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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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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车 操 作 规 程

LS-JS-06

1、 2、 3、 4、

行车应由持操作证的同志操作,操作时精力应集中。

每班运行前进行一次空载试验,检查各部位有无缺陷,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行车运行时,应先鸣信号,禁止吊物从人头驶过。

吊物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先进行试吊,即在距地面不太高的空中起落一次,以检查制动系统是否可靠。

5、 6、

当行车发生危险时,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均需停车。

工作中必须遵守“十不吊”,即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指挥不吊,超过负荷不吊,工件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物体埋在地下不吊,照明不足不吊,斜拉斜吊不吊,物体锐角处不垫软物不吊,物体下有人不吊。

7、 当吊运重物降落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所存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两圈。

8、 在行车停止使用时,不得悬挂重物。只有将重物卸下后,并将吊钩升到适当高度,控

制手柄停在零位上,再切断电源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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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重 机 操 作 规 程

LS-JS-06

1、

操作者必须了解起重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熟练掌握操作规 程,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2、 3、 4、

每台起重机都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挂上最大起重量标牌。

每台起重机都要配备必要的维修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和灭火器等。

驾驶室地板应铺设绝缘材料,司机进出驾驶室时,必须有指定的梯子上下,禁止跨越,其他无关人员禁止随意登上起重机。 5、

起重机必须装有音响清晰的信号装置和照明设施,且所有带电部分的外壳均应可靠的接地。 6、

起重机上的梯子、平台、走台都应有不低于一米的防护栏杆,直梯高度超过五米时,应设一弧形保护圈,且有足够的强度。 7、

起重机工作现场应有畅通的吊运通道,而且驾驶室距工作面或通道的高度不得小于两米。 8、

检修时,必须拉下总闸,并在电门上挂有禁止合闸的明显标志。如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安全保护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9、

起重机上有人工作时,禁止司机合闸开动起重机。

10、 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不许聊天、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更不准酒后作业。司机、挂

钩工和指挥者之间要有统一的旗语、手势和哨音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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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 车 司 机 操 作 规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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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叉车司机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组织的考核,取得《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证》的方准操作。

2、车辆在作业中,发现异常声音要立即停车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带病作业。 3、严禁无驾驶证人员顶替作业或学习、实习司机单独作业。

4、叉车在作业中严禁人货混载、超限装载。载物要慢慢起叉,看物体牢固不晃方可挂挡起车。

5、叉车在作业行走中严禁空挡放坡;供油系统出现故障严禁采用直流供油。 6、严禁违章作业、酒后驾车、超速行驶。 7、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作业。

8、车辆要定期保养,对发动机、水路、电路、油路、液压系统勤检查、勤修理,发现隐患及时修理保证车辆安全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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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梯 操 作 规 程

LS-JS-06

1、 2、 3、 4、 5、 6、 7、 8、

电梯投入运行前须经过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

搞好轿厢、厅门口卫生,清理地坎槽内杂物,以免影响门的正常开闭。 严禁电梯超载运行,司机应严格掌握所乘人数及所搭载的货物重量。 载货电梯应注意所载货物在轿厢内均匀分布。

对重量判断不明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物品谢绝运送,客梯禁止当货梯使用。 不允许开启轿厢、安全窗、安全门运送超长物件。 严禁在厅门开启的情况下,用检修速度做正常运行。

不允许使用检修开关、急停开关或电源开关做正常运行中的信号。电梯检修时,司机应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 9、

电梯运行中,不得使用厅门钥匙开启厅门。

10、 电梯运行中发生“平层不开门”“关门不走车”安全错误动作,运行速度变化异常,有

不正常声响或焦糊味等现象应立即按动急停开关,用通讯装置通知维修或管理人员,并安抚好轿厢内人员。

11、 电梯司乘人员,应掌握电梯所用的各项性能,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参加培训,持

资格证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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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18P—13空气压缩机

