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建 王维顺
来源:《财政监督》 2020年第15期
马 建 王维顺
【摘 要】数据服务大局是疫情背景下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税收工作的新要求。文章结合山东省济南市税务部门利用涉税数据开展分析的做法,提炼了工作特点,阐发了启示,同时认为税务机关应当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并从领导、财源建设、风险治理、纳税服务、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六个方面着手构建数据治理格局,提高治理能力,以发挥好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
【关键词】数据服务大局 数据治理 治理能力
数据是一个笼统的概念,一般是指进行各种统计、计算、科研或技术设计等所依据的数值。进入计算机时代后,数据的概念趋向是把所有存储在计算机上的信息统称为数据,而不再仅仅指涉传统纸媒上的数据。因此,数据这个概念一般指的是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数据。税收大数据是税收应用系统所存储的各种海量的数据,既是记录各种信息的载体,也是资料的来源。得益于计算机技术和海量数据库的发展,各类涉税信息记录的粒度、频度都在不断增加,为定量分析提供了极为丰富的源泉。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带来了巨大冲击。如何发挥税收职能,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数据服务大局”的要求,开启了特殊背景下数据治理的新探索和有益的实践。本文在总结数据服务大局实践的基础上,概述此项实践的时代特点,提出构建税收数据治理现代化体系和能力的若干设想。
一、济南市数据治理服务大局的实践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山东省济南市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要求,积极投身到“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行动中来。该市局成立了税收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领导小组,全系统迅速行动,积极加强团队建设、切实保障数据到位,开展全方位分析,形成了大量的分析报告并呈送地方党政领导,部分报告受到肯定批示。这些分析呈现的特点如下:
(一)数据分析的对象针对性强,服务复工复产和稳定税源
税源是税收的来源,没有税源,税收就无从谈起。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社会交通、生产生活、经济秩序被打乱,各行各业难以独善其中。济南市税务机关从第二、三产业入手,尤其对制造业、服务业通过数据、申报数据、税收数据度开展反映经济指标的数据分析,对企业、行业乃至地区经济下行的态势作出税务数据背后的反映,给出了税收关联经济分析的独特视角。
(二)数据分析的手段具有变革性,服务经济运行的说服力较强
本次开展的数据分析尤以数据为多,转换了多年税务部门利用防伪控税的固化思维,而是以其颗粒度小、涵盖交易双方多方信息记载优势,在对开票信息、受票信息总量上、金额上反馈来自地区和重点税源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给出了疫情影响下的信息对行业、企业类型全息程度较高的分析例证。此外,提取全市税务登记信息显示,法人身份证号码为外省的市场主体有443户、投资方为外省单位或千户集团的47户,在反映因来济被隔离状态的同时,也体现了外地企业来济投资经商较少,招商引资的力度有待加大。
(三)数据分析的产业链条较为延展,揭示了经济发展的短板问题
在以为手段进行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分析中,通过数据挖掘发现了来自疫区的上游或者下游客户供应链保证不足问题。另外,开票数据显示,全市民营企业以及中型企业具有较强的抗疫能力,其开票的户数和金额都比国有、涉外企业减少的程度低,中型企业开票户数比大型企业和小微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占比提高;但是中型企业却在全市占比为0.47%。另外,在消费市场方面,也存在民生消费品牌短缺现象。
(四)数据分析的牵线搭桥职能作用明显,帮扶企业复产复工、复商复市的角色发生了转变
无论从数据,还是优惠落实,都是通过税收数据在分析的同时利用数据跟踪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的困境所在,并且精准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实现“应享尽享”。同时利用税收相关数据提供企业在供应、销售以及资金上的信息,不仅协助本市企业促进产业链的对接,而且还帮助湖北的企业在产销经营方面提供信息。另外,通过税银合作,发挥企业纳税信用的信息担保作用为企业解决资金困难,疫情特殊背景下具有新时代特征的税务“牵线搭桥”促产增收作用再次得到施展,与原先的促产增收不同的是,税务机关的角色从直接参与企业促产到利用税收大数据间接进行帮扶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复产的转变。
可以看出,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背景下,数据服务的推行既是税务部门服务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税收治理发挥作用的一次大显身手;同时也标志着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开始从服务征管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变。这个转变具体上可从四个方面进行概括:一是数据分析可以观察微观市场主体,并且服务微观市场主体的经营决策;二是数据分析可以观测行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并且服务中观市场的产业链重塑;三是数据分析可以反映一个地区的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可以比较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优势和劣势,从而服务地区经济的税源财源建设;四是数据分析的主体可以以市、区县税务机关为主,这种主体的下沉可以增加税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治理的基础性、主动性功效。总之,数据服务大局就是从传统的服务组织收入、服务税收征管转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而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二、数据服务大局的启示
