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有效的防范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地方、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安全工作的管理。 3、职责
3.1 园长为校园防范校园暴力事件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2 园长负责建立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4、程序
4.1 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2 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教学区域。
4.3 加强行政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校园及时发现了解校园发生的异常情况,并作出反应。
4.4 加强对校园周边有精神病症状病人的监控;严禁精神病人到校园周边逗留。
4.5 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模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4.6 高度重视校园内部因各种原因而可能产生的矛盾,避免矛盾
激化,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4.7 要求家长每日接送学生上下学。
4.8 做好应急演练,培养师生逃生自救意识及能力。 4.9 处置程序
1)校园所有人员发现暴力事件发生,有义务和责任迅速报告校长室或直接拨打“110”报警。
2)校园负责人接获报告后,须先期对事件视情况作出处置,尽力控制事态。
3)立即将情况报告上报、及相关部门。
4)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5)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校园要派应变能力强、擅长言辞的人员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中止犯罪;同时保护好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并迅速将他们转移至安全地带。
6)保护好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7)在警方指导下维护秩序,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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