操 作 规 程

LS-JS-06

本设备为压缩高压空气之用,在常温下将空气压缩至1.5Mpa表压,供应分子s空分制氮设备使用及其它设备用压缩空气。

1、 空压机启动前应先检查过滤器滤网是否干净。

2、 检查注油器润滑油是否在油标最高位置上,盛油箱压缩机油是否在油标三分之二位 置上。

3、 检查各紧固件紧固程度,气路、水路和油路是否连接好。

4、 打开冷却循环水泵,调节冷却水进出水阀,检查和调整操作台上电接点压力表压力至规定位置上。

5、 检查各级吹出阀压力表阀是否打开,送气阀是否关闭。 6、 检查电源电压表指示值是否正常。

7、 启动空压机,检查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 8、 检查润滑系统有无漏油漏水现象。

9、 设备运转后,注意检查气路系统是否漏气,严禁开车紧固螺丝。

10、注意观察和测量各级排气温度、水温、油温及水量是否在技术指标规定范围内。 11、发现设备发生故障,立即停机检查,同时关闭送气阀,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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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氮机 操 作 规 程

LS-JS-06

氮气空分设备不安全因素有源于压力高、温度低以及有助燃烧的富氧空气。因此要求操

作人员做到:

1、 凡操作人员必须很好的熟悉制氮设备的使用维护和安全技术知识,按技术

资料要求正确地使用设备,维护设备。 2、 3、 4、 5、 6、 7、

有压力时,禁止敲击或搬动有关部位的螺丝。 安全阀及压力阀应确认可靠。 运动部位在工作时,严禁擦洗。

关闭或开启各阀时,应缓慢进行,不准骤放压力,以免损坏设备造成事故。 电器部位不能乱摸乱动,更不能带电作业。

要完整的使用劳动保护;要戴安全帽,女同志要把发辫放入帽内;在处理 临时发生的泄露或用手试探阀口处的情况时,一定要带好手套。 8、

发现有不正常的现象,如机械部分出现异常敲击声应立即停车检查,紧急 停车时,一面打开四级吹除阀,一面迅速关断压缩机电源,然后按停车要 求进行。 9、

各运动机械要按不同的季节,不同要求使用技术资料中所要求的润滑油。

10、 运动部机的紧固螺钉,应经常检查,不应松动。 11、 各种设备的操作压力,不准超过规定的最高工作压力。

12、 凡有与富氧气体接触的机件、部件、管路、仪表等物应禁油,要禁止氧气

表与普通压力表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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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门、管口、管路及设备不应有泄露,一旦发生应提出停机修理。 14、 气排放要有措施,不得在设备周围任意排放,在排放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

和动火。

15、 在氮气排空排放时,不得用手接触,以免将手冻伤。

16、 氮站空压机,注油器,润滑油,压缩机油、油面应为盛有目的五分之四,

温度不得超过80℃,周为不得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17、 操作间不准储存油料及易燃、易爆物品,各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进出

口。

18、 吸烟要有指定地点,机油桶要妥善保管,周围要严禁烟火。

19、 防火用具应保持完好,并放置易于拿到的地方,所有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火

用具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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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 炉 操 作 规 程

LS-JS-06

1. 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能操作,无操作证严禁操作锅炉。

2. 锅炉点火前必须,检查压力表安全伐,夜面计等安全附件是否好投用,安全附件不合格时严禁开炉操作,并检查燃料气伐门及其它伐门是否漏气。

3. 点火时,必须用点火棒点,开始时火要小,升温不可太快,以免各部分部热不匀,影响锅炉寿命。

4. 给水速度不应太快,生火后应随时注意炉内水位,如水位上升超过最高水位时,应进行排污以降水位。

5.. 若炉内发生特殊响声,锅炉工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停炉检查。

6.. 锅炉运行中,汽泡内应保持规定的水位,压力不能超过锅炉操作压力,锅炉工,应经常监视汽压表。

7. 锅炉满水时,应及时排水,停止共水,使水位恢复正。

8.. 停炉后,待水漫漫冷却到70度以下后,方可把炉水放出,放净后再用化学处理锅炉水圬 9. 锅炉工离开锅炉房时,必须关好水电,燃料气伐门和门窗。 一般规定

1.司炉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及体检合格,持证方可操作。学徒、实习人员必须由师傅带领,否则不准操作。

