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
1、准时起身,动作敏捷,及时做好穿洗、整理工作。寄宿生准时参加早锻炼和早读,值日生做好宿舍整洁工作。
2、带齐学习用品,准时到校。第一次见到老师和同学要问好。通学生离家时应向家长告别,到校后主动参加早读。
3、注意仪表端正、得体,象个中学生,夏天不能仅穿背心和拖鞋进教室和其它公共场所。
4、遵守交通规则。自行车进、出校门下车推行,校园内不得骑行,按指定地点停放,不骑轻骑或摩托到校。 (下午同) 5、因故不能到校上课应及时请假。 上午:
6、参加升旗仪式态度要严肃、认真。
7、做好课前准备,上课下课应起立向老师致礼,态度敬重、亲热,向老师问好时声音响亮整齐。上课时遵守纪律,专心致志、积极思维、认真摘记;要发言先举手,回答提问应起立,声音响亮清晰;中途进出教室要得到老师同意,完成课堂作业。 (下午同)
8、参加课间操集队要快、齐、静;动作要准确、整齐、有力。注意保护视力,认真做好眼保健操。 (下午同)
9、下课后不追逐奔跑,不随便出校门,不吃游食,在公共场所不高声喧哗。上厕所讲究文明,保持厕所清洁。进办公室要征得老师同意,不随便翻老师办公桌上的东西。 (下午、晚上同) 中午:
10、放午学时不争先恐后抢道,不奔跑。遵守用膳纪律;回家用膳的学生要准时回校。
11、午间适当休息。不高声喧闹,不打吵,不搞性游戏,不打扑克,不上街游逛,饭后体育活动应有节制。夏季按规定安静午休,午睡。 下午:
12、正课后,按学校规定认真参加各项活动,活动时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爱护公物,不影响他人活动。
13、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当天要交的作业和其它学习任务。要按时回家,到家后帮助家长做一些家务,未经家长同意,不在外住宿。 晚上:
15、晚饭后按时夜自习,认真做好预复习工作,完成家庭作业。
16、不参与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动,不看坏书刊,坏录像,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
17,按时就寝,不睡在床上看书刊、电视。寄宿生熄灯后迅速安静入睡。 全天注意事项: 18、听从老师教导,支持学生干部工作,正确处理人际关系,讲究文明礼貌,爱护学校和集体一草一木,节约粮食、水电、保持校容整洁。禁止吃游食。在校园内不高声喧哗。
19、自觉上好自习课,坚持“三不”:不随便讲话,不随意走动,不做与学
习无关的事。如有问题需议论,宜在课后进行。 (早读时提倡朗读)
20、在校内外遵纪守法,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险性活动。未经老师同意不擅自离校,考试和测验不弄虚作假,不作弊。发现特殊事故或坏人破坏社会治安要立即报告。
学生奖惩条例
第一章 奖 励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鼓励在创文明班级、争三好学生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努力培养又红又专的四化建设专门人才。学校每学年或每学期在学生中评选并授予以下荣誉称号: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文明学生”等。
第一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班级和学校的荣誉;
(3)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错误言行作斗争; (4)认真做好值日生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搞好集体和个人环境卫生,寄宿生还应自觉遵守寄宿生生活制度,并在创建优秀文明宿舍中发挥积极作用;
(5)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抵制和批评不正确的思想和言行; (6)操行等第为“优秀”。 2、勤奋学习
(1)学习目的性明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方法科学,成绩优良;
(2)初中各年级中考科目学年成绩:学年成绩必须在“良好”以上;小学科成绩必须及格以上。
3、身体素质好
(1)身体健康,认真刻苦参加体育锻炼,有顽强勇敢的意志,具有自尊自爱,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个性心理品质;
(2)注意用眼卫生;
(3)通过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凡学生干部(班委、少先队干部、团支委成员、学生会委员以上)工作业绩在全年级突出,以身作则,起模范表率作用,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各科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者可评选为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条“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文明学生”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 经常性组织全体围绕上级布置内容开展各种主题活动。 2、经常性开展适合全体的富有特色的支部活动。
3、各类活动有计划、有宣传、有总结。 4、积极指导和帮助班委会开展活动。
5、团支部活动有吸引力,支部本身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6、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临时性任务。
7、根据组织制度,按手续、按程序发展。
