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是我国最古老的弹拨乐器之一,其历史可追溯到两千多年以前。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古筝不断受到各地民俗、语言影响,并广泛吸纳民间音乐的精华,逐渐形成了具有不同音乐风格、演奏技法和地方色彩的流派。《高山流水》作为我国民众耳熟能详的经典筝曲之一,共有三个地方性版本,分别为山东筝派、河南筝派和浙江筝派,这三个版本无论是乐曲内容还是音乐风格均存在较大差异。
《高山流水》原为古琴曲,相传为伯牙所创,而筝曲《高山流水》则是艺人在民间音乐的“母曲”基础上加以整合改编而创作的,所以从纯粹的音乐角度讲,筝曲和琴曲之间并无实质性的联系。然而,三个地方性的筝曲均被作者冠以“高山流水”之名,足见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产生了对“伯牙子期”典故的共同联想,也可以说明三个筝派的《高山流水》虽然乐曲不同、风格各异,但其内在精神却是契合的。
山东筝曲《高山流水》是高自成先生改编《琴韵》《风摆翠竹》《夜静銮铃》《书韵》四小曲形成的联奏,在出版的乐谱中注明“此曲以山东老八板筝曲为素材创作而成”。可见,山东筝派的《高山流水》是从我国民间传统曲乐“老八板”发展来的。高自成先生将原曲进行了结构上的变动,添加引子,删去与整个乐曲意境不甚吻合的部分,并在旋律和演奏技法方面进行了创新,提升了作品的艺术品质。比如,在《琴韵》这一部分的前面加上了庄重的和弦,以表现“高山”之巍峨雄壮,同时使用古筝的“花指”技法,对行云流水、山涧瀑布进行模拟,而在演奏中又运用托、劈、挑等技法,形象地表现出清风回荡于林间的效果,最后又用大指加花奏出欢畅的主旋律,使音乐的艺术形象与高山流水的自然形象有机地融为一体。
河南筝曲《高山流水》是曹东扶先生所作,称“大调曲子”或“板头曲”。此曲既能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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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又能和其他乐曲合奏,极具河南地方特色。从总体上看,该曲以河南传统的“流水十六板”为基础,同时又加入明显的创新,如对作品的结构、旋律和内容进行了扩充、紧缩或加花,使之突破了传统板头曲的束缚,与主题更为吻合,艺术表现更加充分。在结构上,将每句的四小节扩展为每句八小节,并在主板音上加“花”,使音乐更加生动,也更有张力;在演奏手法上,多用速滑的棱角表现“高山”的俊秀,用长摇表现“流水”的奔涌,用下拂表现山中涧水的婀娜,传达出作者对大自然和人生的思考。
浙江筝曲《高山流水》是由王巽之先生根据桐庐县流传的用于道场演奏的笛曲改编,初时为丝竹音乐,后由丝竹乐改编为筝曲。而且,王巽之先生还与其弟子一道对乐曲进行了多次的修改和扩充,最后由范上娥整理、记谱。浙江筝曲《高山流水》为G宫D徵调,全曲由五个乐段组成,总计一百四十三小节。在“高山”部分多采用低音区打弦等技法来描绘高山的雄伟壮丽;在“流水”部分多采用刮奏、颤弦、按弦等技法来表现瀑布、溪流等内容;在乐曲的最后部分则运用泛音旋律实现了山与水的统一,创造出优美的意境。与其他两派筝曲相比,浙江筝派的《高山流水》更加切题,更能显现出江南文人的审美意趣。
一、各筝派《高山流水》的音乐风格比较
上列三个筝派的《高山流水》不但乐曲内容和演奏技法各异,音乐风格也互不相同。山东筝派与河南筝派同属“北派”,两派的《高山流水》在音乐风格上有同有异;而浙江筝派属于“南派”,“南”与“北”之间虽也有音乐风格的共通之处,但却以差异为主,具体以下:
1.山东筝派与河南筝派《高山流水》之比较
山东与河南两省交界,同处黄河流域,受地域文化、民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山东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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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鲁派)与河南筝派(豫派)的《高山流水》在音乐风格上是比较接近的,但也存在着一些差别。