2.锅炉投入运行必须经过上级锅炉监察部门检查、登记或定期检验,凭证使用,否则,司炉人员可拒绝操作。

3.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汽水系统、给水系统、燃烧系统情况,工作前必须巡视、检查设备的各部分运行情况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自动保护装置)及通风除尘设备、防噪声设备、给水设备等,以及锅筒、水管有否明显变性、臌包、泄漏,并进行交接。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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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作业人员应熟知备用照明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5.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当日用的燃料也不得堆放过多。 6.运煤与加煤时,应慎重检查,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清炉渣应在用汽量少时进行。 7.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进入煤仓斗捅煤;或冬季在室外煤堆取煤时,掏洞挖煤,以防煤层突然陷落伤人。

8.锅炉房门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关住。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锅炉房。

9.锅炉房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所收集的尘埃。操作时,应防止二次扬尘。发现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10.作业人员在锅炉运行时,不得从事与锅炉操作无关的事情。

11.机器外露传动部分的防护罩要保持完好,不准随意乱拆乱扔。也不准擦拭正在转动中的机器设备。

12.严禁在有压力或锅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汽、水喷出被击伤。正在修理中的设备,要挂警示牌。电气设备检修,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13.若在汽、水管的法兰及其接头处,安全阀、人手孔及检查孔等处巡视检查时,不应在正面,而应侧视。操作时应戴防护手套,以防烫伤。

14.操作者拉合电闸时,手必须干燥或配有绝缘措施,闸刀盖应完整,防止电弧伤人。 15.进入锅炉内之前,炉膛和烟道、人手孔须先打开,进行通风不少于半小时。若该炉与其它运行的锅炉之间有共同的管道连接在一起,则这些管道或烟道(包括给水管道,蒸气管道、排污管道等),必须用金属盲板隔开。当压力降到大气压力,温度降到40℃以下时,方可打开人孔或手孔。对蒸发量大于10吨/小时的锅炉,还应按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先检测氧气浓度,确认其保持在18%以上时,然后才能进入锅炉内。

16.进入锅筒炉膛或烟道内工作时,应设人监护。并能看见被监护者。关闭人孔,烟道门时,必须清点人数,保证无人滞留。

17.在锅筒或水箱内工作时,要轮换工作,最长不要超过30分钟。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作业时,照明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而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时,可采用不高于36伏的照明电压。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18.在锅炉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检查。例如:锅炉水位,压力波动情况,是否在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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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管是否关闭严密,受辐射热部位的锅炉壳体、水管或水冷壁管是否臌包,变形,胀接部位或对流管束部分有否泄漏,炉墙部分有否冒烟,水循环是否通杨。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出,若解决不了应及时向领导反映解决。

19.在锅炉房操作需要上、下时应走梯台或使用活动梯子,不得随意踩上、踩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0.冰冻季节,锅炉及管道停用,应放尽冷凝水、残留水,防止冻坏设备、管道。湿法保养的锅炉及管道应加保温层,发现管道冻结,严禁用蒸气解冻,应采用热水逐渐解冻。压火停炉应将风门调至最小,并经常监视炉膛,防止锅炉升压。

21.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现场。

22.按照交制度进行交。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锅炉房。人若迟到或缺勤,人应向领导报告,并坚守岗位直到新派人到后方可离去。 [二]升火前的准备

1.升火前,锅炉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1)在关闭锅炉人孔、手孔、灰门之前,检查锅炉烟道和炉膛内有无人员或杂物; (2)检查安全阀和各种管道上有无盲板,避免锅炉与给水管,蒸气管和排污管有隔开现象; (3)检查各安全装置和汽,水阀门是否灵活好用,水位是否已加到规定要求(一般为中水位偏下,在最低安全水位线以上),炉门,炉条及其它工具是否完好。备用给水装置是否完好。 2.升火前,炉膛和烟道必须通风10~15分钟,若发现抽力小,应重新检查烟道闸板是否全开,烟囱抽风门是否关闭严密。

3.升火前,各阀门的位置应符合规定,水处理应符合规定指标。未经水质处理,不得投入运行与操作。 [三]升火和投入运行

1.升火时,必须关闭汽门和关闭烟道闸板50%,打开安全阀或排空阀,在微火,小风的条件下进行升火。

冷炉启动必须经过烘炉(时间一般3~5天),升火后的整个升压或降压过程应是缓慢进行的,其中几种炉型所需、时间规定如下:

