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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出交通事故应怎么赔偿

来源:划驼旅游

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需要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保险条例及民法典规定了工作时间和场所内的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还有其他情形也可认定为工伤。根据民法典,侵害他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赔偿相关费用,如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

法律分析

1、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上班时间出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公司也是需要赔偿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结语

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作为基础。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伤残等级鉴定由专门机构完成。工作时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公司也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民法典》,侵害他人造成的人身损害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残疾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死亡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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