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一条
为适应我院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我院官方微博 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高校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院官方微博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我院官方微博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我院动态, 树立我院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 本办法是对我院及各单位官方微博管理进行管 理及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院官方微博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团委宣传部,负责日常管理。团委宣传部保密员为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 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递交新信息、汇总、核稿,报我院领导审批;负责官方微博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第六条我院官方微博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我院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所属专业的信息提供,定期对所 分工专业进行拟稿组稿、资料(图片)编辑、报送等工作; 协助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工作,对
责任部门需求的资料不得以 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责任部门分工和协助部门详见附件)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 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息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 合规性负责。 第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1-2 名兼职信息 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 并定期向我院宣传处报送。信息员工作变动应及时通知宣传处。
第三章
第九条 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在我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 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 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 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引领我院宣传动态,贯彻党的精神; 2、把控舆情,及时辟谣; 3、发布便民信息,服务师生; 4、我院形象宣传、我院文化建设、公益活动、文体活动、 各种赛事等; 5、宣传我院各项; 6、由各部门提出,经我院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7、我院结合工作需要, 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 各责任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时效性和适 用性。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 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三条 信息发布程序 1、在我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由分工责任部门的信息员收集、整理信息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综合部核稿把关后,经我院领导批准方可发布。相关资料由各部门存档备查。 2、各部门应结合经营工作需要,制定信息发布计划,常 规信息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出发布需求;重要且紧急信息, 需要提前一个工作日提出发布需求。 3、 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 由团委宣传部保密员统一操作发布。
第十四条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 通过我院官方微博开展 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 导批准后,官方微博登录权限方可授权给需求部门,由部门 直接进行操作。
第四章 官方微博管理
第十五条 任何人未经我院授权不得随意发布信息 或更改官方微博资料。
第十六条 微博访问密码由团委宣传部保密员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泄漏。
第十七条 为了鼓励各单位重视该工作,使公司官方微博能充分发挥作用,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公 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报送信息及时,主动性强,提供数据量大且保证 质量优良,抓住工作重点,提高我院知名度、美誉度的。 (二)对官方微博管理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并被采纳的。
第十 发生以下情况的给予批评: (1)对信息维护工作重视不够,虽指定专门人员但其 未尽职责的; (2)不按要求报送信息,经多次督促仍不及时改进的。
第十九条 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 按照我院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1)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并造成一定损失的单位及个人; (2)影响我院形象的不良行为。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我院团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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