(1)压力小于、等于1.3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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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压力大于1.3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8小时; (3)立式炉不得少于3小时; (4)卧式快装炉不得少于4小时; (5)热水锅炉每小时升温不超过30℃。

2.当排空阀开始冒气时,须将其关闭,然后开始加大风力,增强炉内火力,并注意压力表指针和水位表内的水位,最后再按次序检查所有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

3.锅炉水位表应在炉内压力为49~98千帕(0.05~0.1兆帕)表压力时,以及在锅炉与总管连通之前冲洗。工作人员应戴好防护手套侧对水位计进行冲洗工作,动作不要过猛。 4.锅炉与蒸气管连通之前,必须把蒸气管道烘暖和排净凝结水,然后将蒸气阀门慢慢打开。当锅炉与总气管连通时,炉内压力应与总气管压力相等。如蒸气管道发生撞击或水击现象时,必须立即把锅炉与总气管隔断,减弱炉内火力,排出蒸气管道凝结水。 蒸气管道汽门从关闭状态至全部开启暖管时间规定如下: (1)φ6英寸阀门不得小于10分钟; (2)φ5英寸阀门不得小于8分钟; (3)φ4英寸阀门不得小于6分钟; (4)φ3英寸阀门不得小于5分钟; (5)φ2英寸阀门不得小于4分钟。

5.在锅炉与蒸气管连通之后,必须再检查一次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炉内水位是否正常。 [四]运行

1.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70%左右),不准在极限低水位和高水位时运行。每天应试用备用给水系统一次。

2.当运行中水位表看不清水位,需要判断时,首先应压火停炉,慎重处理,严禁盲目排污,若锅炉可以“叫水”,通过叫水法,仍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满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伊恢复,应紧急停炉检查。对于卧式快装锅炉(内燃、外燃),不应采取叫水法,当水位表看不见水位时,应紧急停炉。

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筒内进水,并应紧急停炉,及时报告领导。 缺水时常见现象如下:

(1)看不见水位且玻璃板(管)呈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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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位无波动,有假水位;

(3)水位警报器发生低水位警报信号; (4)装有过热器锅炉的过热蒸气温度急剧上升; (5)蒸气流量大于给水流量;

(6)有时可嗅到焦味,外表见到漆变色。

3.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且不少于两次。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现一只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在加大锅炉连续排污后,现象还没消除,也应停炉检修。装有水位警报器或连锁装置的锅炉,每班在冲洗水位表时,应作校验一次,并做记录,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修理。

4.水位表(或水表柱)和锅筒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如装有阀门,在正常运行时必须将阀门完全打开。

5.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至少每3个月1次)及手动排汽(至少每周1次),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检查安全阀时要防止烫伤和坠落,头部应偏离。如果安全阀动作不灵,可做手提试验,但严禁用手锤、扳手敲打。调整起跳压力时,应缓升火势,不可太猛,水位应正常,压力表应标准,并有人监护。安全阀排汽必须做好记录。自动排汽应准确记录起座压力、回座压力、责任人、鉴证人。

6.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按最高压力表值作参数,当卸掉负荷后,立即通过存水弯管的三通旋塞回零的办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同时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立即更换,

(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 (2)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铅封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 (4)表内漏汽或指针跳动。

7.排污阀每班应开启一次,并在运行稳定及低负荷时,戴手套进行排污。不准用锤或其它任何物件敲开排污旋塞或排污阀,也不准加用杠杆力开启排污阀。排污时应严格监视水位。排污后,应检查排污阀关闭是否严密,并作好记录。

8.排污时必须有两人协同作业,并禁止一台的炉两个排污管同时进行排污或两台炉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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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污总管,同时进行排污。

9.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和进行捻缝、补焊、松紧人孔和手孔等事项。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有漏水或漏汽,要停炉检修。

10.司炉人员不准正视看火孔观察火焰,以防喷火伤人。

11.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金属刻度盘面上所刻划线(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减弱通风并打开安全阀。

