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子女是有抚养义务的,但孩子不是老公的,老公对子女就没有抚养义务,人民就会判给母亲,然后让母亲抚养孩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孩子不是老公的,老公就没有抚养义务,因为只有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因此人民一般会判给母亲,然后让母亲抚养孩子,母亲在离婚后,不想直接抚养孩子的,可以让生父抚养,母亲愿意抚养孩子的,也可以让生父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生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一、亲子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父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人民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人民经过审理后,应当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成年子女有异议的,也可以请求人民确认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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