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被鉴定人(伤者)需要携带上述资料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护理费用等相关项目的鉴定(鉴定按项目来收费);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 关于鉴定收费,各省价格都不一样,省内的机构基本一致,收费标准也体现地区差异(鉴定费用一般是由当事人先行垫付,索赔时可要求对方支付该鉴定费用); 4、等待鉴定结果(视情况而定,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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