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管理制度
目 录
一、学校领导管理制度„„„„„„„„„„„„„„„„„3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4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要求 (三)基本修养
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8 (一)备课基本要求 (二)上课基本要求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四、学生管理制度„„„„„„„„„„„„„„„„„„„„„10 (一)校规
(二)学生道德规范 (三)学生守则 (四)课堂守则
(五)学生考勤和请假制度 (六)考核制度 (七)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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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五、安全应急预案 „„„„„„„„„„„„„„„„15 (一)火灾事故
(二)其它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 六、财务管理制度„„„„„„„„„„„„„„„„18(一)总则
(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三)会计核算 (四)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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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2、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3、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5、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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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7、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8、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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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5、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6、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二)基本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仪,处处为人师表。
2、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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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时上、下班,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外出,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上班,须把工作安排好,必须按学校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4、使用礼貌用语,讲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用粗言恶语伤害他人。
5、参加政治学习、听课、讲座活动时,应讲究礼仪,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进出会场,不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做好会议记录,早操按学校要求与学生一起做广播体操。
6、不得随意拿取学校或他人信件、报纸、书刊、杂志等;不得随意在他人报刊、杂志上乱写乱划;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不得拿走阅览室的书报杂志,不得“折页”、“开窗”。
7、爱护学校公物,精心保护电教器材、教具、书籍。注意保持办公室、电教室、计算机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
8、下班前,“一周校长”要检查办公室,督促关好门窗、电灯、空调、电扇等;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检查教室、多媒体教室,督促学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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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上班时间内绝对禁止在办公室打牌、下象棋、谈论股票等;不允许带手机进课堂;不允许上班时间串办公室闲谈;不允许与学校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基本修养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讽刺学生。
2、与学生谈话要用热情的语调,鼓励的眼神。既严格要求,又避免简单粗暴,不训斥学生,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3、保持良好的心境,善于控制调节自己的情绪,不得向学生发泄怨气而影响工作,损害自己的形象。
4、教态亲切,声情并茂,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风度。不准坐着上课(生病不能支持者除外)。
5、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以罚代教(罚站、罚劳动、罚不准进教室上课等)。
6、保持校园和办公室的安静,轻声说话,轻步走路,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不聚在一起闲谈,无事不随便出入他人办公室。
7、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教师之间,不允许言行粗鲁和争吵行为,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8、接待家长和来宾,要热情有礼,起立送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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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备课基本要求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
2、备课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本,从宏观上明确本科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知识结构,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
3、备课要深入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好教材的重点、难点,明确每一课时应传授的知识和应掌握的技能。
4、备课既要备教材,更要备教法和学法。要从本班学生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以发展为主旨”的教学原则,激励学生当好学习的主人。
5、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整洁,条理清楚,能指导上课,不搞形式主义。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教案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课时安排,有教学过程(包括设计的问题),有板书设计,有练习设计。无教案不得上课。
6、提倡写教学后记,不断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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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课基本要求
1、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主形式,每个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2、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充分,情绪稳定,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端庄得体。
3、上课前应指导学生进行必要的预习,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教学目的要明确,讲课时要围绕中心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层次分明,协调紧凑。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特别要照顾后进生,力求使他们能掌握本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要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贯彻启发性原则,尽量采用电化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充分调动学生思维的积极性,使学生学得生动活泼,能举一反三,灵活运用。
6、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讲课声音清晰,响亮,表达意思明白,语言生动有趣,要求正确,清楚、富于启发性。
7、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不抽烟,不坐教,不拖堂。
