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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月度综合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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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月度综合奖的通知

各科、队:

为深入贯彻集团办[2011]10号《关于印发<集团公司2011年岗效标准工资调整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范围:

所属各科、队。

二、调整条件:

凡是完成下达的月生产计划(含调整计划)的科、队,月出勤21班(含工伤、护理、生育、探亲假等)以上、全月无违章违纪行为的在册职工。

三、原则及标准:

1.重点处理好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关系,实现经济与职工收入同步增长,把工资分配向生产一线和苦、脏、累、险岗位上倾斜。

2.适当缩小收入差距,工资分配适当向低收入者倾斜。

3.干部、地面工人岗位每月300元,地面工人岗中的苦、脏、累、险工种(岗位)

每月350元,辅助岗位每月400元,采掘岗位每月450元。

四、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集团公司的调整标准,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职工的关爱。

2.要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严禁从中克扣。

3.下列部门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核资料送劳资科。调度室负责考核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生产科负责考核掘进进尺完成情况,安培科考核职工违章情况,武保科考核职工违纪情况,由劳动科按照考核情况汇总后,把指标分配到各科、队。

4.对完不成生产任务者,同比扣减当月增资工资,个人若有违章违纪行为者,扣减当事人当月全部增资部分的工资。

5.凡不按时报送考核材料的科、队,每超送一天对科、队负责人罚款100元,以此类推。

6.各科、队根据定岗情况及调整工资的原则和标准,编写工资分配方案,随工资造册发放(最高不能超过500元,最低不能低于300元)。

五、本方案自二0一一年一月执行。

望各科、队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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