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说明
【一】本说明为通用说明,说明中凡有“√”符号者适用于本设计。 【二】本说明及附图中尺寸均以毫米为单位,标高以米为单位。
【三】本工程以0.000为室内地面标高,0.000的绝对高程为4.350米。
二、√设计依据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规程进行设计,主要有: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8
三、桩体施工说明
√【一】本工程根据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进行设计,日期为2010年6月。
√【二】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本工程采用钻孔成孔灌注桩,桩长约为42米~78米,以③-3层粉土及④-1层粉土做桩端持力层,桩端以桩长控制。
【三】本工程设计转孔灌注桩为端承桩,成孔的控制深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图纸中设计桩长是根据地质资料估计的,桩端的终孔标高应以持力层岩样和成孔进尺为主要依据,以设计桩长为参考依据。
2.桩孔成形后必将孔底沉渣清理干净,清空后孔底沉渣厚度不得大于50,桩孔质检合格后立即安放钢筋笼,灌注水下混凝土。
【四】本工程设计钻孔灌注桩为摩擦桩,成孔的控制深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必须保证图纸设计桩长,桩端终孔标高的决定一设计桩长为主,以成孔进尺速度为辅。
2.桩孔成形后必须讲孔底沉渣晴朗干净,清孔后孔底沉渣厚度不得大于150,桩孔质检合格后立即安放钢筋笼,灌注水下混凝土。
√【五】本工程设计钻孔灌注桩为摩擦—端承桩,成孔的控制深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必须保证图纸设计桩长,桩端终孔标高的决定一设计桩长为主,以成孔进尺速度为辅。
2.桩孔成形后必须讲孔底沉渣晴朗干净,清孔后孔底沉渣厚度不得大于100,桩孔质检合格后立即安放钢筋笼,灌注水下混凝土。 √【六】施工要求:
1.采用泥浆护壁成孔时,施工期间护筒内泥浆面应高于地下水位1.0米以上,在受水位涨落影响时,泥浆面应高出最高水位1.5米以上,泥浆制备和处理详情见JGJ94-2008第6.3.1条至6.3.3条。
2.冲击成孔及钻孔成孔灌注桩的机具选择、护筒的埋设、冲(钻)孔施工要领等要求应遵照规程JGJ94-2008中有关具体条文:
【1】钻孔成孔灌注桩详第6.3.4条至6.3.9条; 【2】冲击成孔灌注桩详第6.3.10条至6.3.17条。 3.当清孔指标可能超过规定值时,应采取桩端后筑浆技术,清孔后应立即浇灌水下
混凝土,不能间歇。
四、√钢筋笼制作及安装
【一】纵向钢筋用HRB335,纵向①②号钢筋间隔放置,其切断位置L1、L2样桩表,纵向钢筋的接驳应优先采用焊接或机械式接头(钢筋直径大于20mm)。
【二】水平钢筋(横向加劲箍筋③及螺旋钢箍④)用HPB235,纵横向钢筋交接处均应旱牢。
【三】钢筋笼外侧需设混凝土垫块或采用其他有效措施,一确保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保护层的厚度为:50mm。
【四】钢筋笼下插时要防止碰撞孔壁,随时观察泥浆变化,钢筋笼下插时如果出现下查困难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下插,钢筋笼下放到制定位置后,应立即固定后方可浇注混凝土。
五、√混凝土的浇注
【一】本工程灌注桩混凝土等级C30,承台用C30,水下混凝土的用料及配合比按规程JGJ94-2008第6.3.27条规定。
【二】本工程采用导管关注水下混凝土,导管的构造和使用及施工要领按规程JGJ94-2008第6.3.2。
【三】本工程桩长度较长,为确保水下混凝土灌注质量,向导管底灌注混凝土时,建议采用混凝土输送泵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确保混凝土的质量。
【四】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没根桩的浇注时间按初盘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控制,对浇注过程中的一切故障均应记录备案。
【五】施工时应按桩顶的设计标高掌握好混凝土的灌注质量,使之既保证凿除桩顶浮浆层后混凝土的质量又不至于凿除太多而造成浪费,建议灌注混凝土完成面之标高比桩顶的设计标高高出0.5~1.0米。
六、√冲击成孔及钻孔成孔灌注桩施工允许误差
【一】桩径D允许误差50mm。 【二】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 【三】桩位允许偏差(mm):
1. 1~3跟桩,条形桩基沿垂直轴线方向和群桩基础中的边桩:当d1000mm时为
d/6且不大于50,当d1000mm时为1000.01H。
2. 条形桩基沿轴线方向和群桩基础中间桩:当d1000mm时为d/4且不大于
150,当d1000mm时为1500.01H。
【四】钢筋笼制作允许误差(mm): 主筋间距: 10 箍筋间距: 20 钢筋笼直径: 10 钢筋笼长度: 100
【五】水下灌注混凝土的桩钢筋笼保护层偏差为20mm。
非水下灌注混凝土的桩钢筋保护层偏差为10mm。
七、√质检
【一】成桩的质检主要包括成孔及清孔、钢筋笼制安、混凝土搅制及灌注,施工单位必须对每一根桩做好一切施工记录,并按规定留混凝土试件,做出试压结果,将上述资料整理好,提交有关部门检查和验收。
【二】为检查桩的完整性和桩承载力情况,可由设计单位会同监理和质监部门制定若干根桩做检测:
a,承载力检测可采用静载试验,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跟,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跟以内时,不应少于2跟。
b,桩身完整性检测可采用钻芯法或超声波透射法,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根数不得少于1根,抽检总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且不得少于20根。
八、其他