8、结合本校课程实际,灵活调整短期插班学生课程,合理安排上课时间。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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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内外作业的设计要遵循“精、活”的原则,既加强“双基”的训练,又要注重能力的培养。要注意作业的层次性与发展性,发展学生思维,提高实效。
2、作业要求严格,对作业要统一规范。要求学生做到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作业。
3、建立优秀学生表扬奖励制度,培训结束,要对表现较好的同学给予表扬奖励,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
四、学生管理制度
(一)校规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2、衣装整洁、朴素、美观大方,不允许穿奇装异服。 3、严禁在学校内吸烟、喝酒,禁止随地吐痰。 4、在教学楼内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6、对违反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或者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严重,又屡教不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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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品学兼优、学以致用的学生,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8、对学生的奖励、处分由继续教务处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9、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给其相应的证书。
(二)学生道德规范
1、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 2、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3、尊重教师,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师完成教学活动,热情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热爱集体,团结友爱,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勇于向不良言行作斗争。
(三)学生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为振兴中华,为中国逢勃发展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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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刻苦学习,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努力掌握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实际生产技能。
3、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尊重师长,团结同学。 4、遵守、维护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四)课堂守则
1、按时上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 2、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未经老师,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3、上课时要认真听讲,不准随便说话,不得吃东西、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需向老师询问或回答老师提问时,要先举手示意,允许后问答。上课时间关掉移动电话。
4、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5、爱护教室内一切教学设备、仪器、和设施,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6、每天上课前,做好卫生等工作。放学前认真做好值日。值日生负责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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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生考勤和请假制度
1、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记录,每日填写,月底汇总,报给教务管理人员。教学班的考勤表是教学档案归档内容之一,由教务存档保留。
2、上课时间、统一组织的辅导时间和自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学生所在单位需要学生回去办事,应由单位与学校教务联系,由学校酌定。凡是单位直接找学生本人联系或招回的,学校一律不予承认,并按考勤规定记考。
3、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和交验病假条。假满后及时销假。请假手续是:先向班主任请假,按批准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
4、准假权限。病假原则上尊重医生意见。事假、公假一天以内者,班主任有权批准;三天以内者,班主任签意见,教务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者,校长批准。
5、对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生,应予以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要给予处分并通知单位。凡迟到、早退三次或迟到、早退一次但时间超过20分钟者,均按旷课一节处理。旷课累计达十节者,令其退学,不退还其所交所有费用。
(六)考核制度
1、每科成绩按平时、作业、考试三项内容进行考核,平时成绩占10%,作业成绩占10%,考试成绩占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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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门课缺课1/3者(无论病、事、公假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七)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尊重和服从监考人员的指导。 2、考生要按规定时间提前进入考场,迟到二十分钟以上者不允许进入考场。
3、考生除携带必备的考试用具外,其他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考试用具不得互相借用,考场内不准吸烟。
4、考试期间如发现交头接耳、在考场内随便走动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者,其考试作废。妨碍他人考试者立即逐出考场,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理。
8、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结束后考生要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保持考场安静。
(八)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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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五、安全应急预案
为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快速准确地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习水三中安全应急预案,请各处室、各班认真学习,恰当地处理突发事件。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为学校保卫处。 2、报警程序 :
(1)发生火灾时,现场老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并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同时迅速报告学校保卫处。
(2)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分别做好以下事情:一是组织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救助人员、扑灭火灾;二是迅速向教育局领导汇报;三是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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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6)如果可能,要迅速启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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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它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
1、高度重视,积极预防。其它突发性事件一般都是由于自然灾害或管理疏忽和学生违反校规造成。因此,必须在思想上崩紧一根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积极预防。
2、其它突发性事件主要有:夜间停电、突降暴雨、学生失踪、学生暴力、校外人员对学生的侵害等。
3、夜间停电和突降暴雨的处理程序:
