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数额标准规定:个人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可立案追诉。根据刑法第19,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者可处以刑罚和罚金,数额巨大者可处以更重的刑罚和罚金,特别巨大者可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和罚金或财产没收。单位犯罪的处罚也有相应规定。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数额标准在个人和单位之间有所区分。
法律分析
保险诈骗数额标准规定
《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五十六条[保险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由于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因此在对保险诈骗数额进行认定的时候需要充分区分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的情况下数额较大的标准是10000以上,而单位则是50000元以上。一步了解保险诈骗罪的内容,感谢你的阅读!
结语
保险诈骗数额标准的规定对于保险行业的监管和打击保险诈骗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刑法》和《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个人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将予以立案追诉。对于保险诈骗罪,根据其数额的大小,将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和罚金。同时,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提供虚明文件协助他人诈骗的行为也将被追究刑责。了解保险诈骗罪的相关内容,感谢您的阅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四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五十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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