首先,两首筝曲的立意完全相同。前文已述,两首筝曲各自来源于不同的民间音乐,但却被创作者以相同的名字命名,可见两者在创作思想上是相同的,即都是为了表现朋友间的“知音”情谊。一般说来,河南的古筝艺人们在初次会面时一定要演奏《高山流水》,以表示将对方引为知音的意思;而山东的古筝艺人在老友聚会时必奏《高山流水》,以抒发志同道合、以筝会友的情怀。习惯上虽略有差异,但古筝艺人对《高山流水》思想的理解和运用却是相同的。
其次,山东筝派(鲁派)和河南筝派(豫派)的《高山流水》在曲体结构上较为接近。两派的《高山流水》都保留了“老八板”的曲体结构特点。所谓“老八板”是以“六十八板”结构形成的民间曲体结构。我国传统的民间音乐习惯将含有八个小节的乐句称为“一大板”,“老八板”即八个乐句,在第四、第五乐句之间(或第五乐句中)增加四板(小节),乐曲全长六十八板。应该说,河南筝曲《高山流水》与山东筝曲《高山流水》在曲体结构上都较为符合“老八板”的特点,但也稍有差异。山东筝派的《高山流水》是由四首小曲连缀而成,这四首小曲在板数和增板位置上完全一致,是标准的“老八板”结构;河南筝派的《高山流水》则是脱胎于的民间音乐,属于变奏的单曲形式,其曲体结构是在“老八板”的基础上加入同头合尾等再现因素,即盘头(十六板)+起势(六十八板,即老八板)+煞尾(三板),总计八十七板。也就是说,河南筝派的《高山流水》可视为“老八板”的变体形式。
再次,山东筝派(鲁派)和河南筝派(豫派)的《高山流水》在总体风格上均以质朴豪放为主。前文已述,任何一个古筝流派都是在地域文化的影响下逐渐形成的。常言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理,某一地域的文化、民俗也孕育和滋养着该地方的音乐艺术。山东,在春秋战国时主要为齐、鲁两国,更是孔子的故乡,深受礼乐文化的影响,此地民风质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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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刚毅耿直,这种民风反映在筝曲中,表现出热烈、刚劲的音乐风格。河南,是中原腹地,历史上更是兵家必争,这里战乱频仍,且多受黄河水患之苦,因而此地民风多强悍豪放,其音乐多有凄怆之色,真切地表达了人民对苦难生活的控诉。细品两个筝派的《高山流水》,便可感觉到两地人民对祥和、安静生活的无限向往。
2.“南派”与“北派”的差异性
客观地说,在当今流传的三个筝派的《高山流水》中,以南派(浙派)影响最大,流传最广,全曲共分五个乐段,前三个乐段为“高山”,第四个乐段为“流水”,第五个乐段为“尾声”。与“北派”相比,浙江筝派(南派)的《高山流水》在音乐风格上是有明显不同的。
二、筝曲《高山流水》的审美意蕴
山东、河南、浙江三首《高山流水》虽然源流不同,曲风各异,但创作者的情感表达却有共通之处。从三首筝曲均被定名为“高山流水”便可以证明,创作者在创作的过程中,不约而同地表达出对伯牙、子期的“集体无意识”,这种表达也许是不自觉甚至是不自知的,但也恰好说明不同地域文化在中华民族文化母体内的共通性,所谓异曲同工是也。因此,三首《高山流水》在审美意蕴上完全可以等而视之。
首先,表达了朋友间的真挚情谊。三首筝曲《高山流水》虽然在音乐上与古琴曲并无直接联系,但其精神却是承袭伯牙而来,均是以自然景物——高山、流水为喻像,表达了朋友间的情谊如高山和流水一般,和谐真挚,相得益彰。
其次,表现了创作者高洁的人生志向。中华文化最讲究和谐,所谓和谐既包括人与人的和谐共处,又包括人与自然间的和谐统一。这三首筝曲全部借对自然景物的抒写,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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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创作者淡泊名利、寄情山水的高洁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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