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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监察制度及其对现代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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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监察制度及其对现代的借鉴意义

作者:顾朝烨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9年第02期

摘要:宋朝监察制度性强,重视对地方的监察,同时重视监察的遴选与任命,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脆弱、狭隘、依赖皇权等,缺乏群众基础支持,监察效果较差。借鉴宋朝检查制度的利弊,对于我国当前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宋朝;监察制度;法制建设

宋朝的监察制度相对完善,并形成了一套从到地方较为严密监察网络。宋朝处于隋唐和明清之间,是封建社会由盛转衰时期的重要转折的朝代。同时宋朝外有少数民族侵略,内有奸侯当道,所以宋代建立一套完整的监察制度不仅对当时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当今正在加强法制建设的中国亦有重要意义。

一、宋朝监察制度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宋代加强对地方的监察,在地方设置通判,负责监督知州。知州通判相互牵制,各州的公文必须双方联合署名才能生效。从以上演变来看,宋朝加强了对地方的监督。因为宋太祖是武将出身夺权,所以宋王朝对武将及地方军事势力极为警惕。加强对地方的监督有效遏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稳定了地方秩序,有利于王朝的社会稳定。这是其积极作用。 (二)宋朝的监察机构相对自上而下监察,并且地位高。御史台是最高国家监察机构,御史台下分设台院、殿院、察院。在三院中,察院下监察御史负责监察六部,并且监察御史由皇帝直接任命。显然这是皇帝为了加强对百官的监察,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为了确保监察人员的素质,宋朝规定只有担任过两任以上县令的人才有资格担任御史,这是宋代的创新之举,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宋朝在唐谏官的基础上于门下省设立谏院,用于举发臣下的不法行为和对各部门的工作提出“谏正”。谏院和御史台合称“台谏”。随着御史职权的加强逐渐产生台谏合一的趋势。 二、宋朝监察制度的主要弊病

虽然对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监察机构,但是缺少对皇帝个人的监督,易造成皇帝个人的独断专横,同时,因为缺乏群众基础,最终得不到好的监察效果。宋代的监察制度虽起到一定作用,但弊端着也十分明显:

(一)脆弱性,强干弱枝,最终往往得不到监察效果;对地方监督过度易造成“强干弱枝”的现象,降低地方行政效率。并且对地方产生较为严重的心理压力,产生怠于政务,有所作为不如无作为,保全自身的想法,不利于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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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狭隘性,缺乏群众基础支持;缺乏群众基础其实是古代监察体系的通病。监察的权威来自皇权,行使监察权以皇权为后盾而不是以人民为后盾。所以监察机构的效力很大程度上是由皇帝个人的品性好坏而决定的,皇帝昏庸,监察机构的效力也大大削减。所以不能保证宋王朝初建时政治能“从一而终”。其次,以来监察,具有很大的狭隘,虽然可以再设人员来监督监察机构的,但这种做法一是会造成冗员、冗费,二是并不能保证之间不同流合污。

(三)依赖性,对皇权依赖且无法对皇权有效监督。主义下的监察制度的唯一靠山是皇权。所以监察制度由皇权所出,纵然有对皇权的监察措施但是无法对皇权起到真正有效的监督作用。相权不断削弱,君权不断加强是中国古代王朝的发展趋势。处于大趋势下的宋朝无法避免这一必然结果,监察制度对君权的制约因素逐步消失殆尽。 三、对现当代的借鉴意义

综合宋朝的监察制度的利弊,对现代还是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重视监察机构的作用。宋代皇帝首先重视监察秩序建设,懂得以监察和相权相互制约,最后在皇权中得以平衡。所以在当前社会形势下,必须充分认识到监察制度完善与加强的紧迫性,重要性。

保证监察机构的性与行政效率,充分发挥的主观能动性。

建立起完善的监察体系,宋代在地方都建立了完善的监察系统,监察系统的匍匐大戟行使监察权、起到监察作用的前提与基础,同时也要避免因机构过多而形成臃肿、效率低下的问题。

只有发挥人民群众对官吏的监督作用,才能从根本上确保监察人员恪尽职守,人民群众是工作情况最真实的反映群众。以群众为支撑,可持久长效的发挥监察机构的作用。 重视素养,确保真正有才能的人进入监察部门,同时要建立起严密的监察的选拔系统。

古语说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在历史之中我们感受着世事变化,体会着时代带给人的痕迹。借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精华,运用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能使我们及时调整,并改正自身,不断完善,最终实现法治中国的建设。 参考文献

[1]贾玉英.宋代监察制度[M].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 [2]章剑生.行政监督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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