税收数据分析以及与其他部门的数据结合应用由来已久。随着税收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和第三方数据来源的丰富,这种数据应用主要是服务税收征管。而2020年疫情引发的数据服务大局加速了税收数据治理向服务国家治理转型升级。
(一)税收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多源性决定了数据治理的基础性保障地位
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筹集者,税收通过政治权力获取市场主体、自然人的基本信息,楔入纳税人生产经营各个领域采集营销信息,多层次、多环节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调节收入,以及通过第三方信息共享,凭借信息化手段储存积累了海量信息。借助数据分析处理可以满足经济运行的态势、市场主体的营销状态、产业链条的去向、税源的建设等治理需求,而且随着非税收入、社保收入未来全部纳入税收征管,可以进一步分析地方财源的整体构架,借以发挥数据治理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数据治理是数据分析在不同语境下的不同表达,数据分析着力于服务税收征管,而数据治理则指向服务国家治理,涵盖的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五位一体”。
(二)数据治理是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观念的现代化税收职能作用新的体现
数据治理具有不同历史时期的特点。税收信息化的建设和应用是一个不断发展、渐次完善的过程,数据治理也呈现一个逐步扩围、逐渐提升的阶段过程。从税收数据服务电算化计会统到服务税收征管再到服务国家治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时代特点,从纸媒数据简单统计到现代化信息手段应用、从获取经营信息服务促产增收到利用大数据服务堵漏增收、从借助多种数据分析服务征管和收入质量到服务疫情复工复产,服务手段、服务方式变革加快,服务能力、服务效能破茧成长,服务方位和站位正在转型。随着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步伐推进,数据治理必将开启一个新的时代,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具有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的税收数据治理是税收工作的基本方法
税务机关不仅通过筹集财政收入来服务国家治理,而且通过数据治理来发挥国家治理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这是基于税收职能和工作方法的全面考量。税收大数据的分析实践历程表明,数据管理与税收管理形影不离、须臾不分,离开数据支撑的税收管理犹如空中楼阁,离开数据分析的税收治理如同无根之基。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就提出了税收经济分析是税收征管的眼睛;2005年进一步提出,新时期税收事业发展的大局,决定了税收分析的重点也必须由进度分析、一般性的增减原因分析向更加注重较深层次的税收与经济关系分析转变;2013年,总局领导提出了税收分析是一项基本功。要开拓思路,跳出税收看经济,让税收分析能够为公众认可,努力打造税收分析拳头产品。由此可见,税务部门在税收数据治理上的实践和认识都在深化中,愈加重视税收数据治理。数据治理不仅是税收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服务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
(四)数据开放必将成为服务国家治理的重要资源增长点
对于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重要地位的税收来说,税收数据也应当起着同样的作用。涉税信息的公开,势必是一项推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制度创新,因为经济交流、市场交易、纳税信用都是市场主体获取数据资源的渠道,必将更加发挥涉税方面相关数据的内在价值,影响市场主体的资源配置、辅助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降低;而且开放税收数据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趋向。需要从实施数据强国战略的高度出发,顶层设计相关的数据开放规则、数据开放的边界,改变与经济主体、社会组织的治理关系,改变税务部门长期以来数据保密、保护为主的导向和故步自封的思维,从而通过数据开放来一次税收治理的自我。通过数据开放,服务纳税遵从,提升办税便利,从部门共享到社会共享,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公众对税收的理解,增进经济交流透明度,为全民从严治党、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开透明的数据治理文化氛围。
三、数据治理现代化的体系建设构想