12.如锅炉须进行并炉时,应在该炉汽压低于总气管内气压0.05兆帕以下进行。工作参数不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3.省煤器在运行中,应有不间断的给水流通,严格控制出水温度(一般低于锅炉饱和蒸气温度40℃),若过高时,应开启旁通管回水,或启用旁通烟道。

14.锅炉除垢后酸洗,应经主管技术人员批准,实施时要穿防护用品,并防止酸液喷溅伤人。 [五]压火

1.压火后,循环水泵应继续运转1小时左右后再停。 2.到压火时,逐渐减少加煤次数和数量。 3.锅炉上水至高水位。

4.适当关闭风挡,关闭灰门,关闭总汽阀,然后打开炉门。

5.清除炉篦上的灰渣,并将剩余火炭扒在炉门附近,同时以湿煤拌炉渣压在上面,最后将炉灰全部运出,—并将锅炉房清扫整洁。 [六]透火

1.透火前全面检查一次锅炉附件,如压力表、水位表、验水考克及给水设备等。 2.锅炉水位应高于中水位。

3.确认全部设备完善后,打开风挡、灰门,将炉篦上火炭扒匀,再撒薄薄的一层煤,待炉篦上的火着得旺盛时,再加煤,直到锻炉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按规定送汽。 4.当汽压升至98千帕表压时,要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管。 [七]停炉

1.停炉之前必须进行下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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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持炉内水位在高水位,且检查排污阀,保证严密不漏; (2)停止添煤并逐渐放出蒸气; (3)关小烟道挡板,减弱通风; (4)扒出炉膛内余煤(压火不在此限); (5)停止机械通风,关小烟道闸板,关闭炉门。 2.严禁用水浇入炉膛内未熄灭的、灼烫的煤。 [八]紧急停炉

1.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紧急停炉,并将事故情况报告主管领导: (1)锅炉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2)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已升到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以上时; (4)给水机械全部失效;

(5)水位表、压力表或安全阀门全部失效,或排污阀泄漏严重,难以维持运行; (6)锅炉元件损坏,如在锅筒、火管、火室、管板等处发现裂缝、变形,焊缝漏水,水管及烟管破裂等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2.紧急停炉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停止加煤,减弱通风,停止鼓风;

(2)用湿灰压灭或扒出炉内炭火,链条炉排应快速将燃烧的煤退至灰斗,禁止用水浇入炉膛内或用原煤压在燃烧着的煤上来灭火;

(3)炉内停火后,把烟道闸板全部打开一段时间后,方可将炉门打开; (4)把锅炉与总气管断开,停止对用户送汽;

(5)超压时,打开安全阀排出炉内的蒸气,降低锅炉压力。如果不超压、应稳定工况,靠缓慢自然冷却来降压。

3.整个紧急停炉应是紧张而有秩序地进行操作的,不要惊慌失措。紧急停炉措施要快,但具体开关阀门时要稳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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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保护焊机 操 作 规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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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作前

a.焊机及加热器接地必须可靠,焊绝缘必须良好。

b.气瓶或管道气阀门应完好无损,搬运气瓶时,瓶盖要盖好。 c.电源电压波动范围不得超过额定输入电压值的±10%时方准使用。 d.电焊机上的各种仪器仪表应齐全、完好。 e.工具附件齐全、完好。 f.工作环境应符合要求。

g.检查焊机底部是否清洁无杂物,严格杜绝金属颗粒存在。 2、工作中

a.班前检查合格后,先接通总电源开关,动作要迅速,再接通控制电源开关。绿灯亮表示焊机正常。

b.检查冷却风机运行是否正常,风路是否畅通无阻。严禁在没有冷却的情况下使用设备。 c.接通检气开关,打开气阀,检查气阀是否完好;调整气体流量在10?/FONT>20升/分。 d.接通送丝机构传动部分,检查送丝速度是否均匀,并调整到适当值。

e.接通主焊电路进行试焊。根据焊接工艺要求调整好电流、电压,送丝轮压力及焊嘴与母材间的距离,并随时观察焊缝质量。对其修正,调节到较佳位置。 f.一切正常后方能进行焊接。 g.焊使用应注意下列事项:

①在连续使用中,焊的焊接电流和负载持续率应控制在所有焊的额定表所规定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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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之内。

