化。身体可变性可以在身体的空间性上得以理解,身体各个部分,它的肢体是可以变动的,我们可以不用思考就可以得到它们各自所处的位置,而作为承载身体主体的身体躯体的位置也是可以变化的。它的身边的环境可以变化,它处在环境中。不言而寓,身体空间性的绝对能力与身体图式的作用的产生所依靠的基础是知觉所进行的综合,也正是知觉知觉着身体的变化。而身体的空间性此时则是“知觉的最初条件的空间占有和空间存在”。1
(二)身体与物体的关系
身体与物体相联系,它们共同处于这个世界中,在世界在。在知觉还没有开始之前它们各自地存在着(这地方说的是说它们互不影响)。但“我的身体,作为我把握世界的系统,建立着我所知觉的物体的统一性。”2因此是身体主体的作用让物体在知觉中呈现,身体与物体共同处于这个活生生的世界。在这里,物体是相对于身体的客体,而身体则是把握世界的主体。“我们从一开始便已置身其中,通过身体在当下直接的位置,被放到了一个由各种相互制动的张力,按照一种象征性关联而构成的系统当中了。”3物体是我身体的对应物,而身体构成了物体存在的稳定结构。
梅洛-庞蒂认为凝视可以导致被凝视,物体与我之间可以发生逆转。“在一片森林里,有好几次我觉得不是我在注视森林。有那么几天,我觉得是那些树木在看着我„„”4这种凝视与被凝视的关系存在于我的身体与世界中。在此,物体相对于身体主体的客体性被解除了,物体成了“活”的物体,与身体一样在世界具有灵性的存在。
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的“身体的体验和传统心理学”一章中讲到了身体的不变性,而在此之前他论述的是物体的不变性。身体是一个不离开我的主体,身体始终被我感知,身体与我是同一的,我无法站在一个超越自己身体的高
12
同上书,第149页。 梅洛-庞蒂:《知觉的首要地位及其哲学结论》,王东亮译,三联书店,2002年,第16页。 3
安德烈·罗宾耐:《模糊暧昧的哲学——梅洛-庞蒂传》,宋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7页。 4
梅洛-庞蒂:《眼与心》,刘韵涵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36页。
度来像审视物体一样来审视我的身体。身体的不变性表现在它始终以同一个角度向我呈现。“身体之所以是不变的,是出于一种作为时隐时现的物体的相对不变
1性的基础的绝对不变性。”我们看到,这种身体不变性是出自形而上学的考虑的:
“贴近我的身体的不变性,其不变的视觉角度不是一种实际的必然性,因为实际的必然性必须以身体的不变性及其不变的视觉角度为前提:为了我的窗户能为我规定向着世界的观看位置,我的身体应首先为我规定向着世界的观看位置,之所以第一种必然性完全是物理的,只是因为第二种必然性是形而上学的,只有当我的本性使然,以致存在着为了我的实际处境,实际处境才能遇上我。”2只有在我的身体有着向世界观看可能的时候,窗户的位置如何才有意义。
梅洛-庞蒂提出身体不变性的目的是为了使物体得以呈现。“我的身体的不变性不仅不是在外部物体的世界中的不变性的特例,而且外部物体的世界中的不变性只有通过我的身体的不变性才能被理解”3。身体在这里只是为了给物体提供一个绝对的参照,让我知道物体之所以呈现出某个面来,乃是因为身体作为“我的身体”——始终以同一角度向我呈现而占据了我自身看不到的某个位置。当我的身体的位置不变时,物体的显现是不变的,而物体隐藏的对于我身体的面也是不变的。物体与我共存,我因身体不变才了解物体的不变性,才相信物体是作为整体的物体而存在,尽管物体有着我们不曾见到的另外的面。只有当我们如此确信身体的角度没有变化时,我们才会相信我们知觉到的物体是属于物体的,是唯一的,是不变的。 (三)知觉与物体的关系
知觉与物体也是关联着的。知觉为物体的存在得以显现提供了“缺口”,“知觉不是发生在世界当中的众多事实之一,因为要从世界境域当中把我们这样一种空缺抹掉是不可能的,而恰是通过这个缺口,世界才成了对某个人来讲存在着的
4世界。”而我们则通过这一缺口得以窥视物体与世界,我们的思想才会如此丰富,
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多彩。“对格式塔心理学来说,一个物体并不是以其‘意义’(meaning)凸现出来,而是因其在我们知觉中占有着一个特殊的结构:‘背景上
12
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28页。 同上书,第127页。 3
