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在本地就医的话,一般是在出院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的进行一个报销,只需要支付报销完了之后的一个费用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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