(1)任科教师维护学生纪律,学生在原地就坐,不乱跑、不喧哗,并切断电源。
(2)值周领导根据情况迅速作出处理方案,并宣布。 (3)、班主任迅速到校,与科任教师配合有序疏散学生。 4、学生失踪的处理程序:
(1)班主任了解学生情况并在学生离校8小时内通知家长。
(2)走访调查、精心分析学生去向。 (3)迅速报告机关和教育部门。 (4)配合有关部门、家长寻找。
5、学生暴力、校外人员对学生的侵害的处理程序: (1)发现的教职员工立即制止并报警,情况严重随即报派出所110和学校领导。
(2)教师立即出动制止,配合机关调查,护送受伤学生到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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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使学校财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规范学校的会计行为,检查会计工作,考核会计人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制度由学校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学校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在各校区配备会计人员,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第二条 会计人员必须做到:
遵守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保守秘密,按规定办理会计业务。 工作认真负责,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热爱本职工作,与部门内部以及不同部门之间团结协作。态度和蔼、服务周到,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 会计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四条 任用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第五条 建立岗位责任制。第七条 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岗位变动或工作调动时,应进行会计工作交接。二、交接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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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印鉴、现金、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其他收付款凭证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预、决算资料及其他会计
资料和物品;34
有关的文件、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协议、契约;
如果启用会计电算化还包括: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
据磁盘及有关资料;5
经办的未了事项及其他应交接的事项。
三、交接手续:
凡属应移交的内容均列出清单(一式三份),逐一写出移交事项,并列出数量。要注明交接起止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签字盖章。交接清单分别由移交人员、接替人员和监交人妥善保管。 四、交接时,会计资料不准封包移交。帐簿结出余额或列出资金平衡表,并由经办人签字。
五、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由主管会计签字监交。财务负责人工作变动办理移交时,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监交。
六、财务负责人移交时,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一条 下列事项,应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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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三条 各部门经办人办理请款(一般情况下非财务人员不得办理请款)、报销业务,必须持有主管会计审批意见和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请款或报销凭证,并注明用途、金额、请款人后,方能付款;付款后加盖出纳员名章。各种收款业务由会计填制收款收据(或)并注明交款单位、交款人、款项来源,收款后加盖出纳员名章。
第四条 严格审核各种报销的原始凭证。合法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2、填制凭证日期、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3、收款单位财务收讫章;
4、原始凭证经审核如有更正事项,必须在更正字面上加盖单位或经办人章;金额有误时,只能重开,更正无效。5、凡有大写金额的凭证,必须与小写金额一致。
6、一式几联的和收据,应当注明各联用途;只能以一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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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报销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功能的除外)套写。
7、自制原始凭证必须内容清楚,有经办人、审批人、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必要说明,并连续编号。
8、付款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购实物时)、审批人(主管会计)、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章。否则所付款项由出纳人员个人承担。
第五条 填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是会计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编制的。要求编制及时,科目准确。记帐凭证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填制日期。
2、凭证编号(应当连续编号);
3、业务摘要(要短小精悍、突出主题);4、对应科目名称(科目编号);5、金额;
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7、制单人、审核人、记帐人、出纳人、法定代表人签章。第六条 设置帐簿,使用和登记帐簿。
1、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总帐和明细分类帐。
2、使用帐簿前,由总帐会计按照规定填写帐簿名称、年度、页数、经办人等,如上下年度有不同之处应在备注中说明。三、记帐必须及时准确,做到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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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工帐
(1)、记帐人员必须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记帐,记帐必须按记帐内容逐笔登记,发现记错数字必须画红线注销,把正确的数字写在上边,并盖记帐员名章,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过页时必须盖有过次页,承前页戳记。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十二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帐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2)、银行日记帐必须按时间顺序逐笔登记,逐日结出余额,并在下月15日前与银行核对帐目。
(3)、现金日记帐按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编报库存现金日报表,月底与总帐科目核对无误。
(4)、记帐以后发现记帐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符时,必须及时通知制单人另行制单更正。2
微机帐
按要求及时打印出各类帐簿,及时装订成册,磁盘双备份,同时存档。
第七条 会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有下列权利;1、对本单位经济业务中发生的不真实、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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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符合学校报销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当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对违规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4、会计人员发现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立即向学校法定代表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
5、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第四章 财务管理一、总则
第一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集体和个人的关系。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二、财务管理
