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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的分级

来源:划驼旅游
高空作业的分级

作业一般划分为四个等级:作业高度如果在2米至5米时,称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如果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如果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如果在30米以上时,称特级高处作业。 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作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作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1、特定高处作业类别: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展开的异温高处作业;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在降雨时展开的雨天高处作业;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在吻合或碰触带电体条件下展开的磁铁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2、通常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安全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理应牢固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布局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展开高处作业之前,应当展开安全防水设施的逐项检查和环评。环评合格后,方可展开高处作业。环评也可以分层展开,或分阶段展开。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水设施的环评应当按类别逐项核查作出环评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择机核查。施工工期内还应当定期展开抽检。

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要求承载时建筑物或支承处应承住吊篮的载荷,理论上来说高处作业有一定的风险。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含临边、洞口、登山、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就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将出现的主要地点。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易于操作过程中搞好严防工作,有效地避免人与物从高处掉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登山作业、操作方式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地下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合乎上述条件的,均做为高处作业看待,并予以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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