大数据时代,数据治理优势明显,已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税务机关应当充分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领导、财源建设、风险治理、纳税服务、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六个方面,着手构建数据治理格局,发挥好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
(一)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双重领导体系
新形势下,必须以新理念、新方法不断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从而推动和促进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税收数据治理过程中在“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和双重领导的管理”框架下,明确总局、省局和地方的双重领导内的数据治理的“条主责、块双重”职责管理模式。一方面,要求税收数据必须有足够的顶层数据来源渠道、查询权限,以拓展数据治理的纵向数据的宽度、广度和深度,不仅满足税收数据专业性方面的需求,而且还要满足不同地区之间纵向税收数据的专业性需求;另一方面,税收数据治理必须
与税务辖区所在地方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指标,以及各个产业、行业、企业类型、财政收支、社会民生等统计数据作为参考来源,才能有效发挥税收数据的治理作用。因此,作为具有垂管背景的税收数据也要纳入地方大数据格局之中协同地方、经济和社会治理,这就是说离不开地方的统一领导和部门之间的协调共治。税收数据治理要在条块双重领导下,形成纵向与横向、条条与块块、专业与全面科学推进的一整套机制性方法,保障税收数据治理的高效进行。
(二)从“一本账”到“四本账”的财源数据治理保障体系
我国《预算法》规定了“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也就是俗称的财政“四本账”。作为财政收入重要来源的税收主要指的是一般公共预算“一本账”。随着非税收入、社保费和性基金预算等将陆续划归税务部门征收,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和支柱性作用将更加充分,更加重要。一是深化进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源综合分析,为税源建设提供参考;二是拓展进行非税收入、社保收入、基金等财源分析。随着以上收入划转税务征管的逐步到位,可以利用收入数据进行整个财源的分析,为财政提供财源保证有效扩展税收职能;三是对地区、国家进行中观、宏观层面税负比较,开展财政收入与GDP的弹性分析,找出弹性系数的变化规律和税源特征。税费征管的改革,使得税务部门正在由“一本账”走向“四本账”的统一口径、统一数据治理主体的转型,势必对财源数据治理发挥更加全面的保障作用。
(三)实时防控的税收风险治理体系
在税种指标和行业模型的基础上,采集纳税人的财务信息和相关联的各类信息,促使税务机关的事后管理模式向事中甚至事前管理模式转变,构建大数据环境下精准风控、数字防控的新型税收风险管理体系。一是风险识别由事后管理趋于实时监控。利用税收大数据,可通过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资金往来信息等对纳税遵从能力进行实时监控,还可通过纳税人其他方面的“行为轨迹”,比如交通违章记录、银行信用记录、水电费缴费记录等,对纳税人的税务遵从能力进行事前预测,也可根据企业周边的污染指数、交通工具进出的频繁度、企业用水用电等,精准识别企业涉税数据的真伪。二是纳税评估从单一数据评估向综合数据评估发展。纳税评估是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一环,是攻克疑点的必要关口。税务部门实施风险管理后,通过风险识别实现从管理所有纳税人向管理风险纳税人转变,最终对风险纳税人的风险点进行纳税评估。只有畅通第三方信息共享渠道,实现各类涉税数据的互联互通,才能将税收大数据优势转化为纳税评估的信息优势,有效化解税收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从而服务税收治理现代化。三是稽查选案逐渐向全面精准高风险应对过渡。数据治理背景下,应将税务稽查的选案环节一并纳入税收风险管理中,统一通过税收数据分析进行风险识别,逐渐取消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选案方式,向基于税收数据比对和分析的全面精准高风险应对过渡。
(四)趋向智能化的纳税服务治理体系
数据治理背景下,应运用好税收数据,不断开拓创新,不断满足纳税人的新需求,不断提升个性化、精准化、专业化的纳税服务能力,更好地作用于税收治理现代化。
1、税收宣传数据化。数据治理背景下,全面发展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宣传,采取形式灵活、丰富多彩的宣传手段,利用移动互联网媒介技术,例如图片、漫画、动画、视频、音频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服务。将税收的变化,如税收优惠、相关办税指南、税收风险提醒以及税收解读等通过通俗易懂的漫画、动画等形式传递给纳税人,让纳税人获得更加贴心、更加舒心、更具人性化的纳税服务。
2、纳税服务个性化。通过对税收大数据的分析,主动发现、挖掘纳税人的动态需求,为纳税人提供更多量身订制的服务,实现“个性化需求个性化满足”。以税收大数据分析技术为支撑深入挖掘各类纳税人对税收和纳税服务的需求特点,整合网上办税服务大厅、实体办税服务大厅、自助办税终端、12366等服务平台,根据纳税人在服务平台的纳税咨询、纳税申报记录、点击率分析纳税服务需求,包括可享受的税收优惠等,达到定向推送办税指南、涉税提醒等个性化服务。
3、纳税服务融合化。优化和提升税务门户网站的功能和职能,深化整合功能,形成“一网通办”“全国通办”的服务大格局。推动税务门户网站与纳税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的深度融合,强化专业化的“互联网+税务门户网站”平台的优化建设,优化集成纳税服务,有效引导税收遵从。
(五)经济与税源关联指数化的治理体系