1.有关桩施工的其他要求遵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和《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8。
2.桩中心距2.5D时应采取跳钻的方式进行施工。
补充上文详情:
Ⅰ 泥浆的制备和处理
6.3.1 除能自行造浆的黏性土层外,均应制备泥浆。泥浆制备应选用高塑性黏土或膨润土。泥浆应根据施工机械、工艺及穿越土层情况进行配合比设计。 6.3.2 泥浆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期间护筒内的泥浆面应高出地下水位1.0m以上,在受水位涨落影响时,泥浆面应高出最高水位1.5m以上;
2 在清孔过程中,应不断置换泥浆,直至浇注水下混凝土;
3 浇注混凝土前,孔底500mm以内的泥浆比重应小于1.25;含砂率不得大 于8%;黏度不得大于28s;
4 在容易产生泥浆渗漏的土层中应采取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 6.3.3 废弃的浆、渣应进行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Ⅱ 正、反循环钻孔灌注桩的施工
6.3.4 对孔深较大的端承型桩和粗粒土层中的摩擦型桩,宜采用反循环工艺成孔或清孔,也可根据土层情况采用正循环钻进,反循环清孔。
6.3.5 泥浆护壁成孔时,宜采用孔口护筒,护筒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护筒埋设应准确、稳定,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的偏差不得大于50㎜;
2 护筒可用4~8㎜厚钢板制作,其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100mm,上部宜开设1~2个溢浆孔;
3 护筒的埋设深度:在黏性土中不宜小于1.0m;砂土中不宜小于1.5m。护筒下端外侧应采用黏土填实;其高度尚应满足孔内泥浆面高度的要求;
4 受水位涨落影响或水下施工的钻孔灌注桩,护筒应加高加深,必要时应打入不透水层。 6.3.6 当在软土层中钻进时,应根据泥浆补给情况控制钻进速度;在硬层或岩层中的钻进速度应以钻机不发生跳动为准。
6.3.7 钻机设置的导向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潜水钻的钻头上应有不小于3倍直径长度的导向装置;
2 利用钻杆加压的正循环回转钻机,在钻具中应加设扶正器。
6.3.8 如在钻进过程中发生斜孔、塌孔和护筒周围冒浆、失稳等现象时,应停钻,待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进行钻进。
6.3.9 钻孔达到设计深度, 灌注混凝土之前,孔底沉渣厚度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端承型桩,不应大于50㎜; 2 对摩擦型桩,不应大于100㎜;
3 对抗拔、抗水平力桩,不应大于200㎜。
Ⅲ 冲击成孔灌注桩的施工
6.3.10 在钻头锥顶和提升钢丝绳之间应设置保证钻头自动转向的装置。
6.3.11 冲孔桩孔口护筒,其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200㎜,护筒应按本规范第6.3.5条设置。 6.3.12 泥浆的制备、使用和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6.3.1~6.3.3条的规定。 6.3.13 冲击成孔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孔时,应低锤密击,当表土为淤泥、细砂等软弱土层时,可加黏土块夹小片石反复冲击造壁,孔内泥浆面应保持稳定;
2 在各种不同的土层、岩层中成孔时,可按照表6.3.13的操作要点进行;
3 进入基岩后,应采用大冲程、低频率冲击,当发现成孔偏移时,应回填片石至偏孔上方300~500㎜处,然后重新冲孔;
4 当遇到孤石时,可预爆或采用高低冲程交替冲击,将大孤石击碎或挤入孔壁; 5 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防止扰动孔壁、塌孔、扩孔、卡钻和掉钻及泥浆流失等事故; 6 每钻进4~5m应验孔一次,在更换钻头前或容易缩孔处,均应验孔;
7 进入基岩后,非桩端持力层每钻进300~500㎜和桩端持力层每钻进100~300m时,应清孔取样一次,并应做记录。
表6.3.13 冲击成孔操作要点 项 目
在护筒刃脚以下2m范围内 操 作 要 点
小冲程1m左右,泥浆比重1.2~1.5,软弱土层投入黏土块夹小片石 黏性土层 中、小冲程1 m~2m,泵入清水或稀泥浆,经常清除钻头上的泥块 粉砂或中粗砂层 中冲程2m~3m,泥浆比重1.2~1.5, Ⅴ 水下混凝土的灌注
6.3.26 钢筋笼吊装完毕后,应安置导管或气泵管二次清孔,并应进行孔位、孔径、垂直度、孔深、沉渣厚度等检验,合格后应立即灌注混凝土。 6.3.27 水下灌注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下灌注混凝土必须具备良好的和易性,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坍落度宜为180~220mm;水泥用量不应少于360kg/m(当掺入粉煤灰时水泥用量可不受此限);
2 水下灌注混凝土的含砂率宜为40%~50%,并宜选用中粗砂;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40mm;并应满足本规范第6.2.6条的要求;
3 水下灌注混凝土宜掺外加剂。
3
6.3.28 导管的构造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管壁厚不宜小于3mm,直径宜为200~250mm;直径制作偏差不应超过2mm,导管的分节长度可视工艺要求确定,底管长度不宜小于4m,接头宜采用双螺纹方扣快速接头;
2 导管使用前应试拼装、试压,试水压力可取为0.6~1.0MPa; 3 每次灌注后应对导管内外进行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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