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密竞业协议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深圳市华巨源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及竞业等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1条 权属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相关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地利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2条 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甲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乙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检测报告、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4)经营信息指商业活动内容、业务项目、内部运作情况、薪资情况、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包含订单的金额、数量、下单情况及客户名称、联系方式等。
5)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3条 保密制度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乙方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4条 不披露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
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5条 不侵权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6条 薪资保密
甲方必须严格保密个人薪资或因岗位职能所知公司其他人员薪资,不得刺探他人的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露自己的工作待遇等情况,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况者,应及时向乙方主管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不得对薪资进行传播、散布、对比。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视情况给予降薪降职、扣除绩效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7条 保密期间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除非公司书面授权,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 竞业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至离职两年内,非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9条 合作共赢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不做第二副业。 第10条 信息载体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11条 返还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12条 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13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6个月工资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2)甲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情节严重者乙方将进行法律诉讼。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A.损失赔偿为乙方因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甲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导致乙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B.如果乙方的损失按照方法A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甲方从每件与违约或侵权行为直接相关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乙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C.乙方因调查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D.因甲方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侵犯了乙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乙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14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各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 方 乙 方:
签 名: 法定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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