②为延长喷嘴及导电嘴的使用寿命,在使用前应先涂一层防堵剂,防止其粘上焊接飞溅物。

③须经常清理喷嘴,以免出气孔被飞溅物堵塞,保证气路畅通及防止焊接电源短路,损坏机内电气元件。使用时应经常检查导电嘴。如有磨损或堵塞应立即更换。 ④焊用完后应放在可靠的地方,禁止放在焊件上。

h.工作中随时注意焊丝输送情况,紧轮不得过松、过紧,焊丝轮管不得有急弯,最小曲率半径应>300毫米。

i.焊接现场严禁使用风扇,以确保气体的保护作用。 j.离岗时,应关闭气路与电路,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3、工作后

a.关闭气路与电路,切断电源,清理工作现场,检查并扑灭现场火星,把工具附件放在规定的地方。

b.按维护规程做好焊机的保养工作。 c.做好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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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弧焊工 操 作 规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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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掌握一般电气知识,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还应熟悉灭火技术,触电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

2. 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线路横越车行道应架空或设保护盖;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良好接地;焊条的夹钳绝缘必须良好。

3. 下雨天不准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4. 移动式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解线,以及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5. 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要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要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6. 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然后才能移动电焊机;焊接中如遇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

7. 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应安设遮拦挡住弧光。无遮拦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8. 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它导电物件上。敲渣子时应戴上防护眼镜。

9. 焊接有色金属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10. 工作完毕,先关闭电焊机,再断开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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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维修(装配) 操 作 规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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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使用锉刀、刮刀、手锤、台钳等工具前应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损裂,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 凿、铲工件及清理毛刺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要戴好防护镜,以防止铁削 飞出伤人。使用手锤时禁止戴手套。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削,以防伤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出时和毛刺。

3. 用台钳夹持工件时,钳口不允许张得过大(不准超过最大行程的2/3)。夹持园件或精密工件时应用铜垫,以防工件坠落或损伤工件。

4. 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使用钻床加工工件时,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轮机按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5. 用汽油和挥发性易然品清洗工件,周围应严禁烟火及易然物品,油桶、油盘,回丝要集中堆放处理。

6. 使用扳手紧固螺丝时,应检查扳手和螺丝有无裂纹或损坏,在紧固时,不能用力过猛或用手锤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时,应该特别注意安全。

7. 使用手提砂轮前,必须仔细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防护罩是否完好,电线是否磨损,是否漏电,运转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处,防止砂轮片接触地面和其他物品。 8. 使用非安全电压的手电钻、手体砂轮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橡皮垫上。在钻孔或磨削时应保持用力均匀,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砂轮片和钻头。

9. 使用手锯要防止锯条突然折断,造成割伤事故;使用千斤顶要放平提稳,不顶托易滑地方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统一指挥及必要安全措施,协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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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使用剪刀车剪铁皮时,手要离开侧刀口,煎下边角料要集中堆放,及时处理,防止刺戳伤人;带电工件需焊补时,应切断电源施工。

11. 维修机床设备,应切断电源,取下保险丝并挂好检修标志,以防他人乱动,盲目接电,维修时局部照明用行灯,应使用低压(36V以下)照明灯。

12. 不得将手伸入已装配完的变速箱,主轴箱内检查齿轮,检查油压设备时禁止敲打。 13. 高空行业(3米以上)时,必须戴好安全带,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14. 使用强水、盐酸等腐烛剂时要戴好口罩,耐腐烛手套,并防止腐烛剂倒翻。操作时要小心谨慎,防止外溅。

15. 设备检修完毕应检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在确认没有遗留在设备里时,方可启动机床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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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床 工 操 作 规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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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车床开动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仔细检查机床各部件和保护装置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加油润滑机床,并作低速空载运转2-3分钟,检查机床运转是否正常。

2. 装卸卡盘和大工件时,要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垫好木版,以保护床面,并要卡住、顶牢、架好,车偏重物时要按轻重搞好平衡,工件及工具的装夹要牢固,以防工件或工具从夹具中飞出,卡盘钥匙、套帽扳手要拿下。