数据治理时代,税务部门需要充分发挥和挖掘税收数据的优势和价值,以税收与经济社会相关联的综合分析应用为主线,为市场主体、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应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1、开展产业以及产业融合的数据分析,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如利用税收数据分析三大产业的收入规模、税收贡献率、利润率等,反映经济结构调整的新变化。利用税收数据,可以以新经济模式或业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为主题开展行业分析,展现经济发展新动能。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新规律,助力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经济优势互补、竞争有序、协同共进。
2、建立与行业的指数指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方面,利用地区的开具和接受的货物、劳务信息进行统计,建立货物劳务流向指数,揭示商品和劳务输出和输入去向以及产业链的循环架构,找出地区经济发展的产业优势和短板;另一方面,尝试建立以、税务登记、社保费等为纽带的重点行业和产品的开票指数、市场主体的活跃度指数、企业用电指数、租赁房屋指数、不动产销售指数、就业指数等,为地方招商引资和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发展民生提供参考,引导和扶持优势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实力的增强。
3、建立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的市场主体开放数据。要厘清纳税人信息保护和税收数据公开的边界,探索对公开税收数据进行立法保障。突破当前税收数据公开层次不一、口径不同、范围较窄和数据更新不及时的弊端,借鉴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模块的做法,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上统一设立“的货物、劳务流向数据”模块,在税收大数据的支持下建立全国信息交流平台,企业不仅可以自行在平台上搜索信息,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来实现企业之间的自主对接,为减少市场交易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权威、快捷、实用性高的税收数据获取渠道。将取之于纳税人的数据,用之于纳税人。
(六)以纳税信用为基础的社会治理体系
纳税信用在社会治理中起着基础性的重要地位,因为它反映的是国家与企业、自然人治理管理的基本方面,维系着社会运转的基本枢轴。一是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和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税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纳税信用记录,建立或补充完善相关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存储,税务部门可以结合并共享税务系统的纳税信用评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结果等,共同推动纳税信用和其他社会信用的联动建设和管理。二是推动涉税信用数据的共享。配合征信主管部门,整合本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归集的各行业的信用信息,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公众和征信机构提供查询共享服务。三是推动涉税信用数据的应用。应推动相关信用平台、信用网站对接省市区的联合奖惩系统,并将
数据推送至联动地区和部门,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实现信用信息在数据治理中得到充分应用。四是提升国家社会民生治理能力。一方面,利用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的变动情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就业人口变动情况,将该指标与国家统计的失业率相互印证,能够更加准确地掌握社会失业状况;另一方面,利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数据,分别对当前灵活就业人员群体构成和养老金收缴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国家制定促进大众创业提供参考。五是利用个税以及未来房产税的开征,将自然人的财产收入数据与国家反腐治理数据需求对接,发挥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管理监管的基础性功效。
四、提升数据治理能力的对策建议
数据治理能力起着数据治理体系发挥功效的作用,决定着数据治理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效能。笔者认为,今后一段时期,税务机关应从机制运行能力、技术支撑能力、人才保障能力、综合共治能力等四个方面,加强数据治理能力服务数据治理现代化体系建设。
(一)机制运行能力
建立一套完整、规范、安全、高效的数据治理运行机制,才能充分发掘税收大数据的价值,从而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建立一整套的税收数据治理机制。
1、组织协调机制。要实现高效的税收数据治理,必须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组织协调和统一领导。在组织架构上,从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县级层面建立税收大数据领导小组,下设组织协调组、数据管理组、分析应用组、技术保障组,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有效整合利用资源,形成数据采集、安全管理、分析应用、数据公开、监督考核的税收大数据治理闭环。同时,在地方的领导下,将税收数据组织纳入地方的大数据系统之中,实现与外部门的数据交流共享,为发挥税收大数据治理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保障,确保数据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开展。