第三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全校财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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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学校设置财务处,作为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法定代表人的领导下 ,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
第五条 校内的收支必须纳入学校规定的帐户核算,未经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号,更不允许私存。
第六条 财会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的要求接受会计业务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三、预算管理
第七条 学校在预算年度开始前编制预算。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支出预算和投资预算。
第 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九条 预算编制方法。学校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学校预算必须各自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 预算审批程序。预算由财务处根据收支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报学校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复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确需调整时,经学校董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预算调整方案需经学校董事会审议通过。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收支预算,保证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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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不得设置“小金库”。
第十四条 学校在取得收入或收费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票据。 五、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 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职工工资报酬、福利相关劳动保障资金等。 第十五条 学校支出包括:
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 、日常办公支出、招生宣传支出、固定资产购建和学校维修支出第十六条 支出应当与收入配比。
第十七条 学校要加强支出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或预算数代替支出数。支出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六、结余及其分配
第十 结余是指学校一个教学循环结束后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十九条 所有结余款项由学校董事会研究处理。 七、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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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过程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 ,不得长期挂帐。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2、固定资产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物资 ,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包括: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学校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学校固定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应该遵循严格的工作程序。 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3、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第二十二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缴款项、应付及暂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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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管款项等。
学校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书面意见,不允许以各种方式对外提供借款或贷款担保。八、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二十三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主管应当在每月十六日,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董事会提供月度财务报告,并按规定提供每个教学周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款项变动、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年度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年度收支情况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资金使用效益分析、财务管理情况等。九、财务监督
第二十五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接受国家审计、财政、物价、银行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学校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方式。 十、会计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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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计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2、会计人员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或者利用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损害学校利益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或者对违法的收支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所有报销费用必须要有真实的票据。
4、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制度,自2020年7月10日起,会计人员要在20天之内,参照《磁县乐舞艺术学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关于对学校固定资产的解释以及学校主管会计建立的对应科目,完成对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登记建档工作,并做到每个教学周期结束时,以及年终都要做好固定资产盘盈和盘亏工作。所有教职工如需借用学校固定资产,必须做好借用手续,相关保管人员方可借出,一个教学循环结束,所借出的固定资产必须归还。否则会计人员有权从该教职工工资中扣除等价金额。固定资产如有遗失,由会计人员和相关保管人员负全责。
12、关于教职工借款的规定:凡有教职工借款,需由借款人出具正规借据,由主管会计审批后,经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出纳会计方可履行借款手续。在一个教学循环内,学校董事长借款总额不得超过人民贰万元,副董事长不得超过人民币壹万伍仟元,副校长不得超过四千元,中层干部不得超过人民币贰仟元,普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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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不得超过人民币壹仟元。
5、学校财务要做到定期审计制度,规定每月十六日组成由学校董事会全体成员参加、主管会计和出纳人员协同审计该月发生的所有开支费用,审计时如有疑问,会计人员要负责解释。会计人员解释不清时要出具书面材料,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审计结束时,由董事会全体成员和主管会计签字后由会计人员负责归档。
6、期中考试前一周要组成由主管会计参加、各校区出纳会计人员协同的生数核查小组,要严格核对学生实际生数与学校总体收入之间的关系,如有疑问,出纳会计人员要负责解释。核查结束后由主管会计做好各校区学生来源、各年级学生数汇总表。 对于收费所使用的收据要有专门的登记本,在购买和领用收据时要对每本收据的票号进行登记、收费中如收据出错或损坏,要按作废办理(作废要注明“作废”二字并签署收费人员私章),要保证整本票据的完整性。
7、会计人员如在收费中发现假币,由会计人员自己承担。 8、按照相关会计规定,会计人员身边现金绝对不得超过八百元。 9、在学校资金预算内,凡购买1000元以上物品的必须有两人以上员工参与,并注明经办人姓名。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执行,由学校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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