同上书,第129页。 4
安德烈·罗宾耐:《模糊暧昧的哲学——梅洛-庞蒂传》,宋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6页。
的图形’(figure surun fond)的结构。”1物体只有在知觉的作用下才显现其意义,当知觉没有抵达物体,物体的意义无从凸显。原始知觉所关注的物体不是孤立的,而是一种关系,是一种结构。
“在我看来,我的知觉毋宁就像是一束光,它在事物所在之处揭示事物,并且显示它们直到那时还潜在的在场。”2知觉是对事物的知觉,不存在没有对象的知觉,知觉与事物是相伴存在的,在时间与逻辑上都是知觉先于事物。但同时知觉与对象之间存在着空间距离,我们的“目光都‘投向’对象并隔着距离抵达它们”3。如果知觉与对象没有距离,我们将无法认识这个事物,因为这个对象占据了我的身体的位置,而我们是无法观察我身体所处的那个位置的。
同时,知觉的物体并不等同于物体本身,“我不再能够把我所知觉到的东西与事物本身相等同。”4因为我们无论从哪一个角度都无法穷尽物体,物体总有我们不可看见的面,就像我们永远无法看见自己身体的背面一样。“可见事物的特点就在于它具有一个在严格意义上的不可见的层面,而可见事物则使这一层面作为某种缺席而呈现出来。”5梅洛-庞帝似乎在某种程度上赋予了物体以“灵性”,而物体“灵性”的获得,知觉功不可没。
我们是通过对物体的透视来形成我们对物体的知觉的。“透视在我看来并不是事物的主观变形,相反地是它们的属性之一,或许还是它们的本质属性。正是透视性使得被知觉者在自身中拥有一种隐藏起来的、难以穷尽的丰富性,使得被知觉者是一‘物’。”6梅洛-庞蒂认为是透视确保知觉与实在世界的沟通,处于不同的角度对物体的透视效果是不同的,因而透视性确保了世界的丰富性。“我在某一透视外表中捕捉事物,我知道这只是事物的可能的外表之一,事物本身超越于这一外表。”7当我们的目光从圆锥的底面向上来观看圆锥的时候,它给我的第第一感觉更可能是一个圆柱。在此,我们毋宁说是心灵而不是眼睛欺骗了我们。因而我们要想拥有对物体的可靠的认识,不能仅仅依靠这种透视的效果去判断事物,我们还需要进行对透视的抵制。因为透视外表不等于事物本身。
12
梅洛-庞蒂《知觉的首要地位及其哲学结论》,王东亮译,三联书店,2002年,第92-93页 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杨大春、张尧均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274页。 3
同上书,第274—275页。 4
同上书,第308页。 5
安德烈·罗宾耐:《模糊暧昧的哲学——梅洛-庞蒂传》,宋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43页(引自《眼与心》)。 6
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杨大春、张尧均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275页。 7
同上书,第277页。
(四)身体的中介作用
身体躯体可以作为知觉对事物的中介而存在着,知觉则作为身体主体与事物的中介。“当心灵知觉时,心灵被‘刺激’去借助身体事件来思考这种实存着的对象„„”1身体被当作了心灵与对象的中介,心灵不可以超越身体而直接得以与对象相联系。远处花的香味通过我的鼻子传递给我;潺潺溪流的美感通过我的眼睛传递给我;大地的夯实浑厚通过我的触觉传递给我„„我所获得的一切的感知效果都由身体或身体器官传递的。世界中物体可以被我所移动,但是我不能用除了我本身外的什么东西移动自己,我只是用移动来移动自己。2
但身体的中介作用也有着其局限,我一闭上眼睛,中断了眼睛的中介作用,刚刚还在视线里场景便也中断了。于是,在另一方面“正是身体构成了我们与事物之间的屏障。”3受伤的眼睛便看不到清晰的场景,饥饿会影响我们的思维,身身体同时“看起来能够引起某种彻头彻尾的伪知觉。”4这种“伪知觉”并非指逻逻辑意义上“错误”的知觉或“假”的知觉,而是说这种知觉不符合我们心灵的要求,因为我们心灵要求得到的是尽可能贴近事物本身的知觉。
