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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个人账户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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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1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继承手续,其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应在1个月内办理相关...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继承养老金流程的知识,跟着律师一起看看吧。

养老保险金的继承转移,以湖南省规定为例:参保人员在湖南省内统筹区域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个人账户基金。

参保人员跨湖南省统筹区域流动时,转移按如下规定办理:

(1)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基金。

(2)转移基金额为个人账户中1996年1月至1998年3月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1998年4月之后计入的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出或转入,需持转入或转出地社会保险部门联系函,方能办理转移手续。

个人账户能否继承?如何计算继承额?

职工在职死亡或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具体为: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2)离退休人员死亡的,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账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处理完后,应停止缴费或支付记录,予以封存。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该内容由 王拥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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