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处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防护措施的
关于高处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防护措施的
安全技术交底
一、高处作业及临边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临边作业 :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
交叉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1、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健全。 3、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
4、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蹭空、滑倒、失稳。 5、立体垂直交叉作业时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6、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电击、风刮而坠落等。
三、高处作业对作业人员的身体要求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癫痫病和其它不适应症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具体到指挥部要求,如没有进行身体检查,凡年纪在50岁以上,身体有缺陷的作业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进行身体检查的,以检查为准。
四、高处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进行指挥部-分部-作业班组的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2、吊装模板的吊车,使用前应对进行机况和起吊用的钢丝绳检查,只有确认其完好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吊车现场停放必须平稳,至于稳定土层上,支垫必须用枕木等。作业司机不得喝酒,并持证上岗。
3、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5、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用时应及时清理,用吊车或系绳放下,禁止抛掷。
6、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7、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8、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处理。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9、高处作业点下方必须设安全网,周围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为1.0-1.2m,平面铺设脚手板。所有设施必须稳固,牢靠,安全员必须进行专项检查。
10、脚手架必须坚固、稳定,能承受允许的施工荷载;脚手架应按规定搭设双层,应保证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脚手架构造要简单,搭设、拆除和搬运要方便。 采用脚手架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1、拆除顺序应遵循“自上而下,后装的构件先拆,先装的后拆,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拆下来的杆件、脚手板、安全网等应用绳索吊到地面,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12安全帽: 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如物体打击)起防护作用的帽子。使用时要注意:
(1)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其上有“安鉴”标志的安全帽。 (2)使用戴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帽衬,帽带是否齐全,如果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换。
(3)调整好帽箍、帽衬(4~5cm),系好帽带。
13、安全带: 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使用时要注意:
(1)选用经有关部们检验合格的安全带。 (2)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
(3)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且要防止摆动。
(4)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5)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14、安全网: 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体打击伤害的网具。使用时要注意:
(1)要选用有合格证的安全网; 安全网若有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2)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太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
15、不得擅自乱动非本人负责的机械、电气设备等。 16、认真执行交制度,认真填写交记录,交记录应注明安全事项。 五、支架的安全防护措施
支架的安全防护措施主要是为了避免高空坠物和高空坠落现象的发生。主要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支架两侧设置不低于1.2m的护栏,并满挂安全网。所有的焊接要求满焊,焊缝满足规范要求;所有的安全网必须满挂,安全网必须绑扎牢固。
2、所有作业平台按要求设置护栏,其要求同上人通道。平台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固定牢固。
3、用于施工的一些小型机具或零件,必须集中存放,随用随取,用完后及时归位。也可现场采用工具箱进行管理,但工具箱必须固定牢固。
4、支架在通车方向两侧必须封闭围挡,以防止高空掉物弹跳掉入等级公路。
5、支架平台必须设置栏杆,外设封闭围挡,顶面满铺脚手板,顶面满铺花纹钢板。对于等级公路通车范围以外不需要全封闭的,下悬挂密目式安全防护网。 六、起重作业
支架拼装、拆除以及系梁施工所有机具材料均采用吊机起升运输,起重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
1、起吊物件前,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有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2、拴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拴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多支点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中间的夹角不宜大于60度。
3、拴挂吊具的位置、方向应正确,使用的千斤绳、卡环和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4、吊具拴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千斤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拴溜绳。
5、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厘米,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继续提升。
6、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7、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信号。信号员应由责任心强、生产经验丰富的人担任。起吊前应与司机约定好指挥信号,作业时必须集中精力,信号应清晰,准确。
8、起重作业指挥信号,应采用音响信号,旗语信号或手势信号并用,进行指挥。信号的具体规定详见GB5044-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9、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情况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员处理,有紧急情况除外。
10、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许靠近被吊物件或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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