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法律对于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无,故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可以由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实践中,公证书确认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亦为房屋主管部门变更登记所接受。办理农村房产继承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继承纠纷向起诉,根据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来办理房屋继承及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另一种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协商一致,继承人应当共同到不动产(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1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