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98天。产假的规定统一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所以各地规定的产假一般有98天,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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