身体功能的缺失或弱化能够引起知觉的变异。一个酒醉的人会把一当作二;处于发烧状态的人会胡言乱语;运动性失语症患者不能发出孤立的单词的读音。可见,当身体不健全,会引起心灵与身体结合的不稳定,造成心灵与身体行为的偏差。这种“伪知觉”不是我们想要达到的结果,那是否认识将无法可能?答案是否定的。那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如何进行?我们的认识需要悬置,我们在怀疑中,尽可能让我们的认识贴近事物本身,因为我们知道事物本身是无法达到的。而这正是现象学所需要做的。
四、对传统身心关系的改进
身体问题是一个历来让哲学家们争论不休的话题。身体与心灵谁主谁次,谁主导谁,谁服从谁?在传统哲学中,身体的地位是低微的。柏拉图始终认为灵魂在本性上高于身体,灵魂在我们肉体出现以前就存在过,而肉体是对灵魂的无限否定。“灵魂一旦同肉体结合,就像进入坟墓一样„„只有死亡,才能使灵魂彻
12
同上书,第288页。
MERLEAU-PONTY,Stephen Priest, Published by Routledge,1998, page75. 3
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杨大春、张尧均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279页。 4
同上书,第280页。
底摆脱肉体束缚,从物欲中出来,从而达到真理的世界。”1笛卡尔的著名命题“我思故我在”表明了他的哲学是一种意识哲学,关注的是内在的心灵,在纯粹身体和纯粹心灵的二分中抑身扬心。他把心灵和身体当作两个存在的实体,形成了身心二元论。“按照笛卡尔的观点,作为一切知识的出发点的‘我’乃是一个纯粹的精神实体。”2在近代哲学中,身体始终在心灵的阴影之下,身体的存在是对心灵无限的束缚,身体被看作是对心灵的否定。笛卡尔的“心尊身卑”的二元论思想影响着整个近代西方哲学。在当代,胡塞尔把身体和心灵的有效性都归为先验意识的构造,他的现象学依然是一种意识哲学。海德格尔的“此在”概念表明了他的哲学既不是意识哲学,也不是明确的身体哲学,他在经验的层面上统一了身心关系。他的哲学是一种存在哲学,也没有真正解决身心问题。
梅洛-庞蒂对身体问题的解决方法是现象学的3,他认为“为了表达心灵与身体的关系,我们因此不应该接受任何唯物论模式,但更不能接受各种唯灵论模式,比如笛卡尔关于工匠与其工具的隐喻。”4他强调我们应该拒绝走两极的做法,我们“不能将精神定义为‘身体的意义’,将身体定义为‘心灵的表现’。”5身体是心灵所拥有的表达手段,梅洛-庞蒂举了失语症患者的例子说明,当身体出现故障时,思维也会衰退直至瓦解。因此心灵不能于身体而存在,“我”不能从我的身体中分离出来(I do not become separated from my body)6。同时,“丧失了意义的身体很快就不再是活的身体。”7在此,身体是心灵的载体,心灵是身身体的意义,人是身体与心灵的综合,二者处于同样重要的地位。
梅洛-庞蒂的身体理论告诉我们,身体是一个能思维的物体,而思想是一个有肉体的心灵。梅洛-庞蒂排斥纯粹意识,“意识不再直接‘在场’,它退隐台后,必须与身体密切集合才有‘出场’机会”。8于是一个活的身体——人占据了纯粹粹意识的地位,梅洛-庞蒂以身体现象学取代了意识现象学。他在身体主体性中完成了心灵、身体二分的融合,心灵与身体不再是两个相互的实体,它们统一于“活的身体”,存在于世界中。
12
《欧洲哲学通史》上卷,冒从虎、王勤田、张庆容编著,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13页。 同上书,第400页。 3
MERLEAU-PONTY,Stephen Priest, Published by Routledge,1998,page66. 4
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杨大春、张尧均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304页。 5
同上书,第305页。 6
MERLEAU-PONTY,Stephen Priest, Published by Routledge,1998,page58. 7
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杨大春、张尧均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306页。 8
杨大春:《意识哲学解体的身体间性之维》,《哲学研究》2001年第5期,第71页。