8、各项制度落实的较好,团务知识考核消灭不及格。 9、班级被评为校以上文明班级。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上要求进步,具有一定政治素质。
2、 刻苦学习,具有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水平。
3、 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较好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4、 做、青年的知心朋友,团结广大同学共同进步。 5、 积极组织参加文体、科技、艺术等校园文化活动。 6、 本年度评为校以上(包括校)三好学生。 (三)“优秀”评选条件
1、 政治要求进步,有明确奋斗目标。 2、努力搞好文化科学知识学习。
3、遵守团纪、校纪,做青年表率。 4、团结教育身边青年共同努力进步。 5、积极参加各种校内外活动。 6、本学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四)文明学生评选条件
1、凡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劳动积极,拾金不昧,能主动、热心为社会、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受到大家一致好评者可评为学雷锋积极分子。
2、凡劳动态度端正,敢挑重担,不怕苦不怕累,脏活累活干在前,能出色完成劳动任务和做好值日生工作者可评劳动积极分子。
3、凡爱好文艺、体育、积极参加班、校组织的文艺、体育活动,并在活动中为班级、学校争得荣誉者可评为文体积极分子。
4、凡在老师帮助下,经过自己的主观努力与原有成绩相比,确实取得显著进步者可评为学习积极分子。
评定方法及注意事项:
1、实行民主评定的方法,在班级评比提名的基础上,由班主任再听取本班任课老师的意见,综合研究后提出人选名单。评定三好学生不能只看成绩的好坏,要全面衡量,严格按标准评选。
2、班级通过名单后,由班主任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文明学生名单》一式两份报德育处,由德育处组织审议核定,再报请校领导批准。
奖励:
学校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期末进行初评,第二学期期末进行总评,并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全校性的表彰大会,表彰上述各类获奖学生,并举行授奖仪式,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奖学金及奖品,对其它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并张榜公布。
第二章 处分
第一条 学校对在校学习期间有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五种。学生有轻微违纪行为,尚不具备处分条件者,可在公开场合进行点名批评。
第三条 处分条件:
(一)点名批评。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点名批评: 1、学生衣着打扮不合校规者;
2、男生在校内抽烟、喝酒和变相者; 3、破坏校园绿化、践踏草坪者;
4、在校内打架斗殴没造成严重后果者;
5、经常迟到、早晨退,无故旷课累计次数超过学校规定者; 6、不遵守食堂用膳制度,经常插队、抢占座位者; 7、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在外住宿过夜者;
8、在校园内骑车,在校内外乱停放自行车者; 9、考试(考查)科目作业屡次不交者;
10、不接受老师教育,对教师教育和学校活动采取不合作态度且造成不良影响者;
(二)警告处分。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无故旷课,经教育不改,旷课在三天以上者(连续)或一学期累计旷课达五天者;
2、严重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如学生在校内抽烟,仪表不合规范,进营业性歌舞厅、酒吧、网吧等,利用娱乐活动进行者);
3、有打架和严重辱骂他人行为者;
4、违反课堂纪律,破坏课堂秩序,使老师无法正常上课,其他学生无法继续接受教育者;
5、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者;
6、观看黄色、淫秽刊物、录像、VCD等,并在同学间散播其内容者; 7、累计点名批评逾三次者。
(三)严重警告处分。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曾受过警告处分,又犯上述行为者; 2、引校外人员来校滋扰造成不良影响者;
3、连续无故旷课一周或一学期累计达10天者;
4、违背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如在市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有偷窃行为,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外不文明骑车对他人造成伤害以及其它违公德,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5、聚众观看黄色、淫秽刊物、录像、VCD等,造成恶劣后果者;
6、经常进网吧、游戏厅且教育不改者;谈恋爱且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者。 (四)记过处分。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曾受过严重警告处分,又犯上述行为者; 2、参与聚众打架斗殴尚未使人伤残者; 3、考试作弊情节严重者;
4、私拿同学物品,价值达百元以上,隐藏不讲且说谎者;
