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横幅讨债容易演变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这种行为虽然表面上不违法,但其性质很容易发生改变,从而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
一、在公司门口拉横幅属于违法行为吗
在公司门口拉横幅属于违法行为,打着维权的名义拉横幅,实则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机关的一般做法是批评教育,严重的也是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拉横幅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
2、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讨债公司合法吗?
首先,从公司的注册角度出发,是没有讨债这项经营范围的,也不存在经工商注册登记的讨债公司,这些从事讨债工作的公司基本上都是以信息咨询公司、调查公司或者其他公司名义从事催收工作。但是,由于法律并不禁止讨债这种行为,所以以公司名义从事讨债活动并没有被法律明确禁止。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讨债公司的讨债方式。由于这种讨债公司主要靠讨债维持经营,经常会采取一些比较暴力的手法,包括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行为,如果存在这些行为,那明显就是犯罪,很容易被认定为性质组织,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公司,可以尝试报警处理,会核实其讨债的方法是否已经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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