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产赠与协议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协议所附条件是否成就,赠与合同分为实践性合同和诺成性合同,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前财产协议真实性的证明,婚前房产赠与协议经公证不一定生效,需满足约定条件才能实际履行。
法律分析
婚前的房产赠与往往都附有某些条件,判断婚前的房产赠与协议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协议所附条件是否成就。如果条件没有成就,则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因而无法实际履行。
一般而言,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为例外。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其余的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在婚前房产赠与纠纷案件中,往往也会出现协议经过公证的现象。但并非公证后的婚前房产赠与协议都生效。因为,婚前房产的赠与通常是附有某些条件的。比如,为了双方能结婚一起生活,等等。如果出现男女一方在婚前赠与了房产给另一方,并办理了公证,而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双方未能登记结婚,那么,只要有证据能证明该公证的协议附有登记结婚等条件,则婚前的房产赠与协议可以认定为没有生效而无法实际履行;一方不得起诉要求对方交付赠与合同标的物并办理该房的产权过户手续。
拓展延伸
婚前财产协议的要点和法律要求
婚前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前达成的一种约定,用于规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或丧失婚姻关系时的财产归属。其要点包括协议的签订、财产的确定和约定、协议的法律效力等。根据法律要求,婚前财产协议必须是自愿达成的,双方应当真实、明确地表达意愿,并在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上签字、盖章。协议内容应当合法合规,并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虽然婚前财产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需考虑其他因素,如公平原则、公共利益等,以确保协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结语
婚前的房产赠与协议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协议所附条件是否成就。赠与合同分为实践性合同和诺成性合同,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前财产和债务范围的协议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在婚前房产赠与纠纷中,公证并不代表协议生效,具体条件是否满足是关键。婚前财产协议应自愿达成,并在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上签字盖章,内容应合法合规。在执行过程中,公平原则和公共利益也需考虑,以确保协议的合理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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