5、聚众观看黄色、淫秽刊物、录像、VCD等为首者和骨干分子。 (五)留校察看处分。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曾受过记过处分,又犯上述行为之一者;
2、聚众斗殴造成他人一定伤残者;
3、在学校有偷窃行为且情节严重手段恶劣者;
4、连续旷课在15天以上或一学期旷课累计达20天者; 5、严重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社会上给学校造成极坏影响者; (六)开除学籍。
凡违反国家法律,被公检法机关依法惩办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曾受过留校察看处分,又犯上述行为者,连续旷课达20天或一学期旷课累计达30天者。
第四条 受处分的学生,一律填写《受处分学生登记表》,班主任填写意见,并经任课老师与学生代表评议通过后交德育处,经集体审理,其结果报请校长室同意后予以公布。处分材料一律备案存查。学生在处分期间,经一学年全面考核后确有显著悔改表现者,可撤销处分。撤销处分必须先由受处分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再由班主任组织任课老师和本班学生代表进行评议,然后交德育处进行审理,其结果报请校长室同意,予以撤销处分并公布。
学生学习、生活常规
(一)课堂纪律
1、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有碍教学的活动。 2、预备铃响,立即归位,准备学习用品,静候上课。
3、教师进入教室上课时,班长司口令,全体起立行注目礼,师生相互问好后坐下。迟到者要报告,待允许后入座。
4、上课专心听讲,认真作笔记,积极思考大声回答,向老师答问或发问须起立。
5、上课时要穿戴整洁,保持正常姿势,不准仅穿背心、短裤衩、拖鞋,不准披衣散扣,不准悬脚舞手,歪头搭颈。
6、上课或自习要准时到堂,保持安静,不准擅自下位,随便进出,不准谈笑和大声讨论问题。
7、下课钟响,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司“起立”口令,待教师离开讲坛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二)用膳纪律
l、一律刷卡购买饭菜,不得用现金支付。准时用膳,不提前,不拖拉。去食堂途中禁止奔跑。排队购买饭菜,严禁插队,搭配购饭菜不超过2人一组。不能在食堂或教室以外的地方用膳,(如校园内、宿舍等)用膳前后不得敲打餐具,不高声叫喊。
2、节约粮食,有计划购买饭菜。用膳时的剩饭余菜,不得倒在地上和桌上,一律倒入桌上公用搪瓷盆内。
3、对厨房用具不得乱拿乱用,需用时必须遵守借还制度,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不得随便进入厨房和锅炉间,不得进教工食堂用膳。
4、按规定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5、尊重厨房工人的劳动,不得与工作人员无理争吵,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总务处反映。
(三)考试纪律
1、听从监考老师的指导,严肃认真参加考试。
2、考前准备充分,准时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入座,迟到半小时取消考试
资格。
3、考桌上只准放规定的文化用品,答题只准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 4、保持安静,思考,不准以任伺形式作弊。
5、卷面不清,可举手询问,不得私下谈论,借机喧哗。 6、座号和姓名应写在规定的空格内。答题字迹要清楚。
7、按时交卷,交卷时试卷应按顺序迭好,交卷后不得要求再次作答。 8、提前交卷的,应远离试场,不得在周围逗留交谈。
9、以任何形式舞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并将该门学科成绩以零分计。
(四)集会纪律
1、集会前,各班应整理队伍,清点人数,不准无故缺席。 2、进场时,要秩序井然,按指定地点和要求迅速整齐入座。
3、开会时,要保持安静,作好笔记,做到不谈笑,不打逗,不瞌睡,不吃东西,不丢纸屑,不看其他书报,不中途离场。禁止任何形式的起哄和倒喝采。
4、散会时,各班应按顺序列队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五)劳动纪律 1、积极参加校内一切公益劳动,从实践中培养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的美德。坚决反对好逸恶劳、拈轻怕重、怕脏怕苦的思想。
2、劳动时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3、爱护劳动工具,爱惜劳动成果,坚决反对践踏庄稼、破坏工具、侵占劳动成果的错误行为。
4、劳动时,要加强团结友爱,发挥协作精神。
5、劳动时,要注意安全,不搞危险操作,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六)实验室纪律
l、上课前有秩序地进入实验室,依次分组就座,不高声喧哗。 2、自觉遵守纪律,不拥挤喧哗,不随便离座。
3、服从安排,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杜绝事故。
4、操作,仔细观察,勤于思考,详细作好实验记录,认真填写实验报告。
5,爱护仪器,节约药品,凡因粗心大意,违章操作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
6、实验结束后,将仪器药品放置原位,遗失者要负责赔偿。 7、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七)体育锻炼制度
l、统一安排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和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都应积极参加。