3. 机床运转时,严禁戴手套操作;严禁用手触摸机床的旋转部分;严禁在车床运转中隔着车床传送物件;装卸工件,安装刀具,清洗上油以及打扫切屑,均应停车进行,清除铁屑应用刷子或钩子,禁止用手拉。

4. 机床运转时,不准测量工件,不准用手去煞住转动的卡盘,用砂皮事,应放在锉刀上,严禁戴手套用砂皮操作,磨破的砂皮不准使用,不准使用无柄锉刀,不得用正反车电闸作刹车,应经中间刹车过程。

5. 加工工件切削量和进刀量不宜超大,以免机床过载或梗住工件造成意外事件。 6. 切削粗工件时不能吃刀停车,如需停车应迅速将车刀推出。切削较长工件须在适当位置放好中心架,防止工件甩弯伤人,伸入床头的料棒长度不超过床头立轴之外。并慢车加工,伸出时应注意防护。

7. 高速切削时,没有防护罩不切削,工件、工具的固定要牢固,切靴铜料时要有断削装置,并须使用活络顶尖,当铁屑飞溅严重时,应在机床周围安装挡板使之与操作区隔离。 8. 机床运转时,操作者不能离开机床,发现机床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车,请机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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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修理。当突然停止供电时,要立即关闭机床或其他启动装置,并将刀具退出工作部位。 9. 工作时必须侧身站在操作位置,禁止身体正面对着转动的卡盘。

10. 工作结束时,应切断机床电源或总电源,将刀具或工件从工作部位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并擦清机床。

11. 每台机床上均应装设局部照明灯,机床上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36V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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铣 床 工 操 作 规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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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件上机床前,应拟定装夹方法,并准备好相应工具。装夹毛坯时,台面要用铁皮或其他物品垫好,以免损伤工作台。

2. 工作台及升降台移动时要检查有关零部件并先拧开固定螺丝,不移动时紧上。 3. 刀具装卸时,应保持铣刀锥体部分和锥孔的清洁,并要装夹牢固。高速切削时必须戴好防护镜,导轨面上不准堆放工具、零件等物,注意刀具和工件的距离,防止发生撞击事故。 4. 安装铣刀前应检查刀具是否对好、完好,铣刀尽可能靠近主轴安装,装好后要试车,安装工件应牢固。一切准备工作做好后,方可开车。

5. 工作时应先用手进给,然后逐步自动走刀,运转自动走刀时,拉开车轮,注意限位挡块是否牢固,不准放到头,不要走到两极端位置而撞坏丝杠,使用快速行程时,要事先检查是否会相撞等现象,以免碰坏机件、铣刀碎裂飞出伤人。经常检查手摇把内的保险弹簧是否有效可靠。

6. 切削时禁止用手摸刀刃和加工部位。测量和检查工件必须停车进行,切削时不准调整工件。

7. 主轴停转前,须先停止进刀,如若切削深度较大时,退刀应先停车,挂轮时须切断电源,挂轮间隙要适当,挂轮架背帽要紧固,以免造成脱落;铣削毛坯时转速不宜太快,要选好吃刀量和进给量。

8. 发现机床有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并报告领导派机修工修理。工作完毕应作好清洁工作,并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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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输 司 机 操 作 规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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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用平抓启动时,应五指并拢,握紧摇柄,从下面向上提动。身体要闪开摇柄转动范围。

3.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0.4兆帕(重型汽车不低于0.6兆帕)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汽压低于上述压力时不得滑行滑动。

4.在施工现场行驶时要低速慢行,不得挂、轧坏上空及两侧的电线、器材及设施等。汽车进入炼油厂防火区,排气管必须带有防火罩。发动机的化油器和排气管发生回火、放炮现象,要及时排除。

5,汽车涉水或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涉水过程中严禁熄火。

6.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7.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环境情况,并用喇叭、信号以及手势使周围及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在场地狭窄、人多的地方或夜间倒车调头,应有人指挥。

8.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时,应拉紧手制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9.发动机温度过高需打开水箱盖时,要戴手套,防止蒸汽或水喷出烫伤。 10.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11.装大型构件或用挖掘机装土石方时,司机应离开驾驶室,防止物体突然落下伤人。 12.司机离开驾驶室时,应拔掉钥匙,锁好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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