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私自转让合资企业股权的行为,一般认定无效。因为我国对外商投资(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具体的负面清单由发布或者批准发布。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负面清单由发布或者批准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风险提示: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1、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2、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3、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4、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5、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6、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
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有哪些
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如下:1、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3、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比例低于2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风险提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隐名股东私自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1、无效。2、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3、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未通知其他股东侵害了其他股东的权利。
隐名股东私自转让股权是否是有效的
1、无效。2、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3、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未通知其他股东侵害了其他股东的权利。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转让有哪些程序
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一)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二)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三)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五)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七)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股权转让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和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生效,企业投资者在相关协议生效后享有权利并承担有关义务,此即包括其向公司委派的董事。
合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合资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合资企业主要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可以申请破产。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企业破产法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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