2、严格执行体育课常规,打预备铃,体育委员整队,清点人数,打上课铃后,向体育老师报告人数,下课时,全班集合整队清查人数,由体育老师小结、宣布下课,中途离场者作早退论处。
3、上体育课和进行各种体育锻炼时,全体学生必须做到快、静、齐,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4、爱护体育器具、借用器材严格履行借还手续,遗失或人为损坏器材者要照价赔偿。
5、参加体育锻炼时,既要刻苦,也要适量;既要勇敢顽强,也要小心谨慎,
保护措施要坚决落实,危险动作不准单独做,严防体育事故发生。
6,上体育课,必须穿规定的衣、鞋。 (八)卫生制度 1、公共卫生
(1)教室、寝室、环境包管区要坚持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评比公布。做到地面无脏物,沟渠无污水,桌面无灰尘,室内无杂物。
(2)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及其它设施上乱刻乱画。
(3)教室、寝室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4)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大力消灭老鼠、蚊子、苍蝇、跳蚤,开展经常性的防病防疫工作。
2、个人卫生
(1)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被褥。
(2)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不暴饮暴食,不吸烟,不喝酒;饭后半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不使用他人的碗、筷、茶杯和毛巾。
(3)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做到看书写字脊椎不弯曲;不躺着看书;不在强烈的阳光下或光线暗淡的地方学习;不在行驶的车船上看书、行走时看书;用眼时间不能过长。要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时眼睛与书本要保持三十公分左右的距离;要定期检查视力;要及时矫治眼病。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休息,注意劳逸结合。 (九)学生自行车管理制度
1、自行车实行定点停放,不得随意乱放。
2、自行车必须排列整齐,后轮胎成一直线。各班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早晨、中午两次排列。每天由监督岗分上午、下午两次检查评分。
3、对故意损坏他人自行车、窃取自行车零件、拔气门芯放气者,一经查实,除责令其赔偿外,还将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学生在校内不准骑车。
5、寄宿生一般不得带自行车到校。有特殊情况者,经家长要求,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由德育处批准,方可带车到校。
6、寄宿生的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除学校放假外,平时不得使用。 7、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骑车安全。
8、自行车必须上锁,学校不负自行车保管责任。 (十)学生佩带胸卡的规定
学生胸卡是学生身份的证明,是学生进出校门和学习活动场所的通行证。为了使学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并更好地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凡我校学生一律佩带胸卡,有关规定如下:
1、胸卡上的姓名、班级栏目要认真填写清楚,贴好照片,加盖学校德育处图章方有效,任何人不得转借或涂改胸卡。
2、胸卡必须佩带在胸前醒目地方,不得挂在别的部位或藏在衣服口袋里。 3、学生进出校门、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以及出操、参加集会等活动都必须佩带胸卡。
4、胸卡要妥善保管好,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德育处申请补办。
5、学生如不佩带胸卡,每发现—次均作违纪处理,累计达三次以上者,视
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十一)保护公物规定
1、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教学、生活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树木,人人有责,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2、教室、寝室及其附近用品管理责任到校,课桌椅、床铺管理责任到人,弄脏弄坏或遗失,由保管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
3、节约水电,不开无人灯。
4、损坏公物及赔偿办法如下: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免予纪律处分;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五倍赔偿,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6.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1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