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财务部 生效日:2009年12月23日 1、目的
规范出货单据的使用管理流程,以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及管理水平。 2、“出货单”的格式
“出货单”共计5联,分别为: 第一联;白色/存根联 第二联:粉红色/客户联 第三联:绿色/财务联 第四联:蓝色/出纳联 第五联:黄色/门卫联
3、“出货单”的打印由订单受理中心统计员负责统一出具;其不在岗位时由订单受理中心经理指定人员负责开具。
4、打印后的“出货单”由订单受理中心统计员负责统一管理,订单受理中心统计员对“出货单”的发出和收回及交接负责。
5、送货司机到订单受理中心统计员处领取“出货单”时须在“出货单登记表”上领用人栏签字后方可领取。
备注:送货司机领取的“出货单”为第二联至第五联,第一联由订单受理中心统
计员交给物流部负责人。
物流部负责人在“出货单”第一联上注明理货及卸货的人员后提交人资行
政部用于计件量统计。
6、送货司机出货时经当班保安检查后留“出货单”第五联至保安组备案。
备注:保安组白班保安于上午10点前汇总提交前一天的“出货单”第五联给订单
受理中心经理,由订单受理中心经理指定人员分解属于散单的进行部门存档,属于工程业务员的交给每个业务员自行保存,以利于提成结算及核对。
7、送货司机货送客户处交货完毕客户签字后留“出货单”第二联给客户,带回“出货单”第三联至第四联。
8、送货司机将带回的“出货单”第三联及第四联应及时交回订单受理中心统计员,并在“出货单登记表”交回人栏签字确认交回。“出货单”最迟在出货后第二天8:30以前交回公司。 备注:有收货款回来的“出货单”,送货司机应先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交款手续后,
再办理“出货单登记表”交回人栏签字确认交回手续。送货司机收回的货款,其到公司后第一时间交到财务部出纳处。
9、订单受理中心统计员收回的“出货单”第三联及第四联应及时交给财务部出纳。财务部出纳在“出货单登记表”交接人栏签字确认接收。
10、 “出货单”中属于工程单的电子文本由订单受理中心统计员提交财务部总帐会计进行汇总,用于工程业务员提成结算。
11、 本制度自2008年12月20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在执行中不断完善,如有不明之处请向财务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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