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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设备致人死亡有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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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竞合犯,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责,所以一定有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作业安全;
2、在客观方面,该罪表现为行为人在生产和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3、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4、该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5、另外,还要确定该设备是否属于特种设备,如果属于特种设备而操作员并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则应从重处罚;
6、此外,还要看操作员是否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果有,也应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事故主要责任在设备操作员身上,设备所有者无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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