不管是蒙田喜欢而帕斯卡尔憎恨的自我(Moi)、笛卡尔思维的我(Je)、康德主义者的先验主体还是克尔恺郭尔意义上的主体性1,都不再是真正的主体性,它们只是成了“唯一的发现的各种因素”2。而这种“唯一的发现”,即是处于含含混状态的、身体心灵相统一的身体主体。身体与心灵不再是孤立的存在,身体也不再是对心灵的否定,身体从传统哲学——被心灵束缚的状态中出来。从此,身体不再处于心灵的笼罩之下,“身体和意识完全可以结合在身体中,这既
让意识获得了实现,同时又保证了身体的生机和灵性。”3
通过上面的论述,知觉、身体与物体是互相联系的,并且它们是不可分割的。从知觉与身体的关系中,我们发现身体是可变的,即随着知觉的变化而相应的有所变化,身体图式是身体变化得根据;而身体的不变性则是从身体与物体的关系来说的,只有当身体处于不变的角度中,物体才得以稳定地呈现,这是出于一种形而上学的考虑的。至此,本文一开始所引的那两段话中关于身体可变性与身体不变性的看似矛盾的说法也就得以澄清了。
参 考 文 献
梅洛-庞蒂专著:
[1]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
[2]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杨大春、张尧均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 [3]梅洛-庞蒂:《符号》,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
[4]梅洛-庞蒂:《眼与心》,刘韵涵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 [5]梅洛-庞蒂:《哲学赞词》,杨大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
[6]梅洛-庞蒂:《知觉的首要地位及其哲学结论》,王东亮译,三联书店,2002年。
外文文献:
12
梅洛-庞蒂:《符号》,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88页。 同上书,第1页。 3
杨大春:《感性的诗学:梅洛-庞蒂与法国哲学主流》,人民出版社,第198页。
[1]MERLEAU-PONTY,Stephen Priest,Published by Routledge,1998. [2]Merleau-Ponty and Metaphor,Jerry H.Gill,Humanities Press,1991.
其他文献:
[1](法)安德烈·罗宾耐:《模糊暧昧的哲学——梅洛-庞蒂传》,宋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2](德)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倪梁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 [3] 海德格尔:《存在与在》,王作虹译,民族出版社,2005年。
[4](日)鹫田清一:《梅洛-庞蒂可逆性》,刘绩生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
[5](美)施皮格伯格:《现象动》,王炳文、张金言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
[6](美)祁雅理:《二十世纪法国思潮》,吴永泉等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 [7]杨大春:《感性的诗学:梅洛-庞蒂与法国哲学主流》,人民出版社,2005年。 [8]杨大春:《杨大春讲梅洛-庞蒂》,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9]《欧洲哲学通史》上卷,冒从虎、王勤田、张庆容编著,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年。
[10]钱捷:《本体的诠释——析梅洛-庞蒂现象学的“肉体”概念》,《哲学研究》2001年第5期。
[11]杨大春:《意识哲学解体的身体间性之维》,《哲学研究》2001年第5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1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