2、数据采集机制。税收数据治理采集工作由数据管理组负责,组织协调组、技术保障组配合。一是明确信息采集的法律地位。以《税收征管法》修订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各级部门、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与税务机关在涉税信息交换和税收征管保障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增强第三方信息交换工作的法律刚性。二是整合税务端数据。深挖金税三期征管系统、管理新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等储存的海量数据,对分散在各系统的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实现各项数据的精准有效匹配。三是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大数据信息平台,由组织协调组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与外部门的信息交流合作机制,设置统一的标准,通过信息平台的对接互通,实现部门间信息传递共享。四是多渠道获取企业端数据。实现税务系统与企业内部管理系统的对接,加大企业生产经营数据的获取力度。五是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及质量管理。数据采集过程中要确保数据来源规范,标准统一,内容真实,数据间逻辑关系严密。六是对各类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按照统一数据标准将图像、音频、文字等非结构化数据或半结构化数据转换为结构化、标准化数据。
3、安全管理机制。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由数据管理组负责,技术保障组配合。制定严密的税收大数据安全保护制度,由专业人员负责数据安全管理。进行保密技能培训及保密意识培训,严格操作权限划分,规范操作行为。明确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交换、使用各环节的安全标准,实施全方位的安全监控。配置专用数据采集设备,配套多层防火墙及安全密钥认证,设置访问权限,保障与第三方数据交互的安全。配置专用的安全设备和税收大数据存储介质及服务器,安装防火墙,并与互联网实现物理隔绝,保障数据存储安全。严格管理权限,实行痕迹化管理,规范数据的修改、查询、导出工作。建立税收数据安全日常预警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实现小风险实时预警,大风险及时防控,确保税收数据安全。
4、分析应用机制。税收数据治理的价值在于数据的有效加工和分析应用。数据分析应用工作由分析应用组负责,数据管理组、技术保障组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加强数据治理分析应用的顶层设计,实现税收数据与税收征管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融合,明确工作重点,实行项目化管理。建立数据分析专家团队,既发挥税务系统专业人员的自身优势,又加强与职能部门、院校、科研院所等的交流合作。科学制定分析方法、指标和模型,提高分析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在税务系统内部,开展数据分析,服务于税收专业化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通过开展风险扫描和分析识别,监测、查找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和纳税遵从状况,改进税收征管工作,提升税收征管质效,引导和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通过纳税人办税数据,分析纳税人的涉税需求,实现精准化、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热点,做好分析选题工作。围绕地方财源建设,做好税收收入的预测和分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税收与经济、社会、民生的关联分析。
5、数据公开机制。加强数据标准化与数据质量管理,做到统一口径、统一标准。加快推动涉税大数据在省际、市际、区县际之间、各级部门之间的高效共享和调度,组织建立规范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建立统一的数据公开机制,增强税收大数据的价值利用,扩大数据的社会影响力。在数据公开过程中,要统筹信息保护和数据公开,对涉密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在税务门户网站设立的“税收数据”查询统计模块,建议首先公开全国各地记载的货物、劳务流向、价格信息,让数据生产要素流动起来,便于市场主体的供销交易降低成本,为市场经济运行提供一个权威、快捷、实用性高的数据获取渠道。
(二)技术支撑能力
数据治理能力的提高离不开技术的发展进步,需要不断增强信息化硬件、软件技术的物质基础和开发应用,为此建议展开税务系统的“新基建”。在提高硬件设备性能的基础上,提升软件技术水平,整合数据平台应用。
1、网络爬虫技术。一方面,在税源管理中利用网络爬虫技术爬取企业信息,以此作为税收征管的依据,重点抓取公司涉税信息,分类抓取、实时监控、并将互联网获取的信息与税收征管系统以及其他第三方信息进行自动比对,从中筛选出存在税收风险的征管户信息。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网络爬虫技术开展税务稽查,这些爬虫可以按照税务稽查所下达查验的方向指令进行行动,按照税务稽查的要求抓取到税务稽查人员所要的分析结果和纳税人涉税异点。
2、神经网络模型技术。一方面,利用神经网络技术进行纳税评估预警,将神经网络与领域知识结合建立纳税评估预警模型,即BP神经网络模型筛选出评估对象,根据领域知识利用统计分析方法对选取的评估对象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利用神经网络模型技术创新税务稽查选案方法,根据稽查选案中的数据选择适合的指标建立网络模型,再进行分析计算,此可大大提高稽查选性,有利于稽查选案效率的提高。
3、数据挖掘技术。一方面,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开启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利用该技术建立全面的税收数据信息系统,集成税务系统内部数据和其他部门、企业、纳税人等外部数据,并且发现数据集合的内在规律;另一方面,利用数据挖掘技术监控执法过程,建立执法行为监控体系,监控税务部门执法行为,监督管理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此外,利用数据挖掘技术为决策者提供决策支持,通过数据的分类处理与分析,全面分析宏观税负、行业税负等指标,科学判断税收收入增减变化的原因发现税收管理中的瑕疵,为领导决策提供智能支持。
4、区块链技术。一方面,利用区块链技术设计使用激励机制,税务部门可按照纳税人的纳税数据进行不同比例的阶段性分配激励计划,更便捷地实现税收信用的管理;另一方面,利用区块链技术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尤其是运用在纳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征管上,以此促进信息的共享和透明,减少税收争议。
(三)人才保障能力
数据治理现代化,需要既通晓税收管理与信息管理的系统构建类人才,又通晓税收分析与数据加工的数据分析类人才,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建立起能够适应数据治理时代要求的专业人才队伍。
1、加强复合型“通才”培养。建立完善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培养一批熟悉税收、财会、经济学、统计学和信息化技术的高素质复合型“通才”。在公务员招录环节,合理配置各专业人才的招录比例。选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人才,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充实到税收大数据岗位。在人才培养方面,实现统一管理,坚持“干中学、学中干”,积极聘请大数据应用行业专业人员,开展专业学习、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专业水平。有计划地选送人员到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大数据企业挂职锻炼,学习先进技术和大数据管理经验。
2、完善复合型人才激励措施。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创造各种条件,充分调动大数据人才的工作积极性。通过激励机制,唤起专业化人才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激励的意识。充分了解信息化人才的个人需求和职业发展意愿,提供其发挥聪明才智的舞台。建立与适应税务机关事业编制相应的职务发展,福利待遇保障等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促进人才在不断提高大数据治理水平的同时,实现人生价值。
3、加强与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建议积极引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作为高素质人才队伍的有效补充。与互联网大数据公司开展人才交流合作,聘请具有大数据国际视野、管理经验、技术水平的高端人才,通过专家咨询、人才联训、项目共建等方式,借助高质量“外脑”共建高水平智慧税务,不断满足大数据时代税收数据服务国家治理的要求。
(四)综合共治建设能力
税收数据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数据治理合力,从而使数据治理效应得到最大限度发挥。
1、搭建税收治理的能力框架。建议开展税收不同级次的纵向分析,揭示与地方、省以下各级的财力治理结构关系,为财政事权与地方治理提供税收视角的支撑;建议从传统的税收单向的计会统数据治理向的税收形势、税收风险、税收效应、经济运行、民生就业、生态环保等数据治理能力转变,提高税收数据的关联分析能力、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能力、资政建言能力,充分发挥税收各项数据要素的赋能本领、标杆导向,从而夯实数据治理的基础。
2、提升数据治理文化能力。进入大数据治理时代,数据是调查研究、税收运行、支撑决策的基础性依据,税收工作将摆脱凭经验长官意志的方式,运用数据开展工作、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成为税收工作的基本方法,“用数据来说话”“用数据来治理”“用数据来决策”等正在成为税收治理现代化的趋势,因此,构建和培养一个数据治理的文化氛围也势在必得,税收文化正在被数据赋能而增添创新的源泉。
3、实现数据治理与治理能力的精准对接能力。目前,税务部门税收统计一般按照税种分类,而部门统计数据(比如:、经信部门、财政等)一般按照产业、行业、地域分类,在数据的展示和表达上存在很大差异。因此,税务部门在数据治理过程中,要精准对接部门的需求和关切,统一税收数据对外供给的标准和口径,将专业的“税收税种数据语言”转换成能被充分接受和理解的“治理、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语言”,这样,
税务部门的数据治理成果才能精准满足部门的需求,从而更好地服务决策,提高工作站位。
(基金项目:本课题系全国税务系统税收科研调研基地课题)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税收科研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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